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又点了些啤酒接着喝,边喝边聊。酒兴渐浓,声音也渐渐高了起来。
“你?吹牛吧!都说酒壮英雄胆,你他么喝得再多,也没那胆子!”
“靠,你不信老子?”
“我也不信,你可是出名的胆小鬼啊!”
“我这回可没吹牛!不信拉几巴倒!”
“要我们信啊,你证明给我们看啊!”
“对,证明下!”
“怎么证明?”
说到这里,几人开始窃窃私语,其中不时夹杂着几声荡笑。
“都他么给我看好了!”很快,一个络腮胡大汉从卡座里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朝着吧台走去。
秦天也望了过去,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
吧台上,坐着一个落寂的年轻女孩,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闷酒。
大汉走到她身边,扭头朝着同伴做着鬼脸。
“上啊!”众人起哄。
大汉得意一笑,转过身。
“啪!”清脆地一声响,他的手掌重重地拍在了女孩的臀上,然后飞快地朝后退了几步。
“啊!”女孩尖叫起身,愤怒地回头张望。
“哈哈!”几个大汉笑着,从雅座里跑到了络腮胡的身边,有人拍打着他的肩膀,有人朝他竖起了拇指。
吧台前的女孩看到了一脸荡笑的大汉,还有他身边那些冲她吹口哨的同伴,面色数变,最终强忍下了怒火,转过身去跟服务生说着什么。
一个单身女孩,没有勇气在这样的地方招惹一群喝多了的男人,只好寻找商家的庇护。
善的隐忍,就是对恶的纵容。
“怎么样,怎么样,都看清楚了吧?闻闻,这手上还有她的体香呢!”络腮胡将作恶的手举在空中,得意地向同伴炫耀。
“不错!手感也不错吧?”
“敢不敢再来一次啊?”
闹事的,永远不怕事大。笑声,口哨声,混杂在一起,让原本安静的酒吧里,充斥着放浪形骸的丑态与心理扭曲的**。
秦天站起了身,神情冷然地朝着吧台走去。
弱小者需要呵护,市井中的正义靠拳头砸出。他不介意客串下那个女孩的男友,为自己找个出手的理由。
“你这只手,今晚会烂掉。”一个空灵的声音回荡在酒吧中,压下了所有的嘈杂与喧嚣,清楚传进了每个人的耳中。
一个穿着黑色丝袍,身材瘦弱的年轻女郎,缓步从对面的雅座里走出来,站到了女孩的身后,看着络腮胡微微一笑。因为脸色很苍白,她的笑容在灯下看起来有些碜人。
“哪里来的臭娘们,敢管老子的闲事!”正得意无比的络腮胡,指着她恶狠狠地骂道。
如果此时站出来的是个男人,他肯定会先衡量下彼此间的实力,但这样一个弱女子居然跳出来坏他的兴致,让他感觉很上火。
“你的嘴巴,也会烂掉!”女郎又笑了笑。
“我他么让你的脸先烂掉!”络腮胡冲上去。
“啪!”一记耳光,结结实实地抽在了女郎的脸上。
“呸!”他还不满意,又朝女郎脸上吐了口唾沫。
“杂种!”秦天一声怒吼,大步朝着络腮胡冲了过去。
因为女郎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熟悉,他稍微犹豫了下,没想到这恶汉竟然胆大如斯,当众殴打一个弱女子。
女郎拿出纸巾擦了擦脸,目光转向了秦天。
“秦大哥,不会理会那家伙!”她微笑道,“好几年不见,能请我喝杯酒吗?”
秦天闻言,停下了脚步,诧异扭头朝女郎望了过去。
身后,络腮胡恶毒地瞄了秦天一眼,悄然退回了同伴中。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年人怒骂冲出,顿时让他酒意醒了几分,不敢再主动挑事。而刚才趁着酒意干的事,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
“你是……铃铛?”秦天仔细地打量了女郎半晌,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
女郎微微点头。
她抬起手轻轻晃了晃,手腕上一串七彩的小铃铛发出了悦耳的清鸣。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秦天微笑,“喝酒没问题,等我收拾掉这小子,免得影响心情!”
络腮胡闻言色变。他的几名同伴,则仗着人数的优势,冷冷地打量着秦天。
“秦大哥,我马上要走,别浪费时间了。喝杯酒,我有重要的事情告诉你。”铃铛再度摇头。
秦天瞄了眼络腮胡,见他躲在同伴中,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突然没了出手的兴致。
“好吧!”他点头,邀请铃铛一起回到了卡座。
铃铛落座。服务生很快送来了酒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过,你的样子倒好像没什么变化。”秦天微笑道。
铃铛与他,相识于七年前。在东南亚度假的他,一天傍晚无意间从一伙恶徒的魔爪下救出了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她。那一天下着大雨,惊恐和绝望,让她的脸色苍白如纸,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嗯。十年后你看到我,还是会是今天的样子。”铃铛淡淡一笑。七年过去后,她的脸色依旧苍白,因为那张脸不过是她行走世间的一张面具。
举杯,共饮。感慨往事的秦天没有发现,铃铛看他的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秦天问道。
“我是来找你的。”铃铛悠悠叹道。
“找我?”秦天有些茫然。
今天的怪事,是不是太多了!
先是遇上妖月,接着,一个七年没见过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且是来找他的。
“我的手啊——”就是他出神的时候,一个男子突然惨叫着冲到了酒吧中央,举着血淋淋的手痛哭失声。
秦天讶然望去。
那是络腮胡。他高举的手掌上,血肉像高温下的蜡烛一样飞快消融,一串黄浊的液体啪啪啪地落向地面。
地上腾起缕缕轻烟,伴着一股令人作呕的焦臭。
“救命啊——”络腮胡盯着自己的手,像见鬼了一样,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只惨叫不止。
几秒后,惨叫声嘎然而止。他大张的嘴里,也开始渗出黄浊的液体。
“我说过,他的手会烂掉,他的嘴也会烂掉,可他却不信……”铃铛的声音在秦天耳边响起,阴冷得像来自地狱,“而接下来我要对你说的事,我希望你会信我,秦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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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与魔共舞()
清脆的铃声,唤醒了一段久远的记忆。
四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欧曼大陆法兰克王国首都巴厘市度假的秦天,在一条偏僻小巷里第一次遇到铃铛。当时的她,被三个壮汉堵在墙角里,身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风雨声,肆无忌惮的荡笑声,少女凄凉绝望的哭泣声,成为繁体大都会光鲜表面下的黑暗注角。
一道撕裂长空照亮大地的闪电改变了她的命运。
秦天透过车窗,看到了一张苍白、惊恐的脸庞。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华族血脉的召唤让他毫不犹豫地打开车门冲进了风雨中。短暂的战斗结束后,他脱下外套裹着女孩,将她护送回了家中,从此再未蒙面。
“没想到我们竟然还能再见!”秦天微笑道。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缘份,还有种东西叫命运!当年你救我是缘份,而我今天来到这里,或许就是命运!”铃铛看着他轻叹道,目光里有种难以道明的情绪。
“不管是缘份还是命运,这杯酒大哥一定得请你!”秦天洒然笑道,“不过,你稍等下,我把垃圾打扫了,免得影响大家的心情!”
络腮胡闻言色变。他的几名同伴拥了上来,仗着人数的优势挑衅地看着秦天。
“秦大哥,我马上要离开了,不用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坐下喝一杯,我有些事情要告诉你。”铃铛轻声祈求着。
秦天瞟了眼络腮胡,见他躲在同伴中,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突然没了出手的兴致。
“好!”他点头,邀请铃铛一起回到了卡座。
铃铛落座,服务生很快送来了酒水。
“一晃几年过去了,你都长成大姑娘了。不过,还是那么瘦,模样也没什么变化。”秦天打量着她。
“嗯。”铃铛抬头出神地看着他,“你倒是变了许多。”
“哦?”秦天抬手摸了摸下巴,“是不是变老了许多?”
“不。”铃铛摇头,“四年前,你的眼神自信快乐。可现在,我在你的眼里看到的却是黑暗死寂的悲凉和熊熊燃烧的怒火。”
秦天心神一震,抬头看向年轻的女郎,两道目光在空中轻轻相触。
那双幽黑深邃的眸子,闪耀着迷幻的光芒。秦天觉得那光芒就像那个夜晚的闪电,一下刺进了他的心里,他心中的所有隐密瞬间无所遁形。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悲伤、痛苦、愤怒、仇恨,在她的目光刺激下猛地冲了出来。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的。”秦天低头,朝她举起了酒杯。他已不再是从前的他,铃铛显然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在风雨中颤抖的弱女子了。
铃铛举杯轻轻和他碰了下。
“你刚才说有事情要告诉我?什么事?”抿了口酒,秦天放下杯子,皱眉问道。他打算尽快结束这次谈话离开,刚才的异样让他全身不对劲,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你还记得当年你送我回家时,临走时我说过的话吗?”铃铛悠悠问道。
秦天低头思索着。
“秦大哥,你救了我,将来若有机会,我也会救你一次!”一个声音从记忆深处传来。
“铃铛,你到底想说什么?”他蓦地抬头看着她,表情有些僵硬。
“我是来救你的,秦大哥。”铃铛平静地回望着他,缓缓说道,“你在无意间获得了一种禁忌力量,也打开了一扇通往地狱的大门。”
这话,听得秦天很无语,而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更让他无语到了极点。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姑娘外貌没啥变化,但精神明显出了问题啊!跨过半个地球去忽悠某人,这绝对比跨过半个轩辕国去睡某人还病得厉害啊!人家是图一时的欢娱,姑娘你图啥呢?
“铃铛,这个笑话有点冷,但效果不错。你让秦大哥心里一阵发毛啊!”秦天苦笑道。
“秦大哥,你要相信我。”铃铛看着他,目光坚定,神情严肃。
“你让我怎么相信啊?”秦天叹道。这都什么时代了,就算是算命先生也不会拿这种鬼扯的话来骗人了吧?
“我说过的话,必将成为现实。”铃铛突然笑了,笑得有点高深莫测。
秦天对她的话不置可否,心里琢磨着怎么道别。
“我的手啊”就在此时,酒吧里突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叫声。一个男子冲到了酒吧中央,举着血淋淋的手放声痛哭。
秦天惊讶地望了过去。
是络腮胡!他心中一凛。
他高举的那只手掌上,皮肉正高温下的蜡烛一样飞快地消融,一串黄浊的液体啪啪啪地落向地面。地上腾起缕缕轻烟,伴着一股令人作呕的焦臭。
“救命啊”络腮胡瞪着无神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手,像见鬼了一样,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惨叫声越来越凄厉。恐怖的情景和可怕的痛楚,显然已经把他逼疯了。
“我说过,他的手会烂掉”秦天听到了铃铛的声音,平静冷漠,不带半点情绪,没有一丝生气。
“我还说过,他的嘴也会烂掉。”铃铛继续说着。
几秒钟后,惨叫声嘎然而止,络腮胡大张的嘴里开始渗出黄浊的液体。
“现在,你相信我的话么,秦大哥”铃铛走上前,轻轻地抓住了秦天的手。
酒吧里,几名服务生跑了出来,和络腮胡的同伴一起,架着发狂的男子朝酒吧外走去。
卡座里,秦天陷入了昏睡中。
铃铛坐在他身畔,静静地看着他,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我把选择的权力交给你了。你若信我,自然可以活下去。你若不信,那就是你确实该死。这是和魔鬼的一场对赌,我希望你输掉,但有人相信你会赢!”她轻语着,声音渐渐不可闻。
靠在沙发上的秦天,像个深度醉酒的人,脸上一片潮红,身子不时抽搐着,神情渐渐变得狰狞。
“只要能为你们复仇,与魔共舞又如何!就算被打进十八层地狱,老子也要让那帮杂碎垫背!”秦天醒来的时候,铃铛已不在。他的目光穿过窗户,投向了漆黑的夜,口中喃喃低语,目光中杀意凛然。
这本书不会有玄幻的内容,但会有少量的科幻元素,原因呢你懂的,写军事不容易大家往下看吧。推荐票投起来,谢谢!。。
第三十七章 燃烧的城市()
浴室里,水哗哗地流着。
秦天闭着眼双手捂面站在蓬头下,静得像一具雕像。
他在思考,思考着一个很难的问题。
假如你的生命随时会在下一刻嘎然而止,你现在会做什么?
这是华族历史上一个古老的问题,千百年来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些答案千奇百怪,却有一点惊人的相似之处:几乎所有人都会抓紧眼下的时间,尽量去做未做完的事,去完成未了的心愿。因为每个人都清楚,他们再也无法像从前一样慵懒地明日复明日了。
这个问题如今摆在了秦天的面前,而将这个问题带给他的,正是他在四年前无意救下的那个女孩铃铛。
酒吧里络腮胡的遭遇,虽然让他感到震撼甚至有一丝恐惧,但却还不足于让他相信铃铛的话。
可是,当铃铛突然拉住他的手时,事情发生了变化。
一股冰寒的力量从她的五指间传来,让他瞬间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紧接着,这股冰寒如潮水般涌进了他的脑袋里,他陷入了昏迷中。
醒来了的时候,他已身在一处高高的悬崖上。铃铛站在他身边,手依然拉着他,目光冷冷地望着远处。
秦天说不出话,身体也无法脱离她的控制,只能随着她的目光朝前方望去。
远处,是一座燃烧的城市,一座快被战争彻底毁灭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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