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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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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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破茧() 
第六章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

    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

    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穿衣为礼?() 
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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