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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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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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来,膝盖处血流汨汨。

    两人间隔了五步的距离,微微喘息之余,又互相戒备凝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人在这一次激斗之后,心有灵犀的同时选择了罢手,再斗下去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蛮赫儿的任务只是护卫步度根的生命安全,并非是跟吕布斗个你死我活;而吕布表面杀气凛凛,实际上体力已经过度透支,已经无力再战。

    蛮赫儿领着溃散的鲜卑军离去,吕布握着方天画戟站在原地,握戟的手臂第一次不听使唤的抖瑟不停,只不过他用袖布掩饰得很好。

    曹性担心吕布的安危,撇下已经冲进关内的狼骑营,令侯成领兵前去与老将军张仲汇合,自个儿驰马狂奔吕布那处。

    “头儿,你一定不能……也不可以有事!你跟我说过,你可是天下无敌的吕奉先啊!”

    此刻策马疾奔的曹性嘴里像个小女人一样的碎碎念着,双眼发红。在他心中,什么狗屁镇北将军,就算是皇帝老子也不如一个活着的吕奉先来得重要。

    望着潮蚁般退去的鲜卑大军,吕布找了根平整的木棍顶在腰间,心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不可以倒下,不可以倒下……

    …………

    抄了鲜卑后方的宋宪等人,一路杀来,终于在战场之上找到了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

    宋宪率先滚鞍下马,望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吕布,语腔里带有哭声:“头儿,宋宪不辱使命,斩破鲜卑后方全部号角手,特来复命!”

    身后流血受伤都不曾哼过一声的狼骑营汉子们,此刻泣不成声。

    “哭什么,我还没死呢,不用你们给我号丧。”

    吕布换了口气,笑骂了众人一声,随即很是开心的对跪在地上的宋宪说着:“宋宪,起来吧。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一次,干得是真漂亮!”

    说完,吕布大口急促的喘着粗气,不断的厮杀使得他虚脱至极,他实在需要大量的气息来缓和调节,五脏六腑以及脉络之间已经彻底崩乱。

    这,是武人的大忌。

    宋宪起身,一把将插在地里的旗帜高高举起,染满鲜血的旗帜在空中迎风摆动。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汉子,破天荒的大声吼了起来:“吕字旗下!”

    “所向披靡,所向披靡,所向披靡……”

    狼骑营的汉子们扯开嗓子愤声大喊,这一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守住了属于他们才有的荣耀与信仰。

    吕布脸上勉强露出个可以称之为笑容的表情,极为吃力的将手中画戟举起,面向雁门关的城头,嘴巴一张一合,只有两个字:赢了。

    狼骑营的士卒一拥而上,将吕布抬起,抛向高空,稳稳接住,再次抛起,口中欢呼着他们的英雄。

    神话故事里不是常说的吗,英雄出世,只手可以擎天。

    狼骑营的欢呼声感染了所有的人,连韩烈这个硬汉都忍不住背靠墙角偷偷抹了两把眼角,咧咧着嘴,又气又笑的说了起来:“吕奉先这小子要是再这么玩命儿,今后干脆叫吕疯子得了,不过对这小子,我老韩从头顶到脚跟的彻底服气……”

    擂完三通鼓的老将军放下手中的一对鼓槌,耳旁传来城头士卒们喜极而泣的欢呼声,眼中是那个一次次被高高抛起的青年,老将军抚着胡须,欣慰的笑了起来。

    有些人,天生为沙场而生,注定了要在那部流血的青史上,留下一个让后世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名字。

第五十一章 新兵和老兵() 
黄昏落去,黑夜遮蔽了天空,明月爬上枝头,清冷月光映在士卒们疲倦的脸庞,照进他们的心窝。

    仅剩的百余名并州守卒早已被安排去了休息,取代他们守城巡夜的,是千里驰骋而来的狼骑营士卒。

    同样是疲惫不堪,狼骑营至少还有一战之力。

    鲜卑人夜袭的概率不大,姜冏却依旧来回巡视了两趟,这几乎耗费了他近两个时辰。

    雁门关很长,比姜冏想象中的,长了很多,自小生长在西凉的他,见到最多的就是荒凉戈壁和浩瀚黄沙,很少见到真正意义上的雄关险隘,如果有的话,去往长安途中的潼关能算一个。

    再有半个时辰就是换岗时间,姜冏找了个墙壁坐下,将头盔用袖子擦成崭新的模样,搁在身旁,后背轻轻靠在墙上,膝盖上拱,微垂着脑袋开始打盹儿。

    墙壁上的血迹斑斑,许多都还未干透,下滑得极为缓慢,在月光的映射下,格外渗人。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功夫,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上了城头,相貌普通,年龄大概在四十岁左右的样子,脖子上系着根绷带,将左臂缠挂在胸前,身上披了件军营特有的单薄长衣。

    陈长山,雁门关守军中一名很不起眼的百夫长。

    他来城头的原因,并非是不相信狼骑营的将士,而纯粹是因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所以干脆起身来关上看看。

    在城关上刚走两步,陈长山就停下了步子,在他面前,有一个青年正靠着城墙熟睡正酣,怀中抱着一杆长约六尺的刀。

    五月将过,北方的夜晚清寒依旧。

    陈长山右手扯下披身的长衣,轻轻撘在那青年的身上。

    “若不是他们今天下午及时赶到,奋力厮杀,恐怕雁门关现在已经落入鲜卑人的手中了吧。”

    陈长山如此想着,见那青年睡熟香甜,干脆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学着青年的坐姿,拱起双腿背靠墙壁。

    唯一不同的是,青年脑袋微垂,陈长山抬头仰望。

    天上的月亮,可真好看啊!

    只是,今晚过后,还能再看见这么美的月亮吗……

    陈长山幽幽的叹了口气。

    “一个大男人,怎么像个娘们儿样的唉声叹气!”

    身旁传来的声音中透出几分清冷,如同天空中的那轮寒月。

    陈长山侧过头,只见刚刚还熟睡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睁开了双眼,一双明亮的桃花眸煞是好看。

    以为是自己惊醒了这位青年的睡眠,陈长山连忙道歉起来,“不好意思啊小兄弟,吵醒了你。”他向来是与人为善,在军中出了名的好脾气,入伍二十余载,也从未与人有过一次红脸。

    姜冏将搭在身上的衣衫拿起,递还给了陈长山,语气中听不出喜怒,“如果你是敌人,刚刚你就已经死了。”

    陈长山听到这话,脖子一缩,下意识的将屁股往边上挪了挪,跟姜冏从一尺的距离拉开到了三尺。

    姜冏将陈长山的小动作看在眼中,有些鄙夷的问道:“怎么,怕死?”

    “嗯,挺怕的。”

    陈长山有些自嘲的点了点头,语气里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陈长山的回答让姜冏始料不及,同时也更加不屑起来,军队里就是这样的怕死之徒太多,所以才会不断的败给鲜卑人。

    “既然怕死,那你还不趁鲜卑人没打进关内,赶紧逃命。”这也是姜冏唯一搞不明白的地方。

    “逃?三个将军七个校尉被当场砍了脑袋,谁还敢逃。”

    陈长山摇了摇头,语气笃定的说着:“而且这一次,我也不会再逃。”

    听到这话,姜冏更加琢磨不透,反而激发出了心底的好奇,追问起来:“这又是为什么?”

    陈长山也不隐瞒,望了眼高挂的寒月,叹息着说了起来:“以前打仗,我永远都冲在最后方,所以很多人在战争中死去,而我,却活到了现在。尽管代价是被所有人当作笑话,但我从来都不在乎。”

    “难道这次就不一样了?”姜冏紧接着反问了一句。

    “婆娘和闺女都在雁门郡内,要让鲜卑人这群****的入了关,还能有生路?”

    “那就带着你的婆娘和闺女一起跑,去中原,去冀州,大不了去最偏远的益州也行。”姜冏似乎忘记了刚刚对陈长山的鄙夷,反倒主动给他当起了狗头军师,策划起南下逃跑的路线。

    “两万七千个袍泽弟兄没有一个逃跑,用命来死守住了雁门关,要是我陈长山这个时候溜了,跟昧了良心的畜生又有什么区别。”

    “还有,我那闺女从小就将我这个当爹的视作英雄,要是我回去了,闺女问我,爹,你怎么回来了?难道要我说,闺女,你爹为了苟活,当了逃兵……”

    “贪生怕死了这么多年,这一次,我想堂堂正正的跟鲜卑人干上一场!”

    “并州人,生来就没有怕死的怂货!”

    陈长山将压抑多年的心声全部吐露出来,语气也渐渐高昂。

    姜冏对这个年近四十的汉子也不由生出了几分好感,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老哥,是个爷们儿!”

    陈长山听到这话,嘿嘿一笑,露出个最为朴实的憨厚笑容,继而问向姜冏:“小兄弟,听你说话的口音不像是咱并州人呐,倒有几分像是凉州那边的口音。”

    姜冏‘嗯’了一声,“我老家在西凉天水。”

    “那你咋跑来并州入伍了?”这一次轮到陈长山弄不明白了。

    姜冏抓了抓脑袋,很是头疼的说着:“我父亲给我安排了门亲事,我拒绝了。”

    “拒绝干啥,这是好事啊!”

    陈长山猛地一拍大腿,有些替姜冏着急,但又联想到刚刚姜冏的表情,于是他试探性的问了句:“难不成是那姑娘太丑,见不得人?”

    姜冏摇了摇头,他连那姑娘一面都不曾见过,又谈何美丑,况且他也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凡夫俗子。

    只是他的父亲权利心过重,一心想要在西凉手掌大权,为此甚至不惜将姜冏的婚姻作为基石,数次前去登门求亲,说得好听是结姻联亲,说得难听就是攀附巴结。

    陇西董家,连羌人豪帅都要俯首跪拜的存在,尤其是那个董家小姐的父亲,体型如熊、面相似豺,暴虐且凶残。

    姜冏去见过那个男人一次,本想试图解除联姻,但只对视了一眼,就冷汗涔涔,湿透后背。

    所以,他只能逃。

    陈长山见姜冏一直沉默着,以为是戳到了他的伤心处,左手一把搂在姜冏肩膀,一副老大哥的模样安慰起来:“老弟你别怕,咱们并州的好姑娘多得是,你就当个并州女婿,以你的相貌本事,不愁娶不到好姑娘。”

    姜冏一听陈长山这话,就知道他会错了意,也不点醒,干脆缩起身子来回的搓着双手,冰冷的脸上露出几分猥琐:“老哥,你刚刚好像说你有个闺女来着,嘿嘿,你看……嘿嘿嘿……”

    “你要敢打我闺女的主意,我跟你小子没完!”

    看见姜冏那邪气的笑容,陈长山浑身一个激灵,心中‘咯噔’一下,升起股不好的预感,脸色紧绷,大有防狼之势。

    姜冏耸了耸肩,不再去刺激这个将闺女视作宝贝心肝肉的和善男人。

    气氛一时间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陈长山站了起身,似乎来了睡意,跟姜冏简单的道别过后,拖着步子往关下走去。

    姜冏刚准备再眯上一会儿,却又看见陈长山一跛一瘸的走了回来,然后将一样冰凉的物件放在了自己的手心。

    “如果明天我战死沙场,老弟你能不能去雁门卤城一趟,将这个交给我闺女。告诉她,我被派去了很远的地方戍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去看他。”

    陈长山说完之后深深吸了口气,眼中满是期盼。

    姜冏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小东西,是一颗光滑清凉的椭圆石子,上面有个人为钻开的小孔,只有四分之一的巴掌大小,正背面都刻有歪歪斜斜的两个小字,字迹很丑,

    ‘陈渔’与‘平安’。

    望着陈长山满含期许的目光,姜冏将这颗小石子收进了怀中,发自内心的说了句:“老哥,你是个英雄。”

    一直被人喊作‘鼠彘’的陈长山眼睛湿润,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人称作英雄,而且还是个比自己优秀许多倍的年轻后生,以至于说话的语气都颤巍巍了起来:“真的?”

    “嗯,真的。”

    姜冏认真肃穆的点了点头,继而憧憬起来,“等到以后天下太平,我有了儿子,我就给他取个‘维’字。告诉他,这份和平是无数将士浴血奋命给他们换来的,要一直维持下去。”

    陈长山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表情一转,哈哈大笑起来:“等你先娶了咱并州的媳妇,再谈生儿子的事情吧!”

    “谁说我没有媳妇?”

    姜冏将怀中的吕甲刀轻轻搂了搂,语气温柔。

    它,就是我的媳妇。

    狼骑营令第三条,作战期间刀不离身,寝不卸甲。

第五十二章 雁门月照河山苍茫() 
在雁门关不远的将军府召开了一场议事,相比以往,这一次会议的时间极为短暂,一炷香的功夫不到,而且人数规模上,也是大打折扣,一双手都数的过来。

    老将军的意思言简意赅,不再坚持死守雁门关,而是向郡内的治县阴馆撤离。

    雁门关战死的并州儿郎已经够多了,除去吕布的狼骑营不算,原先守关的两万七千人,如今只剩下了不到两百。明天要再打起来,恐怕连半个时辰都支撑不住,张仲不惧死,但他不想把这最后的百余儿郎再给搭进去了。

    在场的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一个个低着脑袋,不敢去直视老将军的目光。如今眼下,就算加上吕布的狼骑营也才一千三百人左右,最为倚仗的厚重关门也被冲破,他们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挡鲜卑人入关南下。

    老将军无力的摆了摆手,示意众人退下,去各自准备。

    等到众人走后许久,张仲才慢腾腾的站起身,挪着步子最后一个离开。

    胡须花白,满头银发,步履蹒跚。

    他老了,也累了。

    吕布离开将军府后,独自去了雁门关。此时值守的姜冏已经回营休息,接岗的是同为百夫长的李封。

    从鲜卑人手中的奴隶,到现在的百夫长,其中的辛酸苦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封见吕布到来,挺直腰杆上前行了一礼,并简单汇报了关上的情况。

    吕布听得心不在焉,在李封汇报完后,淡漠的吩咐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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