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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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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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愧是我并州的男儿!”

    吕布见无一人退出,心中为他们骄傲之余,也为自己能够有这么一帮兄弟誓死追随而感到自豪。

    此时,曹性在下面仰着脑袋,朝吕布大喊起来:“头儿,我听说古时候那些名将出征,所率的队伍都会取一个有气势的名字,像秦朝的战钺铁骑,楚霸王的踏燧烽军等等,你要不要也给弟兄们取一个?那样才能显得咱们的威风不是。”

    “对对对,曹军候这个提议好!”

    “将军,起一个吧!”

    “咱们都是把命豁出去的人了,万一运气不好下了地狱,将来到了阎王爷那儿,怎么也得报个响当当的名号才行。”

    “………”

    台下的士卒们跟着起哄起来,原先安静的场面此刻倒像是各种行商走贩来往叫卖的市集。

    吕布为此苦笑不已,平日里叫曹性多看书他不肯,这时候他倒是冒充读书人,也不知道那什么战钺铁骑、踏燧烽军,是他临时杜撰的,还是确有此事。

    不过,这个建议倒是不错。

    “曹性,那你说说,取个什么名字好?”

    吕布的话一出,所有人又将目光齐齐投向了曹性,看他能给出个什么霸气十足的名字。

    曹性在军中是出了名的老油子,脸皮厚,纵使被这么多人瞪着,也丝毫不怵,抬头挺胸如同骄傲的公鸡,壮着胆子朝吕布说着:“天下第一军,头儿,你看怎样?”

    这算哪门子名字?

    吕布哑口无言,俊逸的脸上哭笑不得,看来指望曹性这个没读过书的地痞果然是一件极为不靠谱的事情。

    “将军,你觉得龙虎军怎样?”

    侯成见吕布没吱声,赶紧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虎卫营如何?”

    “无敌营!”

    “虎豹骑!”

    …………

    吕布不点头,就不断有人大喊出了自个儿的意见,倘若能让这支军队冠上自己取的名字,那该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

    气势倒是有了,但吕布总觉得还差点什么。

    鲜卑人常常以‘草原上的苍狼’而自称,未必我并州男儿就是吃素的不成,你能狼行千里,我又未尝不可。

    吕布心头如此想着,嘴里不自觉的冒出了三个极为熟悉的字眼儿来,就像是曾经在哪听到过一般。

    狼骑营。

    站在士卒最前方的曹性听到这三个字后,当即拍手大笑起来,“狼骑营,狼骑营,哈哈哈……这个好,鲜卑人是狼,我们也是狼,但我们是老子,他们是儿子,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头儿,你这名字好……哈哈哈,真好!”

    这些士卒本就是大字不识几个的糙汉,在他们看来狼骑营还远不如曹性的天下第一军来得敞亮。但经过曹性这么一解释,顿时觉得大有道理,心中更是对吕布敬佩万分,将军取个名字都想得这么高瞻远瞩,一个个的学着狼嚎,高呼“狼骑营”这个冠以他们荣耀的名字。

    吕布额头已是一头黑线,压根儿没想到曹性的理解能力居然跑偏到了这种程度,不过既然大家都通过了,吕布也就懒得再改。

    给这支骑军定了‘狼骑营’的称谓后,吕布准备下达出发的命令。

    戏策不知何时悄然走上了演武台,身后跟着郝萌,手中捧着一只长五尺宽两尺的矩形木盒。

    吕布有些不明所以,问向戏策:“先生,可是有什么重要事情?”

    戏策今天换了身干净的藏青色衣衫,一改往日里的邋遢惫懒形象,嘴角挂笑:“今天是将军你出征的日子,戏某刚好有一件礼物想赠与将军。”

    说完,戏策朝郝萌微微点头,示意他可以行动了。

    郝萌走到演武台的边缘,推开木盒上方的盖板,将里面的东西取出,双手抓住上方左右两角,用力一抖,超过丈长的猩红鲜艳旗帜在风中飘扬开来。

    旗帜以白色镶边,正中绣有一个大大的黑色‘吕’字,笔划方正,气势磅礴。

    官至校尉者,可称‘将军’,可竖旗帜。

    戏策这个平日里说话都轻言细语的清瘦青年,此刻却一反常态,学着刚刚的士卒们放生大喊,瘦削的脸上红彤彤的一片,“吕字旗下,所向披靡……”

    “所向披靡!”

    “所向披靡!”

    “所向披靡!”

    整个演武场的气氛再一次被点燃起来,场中呼喊声一次次的大涨,一波高过一波。

    吕布只感觉胸口有一团熊熊大火在剧烈燃烧,将他的血液灼烧得滚滚发烫,流经了身体的每一处经络。

    片刻过后,吕布的心情才算是平息下来,朝戏策拱手行了一礼,身子几乎垂直成九十度,“承蒙先生数次相助,布无以为报。”

    戏策扶直吕布,微笑道:“将军,凯旋而归。”

    吕布重重的点了点头,“宋宪,接旗!”

    听到吕布的命令,宋宪上前双手从郝萌的手上接过旗帜,那双杀人如麻的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

    “上马!”

    吕布一声令下,一千三百人无一人迟疑,左腿后撤一步,衣甲发出整齐的摩擦声响,抬腿一翻骑上了马背,迅捷有力。

    城门口处,百姓们得知吕布要出城去打鲜卑人,两千多人天未亮就在城门处静静的守候,他们的命都是吕布救下的,如果当初不是吕布攻破云中郡,他们可能已经死了,更别谈现在重获的自由。

    当听到演武场那边一阵又一阵的呼吼声时,百姓们的心头不自觉的生出了一种特别的自豪感,能有这样的军队守护,何其之幸。

    马蹄踏踏,由远及近。

    吕布一身衣甲与普通士卒无二,骑马走在最前,尽管如此,吕布还是第一时间被百姓们认了出来。

    “吕将军,加油啊!!!”

    “让那些鲜卑杂碎尝尝咱们并州军的厉害!”

    “我们在城中等着你的凯旋之音,路上小心……”

    有个别胆大的百姓直接喊了起来,当然其中也不乏许多关心的话语。

    守城的士卒们看向狼骑营的眼中充满了羡慕,曾几何时,他们也有机会加入这支强横无匹的队伍,然而他们却没能熬住疼痛,中途选择了退出。

    如今再来后悔,已然是没有任何意义。

    吕布将魏木生唤至身前,认真的嘱咐起来:“木生,我走后这个城池的守卫就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记得多听戏先生的意见。”

    魏木生微微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在内心的最深处,他也想像宋宪曹性他们一般,跟着吕布奔驰雁门关,哪个男儿不想建功立业,热血沙场。

    好在魏木生是有大局观的人,知道吕布是将大任委任于他,于是朝吕布抱拳说道:“将军,一路小心!”

    吕布点了点头,骑马已经走出了城门,看向依旧步行跟在一旁的戏策,下意识的开了口:“先生,如果我……”

    “将军,没有如果。”

    戏策的眸子还似往日,回答得却笃定无比。

    吕布怔了一下,嘴角划出一道微微上扬的弧度,格外自信。

    吕布扬鞭,双腿轻夹马腹,那马儿仿佛通了灵性,扬起两只前蹄,在空中连连虚踏几下,发出一声响亮的马啸。

    继而后腿猛然一蹬,急速奔驰而前,身后一千三百带甲儿郎,一千三百高个骏马,狂风一般脱缰而去,紧随其后。

    战马嘶鸣阵阵,并州有男儿,马革裹尸还。

    “先生,会赢吗?”

    郝萌望着疾驰而去的一千三百骑,怔怔的站在原地。

    昨夜凌晨,他领了戏策的命令,将剩下的五百三十一名鲜卑俘虏拉至郊外斩首,哈蚩怙和吴充这一次在劫难逃,一张极大的白色旗帜,彻底被猩红的鲜血染得淋漓尽致。

    望着已经消失于视野的狼骑营,戏策又恢复了往日里的习惯性动作,将双手抄进袖口之中,佝着身子喃喃了一句,“会赢的!”

    …………

    (崔烈有个儿子叫崔钧,字州平,他有个好基友,叫诸葛亮。)

    PS:抱歉,一直写到现在,明天过后就开始放春节假,这就意味着本来慢如龟速的更新,会向蜗牛看齐,作者君去年毕业刚踏足社会,纯属靠兴趣写作,但能够看到有摸摸头、温侯亲卫统领、吕布迷以及各位书友大大的支持,心里还是灰常感动的,嗯。

第四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吕布领着狼骑营从云中郡驰援雁门关的消息,步度根自然是一无所知,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未必会放在心上,不过区区千余骑罢了。鲜卑人世代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论骑军作战,当年匈奴人那般凶悍蛮武,不一样败给了他们,更别说如今已江河日下的羸弱汉军。

    步度根被阻雁门关外已经几近一月,期间鲜卑人发起的强势猛攻不下二十次,光是阵亡的人数就多达五万。

    步度根的心在滴血,原本十几天前就能攻破雁门关,结果突然下起的雨水,致使他不得不停止进攻。

    雨过天晴之后,步度根再次率大军叩关,从日出战至日落,在折损过万之后,破关在即,却又不知从哪冒出一股汉军,守城士卒的士气瞬间大涨,生生击退了鲜卑人的再次进攻。

    想及此处,步度根掀帘出了自个儿的大帐。

    夜晚的清风吹拂得步度根的狮发微微上扬,下巴处依旧是胡须编成的粗辫,苍穹之上,繁星布满天空,耀眼闪烁。

    这个雄武的男人仰头,平日里威严的面庞竟流露出些许落寞。

    继老单于死后,其子和连继位,贪财好色不说,并且毫无半分威信可言。鲜卑表面上看似团结,实则是三王各自为政,相互攻伐。

    邶王步度根,枞王轲比冢,隗王夫祢,在这三王之中,步度根原先是最有机会坐上那个位置的男人。

    但,也只是原先而已。

    老单于檀石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在鲜卑人的心中更是近乎于神的存在。

    少时便担任了部落的首领,在高柳北‘弹汗山’建立起王庭,向南劫掠沿边各郡,北边抗拒丁零,东方击退夫余,西方进击乌孙,完全占据了匈奴的故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

    后来,檀石槐率军多次在长城一线的缘边九郡及辽东属国骚扰,汉朝皇帝寝食难安,欲封檀石槐为王,并跟他和亲。

    檀石槐不受,反而加紧对长城缘边要塞的侵犯和劫掠,并把自己占领的地区分为三部,各置一名大人统领。

    后来,这三部的大人成了如今的三王。

    步度根年少时曾追随并崇拜檀石槐,跟随其南征北战十余年,勇猛无惧,深得檀石槐的信任与青睐。

    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喜欢将头发梳成雄狮模样的勇猛男子,会是下一任的鲜卑单于。

    可惜,人算终究不如天算。

    就像檀石槐会把单于的位置传给他那无能的儿子,就像胜利在望时,老天会突然下起大雨,就像莫名的多出一股汉军……

    步度根不由的叹了口气。

    现在的鲜卑内部已经开始分裂崩离,隗王夫祢与轲比冢因为领地问题大打出手。

    原本旗鼓相当的双方,由于轲比冢的二儿子离经叛道,在极为关键的一场战役中,带着数千人脱离而去,导致轲比冢大败而退。

    自那之后,胜利的天枰就开始朝着夫祢渐渐倾斜。

    双方交战之初,都曾向步度根抛过橄榄枝,只是步度根没接。

    无论出兵相助哪一方,都无异于与虎谋皮,一旦有一方被吞并,那么剩下的另一方必定将矛头对准步度根。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想法,步度根也有过,但那两方都不是愚蠢之辈,再三思索之下,步度根将目光投向了南方,地域宽广而又软弱可欺的汉王朝。

    左中右三路先锋,一路高歌猛进,何其勇哉!

    十万鲜卑儿郎,旌旗蔽空,何其雄哉!

    临阵奋命,呼吼而冲,何其壮哉!

    只恨那不识时务的张仲老儿冥顽不化,螳臂当车死守雁门关,若是他肯归降,根本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大好儿郎白白丧命。

    着实可恶!

    步度根胸中生出几分闷气,一拳轰在棵碗口粗的树干上,抖瑟下数片枯干树叶。

    身后一披羊皮裘的老者走了过来,布满皱纹的眼角合了合,笑眯眯的问了起来:“今夜星光灿烂,如此大好夜色,大王应该高兴才对,为何还闷闷不乐。”

    步度根闻言,将双手负于身后,怅然道:“本王带来的士卒折损伤亡近半,纵使夜色再美,本王怕也是无心观赏。”

    “大王,你后悔了?”

    扶图禾试探性的问了一句,这个站在步度根身后的干瘦老人,眼中飘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寒光。

    步度根微微摇头,南下这条路已经回不了头,他也从未有过后悔。

    南侵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充实力,抢夺更为肥沃富饶的中原,但在步度根的心里,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当年檀石槐那般韬略勇武,最终还是败在了雁门关外,而步度根此番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檀石槐办不到的事情,他步度根能,你生前日思夜想的破关掠汉,就由我来实现!

    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人有梦想,而梦想又是件极为有趣的事情。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梦想,治国齐家平天下,留名青史,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梦想,三餐温饱,衣食无忧。

    沧海桑田,梦想不断的随着时间变化,而人对梦想追逐的步伐却从未停止。

    有的人喜欢将梦想放在嘴边,溢于言表,有的人则将梦想深埋心底,无人所知。

    扶图禾属于后者,他之所以帮助步度根,并非是贪图些什么回报,而是他多年之前,曾答应过一个人,终其一生为他实现破关南下,让汉人匍匐在鲜卑脚下的梦想。

    步度根的肯定回复,让扶图禾心中松了口大气,老人迈着小步子上前两步,正好与步度根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似乎想将身子挺直,只是年迈的身躯已经微微有些不听使唤。

    前方的大道一片开阔,星光灿烂洒落在人间,照亮了地上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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