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技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唐技师- 第9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到李牧开吃了,众工匠高呼一声‘多谢侍郎大人!’,便也有学有样,直接上手去抓肉吃。羊汤,胡饼,酒,这样的伙食对工匠们来说,已然是极为丰盛了。

    李牧从条凳上下来,把手上的羊肋吃完,接过宇文规递来的布,擦了擦手。看到李重义要去拿桌上的羊腿,李牧抬手拍了他一下,把羊腿拿过来,放到了李大亮面前。

    李大亮又把羊腿还给李重义,道:“这孩子年岁不大吧?长得这么壮可惜了,若是从军,以后必是一员猛将啊。”

    李重义得了羊腿,便只顾着吃了,李大亮说什么他像是没听到一样,就算听到了,估计他也不会在意。

    李牧道:“大人,这小子今年才十四,再过个几年,我便寻个机会,把他送到军中历练一番。大人前几天不是还跟下官说早晚会回到军中么,到时便让他跟着大人可好?”

    李大亮赶紧摆手,道:“我只是一个守城之将,冲锋陷阵我不行。这孩子跟了我,才是真正的埋没了。你义父那儿也不行”李大亮捋了捋胡子,沉吟了一下,道:“依老夫看来,这孩子若想出人头地,唯有跟在两位大将帐下最合适。”

    李牧本来之时敷衍一句,但见李大亮如此认真,便也起了好奇心,问道:“不知是那两位大将?”

    “一个么,便是宿国公程知节,另一个就是李靖大将军。”提起程咬金的时候,李大亮多少有些苦笑的意味,但当他提起李靖的时候,则全是钦佩了。

    “前者,是因为与这孩子调性相合,而且程咬金的三板斧还是有点门道的,我看着孩子也用斧子,当能学到不少东西。而后者,便是什么样的兵在他手里都能调教好,若能得到李靖大将军的青睐,这孩子的成就将不止为将,为帅,也有可能。”

    李牧笑道:“大人竟对李靖大将军如此推崇?”

    李大亮纠正道:“非是推崇,而是确实如此。当世用兵入神者,唯有李靖一人而已。陛下当年或可赢过一线,但这些年来,陛下久不领兵,而李靖平辅公祏,安岭南,灭突厥,其用兵之法已更进一步,便要超过陛下一筹了。”

    李牧没想到李大亮竟然会拿李靖与李世民进行比较,但想想这朝中的风气,便也释然了。如今的朝中,可不像后世清宫戏里那样。李世民一个月都要被魏征怼三五回,李大亮做个比较,也属正常。

    看得出李大亮是在工部憋坏了,提起个话头,便刹不住车了:“我只盼着能有朝一日,跟随李靖大将军征战一回。可惜突厥覆灭之后,我大唐周边再无大患。疥癣之敌,想必也不会劳动李靖大将军了。”

    李牧心道,这也不一定。他要是没记错,前世看过的某部电视剧里,就有过这一段。李靖在灭了突厥之后,没几年又跟吐谷浑打了一仗,他只是没记住李大亮是否也在。

    不过这些历史,李牧现在都不怎么看重了。他来到了大唐,就如同蝴蝶擅动了翅膀,必将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走一步看一步,他也不能确定历史的轨迹是否还会跟原来一样。

    李大亮感慨完了,终于想起了正事,对李牧道:“上次答应你找的人,已经找到了百余。你什么时候用,我便让他们过来。”

    李牧想了想,道:“下月初三吧,到时我手头的事情也安排得差不多了,正好倒出手来。”

    李大亮犹豫了一下,道:“侍郎,我并非是不相信你。只是这些孩子大多是我曾经的袍泽之子,他们先去一步,而我还在世,对他们的孩子就有责任照顾。这次我把他们找来,是许了诺的,若不能吃饱穿暖,我心中有愧。因此,我能不能打听一下,你想怎么安置他们?”

    “正要跟大人说。”李牧让宇文规去拿来纸笔,拿起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写了一个‘廠’,道:“上次与大人谈论到这些孤儿的时候,回到家下官颇有感慨,深为大人的情操所感动,便也想为这些孤儿做些什么。昨日下官读书时,看到了这个‘廠’字,脑海忽然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什么念头?”

    “廠者,山石之厓巖,人可居。本意指自然形成的石居,可庇护人居住。下官便想,若我们工部也能成为这庇护孤儿的石居便好了。古人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时的救济不是办法,解决不了问题。为今之计,还是给这些孤儿找到一个长久的营生为好。”

    李大亮深以为然,边听边点头。

    李牧继续说道:“除了上次说的,需要保密的活之外,咱们工部其实是提供不了什么营生的。这样一来,便是庇护,也庇护不了几个人。那么该如何做,才能帮助更多人呢?”

    “下官想了半夜,直到今日天亮时,才想出了一个办法。”

    “什么?”

    “咱们工部干脆干个买卖,就唤做‘工厂’。由工厂出面,把这些孤儿都雇佣起来,让他们干活挣钱。例如,制甲,做完了可以卖给兵部,咱们赚一点工钱。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为工部赚取盈利,也可养活不少孤儿,大人以为如何?”

    “这”李大亮从来没听过这样的主意,难免有些犹豫,道:“这样一来,怕是会引来与民争利的非议吧?”

    李牧冷笑一声,道:“大人,恕我直言。与民争利这句话,用在哪里,都用不到这上面。民尚有一口饭吃,但是这些孤儿,他们却很可能连一口饭都吃不上。他们不来工部干活,也得给别人做佃户,一年到头连口吃食都挣不出来,祖祖辈辈受人欺辱。想想他们父辈的付出,这样公平么?”

    “来到咱们工部,温饱肯定不是问题。往后若是盈利多,便多给他们分些。娶个媳妇,生个孩子,也得延续香火。大人难道只顾着名声,而不顾他们的处境么?这样与那些沽名钓誉之徒,又有什么分别?”

第201章 符号() 
李大亮惭愧不已,羞赧叹道:“我为这些孤儿奔忙多年,自以为劳神费力不少。但听了你的话之后,方觉竟是走错了路。你说得对,只要能帮助到这些孤儿,区区非议算的了什么呢?任由他们去说好了。可笑我痴长四十有四,竟然还想不透这么简单的道理。可见闻道有先后,不以年齿而论啊。侍郎你天生便是一个通透之人,我不如也。”

    李牧赶忙道:“大人怎么还吹捧起我来了,我哪有大人说得这般好。要说优点么,我只认一个。”

    “哦?”李大亮还是头一次见到谈论自己优点的人,不由好奇,道:“是什么?”

    李牧笑道:“只有‘敢想敢干’四字而已,下官出身微末,乍来长安,也不懂什么规矩,也不去想后果。初生牛犊不怕虎,想到便做了。蒙陛下信任,扶持到了今天,侥幸而已。”

    “侍郎谦虚了,就这四个字,现在朝中的文武,有几个能做到呢?”李大亮说罢,不知想到了什么,饮了杯中的酒,长叹了一口气。

    李牧看他这副样子,也没有继续往下聊了。李大亮本就不愿在工部任职,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心中的诸多不平,不能感同身受,绝对是无法体会的。这种事情,李牧也帮不上忙,只能少说话,免得勾起他的伤感。

    干活的人,吃饭都快。小半个时辰不到,各桌都已经杯盘狼藉了。宇文规按照李牧的要求,亲自带人监督。不得浪费,各桌自己收拾碗筷餐盘,放到指定的地方,有人专门负责洗刷。

    这点小事,对于工匠们来说,完全不算个事儿。刚刚白吃了一顿酒席,这点活儿谁都能干了。各家代理人看到工匠们竟然井然有序地排队,心里头啧啧称奇。在他们的意识中,工匠乃是粗鄙之人,哪里懂得什么礼数规章,而如今在工部所见到的工匠,竟与他们印象之中大不相同,令他们刮目相看。

    当然这都只是好奇而已,商人逐利,想的都非常现实。今日来参加这酒宴,最让他们感兴趣的还是状元红。三杯倒已经卖了有些日子了,他们这等身份的人,多少都尝过几回。但这状元红,却是谁也没见过的。名字听着就霸气,加上三杯倒的印象,还没喝就已经在心里认定这酒差不了。

    掀开酒坛,倒入碗中,酒液竟是红色,惊奇之余又心中恍然,原来状元红的红是这个意思。尝一口,酒劲不大,浓郁芬芳,细品之下竟然还有一丝甜味,与三杯倒相比截然不同。

    这是黄酒啊!想不到灞上酒坊还有黄酒,而且这酒液如此清澈,味道醇厚,比市面上的黄酒更胜一筹!

    他们也听说今日一直有国子监的学子们扬言,灞上酒坊只会酿造‘莽夫’之酒。看来今日之后,这个谣言要不攻自破了。黄酒本就是儒家之酒,源远流长,早在孔孟二圣时代,便已经有了黄酒。在论语与孟子中,也多次提到黄酒。言其具有“中庸”之格,“仁义”之礼,“忠孝”之德。这状元红乃是黄酒中的极品,如何也算不得‘莽夫’了。

    ‘状元红’一出,大大地打了说这些话的人的脸。在场的代理人们,当然是明白的。

    看来这逐鹿侯,当真是个睚眦必报之人啊。

    有人见黄岐在座,忍不住询问。但黄岐的嘴严实的很,没有李牧的话,谁问都是不知,一个字都没有泄露。在座之人心中也都知道,灞上酒坊乃是李绩的囊中之物,谁也不敢打主意,没问到消息,便也只好作罢。

    但状元红这三个字,却留在了他们的心里,今日过后,状元红之名必将借他们之口传遍长安。

    李牧打的正是这个主意,否则十贯一坛的酒,他怎么舍得拿出给这些人喝。就算收了礼,他也没这么大方。

    酒席过后,由宇文规代表李牧,送走了这些‘商贾’。工匠们今日放假,也都借着今天有空,几人作伴一起去了西市,为新居采买一些用品。各司官员,都回到各司,传达由李牧口述,宇文规执笔记录下来的工部规章。李大亮都知晓,也没说什么,这是他能预想到的结果,也是他想要的结果。

    李世民与他商议的时候,已经很明确地告知过他,他现在留在工部的主要作用,便是坐镇工部,而不是管理工部。只要李牧不搞出大乱子,他的任务便算是完成。等过了几年,工部走上正轨,李牧也历练得愈发成熟之后,李世民答应他,会把他调回兵部,如他的愿继续领兵。这都是商量好的事情,李大亮自然不会不满。

    李牧与李大亮作别,上马打算回家,刚拨转马头,还没到坊门,便看到迎面来了一辆马车。这马车他熟悉的很,那日在通善坊遇刺的时候,就是这辆马车的主人救了他的性命。李牧赶紧驱马来到近前,道:“鸥姐姐,你怎么来了?”

    王鸥撩开帘子,看到是李牧,摘下了面纱,道:“从大唐日报上看到了工部今日迁衙,又听说不少商贾都凑了贺礼。奴家也是商人,怎能落于人后啊。他们嫌奴家是女流,不叫着一起,奴家便只好自己来了。侯爷可否赏个脸,收下奴家的心意啊?”

    李牧哈哈大笑,道:“鸥姐姐是我的救命恩人,怎能与那些人一样。礼就不收了,有什么好事,我还能忘了鸥姐姐不成?鸥姐姐既然来了,那我便晚点回去,领你在工部逛上一圈如何?”

    王鸥故作生气模样,道:“侯爷若是不收奴家的贺礼,便也如那些商贾一样,嫌弃奴家是女流之辈了。”

    “那我就收了。”李牧笑道:“博陵崔家都送了白银千两,鸥姐姐若是少了,我可不高兴。”

    “他们的心思,奴家知道。奴家又没得罪侯爷,送那么大的礼做什么,倒有贿赂之嫌了。”王鸥说着,从马车下来,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木盒,递给马上的李牧,道:“奴家说了,聊表寸心,贺礼便是这个了,爱要不要。”

    李牧把盒子打开,一个拳头大的石球映入眼帘,似玉非玉,不知是什么东西。他把石头拿起来,一道信息浮现在脑海。

    夜明珠(珍宝),山中石精,集天地精华,日月灵气,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

    哇哦,夜明珠!

    李牧心里一惊,这玩意他听说过,但是从来没见过。后世虽然也有夜里发光的石头,但要么是涂料涂成,要么是萤石,真的夜明珠他可没见过。如今拳头这么大的一个摆在面前,还真是开了眼了。

    虽然不知道这东西如今的价值,但系统既然给了(珍宝)这样的特殊标签,想来也便宜不了。李牧不禁产生了遐想,这王鸥几次三番不惜血本的讨好自己,到底是什么目的呢?难道真的是想要老牛吃嫩草?

    李牧偷瞄了王鸥一眼,他在马上,居高临下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一点沟壑,竟是如此深邃,急忙把视线收回来,翻身下马,做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道:“这个石头干嘛用?”

    王鸥眨了眨眼,道:“没什么大用处,晚上可以当蜡烛。”

    “啊!”李牧恍然,把夜明珠放回盒子,递给李重义拿着:“那还是挺有用的,一年也能剩下不少钱。这礼物好,实用还不贵,心意也传达到了。还是鸥姐姐会选礼物,他们那些人太俗气了,除了钱还是钱,本侯日进斗金,差他们那点?我得找个机会跟他们说说,以后要送礼,就像鸥姐姐这样,这种石头就很好嘛,搞个十几二十个,我的府上就不用买蜡烛了!”

    王鸥不知他说得是真是假,忍不住发噱,道:“侯爷,不是说带奴家参观么?”

    “啊,对,走,我带你逛一圈。”见王鸥要上马车,李牧伸手拦着,道:“到处走走,坐车就无趣了。”

    王鸥点点头,跟在他旁边。

    这工部坊一直在营建之中,宇文规一直都有安排人守在坊门口,寻常人等是进不来的。今日虽然工部迁衙完毕,没人看守了。但是百姓们毕竟还不太适应,而且大部分人都觉得,工部坊就是工部,毕竟是衙门口,谁会没事儿来衙门。以至于街上没有几个人,偶尔看到一两个,也都是工部的工匠。

    王鸥也是头一次来工部坊,走出几步,她便察觉到了不同之处。除了靠近坊门的工部衙门是类似于其他衙门的制式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