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贼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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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贼也疯狂- 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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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循当即拜黄忠为帅,泠苞邓贤张任随行,诸葛亮为军师,即日出兵,攻伐汉中!”

    潼关城下,血染大地,。

    双方激战三日,张绣的身边,兵卒已经所剩不多,雄威挺拔的潼关,经过几日的惨烈厮杀,显得格外的萧瑟悲凉。

    城外到处都是汉中兵,根本无法突围,其实,并非没有退路,可惜,张绣豪气干云,决然不会领兵退入凉州的。

    糜芳一连三次增派援兵,都被马超所败,吓的糜芳龟缩在洛阳,再也不敢出兵,生怕马超夺了洛阳。

    到了第四日,马超亲自领兵登城参战,汉中兵如潮水般一波接着一波,大有将潼关城彻底吞没之势。

    “将军,撤兵吧,退入凉州,我们再从长计议。”

    副将眼看抵挡不住,急忙跑到张绣身前劝说,张绣狠狠的瞪了副将一眼“镇守潼关,乃是我职责所在,但有一兵一卒,我张绣,也决然不会当逃兵。”

    “不好,是宋健的人马。”

    就算想退兵,也来不及了,潼关的激战,宋健也得到了消息,经过三年的整顿,宋健也在凉州成了气候,不论是马超,还是张绣,宋健都不希望他们进入自己的地盘,所以,他将兵马也派到了潼关城下,随时做好防御。

    虽然昔日跟陈削结盟,但是,宋健也怕陈削会夺了自己的凉州。

    如果张绣进入凉州,到时候再跟陈削里应外合,这不是宋健希望看到的。

    对于马超也是如此,他跟马超有仇,马超在凉州颇有威望,他做梦都不希望马超再回到凉州,所以,干脆屯扎重兵在潼关城下,不让任何一人进入凉州。

    马超顶盔贯甲罩袍束带,手中天狼枪舞的飞快,枪声过处,鲜血飞溅,没过多久,马超就翻身跳到城墙上。

    双脚刚一落地,马超双手持枪,如虎入羊群一般,枪影闪烁,攻势如暴风骤雨,不时的有义军被马超挑落城下,摔的脑浆崩裂,惨不忍睹。

    义军拼命的冲到近前,想挡住马超,马超冷声狂笑,杀气狂升,心中的仇焰,如火山迸发一样。

    昔日义军害的他家破人亡,几乎成了丧家之犬,好不容易得到机会,马超自然不会手下留情,手中的天狼枪,如银龙一般,上下翻飞,霍霍生风,快的让人肉眼根本扑捉不到,不少义军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马超怒瞪虎目,疯狂向前冲杀,那猩红的双眼,喷射出汹汹的火光,当真的挡者披靡,无人是他一合之敌,随着身后汉中兵冲上来的越来越多,义军节节败退,情况越发不利。

    但是,跟义军交手,马超不得不再次领教义军的疯狂,这些人,就算人少,就算陷入被动,就算明知没有希望,依然悍不畏死,没有一个人会跪地投降,全都杀红了眼。

    很快,马超就杀到了张绣的身前,两人一见面,没有丝毫的犹豫,几乎是同一时间,全都发足狂奔冲向了对方。

    因为什么?三年前,将马超逼入绝境的,一个是贾诩,另外一个就是张绣。

    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废话,马超见了张绣,恨不能一枪挑死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马超一出手,脚尖一点地,径直纵身跳到半空,双手轮枪,势如奔雷,奔着张绣的头顶就是一枪。

    枪挂风声,劲风呼啸,张绣虎目一凝,急忙侧身闪躲,啪一枪落空,发出一阵地动山摇的巨响,连地面的青石都被马超砸的粉碎,枪杆落地,马超顺势一个横扫,张绣急忙一个撤步,再次躲过。

    马超刚刚站直了身子,张绣的枪头已经扎了过来,寒星一闪,森冷的枪头,无声无息,直奔马超的肋下而来。

    马超手中枪杆一横,当啷啷两枪相交,火星飞窜,一股巨力,顺着枪杆瞬间涌遍张绣的全身,枪杆嗡嗡直响,震的张绣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爆开。(。)

第六百二十一章,马超中计() 
马超如天神下凡,枪法霸道,斗志狂燃,出手狠辣无情,手中的天狼枪呼呼挂风,声如龙吟,音如呼啸,每一次出手,都石破天惊,爆发出一股股狂暴的威势。

    就连马超握枪的手臂上面的青筋,也如龙蛇般狰狞盘旋,鼓鼓怒涨,两条枪,不住的碰撞在一起,招式毫不哨,全都是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杀人招式,可每一次撞击,都让张绣浑身巨震。

    一次又一次,没撑过多久,张绣的虎口已经震裂了,就连内脏,也被那如天崩地裂般的反震之力,给震的剧烈的激荡着,似乎五脏六腑要马上爆体破开。

    张绣握枪的手,鲜血不住的顺着枪杆滴落在地上,虽然马超身形并不魁壮,但是,张绣不得不佩服,马超无论力量,还是枪法,都胜过自己太多。

    可,这不是张绣怯战退走的理由,张绣一咬牙,再次健步如飞的冲向了马超。

    马超瞥了眼张绣滴血的手臂,嘴角划过一丝残忍的冷笑,天狼枪毫不留情再次狠狠的砸向张绣的枪杆。

    当啷啷马超全力出招,一声巨响,张绣闷哼一声,长枪险些脱手,但是,枪杆依旧改变了方向,被砸的偏到了一旁。

    下一刻,马超眉头一拧,眼中杀机狂涌,如猛虎下山一般,顺势弯腰,一招蛟龙出水,冰冷的枪头,没有丝毫的悬念,直直的扎进了张绣的胸口。

    张绣好像整个人被钉死在原地一样,一动不动,不多时,嘴角已经流出了血迹,马超冷冷的盯着张绣“张绣,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哈哈”

    任凭枪头停留在张绣的体内,马超放声狂笑,笑的越发疯癫,甚至眼中都泛起了泪。

    “父亲,孩儿给你报仇了,你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取下贾诩老贼的脑袋祭奠你们!”

    马超为了报仇,足足苦等了三年,他等这一天,等的实在太久了,张绣木雕石像一般,气息奄奄,生命力正在飞速的流逝,他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已经撑不多久了。

    就连目光,也变得模糊了许多,但是,听到马超放声狂笑,张绣的神志,微微变得有些清醒。

    那被砸偏出去的长枪,出人意料,再次举了起来,在马超走神的刹那,张绣的身子,猛的往前一冲,枪头也拼尽最后的气力扎向了马超。

    张绣的举动,太过出人意料,一个将死之人,胸口还被枪刺中了,就算一动不动,张绣也撑不多久。

    可是他,却硬生生的往前冲了过去,如此一来,那杆刺入他体内的天狼枪,也顺势洞穿了他的胸膛,就连枪头都从张绣的背后钻了出来。

    舍命一击。

    拿自己的命,赌马超的命,马超反应相当迅速,但是,两人的距离太近,就算躲过要害,张绣的枪头依旧扎进了他的胸腹。

    不过,不需要马超出手,张绣自己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出手之后,因为天狼枪透体而过,也加速了他生命的流失。

    “杀啊,冲啊!”

    见张绣血战而死,反而愈发激起了其他义军的血性,这些人拼命向前,玩命的跟汉中兵厮杀在一起,甚至不少人受了伤愣是抱着汉中兵从城楼上跳了下去。

    战况极为惨烈,义军的表现,不仅让马超震惊,这些没怎么打过仗的汉中兵,更是吓坏了。

    “将军,没有一个降兵,五千名黄巾将士,全部浴血战死。”

    战斗结束后,副将跑来禀报,马超倒吸了一口凉气,摇头叹了口气:“黄巾兵,是我见过的最凶悍的军队,当真是虎狼之师啊。”

    一想起那些杀红眼的义军,马超依旧心有余悸,但是,也仅此而已,敌我不两立,对待仇敌,没什么好留情的。

    拿下潼关之后,马超修整一夜,除了留守三千人驻守潼关,转过天来,亲率大军杀向洛阳。

    糜芳的表现,大大出乎陈削的意料,当得知糜芳投降了马超,陈削气的破口大骂“糜芳狗贼,当真害我不浅,没动一刀一兵,居然就降了马超!”

    马超领兵领兵两万,刚来到洛阳城下,糜芳就吓破胆了,见张绣的首级在马超的马背上挂着,糜芳好悬没吓的尿裤子。

    虽然,他是陈削的二舅哥,但是,依旧无法改变糜芳骨子里胆小怕死的劣性,这些年,自从跟了陈削以后,糜竺糜芳都得到了重用,糜芳整日养尊处优,哪里见过这等阵仗,马超还没攻城,他就担心自己脑袋不保,马超愣是不费一兵一卒,就顺利的拿下了洛阳。

    得知洛阳失守,贾诩皱着眉头,微微沉吟了片刻,见陈削要进兵洛阳,发誓重新夺回洛阳,顺便把糜芳给宰了。

    贾诩忙摇头劝住了陈削“少帅,咱们不去洛阳!”

    “不去洛阳?”陈削楞了,贾诩却笑了。

    不多时,马超得到消息,斥候单腿点地,禀报到“报,启禀将军,发现贾诩陈削的动向,他们已经领兵赶奔了潼关!”

    “潼关!真是找死,来啊,马上随我杀往潼关,我要前后夹击,彻底除掉陈削和贾诩。”

    这个时候,在马超心里,他更在乎贾诩,因为他能混的这么惨,全都是拜贾诩所赐。

    至于跟陈削之间,三年前的激战,马超还没见到陈削,就被贾诩给坑惨了,更甭提跟陈削交手了,所以,他更恨贾诩,在马超看来,贾诩一定是想先夺潼关,然后挡住自己回汉中的退路。

    当即马超领兵一路快马加鞭就离开了洛阳,哪知刚到半路途中,路径洛山之时,就遭遇了义军的伏击。

    陈削压根就没领兵赶往潼关,贾诩是故意将马超引出洛阳,否则的话,马超占据洛阳,据城而守,冒然强攻,对义军来说,伤亡必然惨重。

    “杀啊,冲啊!”义军从两侧山坡同时杀出,如猛虎下山一般,裹起无尽的尘沙,奔着山谷中的马超等人杀了过去,而在谷口处,颜良横刀立马,也挡住了汉中兵的去路。

    “马超,马孟起,可还认得我贾诩贾文和,呵呵我能败你一次,就能败你两次三次,跟我斗,你还嫩得很!”

    站在山坡之上,贾诩手抚须髯,望着陷入伏击中的马超,冷冷的笑了。(。)

第六百二十二章;围困马超() 
“贾诩,你这狗贼当真可恨!”

    见贾诩站在山坡之上,云淡风轻,镇定自若,马超险些气炸了肺,恨不能马上冲到贾诩近前,一枪将他挑死。ran?。

    可是,见义军已成包围之势,马超不得不强压心头怒火,带人拼命的向前突围。

    “杀啊,冲啊,不要走了马超!!”

    狗蛋带人从东面冲下山谷,陈削从西侧杀了过来,谷口前面是大将颜良领兵拦截,后面高顺也带人围了上来,马超的两万汉中兵悉数全都被困在了山谷之中。

    虽然这里的地势,山谷比较空旷,但是,身陷重围之中,汉中兵将也全都惊魂丧胆乱成了一团。

    “尔等随我速速突围。”

    马超怒喝一声,一马当先,跨马舞枪,直奔谷口颜良杀了过去,狗蛋等人,如山下猛虎一样,更卷残云,嗷嗷咆哮着,没过多久,就冲下了山坡。

    离近了,狗蛋断喝一声,一个垫步冲到一个汉中兵近前,怒瞪虎目,眼中喷射出汹汹的火光,长枪用力刺出,噗嗤一声,一个正在逃命的汉中兵躲闪不及,被狗蛋一枪洞穿了喉咙。

    滴血的枪头猛然抽出,狗蛋顺势飞起一脚将对方的尸体踢掉在地,身子没等站稳,狗蛋已经嗷嗷怪叫着冲进了人群之中。

    一时间,鲜血飞溅,刀枪闪烁,义军左右齐出,气势高昂,斗志旺盛,让本已慌乱的汉中兵,顿时如坠地狱,整个山谷,没过多久,就染成了一片血色的海洋。

    陈削带人扑到近前,从背后摘下弓箭,弯弓搭箭,嗖嗖嗖弓弦声骤然响起,利箭无情的射出。

    一道道白光呼啸着射进人群之中,因为距离太近,汉中兵将根本无从躲闪,那极强的贯穿力,让不少骑马的兵将从马背上倒飞了出去。

    高顺带人守住后面,身后七百陷阵儿郎枕戈一待。

    因为陈削和狗蛋是从山谷中间截杀,硬是生生的将马超的队伍居中切割成了两半,前面的汉中兵跟着马超向谷口突围,至于后面的兵卒惊吓之余,只能掉头往回跑。

    见高顺这边只有寥寥几百人,那些溃散的汉中兵顿时长出了一口气,胆气也壮了不少,越来越多的人都掉头奔着高顺杀了过来。

    这正是贾诩的高明之处,让陈削狗蛋居中切断马超的队伍,一来让汉中兵军心大乱,士气溃丧,也能适当的分担高顺和颜良两人的压力,汉中兵被分成两半,首尾不能兼顾,就算马超再骁勇,也对义军构不成多大的威胁。

    高顺面如止水,冷冷的握紧手中的狼牙枪,黑亮的眼眸,冷如寒冰,透着渗人的寒光。

    单单是往那一站,就带给人很强的压迫感,现在的高顺,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冲锋陷阵,甚至还要指点和保护陈削,他现在,远比当初要轻松的多。

    原因很简单,一开始,陈削一无所有,连个落脚的地都没有,身边要兵没兵,要将没将,每一次出生入死,都少不了高顺,何况,陈削自身,也太过稚嫩,缺乏临敌的经验,仅仅是个什么都不懂只会射猎伏击的猎户罢了。

    高顺自然要把一切都抗在自己肩上,可是,现在,境况已经截然不同了,陈削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有了稳定的根基,也有了众多的能人猛将辅佐,现在,换成陈削照顾高顺了,好几次出城,要不是高顺执意央求,陈削压根不会让他参战。

    战争是残酷的,乱世是无情的。

    陈削做不到无情无义,他的今天,来之不易,高顺的付出,陈削永远铭记于心,他不想让高顺太过拼命,虽然打仗死伤在所难免,但是,陈削还是多少‘藏’了私心,他不希望高顺有危险,更不希望高顺死在战场上,因为,高顺已经为自己付出了太多。

    人性都是自私的,陈削也不例外,当然,他的自私,很挣扎,也很矛盾,他做不到让狗蛋和高顺干脆闲在一边永不参战,那样最安全,甚至就连他自己都可以待在魏郡享清福。

    陈削不希望这些人死,同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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