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汉乡- 第3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卓姬愣了一下,然后对平叟苦笑道:“你看看,他就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

    平叟笑道:“黄氏不知京城深浅,以为云氏不过是一个幸进的勋贵,染料不过小事,他们却走了陛下的路子,意图让云氏绝了开染坊的念头,用心不可谓不毒。

    此事已经传扬开来,黄氏对云氏的鄙薄之意尽人皆知,这是云氏立足京城以来接受的第一场考验,如何能不还击?”

    卓姬道:“他如何还击?云氏在京城,黄氏在蜀中,就算云氏深受长门宫,与长公主照拂,他的手还伸不到蜀中去!

    不过,这个冤家既然要斗一斗黄氏,我这个做外室的说不得要全力帮他。

    传令卓蒙,即刻入蜀中,搜集黄氏罪证。”

    平遮低头道:“我家主人只让夫人斩断与黄氏联系,并未要求夫人多做别的。”

    “什么都不做,就能让黄氏垮掉?”

    平遮笑道:“我家主人做事历来高妙,不是我一介谒者所能测度的,既然我家主人没有要求夫人多做什么事情,夫人还是静观其变比较好。”

    卓姬皱眉道:“既然如此。不年不节的你家主人送我这么些礼物做什么?”

    平遮笑道:“可能是今天天气好,或者是厨娘今日做的小菜可口,又或者是家主想起与夫人在一起的时光,总之,家主一清早就让平遮带着礼物过来了。”

    卓姬笑着对平叟道:“你看看,听你儿子话里的意思,我似乎越发的像他家主人的外室了。”

    平叟笑吟吟的道:“恐怕连陛下都是这么看的。”

    “既然坐定了这个外室的名头,他总是不来算怎么回事呢?”

    平遮笑道:“自从平遮追随我家主人以来,所见所闻所感,我家主人从来不做无用的事情。”

    话说完,平遮就告辞离开。

    卓姬见平叟送他儿子出了门又回来了,就皱眉问道:“那个狠心人到底要干什么?”

    平叟摇头道:“平遮是一个合格的谒者,什么都没有对我说。

    不过呢,我不相信云琅会害你,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将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损害到我们的利益,因此,提前给了一些补偿。

    无论如何,既然平遮说跟黄氏有关,那么,我们作壁上观就好,看看聪明人如何对付黄氏就好。“

    卓姬叹口气道:“他毕竟还是把我当外人……”

    平叟苦笑道:“我们从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就用心不纯,他疏远我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情义能维系到现在,我已经非常吃惊了。”

    平遮离开了卓姬府上,就带着车队继续前行,又在郭解家里丢下一辆马车之后,就去了阳陵邑。

    三天后,云氏的蚕丝被已经送遍了上林苑,阳陵邑的勋贵之家。

    人们对这种新式卧具非常的满意,虽然盛夏的天气里送人蚕丝被未免有些过分,人们还是高兴地接纳了,并且送出了回礼。

    苏稚在整理了回礼之后对正在看书的云琅嘟囔道:“卓姬那里送的最多,偏偏就她没有回礼,她把你给的礼物当成该得的例份了吧?

    不过啊,那么一个大美人,你就放在那里不用?”

    云琅的脸从书本后面抬起来,瞅瞅胡说八道的苏稚道:“我决定把你这样的美人儿也藏起来不用!”

    苏稚丢下手里的账簿,一个虎跳就跨坐在云琅的腿上娇笑道:“你舍得吗?”

    卧在另一张软塌上看书的宋乔,愤愤的将一本书丢在苏稚的后背上道:“怎么越来越没有正形了,再这么下去,天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苏稚回头看看宋乔道:“怀孕的人脾气就是大。”

    拿床底间的事情来打击宋乔,是苏稚目前唯一的武器,也是三人独处的时候最喜欢说的事情。

    云琅对此自然是喜闻乐见,只有宋乔总是不满。

    宋乔摘下簪子挠挠头发,对云琅道:“夫君这一次这么慷慨,可是有什么想法?”

    云琅抱着苏稚笑道:“以后会成为惯例,好的纸张出来了,我会送人,好的书本印出来了我也会送人。

    要让这些人习惯接受云氏的好东西,让他们形成云氏出品,必是精品,这样的一个概念,对我们以后做事非常的重要。”

    “为什么只给上林苑跟阳陵邑的人家?”

    “呵呵,因为长安城的勋贵太多,我们家给不起,二来呢,全都给了,我们卖给谁去?”

    苏稚得意的大笑道:“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这些人家给的回礼,比我们送出去的东西价值要贵,以后我们家只送不买成不成,当然,卓姬那里就不要送了。”

    云琅笑道:“不是那样的,下回还要多送一些,如果事情真的按照我预料的方向走,蜀中卓氏可能会遭受大难!”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呢,云氏要对付黄氏,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也早就对蜀中自成一片天的样子很不满。

    甚至还有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的传闻出来了,这时候,陛下要是还不整肃一下蜀中,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谁这么大胆敢说这样的话?”

    “哦,是我说的,阿襄觉得这句话不错,就不知怎么的给传出去了。”

    宋乔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夫君这么做,就是为了染料?”

    云琅瞅着宋乔道:“必须是为了染料!”

    宋乔还想说什么,云琅摆摆手道:“我之前也以为云氏跟黄氏不过是一点生意上的纷争,算不得什么大事,后来发现,人家根本就把我们当死敌,不惜出重金买通了绣衣使者来我们家搜集我的谋反证据。

    你说,这个时候,我要是再仁慈下去,是不是就太傻了?“

第九十四章贪婪?不一定吧!() 
    第九十四章贪婪?不一定吧!

    论起秉性来,云琅可能比大部分汉人要仁慈的多,同样的,论起恶毒来,大汉人在他面前依旧相形见绌。

    在这个著名的行为言论还在成为现成的成语供后世人学习的时代里,云琅一天就能制造成百上千个成语。

    云琅总能带给曹襄最大的惊奇感,跟黄氏斗争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他喜欢坐在长安,竖起耳朵倾听来自蜀中的反应。

    如果能够接收蜀中的桑蚕生意,曹襄觉得自己家以后就可以躺着吃饭了。

    他的雄心原本不止于此,他还对蜀中的朱砂,稻米……等等产业也很有兴趣。

    只是,云琅告诉他没有那个可能,即便是丝绸生意,占大头的也只能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的阿娇。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目前来看,刘彻比任何人都像世界,因此,跟着他的想法走,顺便在他掀起的浪潮里挖一勺子水,是云琅,曹襄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很多傻子,比如主父偃就不知道这个道理,没事干,自己掀起一些小小的浪花玩,最终,被皇帝的大浪给活活淹死了。

    云琅放出了谣言,自然要等谣言在半空中飞一会,然后落地发酵,最后给出正确的反应。

    剩下的日子里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那个忽然消失的钟离远做出一些正确的事情来。

    今天是云氏杏子成熟的时候,全家都要去杏子林里采摘。

    去年的时候,云氏的桃树开始长桃子了,第一年桃树接出来的桃子一点都不好吃,咬一口跟要木头一般无趣。

    今年的杏子据说不错,个大,多汁,香甜……这样的杏子还是值得全家出动一下。

    杏子林,就在云氏左边的向阳坡上,这里原本是云琅种苜蓿的地方,苜蓿本来是拿来喂牲畜的,结果,大部分的苜蓿都被人当做一道菜给吃了,只有那些靠近地面的根苗,才会落在牲畜嘴里。

    这是一个很失败的实验,凉拌苜蓿的美味,一度让阿娇很痴迷,云琅非常后悔推广了这道菜。

    葡萄正在爬藤,上面已经结了大串,大串的青葡萄,等到八月,葡萄就会成熟,那才是云氏最大的欢喜。

    女子,孩童提着篮子在杏林里采摘杏子,本来就是一幅极美的图画,在云琅观察核桃长势的时候,苏稚已经爬到了树上,云氏的杏树都是小杏树,明明站在地上就能采摘到,苏稚还是喜欢站在树上去摘树梢上最美味的那几颗颜色极美的杏子。

    云音站在树下撩着裙摆等待同样爬在树上的霍光往下丢杏子,有的能接住,有的掉在地上就会被摔成黄黄的一滩,引来宋乔的责骂。

    通过五年多的经营,云氏就有了关中种类最丰富的果园,来自西域的葡萄,石榴,核桃,香梨,甜瓜,西瓜,无花果,在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仅仅以品种而论,云氏果园堪称一座食用植物最丰富的植物园。

    西瓜还没有成熟,不过,它硕大的果形已经初具规模,云琅蹲在西瓜地里,挨个拍拍这些美丽的精灵……很遗憾,一个成熟的都没有。

    云音见父亲在看那种神奇的果子,顿时对杏子没了兴致,这种神奇的果子她去年吃过,这东西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苏稚也跑过来了,一看她不停吸溜口水的模样就知道,宋乔跟她形容过这东西到底有多么的好吃。

    “没有成熟啊……”

    云音,苏稚失望到了极点。

    “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去年就长出来两个留籽的西瓜,孩子吃的时候已经倒瓤了,算不得最好,今年种了很多,足够你们吃的。”

    “这东西谁都不给!皇帝也不给!”

    苏稚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能让皇帝吃刁了嘴巴,万一他冬天想吃我们家就麻烦了,所以呢,我们躲家里偷偷吃。

    等以后遍地都是西瓜了,再考虑皇帝!“

    云音跟苏稚快活的抱在一起,还不停的催促云琅赶紧离开,免得西瓜被不相干的人给看见了。

    相比西瓜,云琅更看重核桃,跟无花果,小孩子吃核桃有益于大脑发育,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无花果这种在印度一带属于猴子的专属食物,到了大汉,是重要的糖分补充来源。

    云家的甜菜已经长得很大了,糖萝卜的威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城,即便是皇家,如果没有岭南送来的蔗糖,刘彻想要吃一口糖,也要找云氏讨要。

    这东西的产糖量不高,而且产出来的糖,与蔗糖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里面的杂质不好分离,产出来的糖,甜的不够纯粹。

    云琅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甜食,只可惜身为孤儿院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他分到手的极为有限的糖果,一般都会成为弟弟妹妹的储备粮。

    大孩子比小孩子更喜欢吃糖……只是大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云琅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买了一斤白糖泡水喝的场景……谁能想象一口粘稠的糖水喝下肚之后,会带给一个憧憬甜食,已经变成执念的孩子的幸福感觉。

    幸福过后,就是无尽的内疚……从那以后,云琅就真的不喜欢吃甜食了。

    云氏有最纯正的蜂蜜!

    这也是阿娇那些人不来云氏果园的原因所在,因为云氏的果园里总有大群大群的蜜蜂在飞舞。

    一个瘸腿的老兵戴着着幕篱在云家人关切的眼神下,开始从一截子烂木头里割蜂蜜了。

    这截烂木头早就被锯成了两半,老兵小心的掀开上面那一块,就有一个巨大的蜂巢牢牢地镶在上面,稍微抖动一下,金黄色的蜜糖就会顺着蜂巢的边缘流淌下来。

    蜜蜂疯狂的围着老兵飞舞,老兵似乎并不在意,用一柄小刀子将大半个蜂巢割了下来,眼看着蜜糖随着蜂巢一起落进干净的木桶里,即便是向来矜持的宋乔,也要不断地吸溜口水,才不会让口水掉下来。

    云琅能想到的吃蜂蜜的办法,就是用油饼蘸着吃,老兵甩开那些蜂群之后,一大桶蜜糖就摆在了家主的面前。

    好东西怎么吃都好吃,厨娘送来了刚刚炸好的油饼,留了一些蜜糖给家主一家子解馋,剩下的她要拿去熬煮,提炼出最好的蜂蜜放在罐子里,敖干水份的蜜糖,据说可以放一千年不坏。

    小小的野餐满足了全家人所有的期待,云琅检查了所有种类的果蔬,又在闺女跟小老婆的强烈要求下,命看守园子的老兵务必要小心看守,这才带着全家人回到了大宅。

    蜜糖这种东西一定要一群人吃才能体会其中蕴含的幸福感,如果像何愁有那般一个人抄着油饼蘸蜂蜜吃,就会吃出一股子浓烈的孤独感来,于是,被父亲担心吃坏牙齿的云音,以及有同样担忧的霍光,就很自然的陪着老祖吃油饼蘸蜂蜜……不大功夫,何愁有的老脸上就有了笑容。

    狗子去了匈奴人的地盘,很久都没有消息传来,何愁有也不担心,虽然霍去病凭借一己之力击破了义渠,匈奴联军,狗子身负的重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重要了。

    因为这一战……汉军也损失惨重,再也无力西进!

    看着老家伙跟两个孩子愉快的吃了一顿饭,云琅本来想要问他很多事情的,这时候觉得没必要问了,总是试探何愁有的底线不好。

    自从霍去病立下盖世军功之后,霍家的扩张步伐就迈得很大,他老婆似乎对土地有着难以遏制的激情,而且只要上林苑的土地,与此同时,李敢的老婆,谢宁的七个主要老婆,以及赵破奴刚刚被赐婚的宫女老婆,组成了长安城最大的炒地团。

    开始的时候云琅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妥,结果,这似乎是皇帝所喜闻乐见的,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这些将领的私人土地,刘彻似乎没有任何要阻拦的意思,反而在推波助澜。

第九十五章勋贵不好当() 
    第九十五章勋贵不好当

    大汉国从来就不缺少土地,相反,大汉国有大量的土地需要人们去开垦。

    让百姓们过着困顿生活的原因是高昂的赋税,以及低下的生产力。

    皇帝需要钱粮去打匈奴,百姓们需要钱粮来过好日子,可是,一年的产出就那么一点,皇帝多要一点,百姓们手里的钱粮就要少一点,如果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