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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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 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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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您让书院的学生来实习,学生身为书院的一份子,自然也要来的,再说了,您也没明令禁止不让学生来不是?”

    未央顿时大怒,手上用劲,另一只手指指点点,对着自己的学生喷了半晌,这才觉得心中的郁气消散了大半,舒爽无比。

    “好了,今天就先这样吧,你们都给我记住了,上了战场,就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不要藏着掖着。

    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注意,什么重要都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万一有危险,先生不要你们捐躯报国,能活着,就不要去死,不然书院栽培你们这些年,岂不是亏大了?”

    苏轼嘀咕道:“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先生怎么这么教学生,岂不是让学生做贪生怕死之辈?”

    未央耳朵尖,他听到了,当即眉头一竖,就要发怒。

    苏轼赶紧往外窜,边跑边道:“放心吧,我记住了,一定远离战争,珍爱生命。”

    学生们一哄而散,鲁常他们不知道啥时候也走了,只剩下未央与苏八娘面面相觑,场面一时颇为尴尬。

    好在苏八娘是个贤惠的,她抓住未央的手,轻声道:“就这一次,以后一定不会了。”

    未央哼了一声,“还有以后?这一次都让我心惊胆战。”

    “好了好了,以后听你话还不成吗?”

    “这次打仗,无论啥时候,你都要跟在我身边,须臾不能离。”

    “好的。”苏八娘乖巧的说道:“不过蔓菁姐姐也来了,她怎么办?”

    未央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拍着额头无语道:“你俩一起装扮成我的亲兵吧,我跟在圣人身边,都是高手,没有什么危险。”

    苏八娘欢呼一声,径直跑了出去,想来是寻蔓菁去了。

    未央无奈至极,说起来无论是苏八娘还是蔓菁,她们的才学,丝毫不逊于自己的那几位得意弟子,只是身为女儿身,无形之中,就比男人有很多劣势,比如战场,比如朝堂,都不是他们能掺和的。

    古代虽然有花木兰,也有梁红玉,但是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不然谁闲着没事吃饱了没事干去从军呢?

    过了一会,两个秀气的亲兵就一路小跑了过来。

    蔓菁看了一眼未央,不由满面通红,颇为不好意思,她是被苏八娘拉来了,虽然是被硬拉来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想见一见战场的。

    未央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亲兵,不由翻了个白眼,他竟然还闻到了丝丝熏香,真是无语。

    还未训斥,营帐外,鲁常他们几个一人抱着一个木盒走了进来。

    这次来的,还有杨怀玉与王凯,都是亲近的人。

    未央好奇的看着足有四尺长短的木盒,疑惑道:“这是什么?”

    鲁常嘿嘿一笑,打开了盒子,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木盒打开,未央顿时眉头微皱,他感受到了一丝丝压力,来自自己的羽箭,这种压力,只有当初丢失羽箭的时候,羽箭在蓬莱水城被陨石压住了,才有这种感觉。

    未央看去,只见盒中是一柄长剑,黑黝黝的剑身,黑黝黝的剑柄,浑然一体,只是长剑剑身上坑坑洼洼的,剑刃似乎也不是很锋利。

    未央顿时明白了,这长剑,只怕就是陨石打造而成,他迈步上前,伸手握住剑柄,顿时感受到一股股寒意,这长剑竟然出奇的冰凉。

    而且他头顶的发簪,也就是羽箭,竟然轻轻的颤动了一些,似乎极为兴奋,却又十分害怕,让他一时摸不着头脑。

    他一用力,长剑被他硬生生拿在了手中,他惊讶的发现,这长剑看似寻常,又丑陋不堪,但是竟然重逾金石,足有四五十斤。

    要知道剑这种兵器,一向是越轻越好,所谓剑走轻灵,就是这个道理,一般的剑,也就一两斤,十来斤的已经是重剑了。

第259章 十一神器() 
未央握着重剑,在羽箭的加持之下,挽了一个剑花,只听一声极为清越的龙吟之音传出,让人不由精神一阵。

    “好剑!”未央不由赞道。

    众人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们之中力气最大的鲁常,握着这柄四尺长剑,也只能猛砍猛杀,要想像未央一般举重若轻,是玩玩办不到的。

    要知道这是剑,不是长枪之类的长兵器,把手比较长,可以双手横握,你只能握在剑柄上,那就不一样了。

    未央揪下一根头发,抛在空中,任由发丝落下。

    铮!

    一声极轻的发丝断裂声传出,未央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真正的吹毛断发啊!

    “真是好剑,就叫龙吟吧!”

    未央爱不释手,男人有几个不爱好剑的?尤其是在古代,有一柄好剑,可以吹嘘一辈子了,尤其是这剑还是如此锋锐,以陨石打造的,想来韧性与硬度都是最好的。

    鲁常几人这会是真的服了,尤其是鲁常,他知道未央有上天入地的手段,如同神仙一般,但是看到未央拿起龙吟剑,也是心服口服。

    与龙吟剑一般的,还有十个盒子,有刀有剑,有长有短,有轻有重,但是总体来说,最轻的一柄刀,也在十斤朝上。

    未央来了恶趣味,分别命名为:莫问剑、游龙剑、竞星剑、越女剑、青干剑、舍神刀、天瀑刀、日月刀、霸王刀、龙雀刀、凤鸣刀。

    十一柄神器一般的刀剑,让在座的将领们眼馋不已。

    说起来那陨石顽固不化,就算是用高炉去炼,都没有半点办法,后来梅尧臣与墨渊来了之后,柳老大找到了他们,三个人带着各自的弟子学徒,硬生生研究了两年,这才找到了切割之法,殊为不易。

    切割完毕后,总共有十块比较适合打造刀剑,因为实在是没有融化陨石的办法,他们就只能细细打磨。

    先是用水力锻造机硬生生的轰击,持续了数月之久,形成胚子之后,又用磨刀石磨了数月,这才打造成型,然后又精雕细琢,一直到了未央离开蓬莱前往开封之前,这才完全打造成功,被鲁常他们带了过来。

    未央收起了龙吟剑,然后又挑选了龙雀刀,凑成了一对,这才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王凯与未央结识的最早,早就沉不住气了。

    “这柄游龙不错,就送我吧!”他率先抢了游龙剑。

    杨怀玉也不客气,他取了舍神刀,抱着不说话,眼睛看着刀的样子,如同看着绝世美女。

    杨家有名的不仅仅是枪法,当年杨无敌号称金刀无敌,刀法更是精绝,杨怀玉擅刀,自然要取刀。

    鲁常搓着手上前道:“大帅您看?”

    未央笑道:“你自己挑吧。”

    鲁常嘿嘿一笑,上前取了霸王刀,退了回去。

    杜鹏飞、杜鹏程、陆鸣、褚郎,各自取了竞星剑、天瀑刀、青干剑、日月刀。

    雷五没有动手,他一向都是负责后勤的,虽然也眼馋,但是知道神兵落在自己手上没啥用,还不如留着给兄弟们,战场厮杀,也能多杀几个敌人。

    只剩下莫问剑、越女剑、凤鸣刀这三柄神器了,未央想了想,拿起凤鸣刀笑道:“当年凤鸣岐山,西周大兴,正好此刀名唤凤鸣,便送给圣人,与圣人的天子剑凑成一对。”

    众人没口子的答应,皇帝的马屁,该拍的时候,还是要拍的。

    “至于这莫问剑雨越女剑嘛!”

    未央挠了挠头,过了一会,才笑道:“这样吧,留在书院,作为奖赏,书院以后的大考,男学子取得首名者,赐莫问剑,一直到下一场大考为止,女学子取得首名者,赐越女剑,同样如此。

    君子配剑而行,才能荡平时间妖氛。”

    反正东西是未央的,他自然有资格分配,其他人没有任何意见。

    苏八娘笑道:“如此以来,这两柄剑,可就成了书院的象征了,以后书院学子,谁若能获得赏赐,岂不是就证明了是书院第一人?”

    未央大笑道:“没有竞争,哪来的动力?就该给这些小兔崽子一点动力,让他们不要整日里目中无人。”

    未央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没想到若干年后,莫问剑与越女剑的佩戴者,一旦获得赐剑,就必须会出山游历一年,几乎每一位都闯下了偌大的名头,都是炙手可热,名动天下的人物,被称为书院行走。

    顾名思义,代替书院行走天下,一时传为美谈,暨行书院更是成为天下书院魁首。

    对于此事,未央是乐见其成。

    不过几十斤重的剑,能用的人并不多,所以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这些兵器之中,霸王刀最是沉重,足有百斤,光是刀柄,就有两尺长,刀身更是有三尺,是两段陨石契合在一起打造而成。

    鲁常虽然是囚犯出身,但是一身力气不小,霸王刀在他手中,也算是物的其用。

    至于品质上来说,拼接的霸王刀就差了一些,但是当世之中,能跟这种陨石硬干的神兵利器,未央不认为有。

    未央献刀,赵祯很是欢喜,凤鸣刀是几柄神器中做的最好看的,轻薄锋利,挥舞时会发出如凤鸣的清音,形如横刀,与天子剑很是搭配。

    赵祯兴奋的实验了一下,发现果然是神兵利器,恋恋不舍的递给未央道:“爱卿献刀,朕心甚慰,只是这神兵利器,放在朕的手上,不能上阵杀敌,实在是委屈了它,今日就借花献佛,转送给爱卿吧。”

    未央摇头道:“圣人,臣手里已经有了,不逊于凤鸣刀,多了也无益,不若转送给狄帅吧,狄帅乃是我大宋战神,行军打仗,有一件趁手的兵器,也能多多杀敌。”

    赵祯也不矫情,未央是他钦定的辅国之臣,以后出来带兵打仗的时候,估计也没几次了,他当即就要派人叫来狄青。

    未央拦住了他,笑道:“圣人,不若明日三军阵前亲授神兵,以彰显我大宋国威。”

    赵祯拍了拍额头,笑道:“正是此理。”

    帝王心术,赵祯又怎么不懂?只是心急了一些,又是在战场上,难免思虑不周。

第260章 阵前() 
皇帝会猎,尤其是地球上堪称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的皇帝,在一起会猎的场面,绝对不会小了。

    辽国号称五十万联军,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么多,有二三十万就不错了,大宋这边,满打满算只有三十万军队,但是论及战力,除了未央的锦衣卫,还有狄青带来的西北军团,就剩下王德用这些年带的一些兵了,锦衣卫一万三千人,西北军团狄青没有全部带来,不然西夏那边难免生事,只带了三万人,王德用这边人数多一些,也不过五万人。

    三十万军队,其中不到十万能战敢战之兵,其他的军队,都是羸弱不堪,不堪大用。

    要论精锐,当然是锦衣卫,要论凶悍,还要说西北军团,至于王德用的河北军团,这些年虽然经过未央的接济,铠甲兵器更新了一轮,但是“恐辽症”很严重,不知能发挥出几分战力。

    但是当赵祯登上高台的时候,所有人都战意昂扬。

    这就是皇帝亲征的用意。

    赵祯环视前方整整齐齐的大军,换换开口,“诸位将士,大家可能不认识朕,却听过朕。

    你们镇守边疆,为我大宋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数年如一日而无怨无悔。

    将士们不负大宋,大宋却负将士们良多。

    但是今日朕来了!

    朕来看一下我大宋雄兵,看一下为大宋流血不悔的战士。

    朕来见识一下,辽主耶律洪基,见识一下耶律洪基的军队。

    朕来了!朕今日起誓,从今而后,大宋将不会再负将士们!”

    赵祯的声音并不高昂,平静无比,但是在未央的操纵下,传遍了全军,就算是最边缘的士兵,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万胜!万胜!万胜!”

    三军情绪激昂,狂声大呼,汇成了一道如雷般的声音。

    赵祯双手虚压,朗声道:“朕今日削发起誓!契丹不灭,幽云不复,将死不入宗祠!”

    赵祯抽出天子剑,抬手推掉了帝冕,头发披散开来,他抓住一缕头发,一剑割下。

    顿时三军动容,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大宋至尊亲自削发明志,这是何等的决心。

    所有的将士,都单膝跪地,高声狂呼,誓死效忠。

    看着高台上面色穆然的赵祯,未央的眼睛也湿润了,情不自禁的单膝跪了下来。

    情绪这个东西,是最容易感染的,以前未央不明白,为何封建社会的皇帝,随便对一些人说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话,那人就感激涕零,效以死力。

    现在他明白了,这就如同后世太祖亲自给战士们端红烧肉是一个道理,所谓邀买人心,帝王心术,本就如此,赵祯玩的熟溜,一点问题都没有,平白多了数十万忠心耿耿,敢为他战死的士兵,这买卖不要太划算。

    “王德用、狄青何在!”赵祯朗声喝道。

    王德用与狄青上前,恭恭敬敬的行礼。

    “朕今日赐王德用天子剑,执掌三军!

    赐狄青凤鸣刀,冲阵杀敌!”

    “臣遵旨!”

    两人接过一刀一剑,豁然抽出,剑指天穹,刀破长空。

    天子剑发出阵阵轻吟,如同龙吟,凤鸣刀发出阵阵凤鸣,刀剑相合,震慑三军。

    与此同时,赵祯看了未央一眼,未央轻轻点头。

    小白突然发出一声咆哮,肋下的肉齿豁然张开,足足有一丈长短,下一刻,小白就冲上了高台,来到了赵祯身边。

    三军哗然,正要上前拼命救驾,只见赵祯轻轻的摸了摸小白的脑袋,小白顿时脑袋低了下来,耳朵紧紧的贴在了后脑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俯首帖耳。

    赵祯哈哈大笑,纵身跨上小白背上,头发披散,气焰冲霄。

    “诸君!随朕会猎辽主!”

    “万胜!万胜!万胜!”

    大军轰然而动,赵祯走在大军的最前列,骑着白虎,身上笼罩着一丝淡淡的光辉,如同天神下凡。

    没有人过问为何把皇帝置于险地,在所有人看来,插翅白虎,就如同天上的白虎星君下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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