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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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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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尚慕穿着大褂,身边跟着未央选定的大堂经理周淑梅,招呼着八方来客。

    未央独自坐在三楼的房间里,看着楼下人流涌动,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刚开业,自然有人不信服,但是只要进来,就会成为风雅阁的活广告,风雅阁的名声,将会随着这些进来的人,传遍整个登州,对于这一点,未央一点都不怀疑。

    此刻的未央,精气神十足,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他终于完全康复,再也不复以前病怏怏的样子。

    所以他感觉到了,感觉到了与自己神经元连接的羽箭,似乎就在附近。

    那羽箭坚不可摧,就算是质子对撞机,也没有摧毁他,也随着自己,来到了大宋。

    未央能感觉到,羽箭就在附近,只是似乎被什么东西压制住了,不能召唤过来。

第12章 开幕() 
六月六这一日,注定是载入蓬莱县志的一日,这一日,强烈的阳光下,整个蓬莱都被风雅阁的大手笔震动了,李尚慕广发帖子,大有武林盟主呼朋唤友之势。

    这一日,巳时三刻,风雅阁外围围着的木板终于撤销了,一个全新的风雅阁在人们的眼中出现。

    精致的窗花,全新的设计,冲击着人们的眼球。

    门楼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摊子,上面摆满了一个个蛋卷,里面是冰凉香甜的冰淇淋,今日来的人,无论进不进酒楼,都可以免费领取一只冰淇淋。

    酒楼内,侍者们早就各就各位,迎宾的,看台的,传菜的,包房服务的,客房服务的,全部由领班带领,各司其职,就等着客人上门。

    很快,就有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车里的,是李尚慕的铁杆好友,此次蚊香大行其道,此人出力不少。

    这人生的英俊,一身白色燕居服,虎背熊腰,颇有军中好汉的架势,这人叫王凯,是蓬莱县尉,今年只有二十一岁。

    别看人家年纪小,官职也不大,县尉执掌一县兵马,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是个很小的官,几乎不入流。

    但是要是这样就小看王凯,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家伙有个好爷爷,他爷爷的名字说出来,能吓死一群人,那就是大将王德用。

    王德用有谋略,治军有方,善以恩抚下,颇得军心。他率军临边,未曾亲临战阵,却名闻四夷。因其体貌雄毅,面黑,故有“黑王相公”之称。

    但是最出名的,还是此老因为一件事被御史中丞弹劾,说他相貌奇伟,非人臣之像。

    就问你屌不屌!溜不溜!牛不牛!

    人家长得帅,你就说人家有谋反的样子,这简直不要太简直了。

    可能是家族遗传的原因,王凯也是样貌堂堂,很是英俊帅气,尤其是那身高,足有一米八九,站在人群里简直不要太拉风。

    李尚慕与王凯是忘年交,这俩人也不知道是咋勾搭上的,反正王凯对李尚慕很好,若非如此,这蓬莱城中想要咬李尚慕一口的人,早就下手了,那些人都是被王凯生生压住了,这才给了风雅阁喘息之机。

    所以李尚慕见到王凯来了,很狗腿的就一溜小跑,上前抓住王凯的手道:“贤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王凯为人爽朗,说话也朗朗有声,声若洪钟,很是好听,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老哥哥的酒楼开张,小弟怎敢不来?”

    两人寒暄一番,看的楼上的未央直腻歪,两个大男人手拉手,不嫌恶心吗?

    王凯官职不高,身份却是这蓬莱最高的,所以他一露面,别人也不绷着了,富商大贾,衙门官吏,如同雨后的小草一般刷刷冒了出来。

    其中混杂着三个与众不同的家伙,这三个家伙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一看就非凡人。

    未央高坐阁楼,自然把下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蓬莱的知县还没上任,县丞压不住王凯,所以王凯如今可以说是蓬莱的实际掌权人,那些人不管明里暗里,都不会得罪王德用的孙子,老将军如今大军在手,抵御外敌,谁敢动他的家人,别人不说,赵祯都会撕碎了他。

    所以风雅阁才能有机会重新崛起。

    未央之所以着重看这三人,是因为他知道,这三人只怕就是想吞并风雅阁的家伙。

    若非未央这个后世而来的人,只怕风雅阁早就被人吞的连渣都不剩了,就算是王凯能压住一时,也不可能一直盯着不是。

    且说王凯,一进风雅阁,嚯!好家伙,一股清凉气息从头凉到脚,那叫一个舒服,他四周看了看,也没见房里放冰啊。

    李尚慕知趣,得意洋洋的道:“贤弟,你猜猜,这冰放在何处?”

    王凯一笑,却仔细的打量了起来,发现风雅阁与以前大不同了,大堂入口便是一面照壁,照壁面前摆着一张长条案几,案几上笔墨纸砚,还有几件古玩,很是典雅,案几后面,两个十四五岁的美女面带微笑,双手放在胸前,很是有礼貌的点了点头,便直起身子。

    转过照壁,便是宽阔的大厅,大厅里放着二三十章八角桌,每个角边上,便有一张带靠背的凳子,当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套桌椅,全都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而成,至少也得十两银子。

    王凯注意的,却是大厅之中的五根巨柱,足有一个成年人合抱粗细,这五根巨柱竟然全部都是以铜铸造,就算是都是以铜皮包裹,那也得万贯钱财以上,当真是奢侈啊。

    铜柱上,一道道寒意袭来,王凯却笑道:“皇宫之中以铜为柱,是避暑的不二利器,没想到老哥哥这里也有。”

    王凯虽然笑意殷殷,但是李尚慕却听出了不满,这年头大宋缺什么?可以说什么都缺,但是最缺的便是铜。

    钱荒这个问题,折磨了数个朝代,到了大宋,更是缺的严重,若是有人知道风雅阁以铜为柱,说不得就会给你戴上一顶奢侈无度的帽子,直接就把你打下地狱。

    李尚慕赶紧笑道:“贤弟可是冤枉死老哥哥了,这不是铜,也不是铁,这是竹子,工匠把竹子剥好,做成柱子,再以桐油刷了一层,看似是铜,实则是竹,费不了几个钱。

    而且这柱子中空,其中填了冰,用以消暑,实则是妙物啊。”

    王凯恍然大悟,笑吟吟的道:“老哥哥能想出这等妙法,实在是匠心独具。”

    李尚慕毫不惭愧的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嘿嘿一笑道:“过奖过奖。”

    这一会的功夫,已经进来好大一群人,侍者们早就排练过数百次,知道怎么安排,按照身份高低,把人分配在不同的楼层,不同的包间,至于平头百姓,对不住了,今日就在大厅用餐吧。

    没有人有什么异议,毕竟人家侍者笑眯眯的样子,一直都没变,让人很舒服,那落落大方的样子,寻常官家小姐都比不上。

第13章 十种美酒() 
六月初六,天气很热,蓬莱更是如此,富商大贾的热情却已经超越了炎热的天气,满城热烈,谈论的都是风雅阁的美食。

    就算是寻常百姓,在一尝风雅阁免费的冰淇淋之后,也不得不伸出一根大拇指,连连夸赞。

    十文钱一份的红烧肉,富裕一点的家庭也能买一份全家打打牙祭,那个香甜软糯,最是适合牙口不好的老人家。

    风雅阁独创的菜单,上面明码标价了每一种菜品的价格,甚至还有一行小字写出了口味与作用。

    此刻的王凯与县丞周邵,正看着菜单,饶有兴趣的点着菜。

    一旁的侍者是一位甜美的少女,她主动介绍道:“王公子,风雅阁的主打菜品,是鲷鱼刺身,非大厨不能做,还有红烧鲍鱼、红烧肉,都是不错的菜品,尤其是这海米清粥,实乃还是养生佳品,常吃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之效。”

    王凯意外的看了看那少女,玩心大起道:“本公子看你很有家教,不若来我家做个侍女如何?宗好过抛头露面。”

    一旁的周邵尴尬无比,陪坐的李尚慕也是一脸的无奈。

    那女子落落大方道:“王公子厚爱,小女子不敢推却,但是小女子与酒楼签订了契约,契约未到期之前,是不能擅自离职的,还请王公子见谅。”

    “契约?”王凯佯怒道:“老哥哥,你这酒楼怎地还强人卖身不成?”

    那女子顿时急了,唯恐给东家惹来麻烦,她也知道,这位王公子与周县丞,是现在蓬莱最大的人物,心中虽然害怕,但是依旧彬彬有礼道:“公子这就错怪东家了,我们签订的是合同,在酒楼期间,酒楼负责我们的衣食住行,每月还有一贯钱的月俸,我们只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酒楼绝不会违背合同,还请公子不要错怪东家。”

    “一贯!”王凯与周邵互视一眼,眼中充满了震撼,登州很穷,穷的只剩下人了,一贯的工钱,别说登州,就算是开封洛阳这等通都大邑,区区酒楼能开出这等待遇的,一只手都可以数的过来。

    周邵有点嫉妒了,他为人还算清廉,任劳任怨,月俸也不少,但是有一大家子要养,还有一些老朋友的亲朋需要周济,实在是不宽裕。

    王凯只是错愕震惊了一下,便放下了。

    李尚慕连连作揖道:“贤弟就饶了老哥哥吧,我们商贾,哪敢欺凌百姓,衙门里的水火棍可不是好玩的。”

    王凯笑眯眯的道:“老哥哥说甚话,开个玩笑罢了。”

    说到这里,王凯的手正好翻到了酒品一栏,顿时一愣,粉红佳人、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总共十种酒品,看的王凯愣愣的,这是什么酒名字?没听过啊。

    那女子笑吟吟的解释道:“王公子,周县丞,这是我们风雅阁独创的酒品,唤作孔雀尾酒,酒如孔雀尾羽,五光十色,独具一格。”

    王凯笑道:“既如此,那就没一样来一坛。”

    将门弟子,要的就是这个豪爽劲,豪饮美酒,才是将门风范。

    却不妨那女子道:“王公子,这酒只能一次要一杯,因为需要调酒师现调,今天客人太多,每位客人,每种酒品限点一份。”

    王凯天生豪爽,也不好做恶客,当即道:“那就每样来一杯吧,让我与周县丞看看你们风雅阁的酒,到底有多么独到。”

    随着一桌桌客人点餐下去,早已扩大了三四倍的后厨,顿时忙碌了起来,菜都是原来准备好的,只需要下锅就行,只是有些菜品需要花费心思,比如鲷鱼刺身、红烧鲍鱼等三四种独门菜肴,只有孙天成能做,其他的,孙天成带的两个徒弟,也能应付。

    不大会,男性侍者便推着特制的小车,鱼贯而入,一道道佳肴放到一张张八角桌上,看得人目瞪口呆。

    今日来的客人很多,但是绝大多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是冲着李尚慕的面子来的,也没想有多大的惊喜,酒楼嘛,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成?又不是青楼。

    不曾想还真有,让人如沐春风的女侍者,酒楼内清凉如秋的空气,还有桌上一盘盘炒菜与海鲜。

    偶有几个点了鲷鱼刺身的豪客,更是如同看到了绝世画作一般,竟然不舍得动筷子。

    终于有人开始了第一口。

    “好,真好!此生能有幸得尝如此美食,死而无憾矣!”

    众人终于被惊动了,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饕餮盛宴。

    再没有人说话了,因为没有人愿意错过这美食的品尝。

    “好!”

    一声大喝,吓得有人筷子都落了下来。

    众人连忙向着大厅中一条长长的案几看去,只见两位调酒师正在调酒,桌子上摆满了特制的琉璃酒具,他们神态宁静,专注于手中的酒杯,纤细的手指以技巧性的手势握着银勺快速的搅拌着杯中的冰块,却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冰块撞击的声音说明了冰块被割伤的痕迹。他们轻轻拿起准备好的基酒,缓慢而均匀的注入酒杯,配以特殊的酒液,就成了粉红色,琉璃杯里面盛着粉红色的酒液,闻之芳香,饮之润滑。有柠檬汁的酸,有基酒的辣,也有红石榴糖浆的甜,一位粉红色佳人的粉红色心情没有溢满杯子,上面隔了一层细腻的气泡对视觉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洗礼。

    众人热切的看着两位调酒师,眼中冒出了闪电带火花。

    两人同时调酒,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眼间十几杯粉红佳人被调好,便有女侍者用托盘端走,送到点了粉红佳人的八角桌上。

    血腥战剑、烈焰美人、深水炸弹、夜不归、天使之吻、竹林三贤、建安七子、金榜题名、风流才子

    十种美酒轮番被调了出来,实际上只有九种,那夜不归,就是基酒,确切的说是稀释了的基酒,是烈酒中的烈酒,这是未央弄出来的蒸馏器做出来的,基酒有七十度左右,夜不归也有六十度,绝对是喜爱烈酒之人的最爱。

第14章 焦躁() 
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三楼的办公室中,心神却极为集中,一切都进行的很是顺利,他如今已经恢复完全,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

    羽箭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制一般,任由未央调动精神召唤,都过不来。

    当年打造羽箭的时候,爷爷为了未央便于操纵,便使用了刚刚开发出来的神经元联合系统,把羽箭与神经元连接,只要心念微动,便能驾驭羽箭,这已经与仙侠世界的飞剑极为接近了,只是没有那仙侠世界的人那般惊天动地的力量,但是也不可小觑。

    羽箭本身就是最顶尖的材料铸造,可以说是天上天下绝无仅有,锐利无匹,什么东西能压制住羽箭呢?未央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能感觉到,羽箭似乎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近在眼前而不可得,搞的未央心痒痒的,却又十分烦躁。

    大宋是个绝好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庆历二年,也是多事之秋,更何况登州的位置很微妙,临近大海,无论是倭国与高丽,还是临近的大辽,都能想杀过来就杀过来,危机重重啊。

    倭国倒还罢了,大宋虽然也有倭寇,但是真正敢入侵大宋的,也是凤毛麟角,更遑论高丽,但是大辽不一样,人家有一项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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