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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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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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陈凌能看懂繁体字,但是要说到写的话他也只能用自己年纪太小来自我安慰了。到现在他连怎么正确握笔都还不知道。

    上面写着一句话,救我,老头是坏人。

    在看到这几个漂亮的字的时候陈凌就已经开始怀疑了,且不说上面的这句话说的这么直白,就单单是这几个字就让陈凌疑心重重。

    这样漂亮的字如果没有名家指点根本就不可能练成。而且练字是很费钱的,一般的家庭很难承受着高昂的费用。笔墨纸砚一样也不能少,绝不是想当然的认为用根树枝在沙土上写写画画就能练出来的。

    玉儿的爷爷是那种舍得花钱让她读书练字的人么?陈凌看着一脸贪婪满嘴胡子的干瘦老头,当然不是。

    一个为了几文赏钱就能不顾孙女嗓子催促她不断唱曲儿的人不可能舍得花那么多钱,况且看他的穿着打扮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钱。

    这玉儿是被这个老头被困住了。

    不管是被骗了也好还是被卖的也好,总之这小妮子现在的处境很危险。

    陈凌无奈的摇摇头,这玉儿他是肯定要救的,不然马成还不哭成泪人。这家伙的生辰八字和自己是相克的吧。帮他报仇差点把自己烧死,现在让他着迷的玉儿又要救。还不知道这个老头是什么来头,如果是跑江湖的还好,如果是汴京城里那些见不得光的那些人,那这件事就比较棘手了。

    不管如何,只能先让她等等,自己想到办法再说。

    陈凌见没人注意,用右手示意了一个OK的姿势给她看,后来又想到她估计看不懂,就对着她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然后把马成从自己的身后拽下来,这家伙还在抢陈凌手里的纸条。他转过身,把纸条拿给马成看了一眼,然后在马成的震惊中把那张小纸条揉成一个黄豆大的圆球塞进了马成的嘴里。

    这是马成第一次把一团纸吃到肚里去,陈凌说这样肚子里就有墨水了。马成想了一下,这话说的好像没错。

    “这是真的吗?”马成再也安奈不住,他朝思暮想的玉儿此刻居然有危险,这怎么能行。一定要把她救出来。

    他热血沸腾,这就是绿林好汉应该干的事啊,英雄救美女,想想都让他心驰神往。

    那个满脸胡子拉着二胡的老头现在在马成眼里完全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家伙。

    “应该错不了,”陈凌的脸上没有一丝反应,依然乐呵呵的吃着花生,嘴巴刺啦刺啦的嘬着碗里的茶,喝的不亦乐乎。“不要表现出任何异常,否则你的玉儿救不回来了。你不想让你活蹦乱跳的玉儿明天就被发现死在乱葬岗吧。”

    听到陈凌的话马成立刻闭上了嘴巴,老老实实的坐在陈凌的旁边有一口没一口的闷头喝茶,眼睛看都不敢看玉儿。

    一炷香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但是寇随和力成辰谁都没用动一下的意思,犹如老僧坐禅。感觉已经没有什么话题可聊的众人开始哄哄的起哄,这样的比试真的有些太过无聊,好像两个人比试的不是诗词,而是谁坐的时间更长。

    “我说你们两个行不行啊?这都什么时候了,可别耽误了爷们儿去找翠红楼的姑娘。”随着这声叫喊整个茶楼立刻轰然大笑。

    寇随看再继续斟酌下去是不行了,于是带着自信的笑容豁然起身。手里的扇子刷的一声伸展开来。他轻轻摇着扇子重新走到人群中间,说道:“既然李兄还没有想好,那就由我先献丑了,一手望海潮,请诸位品评。”

    要说这寇随虽然为人高调,让陈凌很是不爽,但是他写的一手好字还是让陈凌心悦诚服。这是他的硬伤,估计在这里是个会写字的人都比他强,马成除外。

第十二章 碍着谁了() 
大宋的文人有一个很风骚的习惯,写诗的时候非要一边写一边念,好像不这样就显示不出他的文采。旁边的人也不管看没看懂,听没听见,只要这人一念出口,他们就马上拍手叫好,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

    寇随很享受这样的时光,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会儿。

    他提起笔,对着桌子上面那张纸凝神片刻,仿佛是在运气。陈凌知道,这是文人所谓的起势,就是写字之前要深吸一口气,全身的力量注入毛笔之中,使写出的字有肉有骨。所谓字如其人正是如此。

    看着寇随脸都有些微红,陈凌很担心他会憋出内伤。

    还好寇随及时出手,随着他鼻子里轻轻的哼出一声,手里的毛笔顿时飞舞起来。

    一首望海潮新鲜出炉。

    绒绒如雪,盈盈如絮,飘零几度韶华。

    “好!”一个大腹便便的人看到寇随已经写出了第一句,马上大叫一声,激动的指着纸上的字一个劲儿的说好。

    连寇随都奇怪这才一个开头到底好在哪里了。他又细细品读了一遍,没觉得哪里特别好啊。

    “这位仁兄,你说说到底是好在哪里?”另一个人一头雾水,这个开头很平常啊,难道这句词里面还隐藏着自己不知道的典故?他左看右看,还是看不出到底是哪个典故。

    技不如人啊,这个人想到,肯定是哪个孤本上面记载的。

    胖子被旁边的人一问也楞了一下。

    刚才他只顾痛快了,嘴一送这句话就出来了。至于好在哪里,他怎么知道?他连那上面写的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杀猪的哪里识得字啊!

    他憋红了脸,讪讪的说道:“这字好啊,你看这字,写的歪歪扭扭的,真是好看。我家的呆娃子可写不出这么好看的字来。”

    “哈哈哈哈……”

    这是今天这帮人听到最好笑的一句话。

    寇随的身体一歪,手里的毛笔差点脱手。如果不是他的定力好,那只毛笔现在已经插到那个屠夫的鼻子里去了。

    “哼,贩夫走卒,懂的甚来!”寇随心里说道,努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他闭着眼睛好好的顺了几口气。如果不把这口气顺出来寇随真的害怕自己写到一半会不会把胖子暴揍一顿。

    “寇兄不要介意,这厮就是一个粗人,赶快往下写。我等苦等了半天,就等着这刻呢。”寇随旁边的一个读书人催促道。

    人弃不怜,风催不惜,犹教委付黄沙。

    飞舞到天涯,怕千山万水,梦也应赊。辗转飞蓬,未知明日落谁家。

    “好一个未知明日落谁家!寇兄,有一句当干一大碗才过瘾!”

    寇随写到这里,刚才说话的人再也安奈不住,大声读了一遍:“辗转飞蓬,未知明日落谁家。这句真是神来之笔。这次的题目是这个唱曲儿的小娘子,她身世可怜,到处卖唱,以后命运难测,果真是辗转飞蓬。至于以后是嫁给商贾做妾还是嫁给村夫佃户,也是不可预期。这句

    未知明日落谁家,真是贴切的紧啊。寇兄不愧是有名的才子,一句就道出了这小女子的无尽心酸。真是可怜可叹。”

    那人嘴里振振有词,反复念叨着这句词,回味无穷。

    旁人听他这么一解释,也觉大有道理。

    对寇随的评价顿时高了几分。

    这让寇随浑身同泰,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看着旁人对自己的词如痴如醉,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只怕过了今天,整个汴京就都知道了我这首望海潮吧。

    今天真是好日子啊,这茶楼也是个福地。

    谁能想到在这里会遇到马成还有陈凌这两个小孩子,又因此和李成辰起了冲突,这才使得自己有机会一展胸中大才。

    黄道吉日啊。

    得意却不能忘形,虽然寇随对旁边人的赞叹很受用,但是文人需要谦虚,不然只会招来白眼。他心里窃喜,脸上却是一副风轻云淡的神情,好像早已经知道了这样的结果。

    当即继续写道,回眸偏见横斜,恰冰肌玉骨,阆苑仙葩。生而不同,云泥自别,思来唯有嗟叹。枉自属名花,纵陶令在世,青眼难加。收拾尘心,且随明月逐浮槎。

    最后一笔寇随写的极是潇洒,长长的一笔下来,然后毛笔就从他的手中飞走了,远远的落到了最外面一个人的头上。那人哎呦一声,见到一只沾着墨汁的笔插在自己头上,愤怒的骂起来:“哪个不开眼的东西随便丢东西,老子砍了他!”

    把寇随吓的一哆嗦,赶紧和旁边的人寒暄起来。

    对那边的咒骂声充耳不闻。

    那茶楼老板欢喜的把寇随写的词一把抢了过来,抱着那张纸死活不撒手,用她的话说,“这可是寇公子留在小店的墨宝,我要找个手艺好的裱起来,以后咱的茶楼也文雅起来了。”

    免费得了一副装饰用的字。

    看到这老板如此诚心寇随乐的满面红光,如果不是有人鼓掌叫好,他都要忍不住提起笔来再写一首了。

    这一边的李成辰很不爽,这寇随真的太不厚道了,你准备好了也不事先和我打个招呼,说写就写。这分明就是要在气势上压我一头呀。

    里寇随赢得满堂喝彩,我李成辰也不是吃素的。不就一首望海潮么,有什么了不起。我写的木兰花不见得比你差到哪里去,说不定还技高一筹呢。

    当下李成辰豁然起来,仰天大笑着就走了过来,把众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去。

    寇随这里正沉寂在大家的吹捧中乐的找不到方向,还没过足瘾呢李成辰就来了。真是要多腻味就有多腻味。这根本就是在拆自己的台。

    你就不能再晚一点出来么,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露脸的机会,正要用我的风度翩翩去迷倒万千少女呢却听到了你的笑声,真是好恶心。

    寇随被李成辰搅了兴致,心里很是不快。他强撑着笑脸咬着牙说道:“李兄可是慢了一步哦。”眼神里隐隐的都是挑衅。

    “好饭不怕晚,好词更不怕晚。寇兄前面抛出去的砖不正是为了引出我的玉么。”李成辰得意的抬起了头,将眼皮拉下来看着寇随。

    他想摆出一副我不怕你的高傲神情,奈何身高不够,虽然眼皮拉了下来,但是还要眼神抬高才能和寇随对上。

    真是委屈他了。

    这两个家伙怎么一个比一个风骚,陈凌盘子里的花生已经吃完了,顺手又从旁边的桌子上捞起了一盘葵花籽。

    两个不成器的官二代好好的在家和婢女钓个鱼和个茶不是挺好了么,学什么斗诗斗词,已经闲到这种程度了么?

    陈凌所站的位置显然有碍李成辰在众人中的位置,他从后面一拎陈凌的肩膀,陈凌整个人就从李成辰的身前到了他的身后,他的脸正对着李成辰的屁股。

    陈凌咬了一半的葵花籽马上就咬不下去了,对着一个男人的臀部陈凌怎么也吃不下去东西。

    我只是一个看热闹的人,怎么就碍着你显摆了?

第十三章 木兰花() 
他真的很想对此刻自我感觉良好的李成辰说,你写出来的也好意思叫词,我随便抄一个都能把你吓的半年不敢出门,丢人。

    这个时候的李成辰眼里只有寇随一个人,哪里管的着陈凌在想什么。即使他管的着,也不会把陈凌放在眼里,你还能打的过我?

    “请李兄向大家展示你的大作吧,我洗耳恭听。”寇随说话客气,但是身体可一点没客气,屁股直直的就坐了下来,右手拿起一盏茶悠哉悠哉的品评起来,又是吹气又是看茶的,好像他喝的不是茶末子而是极品碧螺春。

    富家公子的架子摆的十分到位,一看就是苦学过的。

    仅这架势就比李成辰屁股后面的陈凌不知高出多少。

    这才是喝茶啊,陈凌羡慕的摇摇头,走到一边端起一碗茶咕咚一口一饮而尽,刚才吃葵花籽吃的有点口渴,这一碗茶下去真是解渴。

    本来是准备拿手里的葵花籽狠狠的对着李成辰的臀部扎下去的,觉得这样做除了恶趣味还有让自己要多洗一次手之外并没有什么好处,陈凌立刻放弃了这样做的打算。

    李成辰觉得和寇随对视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再对视下去他的眼睛就要疼了,于是又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狠狠的斜视了寇随一眼,才用一副胜利的姿态走到了桌子前面。

    和寇随一样,提起笔呼呼啦啦的写起来。

    虽然气势很足,但是在他写第一个字的时候陈凌就看出来他的字和寇随的比要差上一截。

    可是也比自己强很多啊,陈凌叹口气,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这样的字来,从他到大宋一直到现在,他连毛笔的大小有多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那些兔毛笔、狼毫笔等等的高级货了,他连见都没见过。

    做为一个穿越者,他并不是万能的,相反,他有很多的弱点,比古人多的多的弱点,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殃及性命。

    “看来李兄要写木兰花呀,”一个皮肤白白的家伙把头凑过去,小声的对另一个说。

    “废话,那纸上不是写着木兰花么,难道他还想写百合?”另一个头也不回的说道,语气里充满了鄙视。

    陈凌知道这个人在说百合的时候纯粹是无心的,但是听到他的耳朵里却多了一丝怪怪的味道。陈凌摇摇脑袋,古人的联想思维应该没有那么开阔。

    百合只是一种花的名字的而已,并不是两个女人之间的一种称呼。

    是自己邪恶了啊。

    木兰花

    窗外渐闻秋雨繁,瑟瑟黄叶孤影单。雁鸣啾啾长逝去,极天暮色淡如烟。残菊和土伴牡丹,惊见蕾蕊已暗换,想来春色不久远。

    和寇随不同,李成辰写完最后一个字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把纸都戳破了,黑乎乎的很难辨认那是一个远字。

    这是他觉得很潇洒很气概的一个动作,但是陈凌看着他牛气哄哄的脸觉得真是欠揍。

    一个小书童模样的人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低头哈腰的给他递上了一杯茶,眼里满是崇拜之色,猥琐至极。

    李成辰看也不看自己的小书童,朝着寇随挑衅的一点头:“寇兄,指点指点吧。”

    从字面上来说,这李成辰写的要比寇随好一点点,因为陈凌读起来觉得更顺嘴,而且看上期更像是一首词。寇随写的么,有点太直白了,直白了就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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