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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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争雄-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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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罗昭云等人就接到了斥候任务,向西北三十里外,去探查突厥大军的动向。

    季冲脸色微白,这可是一项玩命差事了,他领了这一火斥候,迅速脱离大部队,开始执行出关后第一次任务了,这回可是真正实践,不再是演练,充满着危险,所有人都提起精神,冲向了草原深处。

    远处有一些低缓的山峦起伏,林木茂密,偶然还能看到一片湖泊,点缀在大草原上,晶莹剔透的湖水,犹如绝世美人的眼眸,一尘不染。

    季冲、罗昭云等人已经离开队伍二十里外,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一个时辰,仍没有发现匈奴游哨和骑兵影子,不过,那股危险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

    “突厥骑兵随时能出现,大家都机灵点,注意戒备!”季冲轻喝了一声,不敢太大声。

    “火头儿,还差十里,我们就能回去交差了。”马不川凑到身边,有些焦虑地说。

    “别阴沟翻船,以我跟突厥游哨打过的交道,突厥主力大军派出的斥候和游哨,向四面八方辐射派出,最远能达百里,不得大意。”

    “火头儿,那边有马蹄印,像是刚经过不久!”荆尉喊了一声。

    “这边也有发现!”赵廷在另一边也喊出来。

    十人分三个小组,相隔了数十米远,成品字形前进,故而几乎同时发现了马蹄印。

    季冲经验老练,跳下马蹲在草地上,亲自用手去丈量,又按了按地面的土质,马蹄印的深度等等,脸色凝重,说道:“马蹄印如此多,相邻的又都是一重一轻,说明一匹马上有人,一匹马上是空马,按照突厥斥候的规矩,配备双马,也是十个人一小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那说明百里之内,必然有突厥大军存在!”

    “火头儿,要不要继续深入?”

    “再前进五里,然后不论结果如何,都掉转回头。”季冲脸色严峻起来,由于探查的里数不足,他可不敢谎报上去,毕竟这九个人中,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告密,一旦传出风儿去,他作为火头,畏惧危险,刚发现敌军斥候影子就撤退,估计要被军法处置了。

    十个人全都紧张起来,策马前进,速度都慢了一些,东张西望注意戒备,不过,由于地形靠近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区,要继续前行,必须要饶过山岭,或者找最低的山地翻越过去。

    “山岭东西走向很长,我们不知要绕多远,而且那边是东北方,不是我们左军西北的侦查范围,只能上山了,冲到山岭一处低矮的脊口,望一望山岭的另一面就行了,然后回去交差。”季冲冷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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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伏击() 
季冲让大伙选择了一处角度平缓一点的山岭,没有陡坡,也没有茂密的山林遮挡,相对而言,安全感会足一些。

    山麓砂石道,大伙没有下马,警戒地看着四周环境,虽说这一片没有密林,但是草丛半人高,还有许多荆棘遮挡,与数十步外的山林连接在一起。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也谨慎起来,他心中危险的感觉越来越浓烈,这是纯武者的感应,就好像被一头野兽在窥视,他浑身都不自在,反映到神经上,格外敏感。

    “小心!”

    罗昭云忽然大喊一声,因为他已经察觉到杀机的骤然迸发,有人开始放冷箭了。

    “嗖嗖嗖!”

    由于他的一喊,惊动了同火的袍泽们,提前做了一丝反应,来躲避冷箭。

    “噗——”

    有人还是被射中了,载落马下,不过避过了要害,没有立即死亡!

    但是冷箭不断,有的射人,有的射马,使得中伏的十人都狼狈不堪,好几人挂彩了。

    战马中箭,失惊嘶叫,开始蹦跳蹄子甩着马背上的骑士。

    赵廷、梁永宽、荆尉、罗昭云等人,都趁机翻身跳下马,顺势滚入草丛内躲避。

    战马没有了主人,立即狂奔下山,尤其是罗昭云的的卢马,如旋风一般,扬长而去。

    罗昭云摘了硬弓,通过冷箭射击的方位,判断处那里的埋伏的人手,嗖了一下射出一箭,顿时穿出箭矢穿骨的声音,有敌人中箭了。

    “嗖!”

    罗昭云又发出一箭,同样射中了一个突厥的斥候。

    这一下,突厥一方没有人敢乱射了,因为一旦开弓,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遭到对方神箭手的反击。

    现场死一般的安静,甚至有一些压抑,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在憋着气息,蛰伏着身子,不敢乱动弹。

    季冲、张松溪等人都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郎,射术如此超群,就凭着对方射箭的方位,就能连射中了两人,心中都佩服起来。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双方都没有乱动,不想暴露自己,在寻找机会。

    季冲躲在草丛内,向着附近的袍泽打出手势,询问伤势情况,还有敌人的方位。

    十人中,刘匡、赫连树、赵廷都中箭了,伤势轻重不一,鱼威廉则一动不动,箭矢射入胸口,当场气绝了。

    天色阴沉下来,夜幕来临了,草原的夜风吹动着野草和荆棘在摇晃着。

    唰唰唰——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斥候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火头儿?”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刚才形势太危险,本来罗昭云可以借助的卢马的速度,掉马就逃,可是他没有那么做,背弃队友先逃亡,不但违背军令,回去会军法处置;最主要,他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不讲道义的人。

    所以罗昭云翻身落马的刹那,拍了拍马股,让的卢马先逃下山了。

    如今到了山下,那的卢马果然通人性,恋旧主,一直就在山下的草原地带等候,眼下一听到哨子声,立即狂奔而回。

    “好马呀!”

    “嗯,他的枪术更好!”

    梁永宽和荆尉一人一句,说完之后,都露出苦笑之色。

    “我先四处寻找一下你们走散的坐骑,去去就来。”罗昭云策骑奔出,方圆几里跑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逃散的战马,由于没有了主人,它们遇到危险逃走了,一旦脱离了险地,反而停下来,在啃着草,或是茫然徘徊。

    罗昭云找到了三匹坐骑后,立即就赶了回来,荆尉、赵廷、梁永宽三人见他去而复返,都松了一口气。

    “回营吧!”

    四人策骑往数十里外的大营赶回,这次遇伏,死了六个战友,都有些伤感,情绪低落,不过,在前线交锋之地,战场阵亡随处可见,他们都是军人,也都能想得开,难过了一会儿,都平静了许多。

    特别是那三人劫后余生,都感到庆幸,目光不时地偷瞧着‘罗成’的背影,多少有些感激的神色。

    四人走到一半,已是四更天,人困马乏,实在坚持不住,就找地方歇息了两个时辰,简单包扎了一下,连罗昭云的左肩膀处有一处刀口,混战中受了轻伤。

    天亮之后,四人吃了一点干粮,然后继续赶路,回到大营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红日从草原的尽头喷勃而出,射出了第一缕阳光,给整个草原覆盖上一层淡金色。

    左军大营内。

    “什么,你们遇袭了,只剩下四人逃回了?”百夫长娄岱飞惊疑地问。

    梁永宽硬着头皮回道:“是的,我们遭遇了两个突厥斥候队的联合伏击,其它六人都战死了,只有我们存活下来。”

    “你们被围困,如何能逃生?难道是丢弃了战友,自己逃生的?”娄岱飞脸色笼罩一层寒霜,眼色带着几分憎恶和杀机。

    荆尉忙道:“不,百夫长,我们战斗到底,斩杀了那些突厥兵,两个突厥斥候队全都杀死了,才返回大营。”

    “你们十人,斩杀了相当于自己一倍的敌人?哼,是你们伏击突厥兵,还是被突厥兵伏击?”娄岱飞嘴角露出几分讥讽,并不相信这些人能斩杀二十个突厥兵,以为他们在撒谎,心中更怒了。

    荆尉摇头摆手道:“也不是,罗成他一个人就斩了十多人,全靠了他,否则我们也都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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