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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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争雄-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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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下来,罗昭云掌握了操纵马匹的方法,以及驯马心得,骑乘姿势准确,培养了他勇敢果断、反应敏捷的心理素质。

    随着每日都骑马训练一段时间,他的骑术也越来越娴熟了,纵马飞奔,加上身子练武,变得敏捷灵活,臂力翻倍,甚至能提着长枪,一边骑马,一边刺抢了。

    时光匆匆,转眼到了四月份。

    天气转热了,和煦温暖,堤旁河岸的柳树长长的枝条,轻轻地拂着地面,水波荡漾,烟雾迷蒙。

    这一日,晴空如洗,阳光明媚,罗昭云的庄园外,聚集了不少车辆,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粮食,用油毡布捆好。

    今天要去怀戎县去卖粮,每年收租上来的粮食,不在当年的秋季卖,因为百姓手头都有存粮,皆在抛售换钱,所以价格低一些,开春之后再去卖,正是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卖的的价格会贵两三成。

    富家大户往往都是这种心理,囤货待价,要比那些庶民散户应季卖粮每车就多赚出几吊钱,积少成多,数目就庞大了。

    但是,一些马贼和突厥人猫冬结束,也会在开春活动,四处劫杀车队和商旅,所以此行还是有点危险的。

    罗昭云自然不会放过这次外出的机会,他想要去怀戎县城里逛一逛,回到大隋一年了,他还没有逛过集市和城街,蓟县城虽然比怀戎小城大,但是他当时一直装傻了,没有机会出去逛街。

    这次要卖的粮食有稻谷和粟米,一袋装有一石米,每个历史时期,一石的斤数都不一样。在隋唐时期,一石十斗,大约五十三公斤,加上隋唐一斤是六百六十多克,换算过后,这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左右。

    一辆骡马拉的车,装有十五石粟米,一共四十辆车,前后排成了一字蛇形,每辆车都有掌鞭和车把式,除了府邸家丁外,还雇了一些长工、佃户过来帮忙,足足六七十人,赶车上路。

    每年去卖粮,燕山马场的场主会派来近百士兵帮忙押送,今年毕竟已经易主,人家就不会再派人来了。

    不过罗昭云身边有史大奈和十名铁卫护行,也不惧遇上山贼、响马,一大早,就兴奋地穿起了戎装,虽然不是正式的铠甲,但是里面穿着一袭玉色交领武士长袍,手腕箍有甲胄,心口还放了一个护心镜,准备妥当。

    罗昭云骑在马上,头戴幞头巾子,腰束七星带,系悬有一把佩剑,手中提着一杆长枪,颇有几分少年健儿郎的风采。

    赵灿、梁铮等人还是一副懒洋洋兵痞形象,毕竟在这里好吃好住,猫了一冬儿,寒冬腊月没有站岗,大雪天在屋里喝小酒,每月拿着十吊钱,非常自在清闲,现在他们感觉到差事的滋润,怨气早就一扫而空,甚至觉得长久跟在罗小郎君身边当差也不错啊!

    家丁们每人也发了一把横刀,佃户的壮汉自发带了铁叉、猎弓,以防途中遇到危险,手里好有武器自保。

    大隋朝廷对兵器管制也是非常严格的,比如长矛、大刀、长枪、弓、弩等等长兵器、远攻武器,民间是不允许私藏和佩带出行的,除非你有官爵在身,但是由于大隋仍推行府兵制,百姓要自行准备衣甲、横刀等,所以短兵器,基本家家都有。

    “阿郎,我也去!”

    宁沐荷奔跑出来,身上穿着男子的服饰,盘起长发,也用幞头巾系着,短衣长裤,腰下一双浅腰乌丝履,身材非常纤细,肩后背着一口剑,杏黄剑穗儿迎风抖动,倒像是一个英俊的少儿郎!

    罗昭云犹豫了一下,看着宁沐荷满脸的期待,心想带她出去见见世面也好,可以去参观一下镇里的酒楼,以及其它商铺,总憋在家里,视野会短浅。

    “能自己骑马吗?”

    “可以,婢子已经练熟了。”宁沐荷笑着回答。

    罗昭云点头,让家丁给她牵过一匹健马,宁沐荷身材又长高了,伸手一扳马鞍,腾身一跃,便矫健地上了马背,动作倒是似模似样。

    “嘿嘿,阿郎,动作还过得去吗?”宁沐荷开心地问。

    “马马虎虎吧!”罗昭云撇了撇嘴,微笑着转过头,吩咐车队出发。

    在古代运输中,讲究南船北马,南方水系多,以舟船运输,而北方的运输自然以车马为主,驴子、牛等是乡野小民短距离使用,长距离一般都是用骡子,长劲足,而且驼力大,马匹多用于战事,民间百姓很少养马。

    “叮当叮当——”

    车马骡子上系着的铃铛响个不停,车队浩浩荡荡上路了,先是在乡间泥路行走,走出数十里后,已经上官道硬沙路,差点那么崎岖摇晃了。

    罗昭云和宁沐荷都是第一次骑马外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之色,春风吹来,长发轻轻飞起,神清气爽,一路观山趟水,感到非常惬意。

    晌午的时候,车队简单停下来歇息,众人吃了一些干粮和咸菜、肉干,然后继续赶路,争取黄昏的时候,能抵达怀戎县城,然后能到城内找大宅院租赁住宿,要比在城外搭帐篷安全得多。

    孰知,晌午歇息后,刚启程走出几里,就看到远处一个村落浓烟滚滚,哭喊声连天,一群身穿胡服的骑兵,正在血洗村落,争抢钱财、粮食、牛羊和年轻女子。

    村落里的百姓,哪里抵挡住这样勇猛狠辣的骑兵冲杀,很快,惨叫声、疼哭声、尖叫声混杂在一起,笼罩方圆两里地。

    “不好,好像是一股草原上的突厥马贼,闯入关内来打草谷,洗劫村落,咱们赶紧走!”赵灿见状不好,大声喝道。

    他的话刚落下,远处似乎有突厥马贼分散在外的几个游哨,发现了这支商旅车队,立即吹响了号角。

第二十六章 拼杀() 
赵灿等人脸色大变,吆喝着大伙赶紧驾车奔逃,突厥马贼骁勇狠辣,马背上的功夫了得,杀人不眨眼,他们不知道具体马贼数量,担心被围堵劫杀。

    但是,在村子内,一些突厥马贼,听到号角声,在纷纷向外迅速聚集。

    须臾的工夫,马蹄声大作,在集结号下,数十名突厥骑士,斜兜着兽皮外夹子,里面穿着草原葛麻胡服,背着弓箭,手持圆刀、长矛,急冲追来,尘土飞扬,势若波涛。

    刚逃出了几百米,后方的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似乎就要追上来了。

    史大奈大声喝道:“全部停下,围聚在一起,布成圆车阵,准备御敌!”

    他曾在突厥长大,深知这批草原马贼的狠辣,越逃队形越散,很容易被分割歼之。

    “快点,都听史先生的!”

    “把车停下,围靠在一起,家丁守护在外,佃户们在里面盖住粮食!”

    梁铮、邵刚、江咏、阮十三郎等人,全都勒马,胯下战马忽地前蹄高起,希聿聿一声长嘶,都在喝斥队伍,聚集在一起,否则阵型一散,慌不择路地逃亡,被马贼掩杀,多少人都要被砍死。

    遇到这种情况,冷静下来,聚在一起来冒死搏杀,困兽死斗,也许还有一些生机。

    毕竟马贼出来化整为零,到处杀人放火,都是求财,掠夺的年轻女子和钱贯珠宝,不是来杀敌建功的,所以,一旦遇到强劲对手,伤亡太大,反而不会死拼到底。

    家丁和佃户壮汉们,被这些军士喝斥,危急关头,似乎找到了主心骨,一下子反而安宁不少,开始驾车向一起靠拢,层层聚集,十七八名家丁手持横刀,还有十多个胆子大的壮汉、猎户手,手持铁叉和猎弓也挡在了外面,要进行杀敌。

    罗昭云脸色担忧起来,对着宁沐荷道:“你退到后面去,进入车阵内。”

    “婢子要跟阿郎一起对抗马贼。”

    “你那花拳绣腿,暂时还杀不了人,听话,到后面去,刀剑无眼,不要出事!”罗昭云虽然知道她也在练剑和拳脚武艺,但是养劲的苦功不足,身上还没储存多少气劲,这样一来,即便剑术精妙,也是套路剑招,好看却无威力。

    史大奈转身对着罗昭云道:“你也退后吧,这群马贼都是惯犯,杀人如麻,你挡不住!”

    罗昭云摇了摇头,他不是小孩子,心理素质绝对过硬,苦练了接近一年的罗家枪术,是到了检验功力的时候了。

    “不必了,这次正是我检验枪术的时候,不经历真正拼杀,永远体会不到实战的残酷,只有面临着生死威胁,才能不断激发潜能,随机应变,成为真正的铁血健儿、武士!”

    史大奈听过之后,神色诧异,想不到十一岁的少年,能说出这番有见地儿的话来,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坚强、勇敢,思维早熟。

    “那好,待会在俺身边十步之内,这样遇到危险,俺能及时替你化解,切不可托大、冒进,任何高手,一旦轻敌,下场都是死!”

    罗昭云点头,明白他的意思,此时双手握住自己的长枪兵器,眉峰凝在一起,目光盯紧前面呼啸卷来的突厥马贼队伍,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意志坚定,不受那马蹄声的影响,否则,一旦胆怯,勇气减弱,就发挥不出多少实力,到时候,依然是死路一条。

    “我能行的!我一定能行!”罗昭云心中给自己打气,这是他回到大隋,第一次与亡命之徒正面交锋,冷兵器厮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容不得半点仁慈和手软,刺抢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杀人!

    “杀——”

    数十名突厥马贼挥舞长矛和大刀,一窝蜂冲近来,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借助坐骑的冲劲,卷起尘土,势不可挡。

    不得不说,这种骑马冲击的气势,要比徒步冲杀,强大许多倍,难怪都要培养精锐的骑兵,尤其是铁甲重骑,用于冲锋陷阵,势如破竹。

    “看俺如何破了这股气势!”

    史大奈从马鞍挂钩上,取了一张硬弓,快速搭箭上弦,都没这么瞄准,直接凭着眼力和手法,拉满便射。

    嗖!嗖!嗖——

    几个呼吸之间,连射了三箭,远处的马贼中,顿时有三人坐骑被射中,健马向前一栽,骑马的人也滚落在地,后面的人正在策马前冲,结果被绊倒在地,人仰马翻,滚作一团,冲势一下子就减弱了。

    赵灿、梁铮等人也纷纷摘弓射箭,而对面的马贼人群中,也有人佩带了弓箭,一边冲刺,一边还击,流矢来回飞窜,非常的危险,稍不留神,有可能就被击中射杀了。

    “来几个人,跟俺杀出去,切开他们的马队阵型!”

    史大奈脸色深沉,杀机涌现,蓦然大吼了一声,策动缰绳,一马当先冲出去,随后梁铮、邵刚、阮十三郎都跟随冲出,四下马蹄翻飞。

    双方越来越近,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嗨!”“咄!”“啊!”

    各种呼声此起彼伏,史大奈只率着五名铁卫杀过去,却威势极猛,就好像一把尖刀,撕碎一块麻布,直接剪出一道豁口。

    史大奈毫不心慈手软,沉重的马槊在手,大开大合,所向披靡,锋芒所过之处,鲜血不断迸溅。

    “噗!”

    一槊直接刺破一颗狰狞的头颅,一大串血花迸溅在地。

    “砰砰——”

    史大奈马槊一扫,犹如横扫千军的威势,又把三人横打落马,

    梁铮、邵刚、阮十三郎等人跟在史大奈左右,横刀劈出,借助马势,锋利无比。

    “噗!噗!噗——”

    数个马贼的头颅飞起,翻滚出去,血如喷柱,大杀四方。

    血腥之气一下子就弥漫开来,让后面车队的罗昭云、宁沐荷、家丁们都看得紧张起来,脸色微变,手心都渗出了冷汗。

    不过,这里毕竟是边陲之地,民风尚武,地方又是府兵合一,所以这些壮汉和家丁,多少也受过一些简单的技击训练,穿上甲胄就可以当成正规兵,所以面对杀敌,并没有直接吓跑,还能坚持住不退缩,委实难得。

    数十马贼被史大奈等人从正中切开队形,冲势就减弱了,不过,仍有奔在侧翼的马贼,不受影响,已经从侧面奔袭过来。

    “来了!”罗昭云全神贯注,双手紧握枪身,眼中盯着即将杀到他跟前的一名魁梧马贼,谁死谁活,全在瞬息之间的搏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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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退敌() 
“去死吧——”一位突厥马贼面目狰狞,口中吼着突厥语,仿佛浑身都带着一股狠劲,杀气腾腾,一刀从头顶向下劈去,似乎要把面前的少年郎一刀劈成两半般。

    “刺击!”罗昭云强压制心中慌张,让自己保证冷静,灵台澄明,越是面临生死危险,越要让自己超脱事外,这样才能准确判断,然后抓住破绽,迅速反击。

    此时,他已经看到了马贼壮汉挥刀的破绽,没有章法,后继无力,只凭着一股胆气和狠劲,借助战马的冲势,才会劈出如此霸道的一刀。

    如果是普通兵士,只能硬碰硬对击,凭着力量、速度、刀重来分出高下。

    但是罗昭云经过近一年的苦练,身子敏捷灵活,眼力极尖,发现破绽的一霎那,下意识地就想到了还击之法。

    “噗!”

    罗昭云身子微侧,一枪刺出,如猛蛇出洞,速度极快,在对方的刀锋还没有劈下来的时候,直接一枪刺中马贼的胸膛,臂力猛地一送,枪上的力道,直接把那名马贼给戳穿,并且推下了马背。

    马贼胯下的战马,却飞奔而过,冲出十多米,由于没有了主人骑乘,速度停了下来,前蹄刨地不知所措。

    “阿郎!”宁沐荷刚才看到那个凶狠耳朵马贼挥刀劈向罗昭云,脸色吓得纸白,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影响到阿郎,让他分心,现在见到他平安无事,还刺杀了一名马贼,才松了一口气。

    罗昭云血脉喷张,手臂有些轻微发抖,这一枪,似乎运用了自身所有气力,毕竟死亡面前,还是忍不住有些慌张。

    而且,这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杀人,心理怪怪的,跟平时刺入木桩时候的感觉,截然不同。

    “我杀人了,一个生命,被我终结!”罗昭云怔怔发呆,不过,很快又反应过来:“生活在这个时代,不杀对手,自己如何活下去?”

    就在他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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