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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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2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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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夫绣衣使者”

    “你以为绣衣使者就能无法无天了?你以为绣衣使者在办事之前没有什么章法么?你以为绣衣使者会潜身马夫,守护在你身边么?

    你听到的民间传说未免太多了吧?”

    云琅被老宦官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弄得有些晕头转向,指着马夫的尸体道:“他真的不是绣衣使者?”

    老宦官冷冷的道:“自然不是!”

    “他是谁?”

    “某家也想知道,此人确实是一把好手,六个绣衣使者围杀此人,追杀了一百六十里,居然折损了三个,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

    听老宦官这样说,云琅立刻掀开马夫尸体上的麻布仔细的检查了起来。

    “身中刀剑创伤七处,弩箭伤两处,致命伤乃是服毒砒霜!死士?”

    老宦官似乎有些疲惫,一只手轻轻揉捏着鼻梁最上方,轻声道:“你都告诉了他一些什么事情?”

    云琅警惕的瞅着老宦官,一言不发。

    老宦官怒道:“该警惕的时候你什么都说,不该警惕的时候你居然疑神疑鬼!”

    云琅苦笑一声道:“被吓怕了!这人到底有没有把我跟他说的话传出去?”

    老宦官掏出一枚印信递给了云琅鄙夷的道:“看清楚,看清楚了再说话!”

    云琅拿着印信左看右看,一边试探性的问道:“您怎么知道我说的都是大汉机密事?”

    老宦官哼了一声道:“一个死间,从你的帐房里出来之后,立即鬼鬼祟祟的离开,如果不是事关重大,如何会这样?更重要的是他居然没有把你一刀宰掉,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云琅脑袋上的汗水一下子就渗出来了,吸着凉气道:“是为了给他争取逃跑的时间。”

    老宦官站起身,收回印信,轻轻地用指节叩叩桌子道:“嘴上说出来的未免会有遗漏,你今日就在这里,让着具尸体陪伴着你,把你说给他的事情,全部写成文书,我明日清晨来取!”

    老宦官走了,云琅顿时汗出如浆,身体冷嗖嗖的,汗液却汩汩的往外冒。

    瞅着马夫那张发青的脸膛一阵阵的后怕。

    老宦官没说错,这个人当初应该很想给他一刀的

    当时两人离得那么近

    云琅呆坐了良久,耳边传来武士沉重的脚步声,这一刻,这座帐篷的守卫应该非常严密吧。

    “终日打雁,还是被大雁啄瞎了眼睛啊——”

    通过这件事情证明,没人能够永远保持清醒,也没有人能随时保证自己做事不出纰漏。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确定,自己将一些多余的秘密交出去,对他是非常有利的,也是一种减负。

    两只手玩八个球,迟早会掉下来的。

    再次看了马夫的尸体一眼,尸体上絮状尸斑开始大面积的出现,而尸体右下腹已经开始出现尸绿了,这说明马夫已经死了超过八个时辰了。

    再过两个时辰,尸体肠胃里面没有消化的食物就会发酵,这具尸体也就会开始发臭,肚子开始鼓涨了。

    云琅不想跟一具出现了巨人观的尸体待在一起,就决定快点把老宦官要的东西写出来。

    在竹简上写字向来是云琅深恶痛绝的,他发誓,这次回去之后就把纸张给造出来,先不管它是不是代表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他至少要摈弃厕筹这么古怪的东西,自从来到大汉,很多时候在清洗那地方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印度人了。

    跟刘陵的事情一定要说清楚,最好从刘陵去云家庄子开始写起,当然,银壶的事情还是不能说,估计刘陵也不会告诉别人。

    事情太多,再加上竹简不是好的写字的物品,等云琅写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洋洋洒洒的写了足足有二十斤重的竹简。

    帐篷外面已经微微的泛着明光,这该是天快亮的时候了。

    云琅并没有闻到尸体腐败的味道,不由得将目光投注在那具尸体上。

    他轻轻地敲了一下尸体,发现尸体硬邦邦的,与他预料的开始溶解状况并不相符。

    他忽然想起砒霜有防腐作用只是,那需要大量的砒霜才成,至少半斤!

    想到这里云琅就对尸体很感兴趣了,什么样的人会吞下去半斤砒霜来自杀?

    那东西不是糖,味道并不好!

    丢下手里的竹简,云琅就戴上厚厚的口罩以及鹿皮手套开始进行常规解剖

    太阳出来的时候,老宦官再次来到了帐幕里,在他面前有一具狼藉不堪的尸体,以及一个非常兴奋的云琅。

    他手里多了两个蜡丸。

    云琅满怀希望的期待老宦官能当着他的面打开蜡丸瞅瞅,结果,老宦官带着二十斤重的竹简,以及两颗蜡丸匆匆的走了,临走前,还特意吩咐护卫们,把尸体要烧的干干净净。

    “这么说,蜡丸是你从马夫的胃里找到的?”霍去病继续拿着肉包子啃,丝毫不受云琅话语的影响。

    “对啊,我开始还担心尸体腐败会有味道,结果,天亮了,尸体还是那副样子,最奇怪的是连苍蝇都没有一只,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云琅又些得意。

    霍去病看一眼手上的包子皱眉道:“我们能不能不要每顿饭都吃包子?即便是美味,天天吃也会厌烦的。”

    “我在跟你说正事呢!”云琅对霍去病胡乱岔开话题的行为很不满。

    霍去病瞅着云琅道:“你的正事是好好地改善一下兄弟们的伙食,不是拉开尸体找蜡丸。

    不要跟这个老家伙往近里走,任何跟他亲近的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至少有一半,是被他亲手干掉的。”

第四十八章赵破奴带来的改变() 
    第四十八章赵破奴带来的改变

    (两个四十三章,章节名重复了,只能等编辑上班了再改了。)

    霍去病对于云琅掺和到一些神秘事件中非常的反对。

    他秉承一个理念,身为将军越纯粹越好,应该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战场,放在部下,放在敌人的身上。

    事实上他一直就是这么做的。

    为了保持纯粹感,他甚至对自己的舅舅卫青都下意识的保持距离。

    他是真的相信侯爵可以马上取!

    对他来说,有一匹战马,有一杆钢枪,他就能为他以及家人争取到最好的生存环境。

    他甚至相信大汉是公正的,陛下是英明的,将士们有了付出就一定能够收到回报。

    “那就烤包子?”云琅有些不确定的道。

    连续吃一个月的包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马肉太多了,一场大战过后,损失的战马,以及牲畜比损失的人还要多,加上天热,不吃马肉吃什么?

    马肉这东西煮着吃味道很重,只能剁成肉泥加上草原上的沙葱,野韭菜,包成包子才能勉强下咽。

    当然之所以说难以下咽,仅仅是指骑都尉这群嘴巴吃刁的家伙们,至于白登山上的北大营,细柳营,边军将士们想吃一顿包子只能轮着来,他们恨不得一年到头全吃包子。

    “我不管,反正我明天不想吃包子,以后也不想吃,你看着办!”

    霍去病把包子吃完,就气咻咻的走了,这是他第一次冲云琅发脾气。

    既然主将生气了,云琅就只好收起心头那些奇怪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去查看自己的辎重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数百头匍匐在地上的战马,牲畜,辎重营的军卒正在有选择性的屠杀那些已经快要死的牲畜,至于还能活一阵子的,准备继续养着,免得一时吃不完这么多的肉食。

    有些受伤的牲畜皮肉上有大块的溃烂,宰杀之后只能丢掉,如果继续下去,浪费会更大。

    对于白登山的守军来说,后勤一直是重中之重,毕竟,最靠近白登山的马邑,上郡,都不是什么富裕之地,当地的百姓在旱灾,兵灾的祸害下还处在赤贫状态,想要就近获得粮草支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但凡能够节省一口粮食,就能给朝廷节省三口粮食,这也是皇帝为何如此重视就食于敌这个作战方略了。

    卫青就是因为俘获了上百万头牛羊,从而获得皇帝赐予的丰厚奖励。

    白登山的松柏木自然是不缺的,既然有这么多的肉食,拿来熏制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

    因此,云琅一声令下,五百多头受伤的牲畜就被宰杀殆尽,而钩子山上,浓烟四起,到处都是忙碌的军卒,一次熏制这么多的肉食,让每一个参与盛事的人都有一种浓重的富足感。

    苏稚这几天很害怕,总是跟在云琅的身边,她从老宦官的眼神中看到了威胁。

    所以,再也不敢去碰那些尸体了。

    云琅觉得这样也不错,该看的已经看到了,该做的实验已经做的差不多了,现在该是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的时候了。

    白登山伤兵足够多,对那些身处凄风苦雨中的伤兵们来说,苏稚这个美丽的少女往那里一站,他们的伤势就能好一半。

    云琅陪着苏稚在伤兵营里转悠了三天,也忙着治疗了三天,三天之后,云琅就发现自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医术似乎比苏稚要好一点,那些伤兵们宁愿等苏稚给他们治疗,也不愿意让闲的无聊的云琅动手。

    最要命的是,这群混蛋们似乎对苏稚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望,云琅仅仅是随便评价了一下苏稚粗糙的缝合手法,那个被缝合的家伙居然恶狠狠地看着云琅,觉得他非常的碍事!

    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这在以前是一个铁律,可是苏稚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女人,这些最迷信的伤兵们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跑去上官那里报告说军营里多了一个女人。

    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首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欲望。

    云琅确认钱财是通过生产经营出来的,赚钱对他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经超越了金钱,更看重金钱带来的效应。

    李敢就不一样了,他从家里分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穷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个好大的庄子,现在连农具都凑不齐,想钱想的眼睛都绿了。

    听了赵破奴跟谢宁的话,立刻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去干这事,交给我跟破奴,就带本部人马出去,一定让全军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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