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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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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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满厚厚积雪的地面,生生被开出一条宽阔十余丈的大道,显现出原野最初的翠绿之色。

    汉军的中军位置,高顺双手扶在战车栏杆,目光深邃,身旁是一杆刻有‘汉’字的巍峨大旗。

    鲜卑人来了!

    汉军将士此刻的情绪明显躁动了起来,临上战场之前他们都大碗喝过赴死酒,即使有去无回,也绝不后悔。

    可此时此刻,面对气势浩大的鲜卑铁骑,说一点儿不怕,那纯粹是在自欺欺人。

    马蹄踩踏在地面轰隆隆如雷声,汉卒们的心头‘咚咚咚’跳的厉害,因紧张和不安而紧紧攥着手中兵器。

    “慌什么!”

    高顺威严的声音有如洪钟,轮廓分明的五官在呼啸的寒风中愈发刚毅起来。

    “高将军,末将请求迎战这支鲜卑人的先头部队。”方悦催马来到高顺面前,手握梨花枪,眼中充满了战意。

    年少轻狂,满腔都是热血。

    高顺并不给予方悦回复,鲜卑人这两万骑卒明显是来打头阵,探底细的。步度根不会蠢到直接压上主力,他肯定会在具有绝对把握的时候,出动全军,给与汉军最为致命的一击。

    其实打仗就和打牌一样,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有傻子才会在开局时,用四个二把双王带上,以全部家底来孤注一掷。

    蹄声越来越近,鲜卑人距汉军距离已经不足半里。

    大敌在前,却不能上前一展身手。

    方悦心里头上蹿下跳,跟猴挠了似得。他本想上去替汉军挣个开门红,在士气上压他鲜卑人一头,也好涨涨大汉威风。

    可高顺这个傻蛋,偏偏就是不肯开口。

    再这样等下去,就只剩下被动挨打了。

    “传我将令,敌寇至一百五十步时,前军弓箭手齐射。”

    听到高顺下的这道命令,方悦满脸呆滞,随后竟是给气乐了,态度已不似刚刚那般和善,言辞间颇有讥讽之意:“高将军,你知道鲜卑骑卒的前行速度有多快吗?想靠前方那五千弓箭手压制?你压制得了吗,送死还差不多!”

    “他们过不来。”高顺低沉着嗓音,目光深邃,面庞上透出股莫名的自信。

    方悦当时心里就很想质问高顺,这股自信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不过他忍住了,为了大局,他又继续苦口婆心的劝谏起来,希望高顺能够迷途知返:“我知道你有二十万支箭羽,可你想过没有,一百五十步,骑兵也就是两个眨眼的功夫。箭没射完,鲜卑人就已经杀进来了,到那时,我们的骑兵就丧失了主动权,发挥不出作用,就废了。”

    高顺收回目光,侧头看了方悦一眼,淡淡的说了句:“我知道。”

    然后,便没了下文。

    你知道?

    知道还不赶紧派出骑兵迎击!

    然则高顺并没有任何动作,方悦这次是真气着了,当场就冲高顺吼道:“高顺,你到底会不会统兵!”

    与此同时,鲜卑人的两万骑距汉军已经不足两百步。

    顶在最前方的汉军弓箭手已搭箭上弦,拉开硬弓,抬起四十度角,指向天空。

    鲜卑领军的疙黎见状,不由哈哈大笑起来:“儿郎们,汉人简直愚蠢透顶,居然妄想用弓箭来阻挡我们的铁骑,今天我们就教教他们,什么叫做骑射。”

    说罢,疙黎率先从马腹旁拿起角弓,又从箭囊里取出利箭,张弓准备射杀前方的汉军将士。

    步射战法死板,防御性极弱,一旦被敌人近身,就只剩下待宰的命运。

    而骑射则不然,不仅打法多变,而且迅捷灵活,再加上胯下战马的速度加成,使得弓箭的射击范围和杀伤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两万鲜卑骑卒拉开弓弦,瞄向了汉军,利箭即将脱弦而出,

    然而就在此时,变故陡生。

    骑行在最前方的疙黎胯下战马痛苦的嘶鸣起来,前腿一趋,跪倒在地,巨大的惯性将马背上的疙黎摔了个七荤八素,连续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儿。

    身后的两万骑卒也没能幸免,在继疙黎的先例之后,接连不断的摔倒在地,同样是被胯下战马掀下的马背。

    “这些鲜卑人到底在搞些什么名堂?”

    汉军之中的方悦攥紧手中长枪,原先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可这突发的变故,鲜卑人接连坠马落地,简直就像是活见鬼了一般。

    不仅是他,整个军阵中的汉军将士一个个也都莫名其妙,难不成真是天神显灵?

    疙黎缓过神来之后,见爱马已经侧躺在地面,浑身抽搐个不停。

    他急忙爬了过去,四下查看之后,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在战马的左前蹄上,扎有一枚黑色的四尖利刺,每根刺长三寸。

    “铁蒺藜!”

    疙黎怒声咆哮,一对铜鼓眼几欲喷火,他显然认得此物。

    这种东西制作起来不算太难,属于防御和抑制骑兵的有效手段之一。

    换作以往,身为骑将的疙黎根本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可就是因为这十日大雪,牛佘野上的积雪足有尺深,三寸长的小东西扔在里头,仅凭肉眼,根本看不出来。

    他伸手往前方的雪地里摸索两下,果然又摸到了一枚。

    好阴毒的手段!

    疙黎咬牙切齿,战马一旦伤了脚蹄,就相当于人落了个终身残疾,这辈子都上不了战场。

    骑卒最重要的伙伴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战马。

    得知雪地里藏有铁蒺藜后,后方骑卒本能的勒住了马绳,如此一来,骑军最大的速度优势,就彻底消散殆尽。

    “将军,你看!”

    滚落在疙黎身旁的一名青年骑卒,手指指向天空,满脸愕然。

    密密麻麻的箭矢正往这边飞来,如秋之飞蝗数不胜数,飞行轨迹呈大圆弧型。

    “别怕,汉人的弓箭最远只有百步射程,现在我们隔汉军约莫一百五十步,就算飞到我们面前,也早已不具备杀伤威力,最多就是蹭破点皮,你别……”

    话还没有说完,一杆黑幽色羽箭直接贯穿了眼前青年的脑袋,血水溅了疙黎一脸。

第一六九章 对冲()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疙黎张大眼珠,眼睁睁的看着青年骑卒直挺挺倒在自个儿面前,心中的那种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述说。

    他拔起地面不远处的一根落空羽箭,往手里掂了掂。

    这一刹,他似乎全明白了。

    汉军所使用的箭矢不仅比普通箭支要重上许多,射击方法也是为增加弓射距离而制定的抛射。

    这种射击方式优点在于射得远,杀伤力较大,缺点同样也极为明显,准确度不足。

    冲在前面的鲜卑骑卒因隐匿的铁蒺藜落下马背,后方的骑卒见了,勒马在原地打转,不敢轻举妄动。

    这么大一堆的活靶子,五千支箭齐射过来,就是瞎子也能中他一大片。

    鲜卑骑卒们在马背上挥舞起弯刀,试图阻挡汉军射来的箭矢。

    箭雨一波接着一波,倒在地上的鲜卑人也越来越多。

    “将军,汉军的飞箭太过猛厉,我们已经伤亡了好些儿郎,是进是退?”副将滚到疙黎身旁,急切的大声询问起来。

    进,还是退?

    这对疙黎而言,无疑又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他心里很想奔着汉军主帅而去,可谁又知道这剩下的百余步距离里,暗藏了多少阴毒的铁蒺藜?

    如果下令撤退,那疙黎脸面就算是彻底丢尽,外加他又是降将的身份,今后还怎么在步度根手下立足。

    踌躇之间,疙黎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副将,你速速折返主军,将这里一切报知大王,是进是退,请他来定夺。”疙黎提起长刀,替副将挡下两根箭矢,作为先锋将,他必须顶在战场的一线。

    副将领命而去,夺过一名骑卒的马匹,往回急奔。

    鲜卑人陷入两难之境,汉军这边自然是人人士气高涨。

    “高将军,你这些铁蒺藜什么时候撒上去的?”方悦脸上的怒意早已不在,极为好奇的凑到高顺身旁,连带称呼都变回了‘高将军’。

    “我哪有这种智慧,这是先生让狼骑营来撒的。”高顺如实以告,打心底佩服那个看似闲散的青年儒生,或许从下雪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预料到了一切。

    “是他啊。”

    方悦嘀咕了一声,看着天空中接连飞射而过的羽箭,有些不满的抱怨起来:“这一波下去就是五千支箭,鲜卑人落马的才三五百人,这命中率未免也太低了吧。二十万支箭射完,估计才能伤他个七七八八,不划算啊。”

    被箭羽射中的鲜卑士卒捂着伤口,在地上痛苦哀嚎。

    凄厉的惨状高顺看在眼里,没有一丝的怜悯,闷沉着声音说道:“如果二十万支箭能换下这两万骑卒,不亏。”

    二十万支重箭就换两万骑卒,这还不亏?要知道,一支重箭的造价可是相当于五支普通箭矢的总和。

    方悦满脸问号,他着实是想不明白。

    既然有了铁蒺藜的压制,那就安心等着鲜卑人的大军出动,到时几波齐射下来,鲜卑人的伤亡肯定会是现在好几倍。

    为什么高顺就不肯再等等呢,甚至还下令弓箭手加快速度,恨不得快一点把剩下的箭羽射完。

    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方悦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与此同时,疙黎的副将以最快速度赶回到步度根身前,将前方战况如实以报。

    步度根的行事风格历来都是果断迅决,在听闻疙黎遭到汉人埋下的铁蒺藜掣肘后,立马又招来一员帐下虎将,“达戈儿,本王令你率一万五千骑上去增援疙黎,记着,队形不要散的太开,以二三十骑为一排,发起尖刀型的突刺冲锋。”

    “达戈儿领命!”

    穿着黄斑虎皮甲的汉子将拳头擂在胸前,然后扭头朝着身后骑卒高声吼道:“狼崽子们,以三十人为一排,跟着我去冲垮对面的汉军阵型!”

    “杀!”身后万余骑卒怒声齐吼,纵马扬刀。

    鲜卑人再度出动一万五千骑,朝着汉军猛冲而来。

    坐阵中军的高顺远远望见之后,依旧是那一张万年不变的木头脸,自语了一声:“这些鲜卑蛮夷倒有几分脑子,这么快就寻得了破绽。”

    方悦见到鲜卑人的骑军阵型,脸色微变,主动向高顺建言:“高将军,鲜卑人这样二三十骑为一排突进,在缩小攻击范围的同时,大大增强了其后续的冲击能力。其势过于凶猛,我军前方的弓弩手和步卒肯定是挡不住的,不如先暂避其锋芒。”

    至于铺设地面的铁蒺藜,鲜卑人一波冲过,最多也只能伤他几十匹战马,构成不了先前那样的巨大威胁。

    高顺没有点头,反问了方悦一句:“方将军刚才的勇气去了哪里?”

    方悦俊脸一红,面露尴尬。

    他本来是想请战来着,但考虑到雪地里的铁蒺藜,他又不知道埋藏在哪些位置,所以果断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把自己的爱驹扎伤了脚,那可就是得不偿失,到时哭都哭不出来。

    总是时间差一点,就很气。

    再给我一个小时,我就能写完了,,,

    填字数吧

    鲜卑人再度出动一万五千骑,朝着汉军猛冲而来。

    坐阵中军的高顺远远望见之后,依旧是那一张万年不变的木头脸,自语了一声:“这些鲜卑蛮夷倒有几分脑子,这么快就寻得了破绽。”

    方悦见到鲜卑人的骑军阵型,脸色微变,主动向高顺建言:“高将军,鲜卑人这样二三十骑为一排突进,在缩小攻击范围的同时,大大增强了其后续的冲击能力。其势过于凶猛,我军前方的弓弩手和步卒肯定是挡不住的,不如先暂避其锋芒。”

    至于铺设地面的铁蒺藜,鲜卑人一波冲过,最多也只能伤他几十匹战马,构成不了先前那样的巨大威胁。

    高顺没有点头,反问了方悦一句:“方将军刚才的勇气去了哪里?”

    方悦俊脸一红,面露尴尬。

    他本来是想请战来着,但考虑到雪地里的铁蒺藜,他又不知道埋藏在哪些位置,所以果断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把自己的爱驹扎伤了脚,那可就是得不偿失,到时哭都哭不出来。

第一七零章 反击() 
并州北境的疆域,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底层百姓大多以畜牧为主,牛羊杂多亦不足为奇。

    然则此时此刻,汉、鲜双方正处于交战状态,别说平日里最为温驯顺和的牛羊,就算是丛林里的猛兽,在嗅到大战气息后,也是远遁而去。

    所以当达戈儿听见牛声哞叫的时候,不由的怔了一下。

    前方的汉军弓手已经收起弓箭,迅速从中间往两旁跑开。

    让开的大道上,正有近百头壮如小山的青犁牛往前狂冲,它们尾巴上缚捆着干苇,还浇了火油。

    从高顺下令点火的那一刻起,平日里温顺无比的它们,就已经爆发出了身体里的所有力量,尾部传来的剧烈疼痛,令它们满目血红,不顾一切的往前蛮跑乱撞。

    “不好,快散开!”

    当望见那发了狂的青犁牛朝着自己这个方向疯了一样的奔来时,达戈儿浑身一个激灵,内心也为之一颤,紧忙大声喊了起来。

    要是跟这些疯牛正面怼上一波……

    达戈儿不敢再想下去。

    几十步的距离,战马也不过是一两个眨眼的功夫,更何况这些个发了飙只管蛮撞的大青牛呢?

    达戈儿反应很快,策马摆尾,以最快的速度避开了这群大青牛的冲击范围。

    至于身后的上万骑卒,达戈儿下达的散开命令还未传至,就已经正面撞上了迎面而来的蛮牛们。

    那个率先冲上去的骑卒夸张的张大着嘴巴,满眼都是呆愕,甚至连手中的弯刀都忘记该如何挥舞,就被连人带马的顶翻在地。

    坠马的骑卒还没来得及起身逃跑,后面的蛮牛就已经接踵而至。

    无数粗健牛蹄从他身上踏奔而过,鲜活的生命只在刹那,便已化作了永恒。

    侥幸逃脱的达戈儿勒马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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