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高九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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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高九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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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睁开眼睛到站在这个书房,精神一直犹如一根弦绷得紧紧的。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最不济也有系统陪伴,但是他没有。

    林宇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摄取知识,并且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一点点的剖析出适合自己的生存成分然后吸收掉,让自己可以继续存活。

    当然,

    这些都是林宇之前的想法。

    但是在他打开《新乾书》粗略的看完关于历史的记载之后,他的想法立马就变了。

    林宇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个夸张的弧度,而后眼睛眯成细缝,双肩抖个不停。

    林傲意顿时一愣,怎么回事?

    林宇摆了摆手,表示没事。根据府邸的面积大小,原本他猜测自己可能是穿越到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身上。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是个官二代!乾朝第一大将军……开局即巅峰啊!

    见到林宇表现得喜怒无常,林傲意脸色阴沉如水,额头上的青筋有些肿胀。

    某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儿子恢复正常了,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尤其是刚才那不曾对林宇有过期待的火苗突然燃起,却又在一瞬间被吹灭的时候。

    林傲意的眼神渐渐冰冷,声音低沉说道:“墨上易,劳资不将你儿子也扒成皮,不让你墨家鸡犬不宁,我林傲意跟你姓!”

第5章 不遭人妒是庸才!() 
走出林傲意的书房,林宇回忆下《新乾史》书里的内容,历史的变化似乎从大禹时期开始。在大禹第三次经过家门时,一个士兵跑来跟他说,恭喜大哥,嫂子怀孕了!大禹喜出望外,于是便回了家,耽搁治水时机。原本大禹治水,始定华夏版图,但历史的转折点似乎从这里开始,就如同树干的分叉,历史的进程便开始不断演变。

    几千年来风云变换,朝代更迭,只是林宇所熟知的年代却没有出现过。反而出现的是名为天秦,北唐,以及一些记载在《新乾史》里的其他朝代。

    现在的朝代是乾朝,皇上姓赵,处于变革摸索时期,内有贪官乱政,外有蛮奴疆患,跟以前所见得历史书一样,都是外表光鲜,暗流涌动的时代。

    “原来真的有平行世界。”

    他曾经看过一篇科幻小说,里边有提到过关于泡沫宇宙理论的说法。

    而所谓的平行世界,便类似于架空世界。

    这些天里他都是躺在床上休养,偶尔手里捧着几本图画看看,倒是没有几人注意到他的变化,都以为少爷拿着画本在玩闹。

    现在他对于自己的身份终于是了解清楚了,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字跟自己一样都叫林宇,乃是乾朝镇国大将军林傲意的儿子。这个身份看似光彩夺目甚至被无数人羡慕,但其实不然,因为林宇是个傻子,所以,他被众人取笑称作皇城第一白痴少爷,一直都是天都城百姓们茶余饭后唏嘘的笑话。

    那天夜里醒来照顾自己的小娘子姐姐,名叫寒倾月,早些年林傲意征战疆域在废墟里边收养的义女。

    通过这些天消化掉一些记忆碎片,他发现从小到大寒倾月都非常细心的照顾着傻瓜林宇,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倒是令人羡慕。不过,令林宇觉得最为意外的是,寒倾月在自己十六岁那年,不顾义父林傲意的反对,突然宣告天下,要成为林宇的未婚妻。

    只是这其中的原因,林宇现在还不知晓。

    至于现在这个架空世界,林宇还处于茫然懵懂的状态。

    不过,令林宇觉得意外的是,乾朝国势强盛经济富裕,所以文化异常繁荣,更是出现过朝廷百官宴游,纷纷唱诗互和,以为谈佐之乐。一开始有些不解,林宇想了下,便也就明白过来,现在南北各个都郡各自安好,行使交通更是无阻,许多文人有机会饱览大好山河,自然也就激发创作诗情,互相酬唱流传,自然而然也就蔚成一时的风气。

    随着林宇的身体渐渐恢复,寒倾月终于是答允,让他可以下床散步,每天依旧是她亲自服侍着林宇。

    林宇觉得自己一直装傻充楞也不是办法,毕竟扮成傻子也是技术活,再着自己之后的一大段时间都有在这里生活,但现在又不能突然恢复正常,毕竟原本的林宇是个傻子,脑袋一撞忽然变得聪明了,实在有些天方夜谭。

    所以自己要慢慢的一点点的融入到众人的生活当中,然后慢慢的一点点的让大家主动接受自己因为脑袋被撞然后恢复正常这个事实,最好是偶然的出其不意的让大家主动发现。

    最先发现林宇有些变化的是寒倾月,毕竟一直都是她在照顾着林宇,再者,女人对一些事情都是比较敏感的。

    她感觉到林宇最近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动作神态都有了轻微的变化,然后之后的几天,林宇将一直拿在手里的画本丢到一边,开始捧起放在架子上的识字书籍,比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等。

    寒倾月一直都在注意着林宇,发现林宇捧着几本书可是眼里满是茫然,她心有所觉,便主动走到林宇身边,主动询问林宇要不要识字,未曾想林宇竟然答应了,而且紧紧只是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在寒倾月的教学下,林宇竟然能够开始识得这两千多个字。

    这期间林宇偶然想起自己那天跑到林傲意的书房,竟然堂而皇之的念着书籍名字准备取书,就觉得实在太唐突了,幸亏林傲意没有多想。

    在这之后,林宇每天清晨都会进行诵读训练,即大声的诵读经典之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府里大家逐渐见怪不怪,因为都知道这段时间小姐已经开始在教少爷识字了。

    某一天偶然看到林宇在沙地写的歪歪扭扭的字之后,寒倾月有些忍俊不禁,心里想着以后有空得叫他书法练字才行。

    转眼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多月,也由仲春开始转入盛夏,大概是以前为了学习成绩,为了毕业工作,每天都是充实而忙碌的生活,现在忽然节奏慢了下来,每天有媳妇暖被亲自服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林宇觉得这样悠闲的生活还是蛮享受的。偶尔他会拿着一张竹凳坐在屋檐底下看那些侍女忙里忙外别,看着她们摇曳的身姿还是别有一番风味。

    时间进入雷雨季节,接连几天晚上,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寒倾月想到自己得赶紧跑去安慰林宇让他不要害怕,走过去却是一愣,她发现林宇正拿着一张竹凳坐在屋子里,淡定看着雨幕发呆。

    她这才想起,现在的林宇已经开始慢慢的恢复了……

    ……

    ……

    总的来说,周围的一切都在向着自己一开始所认为的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但有一点令林宇非常不满意,就是来到这个时间这么久,自己却未曾到外边见识一番,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

    雷雨连续下了好几天才终于是停歇了,好些天没去城南寺上香的寒倾月一大早便离开了林府。

    看着外边天色开始变得昏暗,林宇便将手里的书籍放到一旁,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便向着往屋外走去。

    “哎,少爷,你这是要去哪。”

    见到自家少爷从屋里出来,进宝连忙问道。

    “到街上逛逛。”

    林宇丢下一句话后,向着大门而去。

    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走着,见到新奇的东西停住脚步看个不停,进宝在林宇后边满头大汗的跟着。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不一会儿便见看到人群将前面的一个小摊围得水泄不通。

    只听“嘭”的一声,有人敲着大罗,大声喊道:“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各位乡亲父老,我们路经此地,可惜盘缠用尽,只得在此买艺,望大家有钱的买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竟然怎么多人围观,林宇惊讶,不管是哪个朝代,人的好奇心都是成几何上升的。

    那小摊前面,站着一位身体强壮的大汉,全身肌肉跟施瓦辛格有的一拼。大汉在人群的中间摆下一长木凳,自己躺在上面。

    旁边一助手从地上搬起一块青色的石板,将它放在大汉胸口,随后举起一个足有十斤重的大铁锤,朝石板砸去。围观的人群发出惊呼,有的胆小的已经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石板裂为两段,大汉立马从长凳上一跃而起,拍了拍胸膛上的石碎末,面不改色心不跳,人群爆发出一阵喝彩。

    进宝看得眼里星光连连:“好厉害!原本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

    “这不是武功。”

    进宝疑惑的看向林宇,林宇解释道:“胸口碎大石真正厉害的是敲石头的人。”

    “敲石头的人?少爷又说傻话了,这石头的可是压在那壮汉身上,这要是没有功夫,那一锤子下去不得重伤。”

    林宇指着地上的青色石板,笑了笑道:“你看看他们刚才所用石板,那石板质量很大,而旁边助手的锤子的重量也非常重。所以助手在挥锤子的时候要求加速度一定要非常快,这样惯性才会足够的大,因此,锤子很快的砸下去时,由于惯性,石块的加速度就会很小,从而对那个大汉的身上就不会产生巨大的压力。”

    “质量?加速度?少爷这是什么意思啊?”

    林宇目光真挚,说道:“我正在说傻话。你忘记之前你说我傻得更严重吗,这傻人说傻话还能有什么意思。”如果给进宝解释牛顿定律怕是这天都黑了。

    进宝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而后一脸茫然,觉得自家少爷说得有道理,但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已经表演完的大汉,将大罗摆在面前,面露微笑地走向围观的群众,准备讨要赏钱,没想到的是,“呼”的一声,人群纷纷散开。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看完竟然不给钱,这跟穿上裤子不认人有什么区别。他们怎么可以怎么过分!”

    这时大汉面露微笑走到林宇的面前,林宇也露出一个微笑:“我是个傻子,身上没钱。不信你问他。”

    大汉疑惑的看向进宝,进宝点了点头,大汉哼出一口气收起大罗沮丧的走回去。

    等到大汉离开,进宝不解的问道:“少爷,你方才不还说看完不给钱,真的很过分。那你为什么也没有给钱?”

    林宇脸不红心不跳道:“我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既然别人看都没给钱,我自然也是不给了。”

    进宝用充满鄙视的眼神看着林宇,但林宇却是脸色自然闲庭信步在街上游玩。

    上一世在燕京大学读书的时候,不熟悉他的人只会认为林宇是个只会死读书的学生,每天泡图书馆博览群书没有参加任何学习活动。

    有舍友好奇,便走过去问他为何怎么努力学习?

    “赚钱啊!”

    当着舍友的面,林宇笑着解释道:“无数的圣贤学子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先将奖学金拿到手,倒时候再顶着学霸的名头与学妹学习交流,彼此在精神的海洋里深入浅出的探讨人生,岂不美哉!”

    林宇甚至还说出令几位舍友惊为天人的话语。

    “跟我抢奖学金那就是断了我收入,跟我抢学妹那就是不共戴天!”

    当然,如此言论自然是受到舍友的疯狂鄙视,林宇这种时候总是会无力的摇头叹息,不遭人妒是庸才,他总是要承受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智慧与帅气。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舍友才知道,这位燕京大学有名的学霸,也跟他们一样喜欢泡妞头脑灵活并不是一个只会死读书的榆木疙瘩,关系自然也就变得更好了。

    两人此时走到一座华丽的楼阁底下,楼阁有着四层楼高,上面挂着璀璨的花灯,许多的花篮悬挂在外面,美轮美奂,金碧辉煌。而在二楼里传来几声莺莺燕燕的娇笑声,一股胭脂水粉的味道顿时令林宇的精神大震,他赶紧扯了扯进宝的衣角,说道:“进宝我问你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见到少爷怎么认真,进宝探过头问道:“少爷什么事?”

    “前面这个地方叫做什么名字?”

    “回少爷,这个地方叫…”

    进宝话还没说完,突然人群一阵响声,有人大声喊道:“众位!开始啦!红姑娘要开始赏曲觅知音啦!”

    哗!

    街边的几个摊贩迅速将自己的东西全部推开,向着前面的楼阁拼命的奔跑,似乎是怕错过了什么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林宇在人群看到一个光着膀子的人,仔细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表演胸口碎大石的大汉!

第6章 原来这就是青楼() 
这时,从身后走过来一年轻人,这年轻人留着一小撮山羊胡,身上穿着灰色麻衣腰上还别着一个小布袋,脸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林宇走到他面前,施了一礼,客气问道:“敢问这位兄台,前面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年轻人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一眼林宇,见林宇气宇轩昂乃是富贵人家。

    他便嘿嘿笑道:“想必公子您是初来乍到,所以不知晓也是情有可原,前面乃是名满天下的美人谷销金窟——怡红院!”

    “怡红院!”林宇惊讶。

    年轻人眉毛挑了挑笑了笑,一副是男人都懂的表情。

    “那为何大家如此着急,这生意都不做了。”

    年轻人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这怡红园里边可是有着天都三明月之一的红姑娘坐镇。这红姑娘有个规矩,只允许与一人会客。

    而选择会客的条件,则是红姑娘会弹曲一首,这期间只要有公子能够对红姑娘所弹曲子进行评价赏析,并让红姑娘认为有理,便可以获得赏识与红姑娘见面。美其名曰,赏曲觅知音。只是目前为止还未有人能够有幸见过红姑娘一面。”

    林宇心里暗道,这赏曲觅知音都快变成招亲大会了,红姑娘的贞洁牌坊是不是立得有点歪了。

    这青楼说好听就是文人赋诗的雅地,说难听点那就是搞皮肉生意的。

    你情我愿,价高者得,还搞什么赏曲?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我方才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似乎大家都还不未曾目睹过这红姑娘的芳容,这要不是个大美女岂不是令众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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