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世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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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世初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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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李志成现在被冻的鼻涕眼泪都下来,不知情的人认为他这送别之情比送杜少府的感情还要深,直至看不到他,李志成才活动了下自己冻僵的手脚,往何庄内走去。

    自己家的庄子叫何庄而不叫李庄,后世全国那个县乡要是没个以李或者王为庄名那绝对算是奇怪现象了。

    不过现在李是国姓,李庄这种名字也只能皇家才能用,要不是陇西李氏和赵郡李氏太牛叉了,李唐皇朝忌惮两大望族的势力,不敢让非皇族的李姓改姓的话,很可能后世天下第一大姓就要易主了。

    虽然姓氏不用避讳皇族姓氏,但是其他方面还是要避讳的,比如庄园起名就不能叫李庄,李志成的爷爷叫李何,所以何庄就是这么来的,也许过个几百年后,这个庄子由来会变成姓何的人家最先居住于此,甚至引申出一段传奇故事来,而这种平淡的实情自然没什么流传性,自然淹没于时间的长河中。

    靠,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感叹,再感叹下去自己都要冰逝于寒风中了,李志成跟僵尸似的蹦跳着跑进庄园中,现在整个地球都是纯天然的,虽然绿色无污染,可二氧化碳排量过低,天气太尼玛的冷了。

    此次来庄子里,第一自然是想常住在此,说真心话,长安作为帝都,总感觉让人有一种压抑之感,而且自己也没指望出仕,以自己的家势出仕倒是不难,说不定能当个县令啥的,不过他还真没信心能治理好一个县,所以还是不要祸害人的好,安安分分的过好自己的富家翁最实在。

    第二就是春耕了,好吧,这又是自己不在行的事情,虽然自己出生农村,不过从小就一直上学,接触农活的时间并不多,也就比那些城市人了解多一点农业知识罢了。幸好,自己主要功用也不是种田,只是当作吉祥物给那些佃户们鼓舞士气的。

    地主和租户之间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黄世仁和杨白劳的关系,天下四民,士农工商,农排在第二位,现在开国初期,正是统治贵族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矛盾最少阶段。互相间的关系有点像是老板和工人那样,关系并没那么紧张的,甚至还挺近,自己的视察和坐镇能提高生产积极性。

    第三自然为了酒的销量问题,最近几个月酒坊酿造不少高度酒,这种酒被命名为杜酒,既然在老丈人他们家商号销售,命名权就给他们了,自己还是低调点赚钱的好。这事情主要是小七在负责,倒不是因为如玉有利害害关系需要回避,只是酒坊一直是小七在负责的,一事不烦二主了,而且让她负责点家族产业,落下点私房钱啥的,至少让她能有点底气不是。

    如果什么事都如玉一个人说了算并不是好现象,一个人再好,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所以还不如让她们各自管好自己的事,避免为一点小事闹的不可开交,搞的鸡犬不宁的好。

    所以这么一,二,三下来,实际上根本就没他具体任务,还真是劳心者治人啊,他自己倒是清闲了,不过小七忙于酒坊给杜家供货,如玉忙于和租户拉关系,交代春耕各项事务。

    而自己本来陪着程处弼那家伙吃喝的,现在那家伙一走,自己好像也彻底的清闲下来,感情自己就是起到了酒囊饭袋和吉祥物的作用啊。

    无所事事的李志成开始在整个庄园里转悠,真正的感受一下原汁原味的大唐田园分光,长安城地处西北,大量的胡人涌入,给长城周边带来了一片浓郁的异域风情,影响到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大汉民族一直拥有拿来主义的胸襟,山寨啥的那都不算个事,只要用着舒服,看着顺眼,一律拿来已用。

    人们吃着胡饼,喝着波斯的三勒浆,穿着窄袖的胡服,骑着突厥的骏马,玩着吐蕃的马球,这是一个开朗自信的年代。

    李志成在感受民风的时候,也给村民带来了困扰,主家跟二傻子似到处拉着人唠嗑聊天,这不跟二傻子两人蹬东墙跟头热烈的讨论天上到底有啥。

    天上能有啥,低空有飞鸟,在九霄之上有神仙呗,这有啥讨论的,真是两二傻子,那位慈祥的老夫人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个傻孙子呢,真是老天不开眼啊!

    (本章完)

第28章 再遇() 
李志成觉得自己无聊的快发霉了,竟然只能和傻子聊天,和那些平民聊天,他们跟见着大领导来视察似的,战战兢兢小心的说着冠冕堂皇的客套话,问个好都在肚子中转好几圈斟酌一下才说出来,这还算那门子聊天。

    所以无聊的他只能跟傻子聊天了,蹬在村东头的他只感觉有一辆马车停在他面前。马车中露出一张娇嗔的脸道:“快点上来吧,别矗在这显眼了”说罢她就缩回了头去。

    郑丽琬怎么会出现在这,还有自己就这样钻进她的马车中合适吗?娘的,她一女人家都不在乎这,自己一大男人的还墨迹个啥,李志成一咬牙爬上了马车,钻进了车厢中。

    车厢中的空间还是挺大的,里边铺着厚厚的毛毯,淡淡的幽香传入鼻端,让李志成心神微微一荡,这地方装饰的像是小小的闺房。

    郑丽琬斜躺在波斯毛毯上,一身猎装勾勒出美妙曲线来,那种成熟女人的魅惑力使得李志成只觉得虚火直冒。

    “郑娘子,好巧呀,在这里也能见到你”李志成有点尴尬的道,“你这是去哪了……”

    “什么巧不巧的,我家就在这儿,天天打这经过,道是你,一个男爵,整个在庄子里转悠,你的闲话可转到我的庄子上了,大家都在说何庄的男主人是个傻子”郑丽琬没好气的道、

    “这谁啊,太不像话了,这不胡乱造谣嘛”李志成有点恼火,谁被人谣传成傻子都不会心情愉快。

    “没人造你的谣,你一个堂堂的男爵,举止荒唐,还跟一傻子混一块,也不注意点影响,万一被言官参你一本,够你受的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听了她的解释李志成倒是平静了下来,说白了,自己的行为太不像是贵族,把人吓着了呗。

    就说嘛,总感觉那些人见自己的眼神总觉得怪怪的,跟见了鬼似的,吓个不轻,原来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贵族的日常行为规范,把自己当成傻了吧唧的家伙了呗。这多大点事,自己从来就没把自个当成是个贵族。

    “你别太不当一回事,这事传出去还是对你不利的,还是多注意点的好”见他不以为是郑丽琬连忙劝慰道。

    “多谢郑娘子的忠告,在下会注意的”生在人人平等的社会,对于所谓的贵族身份并不太在意,但是自己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自己丢脸了,那是给整个贵族阶层抹黑,弄不好要脱层皮的,所以这事还是要引起重视的。

    “我就奇怪了,你和一个疯傻之人有何谈得来的话题”郑丽琬满脸好奇的道。

    女人啊,女人,就是好奇心重,这个问题才是她叫自己前来一叙的真真的目的,她挺好奇自己到底和傻子谈了些什么。

    “疯人傻话并非一无是处,有时候疯子和天才只有一线之隔。”就凭傻子说出雨雪是云流的泪和吐的痰,就凭这一点,就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更有“远见”了,也更将近事实,总比龙王降水更要接近事实。

    预知后世发展情形就是好,能从旁观者的角度寻找到不少的乐趣,来到大唐这种没啥娱乐的时代,总要给自己找点乐子不是,李志成笑着道:“不说这些了,郑娘子这是外出打猎了?”

    说真话,她这一身猎装,头扎方士巾样儿,更有朝气和活力,这才有点二十多岁女人该有的活力,她的女式仕女装美则美亦,可是总给人一种不真实之感,给人一种哀怨之感。

    她这身装扮并非女扮男装,而是非主流的女式装扮。女子中性打扮并非后世才有,实际上在唐朝女子着中性装也挺流行的,这主要是从胡人那里流传过来的,马上民族,男女装扮本来就区别不大。

    唐朝是一个挺有意思的朝代,女性地位要比任何的封建朝代高,所以她们被道德枷锁压制的较轻,在她们身上可以找到一些后世女性的那种个性化的一面。

    “怎么,瞧不起人咋的?”郑丽琬有点不满的道。

    “哪有,哪有”李志成连称不敢,这年月流行文武全才,贵族三天两头外出进行狩猎活动,女子会张弓搭箭也没啥奇怪的。

    此时活力四射的她,让李志成感觉亲近不少,她身着猎装,身材愈发突兀,男儿般束缚起来的头发,两缕长长鬓丝垂散着,英武中散发出异样的柔美。

    “到了”郑丽琬忽然坐直了身子,把浑圆丰盈所在映衬的更加的突出,真够大的,如玉和小七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夸张数据……

    “啊!”想入非非的李志成一时没反应过来她话中之意,

    “你家到了,你不会自己家门都不认识了吧。”郑丽琬好笑的道。

    “哦,原来到我家了,那告辞了”李志成慌忙的起身,“碰”脑袋撞车顶了,这糗大了,尴尬的退出车厢,慌乱的准备下车……

    “哎呦”忙中出错,被车辕绊了一下,直接飞扑了下来,摔进了清除路上积雪堆在路边的雪堆中。

    “留神!眼睛看哪呢?”郑丽琬在后边娇笑着提醒道。

    这话咋听都有点别扭?李志成连忙起身扑掉身上沾上的雪水,苦笑着道:“失礼了,让郑娘子见笑了!”

    “妾身告辞了”她鼓着脸说完就这话,就头也不回的钻进车厢中,咯咯娇笑声从车厢中传来。

    望着伴随着银铃般笑声远去的马车,李志成呆呆的站在路旁,今天出大丑了,不过能博得美女一笑,好像也挺值的,他自嘲的笑了笑了。

    “郎君,这是娘子送于你的”李志成才这发现自己身边还站着一个人,正是赏花灯那个晚上拦自己去路的那个随从,此时他正憋着笑,递给他两只已经咽气好久的山兔,这应该是郑丽琬此行的猎物。

    那位随从把山兔交于他,翻身上马,向前方车队追去,不过他此时骑马的姿势非常怪异,上身晃动的厉害。

    娘的,笑吧,笑吧,怎么不笑死你,李志成郁闷的摇了摇头,提着两只兔子往家走去。

    (本章完)

第29章 另有目的() 
拎着两兔子走在回家的路上,李志成觉得心中酸酸的,自己孬好是现代化教育生产线出产的本科生,可惜来到古代,可谓事事不顺,娘的找个唠家常的都找不到人,没共同语言啊。

    那个郑丽琬也是妙人啊,她没当成皇帝的妃子,嫁人又成寡妇,以自己第一次见到的情形,她应该是十足的深闺怨妇,不过以今天见到的情形,完全可以推翻这样的结论了。

    那时的她只是因为过节偶尔流露的伤感而已,虽然不可否认她有心中难言的苦楚,但是生活过的并非凄凄惨惨戚戚的,她的人生过的还是多姿多彩的。

    “夫君,你这是怎么了?”如玉见他脏兮兮的进来,担心的冲上前来扶着他道,眼泪都快下来了。

    “没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身上沾了点泥而已”李志成连忙安慰道。

    “咦,这山兔那里来的”如玉接过她手中的兔子道。

    “哦,在门口遇到郑娘子打猎的车队,她送的”李志成老实的说道,当然具体细节自动省略了。

    “小兰,把兔子送下人灶房去,给他们加菜”如玉气鼓鼓的吩咐道。

    李志成张口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有点不舍望着山兔被如玉的小丫鬟拿了出去,这可是新鲜的野味啊,要知道在后世菜市场是买不到的,都是动物保护给闹的。

    为了贯彻娘子的方针,野味是尝不到了,看这情形如玉和郑丽琬嫌隙很深啊,这两人啥时候结仇了?

    自己好像忽略了点什么,郑丽琬刚刚说了她家就这附近啊,她的夫家是姓陆,据自己所知,自己家邻界的庄子就是陆家庄。

    怎么说呢,两家的关系好像并不怎么好,有着领土争议,还曾经发生过武装冲突,大规模的械斗。

    李志成很不明白地主阶级对土地的那个执著劲头,不就是边界多或者少那么几公分的事情嘛,能有多大的收成,搞的跟仇敌似的。

    地界的这事还真不好说,这不是利益收获的事儿,这就相当于两个国家之间,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岛礁明明产生不了任何效益,该争夺还是要玩命的争夺。

    怪不得上次如玉见了郑丽琬有点怪怪的,李志成还以为是因为她有点吃味才这样呢,原来自己自作多情想岔了。

    她们两见面并非纯粹的拜访,而是郑丽琬对于何庄新任当家娘子发起的“外交照会”,这是她们两人之间的争议,这种事情如玉自然不会在自己面前提,看这情形,先前他们之间的见面如玉很有可能处在下风。

    不过也是,一个成熟女性,要是连个小女孩都斗不过那也就不用混了,李志成想虽然这么想,当然不能表现出来,只是可惜了,难得的野味就这么没了。

    李家虽然烹饪水平有所提高,但奈何受到食材限制,整体的饭食水平跟后世普通人家还是不如的。

    为了熄自己小妻子的怒火,李志成不得不放弃到手的野味,现在还处于冬天,可没有新鲜蔬菜供应,肉类同样如此,大多数不是卤制品就是熏制品。能顿顿吃到蔬菜和鲜肉,在这个时代估计也只有皇帝一个人能办到,大多数人家也只能吃干菜干肉为多。

    可想而知,现在的李志成对于兔肉有多大的怨念了,娘的,现在连那种青椒土豆丝和油焖茄子这类家常菜都吃不到啊!

    青椒和土豆全在美洲那地方呢,这辈子估计是不用指望了,不过茄子倒是可以预期一下,呃,这玩意大唐应该是有的,不过没见到长安城有这玩意,还是挺稀罕的蔬菜,现在主要生长在蜀中和江南一带,北方并不普及。

    程处弼家作为军人世家,门生故吏遍布各地,倒是可以让他帮自己搜集点茄子的种子带回来,吃了他家这么多的东西,总要干点活吧。

    不过对于这个时代人,特别是中原和关中地区的人,绝大多数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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