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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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5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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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笑道:“如果他们是普通匈奴牧人,我想他们更加愿意过自食其力的日子,可惜啊,他们在匈奴就是勋贵,干活是被他们所鄙视的。

    你一人难以改变大部分人的念想。”

    金日磾霍然站起道:“我不信!”

    云琅转头对梁翁道:“给金子一匹快马。”

    金日磾忧心忡忡的就跟着梁翁走了,他心中隐隐有些焦急,如果休屠王一脉真的只喜欢给人当仆役,这一族哪来的未来可言。。。

    红袖把一杯茶放在云琅手里,轻声道:“你教育这个匈奴人的时候,最好不要当着孩子们的面。

    你跟匈奴人说的东西与教给他们的想法有差别。”

    被一个绝色美人儿用大眼睛盯着,即便脸皮厚如云琅,也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移到了别处。

    几年下来,昔日美丽瘦弱的小少女,如今已经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不敢看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你心虚?”红袖鄙夷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对自家的这位家主很是鄙视。

    没人注意的时候就喜欢偷偷地看她,等到让他正大光明看的时候却没了胆子。

    “我心虚什么。”

    “不心虚就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红袖有些咄咄逼人。

    “不看!”

    云琅倔强的扭过头去,却看到了老虎大王那张毛绒绒的丑脸。

    被老虎的胡须撩拨了鼻孔,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很大的喷嚏。

    回头再看红袖的时候,就只能看着红袖婀娜的身子越走越远。

    云琅抱着老虎头道:“多美的人啊,你说是不是?”

    老虎连连点头……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第一三二章患得患失的红袖

    昨日那个惊恐的如同小鹿一般的小女孩,几年光景就长成了大姑娘。

    这是时间在人世间制造的神奇。

    云琅喜欢欣赏美女,所以,不论是阿娇的雍容,卓姬的妖娆,还是宋乔的知性,亦或是苏稚的娇憨,对云琅来说都是绝世美景。

    唯有红袖的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就是单纯的美丽,有时候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时候是一朵春风里的雏菊,有时候就是一幅淡墨山水画里的仙子,有的时候,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这种种的变化,不过是她行动坐卧,或喜或悲促成的,可谓一动一静皆是风景。

    虽然顶着一个丫鬟的名头,不论是梁翁,平遮,还是刘婆,没有人敢拿她当一个丫鬟来看待。

    自从宋乔,苏稚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医馆上,云氏内宅的主事人就是红袖。

    她年少的时候胆小,孤独,随着年纪渐长,性子却变得越发清冷起来。

    在内宅别人或许还能看到她偶尔露出的笑脸,离开了内宅,她就会戴上幕篱。

    基本上,没有必要,她从不愿意离开云氏内宅,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读书,调香,弹琴,作画,种种花草,给孩子们上课,就是她生活的所有内容,并且乐此不疲。

    曹襄敢跟宋乔说笑,跟苏稚斗嘴,唯独在红袖面前他永远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且目不斜视。

    云琅不得不承认,一个真正的美人,确实能让人有改过自新的能力,至少,红袖就有这样的魔力。

    红袖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是她跟小虫两个在照顾云琅跟宋乔起居。

    小虫嫁人之后,就剩下红袖一个人了,宋乔没有指派别的仆妇,云琅也没有提起,至于红袖自己,更是没有要求调派别人过来。

    在这个家里,跟红袖最亲近的人就是小虫,如今吗,小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虽然外边有传言说小虫算是一女嫁了二夫。

    孟府却欢天喜地的,第二个孩子的百岁生日上,孟大,孟二的父母喜极而泣,甚至当着众宾客的面喝的酩酊大醉。

    以至于最后只能由小虫这个儿媳出来支撑场面,至于孟大,孟二两个除了咧着嘴傻笑,再无用处。

    没生孩子的时候,小虫只要来云氏,就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陪伴红袖,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多少话说,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互不分离。

    生了两个儿子的小虫,早就不是云氏小丫鬟的模样了,孟氏所有的尊荣都穿戴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就算是一般的勋贵之家的主妇,在小虫的面前,也只能自行惭秽。

    如今,这个在贵妇群中赫赫有名的妇人,很没有规矩的靠在一张软椅上晒着初春的太阳。

    这是云家人的通病,不论男女,只要有空闲,最喜欢的休息活动就是这样懒懒的躺着晒太阳。

    红袖正在给一件大衣裳上刺绣,或许是劳作的时间太长了,就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小虫用充满色欲的目光看着红袖啧啧赞叹:“你这样的妖精整日里围着家主转,我就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忍住不吃掉你的?”

    红袖白了小虫一眼道:“你以为谁都像你的那两个夫君,只要一刻见不到你,就会发疯?”

    小虫得意的道:“我只有一个夫君,你莫要胡说,不过嘛,只要是男人,傻子跟聪明人在对待女人这事上没有区别。”

    “啐!”红袖啐了一口小虫。

    然后就看见小虫从椅子上滑下来抱住红袖道:“我这人不在乎,如果是你这样的美人儿,我娶你都成啊。”

    “休要胡说,更不要拿人伦大道来说笑。

    小虫姐姐,我真的长得很美吗?”

    小虫挑起红袖的脸庞痴迷的道:“我要是长成你这样子就好了,一定会迷死天下的臭男人!”

    红袖挣脱小虫的掌控微微叹息一声道:“我母亲说女人长得太美会折福损寿,不是好事。”

    小虫摇头道:“你母亲遇人不淑,你不一样,跟着家主这样的人一辈子一定会过的很有意思。”

    红袖叹息一声道:“他从不正眼看我。”

    小虫大笑道:“是不敢看吧!咱家的家主是一个很小气的人,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家里的这一群鸡雏,生怕被老鹰叼走一两个。

    这么多年下来,你看到家主可曾辜负过谁?家里的仆妇生病,都不惜千金救治,明知道活不下去了吃什么药材都是浪费,家主可曾皱过眉头?

    阿曼那个**人,晚上跟野汉子偷情,白日里干活迷迷瞪瞪的,被煮蚕茧的开水把脸给烫成了那个样子,我去看过,跟鬼一样吓人。

    知道不,家主为了救治这个不值钱的仆妇,硬是让细君出手,从阿曼的屁股上揭下好几块皮补在脸上,虽然还是很难看,到底还是有了人的样子。

    这样的盖世医术,人人都说用在一个仆妇身上糟蹋了,你看家主可曾有半分的犹豫?

    细君更是欢喜的跟什么似的,连帮手都不要,阿曼的事情事事亲力亲为,别提多上心了。

    听姐姐的,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往家主床上一躺,稍微露点皮肉,就你这身子,那个男人不想要?

    把这事办了,你就是云氏的三夫人!“

    “哎呀呀,你都说些什么啊。”

    红袖掩面而走

    小虫看着红袖的背影大声喊道:“早点下手啊,反正你又不吃亏!”

    红袖跑的不见了人影,小虫就再次懒懒的躺在软椅上自言自语的道:“男人可以谋算女人的身子,女人干嘛就不能谋算男人的身子?

    可怜的丑庸姐姐,现在的春梦里恐怕都是家主吧?”

    说完这句话,就惊慌的四处瞅瞅,没看见有人在,这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准备睡一觉,等孟大,孟二过来,好一起回家。

    红袖的一张脸被小虫的话羞臊的如同一张红布,也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荷塘边上。

    云氏的荷塘不算大,也就三亩地大小,初春的时候,荷塘上看不见一片枯叶,也不见一颗新芽,只有一汪清水在阳光下泛着鱼鳞般的波澜。

    一大群红色的鲤鱼在碧波里成群结队的穿行,当红袖的倒影出现在湖面上的时候,那群红色的鲤鱼,就在一条足足有两尺长的大鱼带领下,向红袖的倒影冲了过来。

    红袖从长廊架子上取过一把泡好的糜子,就随手抛洒了下去,荷塘顿时就像是开了锅,一大群红的,黑的,花的鲤鱼就争夺了起来。

    鱼食抛洒完毕,那些鲤鱼依旧围拢在水边,打着旋,长大了嘴巴露出水面,一张一合的求食。

    大王不知何时出现在水边,蹲坐在大青石板上,全神贯注的瞅着池塘里的鲤鱼。

    “不要啊!”就在红袖大声呼喊的时候,大王猛地伸出了一只前爪,将他迅捷的刺进水里,等他把爪子提起来,他尖锐的指甲上已经挂着一条美丽的红色肥鱼。

    红袖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老虎的脑门上怒道:“你又不吃鱼,抓他们做什么?”

    老虎受到了训斥,就低下头瞅瞅那条还在他爪子上挣扎的鲤鱼,就把鲤鱼丢在红袖脚下,任由那条鱼活蹦乱跳。

    红袖捧起那条鱼,发现鱼的肚皮上出现了两个大洞,眼看就活不了了。

    这才叹口气对老虎道:“下次不要这样做了,他们已经知道你就是兽中之王,不敢忤逆你的,多杀无益。”

    鱼已经死了,红袖倒是没有浪费粮食,准备送给小虫,小虫一向喜欢吃鱼,这条鱼的肚子虽然破了,想必她是不会嫌弃的。

    给老虎擦干净的爪子,红袖就坐在老虎宽厚的背上,任由他驮着在院子里漫步。

    她俯下身子抱着老虎的大脑袋,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你帮我问问家主,要不要娶我。”

    

回来太晚,更新不了了() 
请假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不过,还是咬着牙说出来了,因为我咬着牙也写不出来,不是故事有问题,而是我太疲倦了。

    今日凌晨四点半从陕西榆林石油宾馆出发去乘火车,准备转道西安回兰州,结果,大暴雨冲毁了火车道,无奈,只好租车跑了四百公里去了包头,回到家已经九点钟了。

    孑2努力的在车上睡觉,想着回来就有精神了,谁知道,不但没有精神,人都快有问题了。

    只好厚颜请假,容我月初补上。

    另外,既然已经开单章了,就不能浪费,顺便求一下保底月票,

    孑2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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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聂壹?() 
第一三三章聂壹?

    在云琅看来,上天对傻子非常的仁慈

    主要体现在上天会给他们无数次纠错的机会。

    只可惜,傻子之所以被称之为傻子,是因为他们总会辜负上苍给予他们的机会。

    抢劫滇国,抢劫夜郎国,这不过是刘彻训练,考验自己儿子的一种方式。

    大汉国已经完美的渡过了财务危机,这时候并不一定要干抢劫这种很低级的事情。

    就在皇长子刘据跟霍光带着大批的大汉军方甲士以及无数想要为国立功的捕奴团成员,以及蜀中商人组成的大军就要开赴南蛮之地的时候,夜郎国的使者来到了长安。

    夜郎国的使者口气强硬,要求大汉国交出抢劫他们国家,杀害他们国主的凶手,如若不然,夜郎国三万战兵就会来到大汉国自己取走与损失相等的战利品。

    这样的话语还没有来得及传递给刘彻,夜郎国使者团上下二十三人,就被向来慈眉善目的鸿胪寺官员给枭首了。

    在大汉国君面前,胆敢称兵仗者斩!

    西汉鸿胪寺卿公孙贺在下令斩杀夜郎国使者之前,连续问了三遍,夜郎国的说法是否有误。

    结果,每一次都被夜郎国使者义正辞严的给羞辱一顿。

    狂悖的话语第一次出夜郎人之口的时候,偌大的鸿胪寺大殿里安静一片。

    第二次出口的时候,殿中不论是武士,还是文臣都已经把宝剑抽出来了。

    第三次出口的时候,就连鸿胪寺卿公孙贺都忍无可忍,第一个从桌子后边跳出来,带头砍死了夜郎国使者。

    皇帝知晓此事之后就淡淡的说了一句“知晓了”,然后就悄无声息。

    鸿胪寺能做的,就是把所有尸体掩埋掉,继续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夜郎人死了,长安百姓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官员们,也拿这件事当做酒宴上的笑料。

    也就在这一天,长安的角斗场上终于出现了一头巨狼,开启了人兽之战的开端。

    长平在长安生活了半辈子,他认为以前几十年长安发生的变化都没有这五年快。

    很多的新鲜事物不断地出现,长安人从惊讶到习惯,到最后的波澜不惊,身为大都市里的人,他们对身边出现的新奇事物不再惊讶,不论多么新奇的东西,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一种商品而已。

    几十年来都没有完成的长安城修建终于完成了,土坯城墙终于被换成了青石砖瓦城墙,长安城里的茅屋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青砖碧瓦的小家院落。

    再也不用皇帝驱赶,贫穷的人,就自动卖掉家里的茅屋,用换到的钱,去了城外居住,富人大量的涌进长安城,搞的长安物价腾贵,这让长安城守非常的为难。

    然,桑弘羊以为,聚集天下富户于长安一城,本就是陛下心愿,焉能因为一些小小的瑕疵就畏缩不前。

    如今,关中人谈论最多的就是如何进驻长安城。

    与进驻长安城同样火热的话题就是进驻富贵城。

    在政治层面,满天下无人能与刘彻争锋,所以,富贵城并不欢迎朝廷官员进驻。

    不但不欢迎,反而对官员进驻富贵城有着极多的限制。

    阿娇不想把富贵城弄成长安城的对头,她的目标就是让富贵城成为除过政治中心之外的大汉经济文化中心。

    所以,进驻富贵城的人,以商贾与读书人最多。

    富贵城最中心的位置叫做揽月湖,当初为了将这片洼地改造成一座与渭水相连的湖泊。

    云琅派人沿着渭水修建了长达十一里的自流渠,每年春夏涨水的时候,渭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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