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眺望这一望无际的青绿草原。
四处溜达的曹性远远的瞅见了戏策,轻摇步子走了过来,仰起头看向这个与普通人无异的睿智青年,“戏策,你怎么不进大帐?”
一头巨大的黑、鹰振翅从戏策的头顶盘旋而过,双翼震动的飓风吹拂得青丝飞扬。
戏策缩了缩身子,似乎并没有听到曹性的问题,只是顾自的念了起来。
雄鹰振翅九万里,龙虎今朝出深山。
第三十二章 特取汝命()
晌午时分,阳光正媚。
云中郡守将契齐收到一封羊皮纸,前来送信的是个肤色稍黑的雄硕汉子,自称是哈蚩怙的守帐亲卫。
羊皮纸打开,信上的内容简洁明了,契齐眼中异彩连连。
哈蚩怙在信中说,进攻崞县时遭到汉人的顽固死守,攻下城池之余,折损了不少人马,让契齐援军崞县,若能第一个抵达雁门关下,保其为仆都尉。
如此升官的大好机会又岂能错过?
契齐召来心腹将领乞绰,命其领兵四千,急行崞县,到时一切听哈蚩怙的指挥即可。
此时却有一人站出来直呼不妥。
契齐瞥了此人一眼,脸色阴沉,心道:你一个投降变节的贪生之辈,有何资格质疑本将军的命令。
吴充躬着腰,在鲜卑人帐下早已没了起初的嚣张气焰,谦卑的低声询问着:“将军,四千人马驰援是否过多?城中尚有三千青壮奴隶,万一暴动,恐难以压制。”
“况且,这信中内容是否可信也未可知,汉人向来诡计多端,将军应多多堤防才是。”吴充补充了一句,语气中带着几丝担忧。
“嗤,你不也是汉人么?”
契齐讥笑了一声,显然对吴充没有半分好感,若不是哈蚩怙当初说留着有用,他早就砍掉了吴充的脑袋,拿去充功。
哈蚩怙是我堂哥,他又怎会骗我,而且这羊皮卷上的鲜卑文字,的确是出自堂哥之笔。
契齐在心中如此想着,不过,吴充说得也有几分道理,城中奴隶除去那些老弱不谈,光青壮都有三千余人,若不是有铁链捆住手脚,还真是麻烦。
恩,一千人守城是少了点。
想通之后,契齐重新安排了下人手,让乞绰领军三千奔赴崞县。
云中郡距崞县不算太远,急行的话,估摸着也就一日的功夫。
乞绰领了三千人马,同契齐道别一声,往崞县方向而去,两千步卒,一千骑卒。
领路的是那个前来送信的汉子,身形孔武,却又沉默寡言。
连续两个时辰的急行军后,士卒们早已是汗湿全身,人疲马乏。
乞绰见状,对那前方领路汉子语气和善的说道:“兀和兄弟,咱们休息一下吧,你看弟兄们都累坏了。”
自称‘兀和’的汉子回头看了眼喘着大气的士卒们,语气沉闷,“前方就是平峰口了,我们去那歇息,那里通风,凉快。”
平峰口!
队伍中有数十名鲜卑士卒当场色变,他们都曾参加过那一次战斗,侥幸随着哈蚩怙逃出生天,那一夜噩梦般的杀戮和恐惧,至今还在他们脑中驱之不散。
乞绰自然也知晓那夜的事情,不过却并未放在心上,只是狐疑的问向兀和:“我们不是去往马邑,再走崞县么,为何会到平峰口来?”
“从马邑去崞县至少需要一天时日,而从平峰口就可以绕开马邑,直走崞县,时间将会缩短大半。将军可是一直都在等着我们,到时去得迟了,将军动怒,你可担待得起!”
一路沉默的兀和破天荒的说了很大一段。
乞绰听兀和说得头头是道,心底不由信了几分。尤其是兀和最后的那两句,更是让乞绰后背湿透,若是耽误了将军的大事,真是万死难辞其咎。
想到这里,乞绰大喊一声:“弟兄们,再加把劲儿,我们去前面的平峰口休息。”
…………
平峰口道路不算狭窄,但也绝对算不上宽阔,八匹骏马并排而行已是极限。
道路两旁是微陡的坡地,不高,仅有两三丈,林木茂盛之下,连野草都疯长至了人的半腰。
“侯头儿,你说那些鲜卑人真会从这里经过吗?”伏于道旁的一名青年士卒小声问了起来,将武器放于身旁,身子趴在深丛里一动不动。
侯成伸手‘啪’的一下,拍在青年士卒的脑门儿上,笑骂道:“让你小子呆着就呆着,等下管你杀个够。”
“真的?”那姜姓青年伸舌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眼中泛起了一阵小星星。
侯成直接回了一记白眼,不明白这个出生西凉天水郡的家伙怎么跑来了并州。
其实侯成心里也没底,从接近晌午时分就趴在这里埋伏,如今太阳眼瞅着就要西斜落山了,而鲜卑人的影子却连半个都没看到。
难不成是将军计算错了?
不可能的。
侯成甩了甩脑袋,呼出两口浊气,勉强平息住了内心的焦虑。
忽然,侯成眉头一挑,整个人完全趴在地上,将耳朵贴近地面,有阵阵闷沉的声音从底下传来,那是马蹄踏地所发出的声响。
“驴草的,可算把你们给等到了!”
侯成脸色一喜,吐了口唾沫,朝道路对面的魏木生比了个鱼上钩的手势。
魏木生会意的点了点头,握住兵器的双手不觉紧了两分。
乞绰领着三千人马进入平峰口内,不甚宽广的道路,使得这支队伍弯曲得如同一条粗壮的蟒蛇。
领头的兀和做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乞绰会意,朝身后一干士卒大吼道:“原地休息!”
疲劳至极的士卒们如蒙大赦,倒坐在地,将身上带的干粮同兵器一并扔下,解开腰间的水囊,张开大嘴,咕嘟咕嘟的就往里灌。
乞绰也从战马上跳了下来,拿起水囊给自己补充水分。
灌了一大口后,乞绰顿觉清爽无比,将水囊重新放回马背,开始打量起了四周地势。
“这平峰口两旁杂草丛生,还真是个埋伏的好地方。”
乞绰悠悠的说了起来,“还好汉军被打退至了关内,否则要是在这里埋伏一军,恐怕我们今天就有**烦了,对吧,兀和兄弟。”
无人回话。
乞绰这才注意到,兀和仍然骑在马上,于是笑问起来:“兀和兄弟,你不下马补充点水分吗?”
兀和手中长枪带着一点寒芒而至。
武夫天生的危机感使得乞绰身子连连倒退两步,只不过反应还是慢了半分,左肩头被一枪挑得血水四溅。
乞绰右手摁住左肩,目光如毒蛇般直射兀和,语气中满是怒气的责问道:“兀和,你这是作甚!”
那自称‘兀和’的沉默汉子在这一刻终于展露出了狰狞的獠牙,手中长枪直逼乞绰,口中呼啸了一声:“吕布军帐下百夫长宋宪,特取汝命!”
伏于两旁的侯成和魏木生早就手痒难耐,如今听到宋宪这一声暗号,当即虎吼连连,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身后士卒紧随两人直冲而下。
原本明亮的道路前方,忽然一支骑军如狼群般直冲而入。
为首一人,鬓发飞扬,持画戟,裹红甲。
PS1:感谢书友摸摸头、温侯亲卫统领的打赏,读者很壕,而作者是个手残=。=,铭记心中,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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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大胜()
散漫歇息的鲜卑军瞬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少人还未来得及去摸搁置一旁的兵器,就被长枪贯穿了头颅,洒在地上的鲜血热气腾腾。
侯成换了把七尺长的斩马刀,一路横冲直撞,但凡有敢挡道者,直接就是一刀劈作两截。
道路不宽,侯成很快就和对面冲杀而来的魏木生在中间碰头,两人成功将这一条大蛇斩作两截。
郝萌此刻也从后方杀出,四百弓箭手搭弓上箭,对着从后方逃出来的鲜卑人,集体狂射,应声而倒者上百人,彻底断了鲜卑人的退路。
吕布的三百骑加速冲进人群,如虎入羊群,手中的兵器就是收割的镰刀,每挥动一次,就会有一名鲜卑士卒倒下。
杀至魏木生处,又重新折返,人不死绝,马不停蹄。
进是死,退也是死,何不拼死一搏!
绝境之下的鲜卑人终于开始反击,手握长矛,左右厮杀,就算身子被捅上五六个窟窿,只要不死,就会将手中的长矛刺向面前的敌人。
鲜卑人发了疯,并州军就更为拼命,多年的压抑与愤恨在这一刻彻底爆发。
铁汉碰击,死不旋踵,狰狞的面孔,带血的刀剑,低沉的嚎叫,弥漫的烟尘,整个平峰口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灭……。
斜挂的夕阳往山下沉去,落日的余晖给此处平添了几抹金黄。
道路上已是死尸遍地,血流不止,却无人向前清理,浓浓的血腥味与汗气味相互夹杂,充斥在空气中,刺鼻难闻。
吕布发起了最后一波冲锋,将仅剩的十余名鲜卑士卒彻底送去了幽冥。
战争,终于迎来了尾声。
宋宪手中提了个圆轱辘,步伐很慢,却又坚定无比,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衣袍染血,后背更是被长刀割了两道恐怖的裂口,可见森森白骨。
走到吕布面前,宋宪单膝跪地的将那颗人头呈上,“宋宪不辱使命,取下了敌将头颅。”
…………
平峰口之战,并州军再次大获全胜,以二百七十八人的死亡,换来了三千鲜卑人的全军覆没,一个都不曾逃掉。
当夜,围坐在火堆旁的崞县士卒们很是兴奋,这是他们人生第一次将鲜卑人打败,并且是歼灭殆尽。
而跟了吕布有段时日的老兵痞们,自然被这群新入伙的士卒奉为前辈膜拜,口沫横飞的讲着吕布当初是怎么冲的敌营,又如何如何活捉了哈蚩怙,反正吹牛逼不花钱,怎么牛逼怎么吹。听得新入伙这一帮人是心神摇曳,向往不已,擂胸只恨自己没能早日投身吕布帐下。
中军大帐内。
吕布在主帅的位置处坐下,沉着眉头,俊朗的脸庞上看不出一丝胜利的喜悦。
刚刚吕布去看望了各营受伤将士,人数竟多达七百之众,其中有近四百人短时间内不能再上战场。
这让吕布心头很是难受,他恨不得直冲云中郡,单枪匹马的杀戮一翻,将心里的愁苦尽数发泄出来。
可是他不能。
他如今作为这支军队的统帅,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决不能因为自己的喜怒而意气用事,致使士卒们白白丧命。
吕布找了份云中郡城的地形图,将架台上的火烛取下,放置案桌,想要寻找一个完美的破城之法。
可是,任吕布将这地图看上五六遍,也根本寻找不出任何蛛丝马迹,这让他心头显得很是烦躁。
门帐被掀了开来,戏策走进帐内,吕布却浑然不知。
等戏策找了个位置坐下时,吕布方才看到,拱手行礼喊了声“先生”。
戏策点头应了一下,却不见吕布下文,只好将目光投向吕布,只见其神形散乱,脸上颇有几分抑郁之色,戏策狐疑起来:“今日大胜,军侯为何闷闷不乐?”
吕布闻言,语气中带着苦涩:“折损将士三百,重伤四百,宋宪背后两刀见骨,侯成身披数刀至今未醒,叫我如何高兴得起来。”
戏策对此不置一词,将手指放在嘴边,咬起了指甲,眼珠微微向下。
吕布双手忖在桌面上,虎目微微泛红,自责道:“如果不是我下令不留一个活口,也许,死的人会少上很多。”
戏策见吕布心境有下跌的迹象,豁然起身,目光冷冽的看向吕布,语气中带有几分火气:“如果你今天放走了鲜卑人,哪怕只有一个,一旦他回到云中郡报信,那等我们攻打云中郡时,死的人将会比今天多出几倍,甚至是全军覆没。”
将帅者,最忌妇人之仁。
吕布听到这话,如遭当头棒喝,醍醐灌顶。
体内气息流转,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重新回转于身,吕布昂首而立,笃定道:“他日将鲜卑人驱逐之时,若吕布还存活于世,必为阵亡将士刻字立碑,永存于天地。”
吕布重新恢复了斗志,戏策自然乐见其成。
一只飞蛾朝戏策身前的火烛扑来,眼看就要葬身火海。
戏策刚缩进袖袍里的手又伸了出来,轻轻赶了赶那飞蛾,却如何也赶不走。戏策只好拿起一旁的纱罩,轻轻的罩在烛火之上。
那只巴掌大小的飞蛾落在纱罩上,扑腾着翅膀想要钻进烛火之中。
吕布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很好奇的问了起来:“先生,你为何对一只飞蛾如此爱护。”
戏策小心翼翼的将那飞蛾托在手心,生怕将其弄伤,面色从未有过的温柔:“小时候,母亲大人告诉我,说是人死之后,不愿离开人世的话,便会将灵魂寄托在这夜蛾身上,相伴思念之人。”
这是吕布第一次看到,这个睿智如妖的青年眼中流露出了哀伤。
此时魏木生走了进来,对吕布禀报道:“鲜卑人衣甲已经全部收集完毕,死去的弟兄也都尽数埋葬。”
吕布点了点头,看向魏木生的目光柔和,“辛苦你了,早些歇息去吧。”
魏木生躬身退下,心头却是为之一暖。
而据此遥远的太原郡,有一处占地极广的深庭宅院中,却传出了一声无比凄惨的哀号。
“我的儿!!!”
第三十四章 升任校尉()
雁门关内,镇北将军府。
府内的大堂之中,文案上摆满了厚厚一摞竹简,那是从雁门关外传回的各地情报。
老将军张仲身穿一袭黑色武官袍,跪坐于案桌之前,眉头微沉,扫视着竹简的双目里充满血丝,显然是一宿未睡。
鲜卑人的左、中两路先锋人马,昨天下午已经抵达雁门关外,距关口十里处下营。由此推算,步度根的大军很快就会叩关而来。
唯一让张仲想不通的是,关外的楼烦、广武、原平等县的军队已悉数撤回,为何右路云中郡的鲜卑军却迟迟不见踪影。
莫不是鲜卑人还留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