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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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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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伉的眼睛越瞪越大,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直直的看着云琅,似乎觉得云琅衣领后插的羽毛扇已经变成了一条尾巴……

    “兄长救我……”

    卫伉的脚下迅速的湿了一大片,双腿抖动的厉害,却一步都挪不动……

第一五九章不舍() 
    第一五九章不舍

    卫伉认为霍去病是他最亲的亲人。

    尤其是霍去病把他抱回房间,并且让亲兵帮他换过衣衫,洗过澡,并且准许他跟在身边之后,卫伉就越发这样认为。

    吃饭的时候,卫伉打死都不出去,也不准许霍去病出去,他坚持认为,云琅,苏稚都是山野里的精怪,惯会吃人,霍去病不知云琅跟苏稚的底细,被蒙骗了。

    看着卫伉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毕竟是一起长大的,霍去病心头一软,就没有出门,让亲兵把饭食送到房间,陪着这个不成才的表弟一起吃饭。

    苏稚看曹襄,李敢,赵破奴的眼神非常的奇怪,这让三个人很不自在,仔细查看了衣着,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就继续吃饭。

    云琅自顾自的埋头吃饭,今天的收获很大,用恐惧摧毁了卫伉最后一丝骄傲,从而完美的解开了霍去病跟卫伉之间的心结。

    至少这样做了之后,卫伉一辈子都会认为霍去病是他的保护神,而不是什么图谋他父亲什么东西的敌人。

    他们几人吃饭,历来都是一大盆子夹着吃的,平日里苏稚也不讲究,大家一起吃一盆子菜没有任何不对。

    今天不一样了,苏稚先是迅速的给她的高粱米饭上堆满了菜,对盆子里那些被曹襄他们吃过的菜,一口都不动。

    匆匆吃完了饭,就丢下碗筷跑的不见踪影。

    曹襄往嘴里刨了一口饭奇怪的道:“你小老婆在发疯,你不治治她的毛病?”

    云琅嘴里嚼着饭菜,瞅了曹襄,李敢,赵破奴一眼,摇摇头又重新低头吃饭。

    曹襄有些心虚,一把抓住云琅的袖子道:“说清楚,我哪里奇怪了,让你们公母两这样看我,好像还非常嫌弃我的样子。”

    云琅把饭吞下去喝了口茶水漱漱口道:“苏稚看见你今早从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了。”

    “呃我是随便遛哒,随便遛哒”

    李敢,赵破奴也很明显的愣了一下,马上,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异口同声鄙视曹襄道:“胡女的滋味可好?”

    曹襄呛咳连连,不愿意说话。

    云琅抬头瞅瞅李敢跟赵破奴道:“你们会不知道?”

    这下子论到李敢,赵破奴咳嗽了,曹襄则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两个无耻之徒。

    云琅抱起自己的茶壶站起身道:“你们三连襟好好地谈谈,我就不打扰了。

    另外,何愁有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试探,准备看看你们的心性,结果呵呵!”

    云琅说完就走了,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家伙。

    不一会,三人就扭打成了一团

    谢宁一瘸一拐的从城墙上下来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想要把他们三个分开,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见三人下手都很有分寸,也就不想管了,把一大碗高粱米饭倒进菜盆子里,埋头大吃,这三人打累了,自然就会停手的。

    谢宁吃完了饭,也不见三人停手,就去了云琅的房间,指指树荫下继续殴斗的三人道;“为什么打起来啊?”

    云琅笑道:“恼羞成怒呗,你别看他们三个了,你越是看,他们越是不敢停下来,就当没看见最好。”

    谢宁笑道:“我还是到你屋子里看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果然,当谢宁走进了云琅的屋子,那三个家伙果然就停手了,相互怒骂一句,然后就分成三个方向走了。

    这就算是完事了,以后谁要是再提这事,他们三个必定会再次恼羞成怒的。

    云琅准备把这事埋在心底,等三人以后有什么大喜的日子,再旧事重提

    七月的受降城骄阳似火,连续下了三天的大雨,天气稍微清凉一些,太阳又开始暴晒大地了。

    一条大河就在身边,水汽自然是不缺的,潮湿的大地被太阳烘烤之后,大地就成了蒸笼。

    由于牛羊多的缘故,受降城的蚊虫多的几乎难以容忍。

    云琅担心出现疫病,已经命边民们驱赶着牛羊去了远处放牧,诺大的受降城也几乎用清水洗涮了一遍之后,总算是没有冲天的臭味了,蚊虫却变得越发的多了。

    这样的天气里,连河水里的鱼都懒得咬钩,云琅在阴凉处耗费了一下午才钓上来两条喜欢阴凉且食腐肉的大鲇鱼。

    河边有清风吹拂,苏稚躺在云琅身边睡了一觉又一觉,直到傍晚的时候才算是清醒过来。

    “这里怎么还这么热啊!”

    “必须要热啊,麦子就靠这几天的太阳变成熟呢,不烤的话怎么变黄呢。”

    “这也热的没道理,郎君,我想回家了。”

    “家里也热啊!”

    “可是我们可以去山居小筑。”

    “怎么,不想再解剖了?”

    “不用了。”苏稚指指脑袋道:“该见识的都见识了,该做的实验都做了,胡人,羌人,汉人,匈奴如果去除外形上的不同,本质是一样,构造也是一样,没什么好稀奇的。

    我现在回去,就是想问药婆婆很多事情,我发现我们以前猜测的很多事情都是不正确的。”

    云琅收起鱼竿,吊钩上的羊肉已经不见了,刚才那条聪明的鲇鱼吃掉了诱饵没有上钩。

    “快了,我们就要回家了,需要沉淀边关所得的不光是你一个人,我需要,去病需要,曹襄,李敢他们都需要,甚至参与过受降城之战的将士们都需要。

    太尉府已经来了两道军令,要我们把受降城获得的牛羊带回关中,这说明大汉国库又见底了,急需补充。

    大军想要离开受降城,必须是在跟朝廷派来的军队完成交接之后。

    牛羊也需要在秋日里贴膘,否则走不回去的。

    这里的秋粮是重中之重,也需要收割,所以啊,等我们回家的时候,该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啊?还要再待三个月啊,我不活了!”

    “快走吧,太阳快落山了,再不走,蚊子该出来了。”云琅把苏稚拉起来,让她收拾好毯子,自己从河水里提起鱼篓,扛着钓竿跟苏稚进了受降城。

    黄昏的受降城才从酷热中解脱出来,白日里冷清的街市迅速就变得热闹起来了,白日里没有生意的商贩们,趁着天色还亮,抓紧时间招揽自己的客人。

    如今的受降城终于有了一丝繁华的模样,城池里到处都是闻风而来的大汉商贾以及胡人客商。

    被云琅勒令拆分的东西两市上人满为患,东市上是进行大宗交易的地方,交易双方分别是汉商跟胡商,偶尔也能看见一些部族女子,有些大胆的赤裸着上身,用部族的出产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市比东市还要热闹,随着秋天不断地逼近,方圆三百里之内的部族都开始倾销自家的物资,跟官府,或者汉商,胡商进行交换。

    很可惜,在这里铜钱并不被人认可,硬通货只有黄金!

    这也是云琅硬性规定的。

    如果汉商以及受降城官府的出口比进口的数额大,云琅自然会鼓励使用铜钱的,现在大部分都是进口,云琅自然很愿意把黄金当做一种进口物资。

    站在城墙上看到这一幕热闹的场面,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丝不舍,不舍得将刚刚治理好的受降城交给别人。

    不过,一想到阿娇,长平这两个精明的女人,他不认为这座城在他离开之后会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就出自大汉,只要是好的,有效的政策,在大汉,继任的官员一般不会改动。

    只要来的人不是云琅这些人的仇人,或者是一个贪黩无度的人,受降城的繁荣是可以预期的。

第一六零章开拓航道() 
    第一六零章开拓航道

    毛衣的销售真的不错,云琅眼看着堆积如山的毛衣顷刻间被胡商一扫而空。

    看到这一幕,他不由得瞅瞅苏稚身上的衣衫,再瞅瞅自己的衣衫,最后看看胡人的衣衫,在他眼中丑到爆的毛衣,放在胡人眼中就该是米兰时装展览会上的爆款。

    毕竟,你不能对这些把羊皮挖个洞,再随便用麻线缝制几下的东西叫做衣服。

    长长的带着强烈的波西米亚风情的长袍只要是胡人没有不喜欢的。

    长长的麻布头巾上只要镶嵌一块乱七八糟的石头,那些见多识广的羌妇就敢问胡人换脑袋大小的一块白玉……然后美滋滋的拿着这块白玉再去跟胥吏换两口袋麦子。

    这是很好地商贸,对谁都是!

    苏稚就是这座城里的女主人,不管别人怎么看,那些羌妇,胡人是这么看的。

    因此,只要苏稚出现在市场上,诺大的集市上的东西都是随她挑拣的。

    不知为何,这个女子偏好白玉,她的屋子里已经收集了一屋子白色的石头。

    如果不是因为看不上胡人的手艺,她早就把那些白石头变成各种玉器了。

    苏稚是大方的人,家里给她运来了不少的丝绸,只要是她看中的石头,就会有专门的人帮她送回去,回来的时候,只要给一块丝绸就成。

    这个时候云琅都认为,《卖炭翁》里的小太监被白居易黑的很惨,如果白居易看到苏稚的做派,就会觉得那两个“黄衣使者白衫儿”其实慷慨的要命。

    “半匹红绡一丈绫?”

    苏稚可给不了那么多……

    白石头是从昆仑山脚下捡回来的,胡人们认为,那东西是昆仑山神的汗水,到处都是,唯一的花销就是运费……天神总会流汗的,因此,白石头也会无穷无尽。

    倒是香料这种东西贵的要命,黑羊羔皮也贵的要命,被苏稚炒热的没药跟乳香现在别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拿,已经被云琅列入了军用物资。

    可能后来觉得把妇人用的药列为军品,有些无理,就添加了血竭这味药物。

    不管怎么说,不管还有多少黑暗,受降城总体上依旧是一个繁荣的,公平的,安全的交易场所,至少,这里没有西域那些城主大人们的横征暴敛,以及明火执仗的抢劫。

    你付出,总会有回报,这就是云琅让人在城中散布的受降城格言。

    回到了内城,苏稚丢下一大堆白石头,烦躁的让追随她的羌妇给胡商拿丝绸。

    眼看着一匹丝绸被胡人欢喜的抱走了,她就冲云琅抱怨道:“一些白石头都贵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管管!”

    云琅从桌子上拿起一块圆润的玉石籽料瞅了一眼道:“想要再便宜的话,我就要派兵去抢了。”

    苏稚皱眉道:“抢劫就算了,那些胡商跑了好几千里地也不容易,就是觉得有些便宜他们。”

    云琅呵呵笑道:“总要大家都有的赚,这样才是做长久生意的道理。

    受降城呢,其实就是一个进口,真正的出口在哪呢,告诉你吧,在富贵县!

    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成功,我们就能直抵关中,不用走陆路了,也少了颠簸之苦。“

    苏稚撇撇嘴道:“就靠您正在做的那些木头筏子?”

    云琅大笑道:“关中真正的大树,已经被始皇帝跟大汉皇帝建造宫苑砍的差不多了,咱家来年还要建造很多房子,这些建造木筏的大树正好用得上。”

    “我们真的要走水路?”

    云琅点点头道:“没法子啊,从陇西郡到受降城的大河上游,到处都是匈奴人在乱跑,没办法查验。

    从受降城到关中,相对平安一些,自然要试试了,丫头,拿出一点开拓精神出来,我们沿河走一遭。”

    苏稚不喜欢乘船,她说自己如果乘船就会死掉。

    这自然是夸张的说法,只有得狂犬病的人才会怕水。

    在大汉,最舒适的旅行方式就是乘船,走陆路,即便是乘坐云氏马车,一千多里下来,也会让人魂不附体,更不要说硬车轮在硬地面上骨碌了。

    发明创造的主要动力是需要。

    满大汉的人中间,最需要发明创造提高生活品质的人就是云琅。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享受过飞机,高铁,汽车的云琅对大汉时代依靠马蹄子跟双腿这种旅行方式深恶痛绝。

    即便是何愁有有时候也非常的不理解云琅某一方面的怪癖。

    没有好的抗生素,云琅就只能尽量的要求所有人不要感染炎症,不要感染疫病。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准大汉人随地大小便,不准他们喝生水,所有人要养成洗澡的习惯。

    来到骑都尉军中,何愁有觉得这里的面人,似乎比皇宫里面的人还要干净一些。

    冬日里七天一洗澡,夏日里两日一洗澡,这在骑都尉中是硬性规定,何愁有感觉自己在骑都尉把一辈子的澡都给洗完了。

    不过呢,在炎炎烈日下,洗一个热水澡确实舒服。

    很奇怪,云琅跟苏稚两人被蚊子叮咬的无处藏身,何愁有身边却没有几只蚊子,就这几只蚊子也是路过的蚊子,他们对何愁有一点都不感兴趣。

    何愁有任何时候都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当霍去病,云琅,李敢,曹襄,赵破奴,谢宁一群人穿着短裤在军营里招摇过市之后,其余的军卒立刻有样学样,两天时间,人人都喜欢上了这种跟裙子差不多肥大的短裤。

    曹襄告诉云琅何愁有不招蚊子,他还不信,故意找了一个机会来找何愁有谈话,这才信服。

    “十六万四千七百斤铜,想要运去长安靡费之巨,几乎让我们无利可图。”

    云琅故意靠近何愁有坐了下来,他对何愁有这种百虫不侵的特质非常的感兴趣。

    “还有十一万个金饼子,六千斤好银,记得一起运去长安。”

    何愁有脸色淡淡的,他以为云琅想要贪墨那些金银。

    “小家子气啊,谁说我要贪墨那些金银了,我们必须想一个减少损耗的法子运送才成。

    陛下以前豪富无比,连续不断的往边关运送了粮秣物资之后,听说今天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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