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渎明-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不明白,您每次的重生时间恐怕都不会是很快的,这些时间足够老龟做很多事情,而据我这些天所知,每次您的涅盘,都是它打理着一切。

    我不明白,为什么,它明明真的非常恨我,却没有杀我!”

    这个现在只有智者和朱顶的牧场秘境里,经过长久的寂静之后,再一次响起智者那变的年轻的声音,话语短暂却极其肯定。

    “我的孩子,你想的太复杂,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夸父。”

    朱顶懂了却又不懂,于是智者的声音再次响起。

    “每一处藏身之地,都有五头夸父驻足,而所有的麒麟都在这里,所有的麒麟都和我很亲近,而你的那个小朋友,是天生的麒麟王者,所以老龟非但不会伤害你,还会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你受到伤害,但是它绝对不会让你离开,绝对不会让一只可以统帅最强大力量的麒麟,脱离它的控制。

    这些我们人类曾经的战友,曾经的敌人,最重视的,其实还是力量。”

    想到夸父那强大的力量,朱顶也不由得心悸,那是应该完全存在于传说中的生物,虽然不是无敌,但是要战胜哪怕一个,人类都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几千年前,你们到底是怎么打败甚至杀死夸父的?”

    空间里响起一声长叹,智者的声音幽幽响起:

    “我那个兄弟说,那些巨人看上去不可力敌,但是他们有着致命的弱点。

    他用火焰炙烤一种黄色的石头,用石头融化出的汁液铸成武器,这些武器一旦破开夸父的长毛和皮肤,就能在一瞬间把他们杀死。

    他说,夸父其实很弱,因为一种叫做铜的东西是他们最致命的毒药!”

    金属过敏!这样的事情朱顶不止听说过,甚至亲眼见过,有些人一旦和所过敏的金属有了接触,轻则皮肤红肿,重者就会像是在被高温炙烫一样发生皮肤溃烂坏死,更有甚者甚至会血液中毒!

    显然,夸父的血液不能沾染铜,哪怕只是纯度极低的青铜,也会对他们致命。

    “黄帝轩辕又是怎么知道的?几千年前你们应该还没有发现青铜器才是。”

    “青铜器?很形象很好听的一个名字。

    我的兄弟无所不知,在我们最后一次分离的时候他告诉我,和他一同降生的,不仅仅只有他的灵魂,还有一台他称为时光鸡的神奇鸟类,所以我才称呼你作一只人类,而那就是他的武器,现在这武器属于你。

    你们的灵魂都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你们有着同样的宿命,短命。”

    好吧,黄帝不仅仅是一个穿越者,还是穿越者里比较高级的系统穿,自带强大作弊外挂的金手指,哪像他朱顶,几乎就是白板儿一个。

    朱顶抽出腰间的轩辕剑,好像第一次见到这把传奇武器一样,认真的检查着。

    时光鸡?时光机!

    可是这明明就是一把锋利一些的软剑,又哪里有着穿梭时空能力的样子?

    朱顶看向真的变成了蛋的智者,眼神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炽热,心脏更是要跳出胸腔。

    他的大脑几乎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名词不断回旋,那就是,回家,回到最初的那个家!

    ————————

    阳光,久违的阳光照在朱顶的脸上,一如既往的温暖,虽然已西斜。

    朱顶被智者从那个隐藏的小小空间里,直接送出了地底世界,比预料中的早了几天,背上背着他所需要的草药,依旧带着不离不弃的大黄,以及一只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的小九尾狐,和,一条龙!

    朱顶一路上一直回想着智者对他说的话,心里不能自己的对黄帝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他到底来自什么年代?

    按照黄帝的理论,人类的穿越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脑电波强度和无所不在的时间虫洞极为匹配,在死亡瞬间,脑电波大爆炸的时候,就会引动虫洞的能量牵引,进而穿越,至于投胎成什么,那基本就要靠运气了,显然,从这点看来,朱顶的运气简直好到逆天。

    九世皇帝,十世帝王家,每天买彩票都能中头奖也不过如此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脑电波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包含了丰富信息的放射波,当脑电波中的信息量超出所在时空时间虫洞所蕴含的信息量,就自然会被虫洞吸收。

    如果把有独特烙印的脑电波称呼为灵魂,那么灵魂虽然不断积攒,但毕竟有速度和极限,显然,不论什么样的灵魂都无法对抗和满足一个世界的汲取,所以才有朱顶悲剧的九世短命。

    而灵魂的散射又是可以抑制或者同化的,比如药物;比如大量杀戮,身染煞气,被生物临死前爆发的脑电波感染,进而同化和掩盖自身的波动。

    第二类穿越是先进的科技使然,要在无数年后才会被实现,那就是借助时光机器。

    而黄帝轩辕的穿越,不同于两类又都是这两种,他是进行时光机实验的时候,出现意外,然后灵魂被时间虫洞传送到了上古……

    “哎我嗦小哥儿,你能不能快点儿啊,能不能行了,几步道儿啊?小岁数不大咋这么虚呐?用不用给你整几根东北老银参补补?败和我客气啊,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就给我整几条漂亮的小母蛇就行了。”

    听到了这个满是东北风味儿的叫唤,朱顶脸上顿时一阵抽搐,始终无法把眼前这条生物和自己印象里的,联系到一块儿。

    那是一条龙!一条被誉为天命象征、华夏图腾的五爪金龙!

    朱顶没有接这条明显不怎么靠谱的金龙话茬,快走几步撵上那个只有小菜蛇大小的金龙,从最后的一层山石下探出头去。

    他终于完全回到了属于人类的世界。

    “行了,俺也把你领粗来了,出来时间可不短啊,俺得赶紧回武当山,姥姥的,老子不在还不知道那只大傻猫把俺家祸害成撒样呢!

    有功夫儿去武当山找俺啊!在那有事儿提俺,除了张三丰那个老牛鼻子,咱都杠杠好使!”

    说完,也不等朱顶的回话,自顾自的游进茂盛的草丛,几缕碧草轻摇,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

    朱顶深吸一口气,看到不远处有篝火青烟渺渺,便带着大黄和小狐狸向着那里行去。

第三十七章 痴迷于药膳的扑街老写手() 
朱顶向着篝火方向走着,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停下脚步,对着正在扑着蚂蚱的大黄说道:“大黄啊,咱笨就笨点儿,可不敢像那条龙一样啊!”

    “汪。”大黄向着五爪金龙消失的方向叫了一声,又带着比它还要活泼的小狐狸,埋头奔向了不远处的一只彩蝶,心说哪能像那个痞子似的,镇子外的乞丐都比它有范儿得多。

    龙族一直是肩负着几个隐士之地的联络工作,是唯一一支还在世间行走的上古种族,每过百年就会向往来一周,所以,它们也是被传说最多的一族,所谓的真龙天子由来,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故事。

    之所以由龙族来负责这样的任务,其实原因十分简单,因为它们最善潜匿,又是上古遗民当中唯一可以水陆都可生存的存在。

    但是到了这一代,在武当山隐居的那一支却出现了一些变故,甚至开始接纳起人类,那里的老龟更是被捧上神座,被奉为真武大帝。

    而那个人类,自然就是张三丰。

    朱顶一想到满身痞气的五爪金龙,再联系到金胖子对他师傅的偶尔提及,心里对这位传奇人物愈发的好奇起来。

    渐前行,篝火越近,一股闻之令人作呕的味道也由飘渺若无变得浓郁起来。

    龙葵、灰灰菜、苦菜、夏枯草、荨麻、鬼针草、曼陀罗……

    随着朱顶的脚步向前,那股难闻的味道变得逐渐清晰起来,那其中的味道,朱顶都很熟悉,可是他却实在无法确定这些极为常见,药性却错综复杂、根本没法放在一起入药或者烹饪的植物,放在一口锅里乱炖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一个硬朗的白发老人从汤锅旁边的茅屋里走了出来,步履从容步伐有力,看上去身体甚至要较那些比他年轻十几岁的人都要健康,一点儿也不像是被病魔缠身的样子。

    老人还没有注意到远处朱顶的接近,他来到汤锅前,拿着一柄木勺小心的在锅里搅了一搅,颤抖着山羊胡子轻轻的闻了闻味道,然后老脸一皱,山羊胡翘起三尺高。

    随后,他做了一件让远处的朱顶的胃都直抽抽的事,那老人也不拿碗承装,从篝火上直接端起不大的汤锅,翘着胡子边吹边喝,不大工夫竟然将那一锅散发着恶心气味的汤汁喝了个精光!

    朱顶停住脚步,胃里一阵阵的上返,紧接着就干呕了起来。

    他干呕的声音,终于让老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循声看来,然后愣了半晌,竟然面上一红丢下手里的锅子钻进茅屋,“砰”的一声,将那扇歪歪扭扭的破门关了个严实。

    朱顶差异的低头,左右看了看自己,虽然衣衫因为连番的争斗变得破烂了一点,但是还算整洁,怎么看也不像剪径强人啊!再说自己也不过十三岁年纪,长得又偏瘦弱,怎么就把个行动利落的老头儿吓成这样?

    天色已经大黑,朱顶坐在篝火旁边,不舍的把还有一口肉的骨棒扔给了大黄,捂着圆滚滚的肚子向给篝火添柴的老人报以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来总算吃了一顿像样的饭食。

    老人自称姓方名而广,早年间混迹江湖却没混出什么名堂,老来孤独无所依靠,只能在明州府启蒙孩童、写写话本为生。

    然而,朱顶还是从方老人的阵阵唏嘘之声中听出,似乎他的话本并不如何受人欢迎。

    “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跟随一位叫做孙不医的前辈,学过两年医术,救兵治人的本领没学了多少,可是在药膳一途,老方我在江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今天你见的……嗯,你见的那锅大补之物,就是老夫最近的钻研所得,虽味苦气泔,然……

    这……老夫去去就会!”

    朱顶忍着笑,看着老头钻进草喀喇,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阵阵声响——这已经是今晚第四次了,老家伙的中气还是这么的充足啊!

    朱顶着实有些疲惫了,这些天压在他心里的事情让他辗转发侧难成眠,今天一下儿去了大半,又在这篝火边饱食一顿,身体便有难忍疲乏上涌,这次终于没有等到老人回来,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无话,至少朱顶这一夜睡的是极为踏实,倒是老人跑了多少趟草喀喇,有没有就那么拉晕过去,他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一早,朱顶被太阳的炽热烤醒,身上盖着一条散发着怪味、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被子,而初见时满面红光的老人,这会儿却面色惨白的准备着早饭。

    朱顶向老人讨了些清水净面漱口之后,就将老人让在了一边,接下木勺,继续熬起了已经快要烂透了的米粥。

    他左右瞅了瞅茅屋前满满当当的药框,这儿捡起一片青叶子,那挑一根儿黄梗儿,等到这一锅白粥烂透的时候,一股米粥的香气夹杂着说不清的清香,兀然在空气中肆虐。

    再看方老头,一张因为拉了一宿而变得煞白的连腾一下就红了,如同恶狗奔食一样,冲向了粥锅!

    朱顶目瞪口呆的看着方老头儿连吹都不吹一下,就抱起那口还翻着花儿的粥锅,一边吸溜儿、一边烫的直晃荡脑袋,心说这至于的吗!

    一大锅粥被老头儿喝了大半,嘴唇都烫起了水泡,犹自不舍的撒手,看向朱顶的眼神更加讪讪:“那个……老夫……老夫昨晚折腾了一夜,着实那个,那个饿的慌了,娃儿莫见怪,莫见怪……”

    朱顶冲着老人僵硬的一笑,顺手拿起门边的一口小锅,用清水洗净,把米袋子里最后的几粒米倒了进去,再次架起了炉灶;从始至终,再也没看老头一眼、说一句话。

    不是朱顶小气,而是他看着老头那只放光的眼睛,真怕这个贪吃的老头儿顺带着把他也给吃了。

    “看你浑身狼狈,又是小小年纪,是和家人走散了吧?”

    朱顶听到这句问话,不由得一愣,原本他以为老人昨晚就应该询问他的身世,但是却没有被问,就觉得老人不会再问。

    却没想到,现在却来问。

    好在他早就编好了瞎话,努力装出一副惶恐不安的神色,颤抖着嗓音说道:“我家本是苏州府富户,我出生之前,因为洪武爷爷的旨意,举家迁去了京城。今年我爹接到消息,我外祖父病重,想在闭眼之前见一见我娘。

    我爹就带着我娘和我从南京回苏州,谁知道路上碰见了强盗,我的爹爹和娘啊……”

    朱顶趁着方老头不注意,一低头,把早就准备好的茱萸粉往眼睛上一抹,也就几个呼吸,假哭就变成了真哭,怎的是个凄凄惨惨戚戚——书上也没说过,茱萸粉比大蒜辣那么多!

    看着早饭都没吃成,眼睛就哭的肿成了一对红灯笼的朱顶,方老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神也是一阵黯淡,竟然放下宝贝一样的粥锅,来到了朱顶近前,欲抱却未拥,双手在空中划了几圈,最后轻轻的为朱顶拍了拍背,翘着山羊胡儿,有些慈祥的说道:“娃儿莫哭,爷爷带你去苏州找你外公,啊。”

    朱顶哭的更惨烈起来:“我连我外公姓啥都不知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非名门望族富户家的十三四岁孩子,不知道自己妈姓啥,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嫁夫随夫,女子的姓氏如果没有遇到什么重要事情,一辈子都没有被提及,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那你京城家中,可还有什么人吗?”

    朱顶强忍着哭泣,装出一阵哽咽:“我,我爹说,他,他在户部活动开了,我们,哏喽……,我们这次回老家,就不用再回京城了……

    我要我爹娘啊……”

    方老头一声长叹,终于用右臂把朱顶圈在怀里,轻声说了些安慰的话。

    等到朱顶哭声渐稀,老头儿才好像下了多大决心一样,郑重的对朱顶说道:“苦命的孩儿啊,你要是不嫌弃我是个孤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