《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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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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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吃了一块风干肉,就趴在屋子里守着云琅,石屋子外面风雨大作,大雨没有停歇的迹象。

    云琅的身体滚烫,汗水布满了全身,当他再一次睁开了眼睛,石屋子里有一股子浓郁的白糯米粥的香味,他丢掉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熊皮。

    用勺子挖着锅里的米粥吃,每一口都吃的极为扎实,想要活下去,就必须遭这样的罪。

第一五零章 大病() 
第一五零章大病

    “啊湫!”

    云琅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随意的擦拭一下流到嘴唇上的鼻涕,就重新把脸对着太阳,吸收那颗恒星散发出来的热量。【。m】

    红袖小心地将少爷的双脚放在一个热水盆子里细细的擦拭着,小虫则跟着父亲一起将屋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往外搬。

    石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有一个很大的火堆,无数的竹简已经在火堆里化作了灰烬。

    “少爷,这些书都要烧掉啊?太可惜了。”小虫舍不得丢掉手里的竹简,毕竟,这些竹简制作的很是漂亮。

    梁翁怒骂道:“多什么嘴,少爷要你烧掉,就烧掉,以后不许多问。”

    “阿娇走了没有?”云琅问红袖。

    红袖摇头道:“没有,不过啊,她家的水池子已经快要修好了,再有两天就能往里面放水了。”

    “那就是说已经修好了,她为什么还不走?”

    “跟孟大,孟二学孵小鸡呢,跟着刘婆学缫丝,还要跟那些仆妇们下地,看样子不想走了。

    少爷,你说,她一个贵人学这些手艺做什么?”小虫的嘴巴依旧是那么的快。

    云琅笑道:“她是在弥补她以前的不足之处呢,这天下,皇帝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男人,皇后就该明白如何管理天下的妇人。

    她以前不懂这个道理,现在想要弥补,还不算晚。”

    “您不在的这十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看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能笑死个人。”小虫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捂着嘴巴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自称东方朔,今年只有二十四岁,任职公车署,是平原郡人,婢子不喜欢此人,过于轻佻了。”

    云琅瞅着只有十岁的红袖,拍拍她的脑袋道:“你才十岁,知道什么是轻佻?

    没事干跟小虫多学学,心里有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十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活成了三十岁,你累不累啊?”

    红袖在云家久了,也就变得活泼了一些,用湿漉漉的手抓着云琅的袖子道:“红袖也想活的没心没肺的,可是,家里没心没肺的人已经很多了,婢子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

    云琅大笑,小虫知道红袖在说她,却毫不在乎的跟着大笑,只有梁翁一人暗自摇头,这样的傻闺女将来可怎么嫁人哟。

    竹简木牍在熊熊的烈火中终于化作了灰烬,不过,那上面记载的文字,却留在了云琅的脑海中,他准备等机会合适的时候就抢在蔡伦之前把纸张制造出来,然后将太宰的记录记载在纸张上,一屋子的竹简,如果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的一本而已。

    云琅的身体很虚弱,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老虎发现情形不对把小虫拉过来,云琅不一定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小虫来的时候云琅已经没有人形了,因为腹泻的缘故,诺大的石屋子里臭气熏天。

    即便是被小虫,梁翁红袖给救过来了,云琅依旧拒绝吃除过胡萝卜之外的任何食物。

    这东西能够有效地清除云琅血液里的汞毒,这一点云琅是清楚的。

    胡萝卜吃多了全身就会发黄,这是胡萝卜素在作怪,因此,昔日白皙的云琅现在看起来黄黄的,病恹恹的,就比断气好那么一点。

    他每天都要喝大量的水,好在,腹泻的毛病逐渐好了,只是总要小便。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小便由赤红变成淡黄,再到现在的清澈,非常的欢喜,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不过,汞中毒是个很危险的事情,目前虽说没事了,将来很难说,最麻烦的是,汞中毒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云琅答应过太宰,要生一群孩子的。

    云琅强迫自己继续吃着胡萝卜,这东西吃一点味道很好,吃多了,那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不过,他还是用最优雅的姿态吃着胡萝卜,这让小虫觉得胡萝卜可能非常,非常的好吃,且不由自主的拿了一根带着绿樱子的胡萝卜也跟着吃。

    她就是一个嘴馋的,当云家栽种的胡萝卜能吃的时候,第一个下手的人不是云琅,而是小虫,这孩子对于食物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只要是吃的,她无所顾忌。

    云琅一般吃胡萝卜连萝卜缨子一起吃,小虫就不一样了,她只吃胡萝卜,才过了两天,她的皮肤就变得跟云琅一样黄。

    不吃胡萝卜的时候,云琅就会躺在躺椅上,瞅着远处的始皇陵发呆。

    这是太宰以前的习惯,现在,变成云琅的习惯了。

    如果这座陵墓里没有太宰,云琅会很快就忘记他,只是,现在不同了,太宰住在里面,这就变成了云琅需要照顾的坟墓,至少,每年清明的时候,云琅需要去祭拜一下。

    说来难以理解,很多人的根其实就是一座座的坟茔,而不是坟茔所在的土地。

    因人而恋土,因人而无法忍受失去那片土地,每个人的心中最美的往往都是回忆,随着年岁渐长,这种思念就会变得愈发强烈,最后会变成无法更改的执念。

    放火烧断了那座地下咸阳城与章台的联系,封闭始皇陵的工作就做完了一半。

    与项羽不同,云琅并不觉得将无数的宝藏埋在地下有什么不妥的,既然这些财富不能富裕现在的人,放到后世也能富裕更多的人。

    至于里面的十二个金人,就更是一个大笑话了,金人铸造起来容易,想要彻底的粉碎一个个巨大的金人,就变得千难万难。

    一并埋在坟墓里好了,云琅以后还打算在这座巨大的封土堆上种植多多的荆棘,让那些没事干就想找个高出发一下思古幽情的骚客们止步一下。

    太宰他们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将始皇陵外面的平台恢复成一座大土丘,用了十余年的时间,移走了陵墓外面的镇墓兽,毁掉了巨大的甬道,并且将道路翻耕成了荒原,这是一个很好的掩耳盗铃的法子,还需要继续下去,现在瞒不了人,时间会帮忙的,他终究会把人们脑海中关于始皇陵的记忆一点点的抹掉。

    云琅很想让人们记住始皇帝的功勋,更希望人们忘记他的坟茔所在地。

    记住始皇帝的功勋,后面的皇帝至少就会明白,建造一个大一统的国家没有错误,永远正确。

    忘记始皇陵本身,是遏制贪欲的一个过程,无论如何,财富是制造出来的,不是从祖宗的坟墓里挖出来的。

    长安的秋日雨水很多,这是在补偿夏收时干旱的账。

    长安最动人的也是绵绵的秋雨,雨滴不大,更多的时候更像是水雾,打在脸上湿漉漉的。

    云琅如今瘦弱的厉害,前些时间才笑话完竹竿一样的曹襄,现在,他比起那时候的曹襄更是不堪。

    腹泻一般都会与疫症联系起来,在大汉,一旦腹泻不止,病患就会在家门口挂一条麻布,告诫访客不可进来。

    小虫,红袖跟梁翁这三个照顾云琅的家人自然也是不适宜与外人接触。

    云琅的石屋子自然也是如此,霍去病他们来看云琅的时候,也不能来大石头后面。

    不过,他们有的是办法表示自己的心意。

    老虎这时候就成了云琅与外面交流的使者,每天老虎回来睡觉的时候,它的背上就会有非常多的好东西。

    无数的补药,这自然是曹襄送来的,这东西他家好多。

    上好的咸鱼这自然是霍去病的礼物,咸鱼能够辟邪,也不知道他是从那里听来的,估计是被卖咸鱼的给骗了。

    李敢的礼物就让人欢喜了,一个雕刻的纤毫毕现的美女竹夫人送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

    阿娇的礼物最好,她执着的认为,有些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家里的金子多,一个人只要多看看金子,即便是有什么毛病,也会很快痊愈。

    至于张汤的礼物……就不好说了,只有一张绢帛,绢帛里包着半枚玉佩,他的礼物,就是云琅可以在某个时候向他提一个不太重要的要求!

    张汤的承诺,云琅不知道能不能信,他还是小心地收起来了,毕竟,让张汤给出一个确实的承诺,实在是太困难了。

第一五一章 东方朔() 
第一五一章东方朔

    在大汉国,感冒发烧也是时疫的一种,持续不停的腹泻更是时疫。【。m】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得了一种时疫,就会大病一场,如果得了两种时疫,基本上就没救了。

    当云琅泡在温泉里面吃着猪蹄子的时候,霍去病就认为云琅确实已经痊愈了。

    瞅着云琅瘦骨嶙峋的肋骨难过的道:“以后要小心啊,疾病这东西来了,你只能受着,我母亲为了让我远离疾病,就特意给我取了去病两字当名字。”

    云琅吐掉嘴里的猪骨头笑道:“再来一筐猪蹄子,我就马上会复原,依旧能跟你在场子上大战三百回合。”

    曹襄在一边显摆着自己不多的一点板油大笑道:“终于有一个比我瘦的了,哈哈哈,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竹竿!”

    李敢认真的看了云琅一遍,摩挲着下巴道:“看来我送去的春风一枕竹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

    不过,竹夫人虽然制作精巧,你也要知道节制,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竹夫人上,要不,我们后日去阳陵邑耍子?”

    云琅找了一面铜镜,仔细的翻着眼睛看眼仁,霍去病说他眼白上的红线已经消失了,云琅很想确定一下,铅汞中毒绝对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情。

    “尖嘴猴腮的有什么好照的,你知不知道,陛下已经准许雁门关守将诺侯彭祀扩建雁门关了,也就是说,再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雁门一线主守。

    陛下又在并州,设置了朔方郡,治下一万四千户,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我大汉的边疆向北部拓展了四百里。

    那里是古楼烦人的地盘,出了黄土塬,就面对匈奴左谷蠡王的领地,看来陛下认为年初的时候对左谷蠡王的打击不够,想要更进一步。”

    霍去病很不满意云琅女性化的动作,一个大男人整天拿着一面铜镜算怎么回事,特意,将话题转往雄风赫赫的一面。

    曹襄冷笑道:“关我们屁事!”

    李敢不满的瞅着曹襄道:“关我父亲的事啊!”

    曹襄撇着嘴巴道:“就算关你父亲的事,你父亲旗开得胜了,最后便宜的还是你大哥。

    我可是听说了,你父亲的爵位没你的份,你想要出头,兄弟们就得齐心合力的自己上战场。

    你知道不?我最不舒服的就是平白得了一个平阳侯的爵位,这让我说什么话,人家都要先去问我母亲,能不能听!”

    霍去病怒骂道:“让你不要跟那个叫做东方朔的家伙胡混,你就是不听,现在看看,你说的话跟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同?”

    云琅对东方朔还是很有兴趣的,闻言连忙道:“那家伙说什么了?”

    李敢大笑道:“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知道不,陛下当年征召天下有才之士,让他们上表叙述自己的长出。

    这家伙用了三千多片竹简来叙述自己的优点,陛下看了整整两个月才看完,估计是看在他写了这么多字的份上,就让他待诏公车署,结果,一等就是八年!

    六天前的时候,他来给阿娇送车马,我们听他谈吐有趣,就邀请他喝酒,这家伙酒喝高了,就站在你家的厅堂里叉着腰咆哮。

    说什么,他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十三岁才读书,但是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子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还说他钦佩子路的豪言,发誓从之,如今他已三十岁,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

    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他这样的人,足矣成为陛下的大臣了,为什么只能委屈的待在公车署里混日子!”

    听了李敢复述东方朔说的话,云琅忍不住在计算自己到底读了多少书,计算过之后,他觉得,按照东方朔的说法,他可以兼任大汉,匈奴,乃至罗马帝国的宰相。

    就读过的书的数量来论,这个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加博学的人了。

    耳边听着霍去病,曹襄李敢三人在嬉闹,云琅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学问的渴望几乎没有边际,但是,能找到可以读的书,却少的可怜,所谓汗牛充栋,已经是对书籍数量的极大想象了,对于云琅来说,那不过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量而已。

    霍去病他们嘲笑的只是东方朔的口气,却没有嘲笑人家的学问,四十四万字的读书量,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读书人。

    “不如我们再约一次东方朔,听你们一说,我对这个人也非常的感兴趣。”

    云琅见霍去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镜子上,就把铜镜丢上岸,正色道。

    曹襄笑道:“这人虽然官职低微,却不是谁都能请来的,我们几个那天是碰巧了,人家也刚好想要喝酒,否则,那家伙基本上不会理睬我们的。”

    云琅眼珠子一转大笑道:“我写一封信函,让人转交给东方朔,他一定会来的,说不定会快马而来。”

    曹襄笑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母亲生辰之时专门给他下了请柬,结果,我母亲过寿的那一日,他的礼物到了,人却没来,理由是,我母亲光华璀璨,乃是仙君下凡,他不过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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