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我不是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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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我不是文豪-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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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哒。”小蓉闪烁着大大的眼睛,非常开心,只要认字就是读书人了,这个社会尊崇知识分子,小蓉觉得自己要是认字了也算上个半吊子知识分子,别人看她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我还能骗你不成?”严不闻好笑道,小蓉也算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在一块也不会腻得慌。

    “姑爷,你真是太好了,明天我就去买纸和笔。”小蓉兴奋不已,就好像才上学的小孩子,总觉得上学是一件多好玩的事情,等真正上学了,又嫌弃无聊。

    第二天,小蓉果真将纸和笔买过来了,大早上就跑到严不闻的房间,才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在门外站了很久,之后再轻轻的敲门:“姑爷,您在吗?”

    “进来吧。”严不闻正在写字,其实他早已经醒了,现在八点多钟,严不闻六点钟的时候就已经出门,跑了一个小时的步,刚才才回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闲,睡不着,那就去跑跑步,锻炼身体。

    回来之后,严不闻看了鲁迅的《孔乙己》就又萌生了自己写小说的想法,这年代武侠小说还是很受欢迎的,于是严不闻就仿照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写了一段,这小说严不闻也看过几遍,写的轻车熟路,很快就写好开头,郭襄骑着毛驴来到少室山,询问杨过小龙女的下落。

    严不闻的那个时代各种小说都有,仙侠,武侠,玄幻,但如果写那种类型,就有点太超前,不如照搬金老爷子的书,想着,想着严不闻就笑了,自己只打算写着自娱自乐,至于成为小说大家,严不闻都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个耐心,整天坐在这用笔写字。

    “姑爷,你在干什么?”小蓉看着严不闻桌子上的一叠稿纸,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不少字。

    “没事做,写点小说,你过来吧,我教你认字。”严不闻让小蓉搬了个凳子坐在他旁边,严不闻就照着自己写的小说稿一个字一个字教给小蓉,民国的时候就有简体字,严不闻也写的简体字,毕竟繁体字实在太过于繁琐,而且严不闻也没有系统学过繁体字,写起来总是找不到感觉,于是就用简体字。

    从郭襄前往少室山开始说起,严不闻一个字一个字教给小蓉:“跟我念这两个字,郭襄。”

    “郭襄。”小蓉歪歪扭扭的在纸上写了这两个字,“姑爷这两个字有什么意思吗?”

    “只是一个少女的名字,这个少女名叫郭襄。”严不闻笑着解释,然后小蓉就发现自己犯了个蠢,郭襄怎么听都应该是个人名,小蓉羞的脸更加红了,严不闻则看着非常有意思,这就是少女的娇羞,在现代这种表情还能伪装,但现在民国,少女还是秉持着良好的品行的,三从四德束缚着她们,就算是新女性,也脱不了这个圈。

    很快到了中午,小蓉一抬头看着时间不早,连忙去做饭,严不闻也跟着一块去,两个人在厨房中忙活,也是其乐融融,小蓉不停的问严不闻后来呢,后来郭襄有没有找到小龙女和杨过,又问严不闻,小龙女和杨过是谁。

    这问题问的严不闻头非常大,早知道先写《射雕英雄传》了,严不闻只能告诉小蓉自己还没想好,不然就得把射雕,神雕,倚天跟她串起来讲一遍。小蓉有点失望,刚才学了不少字,但还是对郭襄的故事感兴趣,这种小说她还没听别人说过,非常有意思。

    尤其是当严不闻给小蓉解释《倚天屠龙记》这名字的来历时,谈到“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这一句,让小蓉内心激荡澎湃,有一种听说书人说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感觉。

    中午吃饭的时候,小蓉就兴奋的跟陈先生,陈太太谈起严不闻写小说的事情,将严不闻告诉她的故事,她又原原本本的讲给了陈先生,陈太太听,陈太太还没有什么反应,但陈先生听完后诧异了一声。

    没想到自己的女婿还有这个技能,写个小说也是头头是道,尤其是那武林至尊,宝刀屠龙这八个字,让陈先生也心潮澎湃,小时候看水浒三国也不过是这种感觉吧,怪才,怪才。

    这也加深了陈先生让严不闻去报社的想法,报纸上除了出些新闻,经常还有小说刊载,女婿要是有这个水平,倒是可以在上面写点小说,增加报纸发行量,不过陈先生还是旁敲侧击:“博士当以事业为主,这些文字上面的小玩意玩玩就行。”

    陈先生还是有点瞧不起那些知识分子,一个个文绉绉的,还经常目中无人。

    严不闻没有那种穿越回来要当文豪的志向,所以也不想着投稿赚钱,因为现在在丈人家就吃穿不愁,日子舒舒服服,何必折腾自己,经历上一世的磨难,严不闻明白一个道理,人过的开心就好,在这边当自己的文青就好。

    吃完饭,陈先生郑重的跟严不闻谈到工作的事情,如果严不闻想后天就可以去“兴隆报社”去上班,如果不愿意的话,晚两天去也成,去的时候跟他们打个招呼就行,严不闻连忙点头感谢,之后陈先生,太太就去银行忙活了,严不闻则继续教小蓉识字。

    拗不过小蓉的请求,严不闻就又写了一段,一直写到张君宝偷学武功被逐出师门那段,看得小蓉气鼓鼓的,恨不得将少林寺的秃驴们每个都骂一遍。严不闻安慰小蓉,小说不用那么当真。

    第二天一早,严不闻照例早上跑步,回去没事做写点小说,教小蓉写字,小蓉经过昨天的学习,至少认识严不闻小说稿上面一大半的字,而且晚上还回去照着严不闻的小说稿抄写,学习严不闻的笔迹,今天大早上就来向严不闻汇报学习成果。

    而且能将自己的名字写出来,字迹非常清秀,让严不闻都惊叹小蓉学习的速度。

    不得不说,小蓉非常刻苦,昨天吃完晚饭就待在自己屋子里学写字,一直到后半夜,严不闻半夜上厕所的时候,都看到小蓉房间里的灯还亮着。

第五章 偷诗() 
今天的天气不是太好,从早上开始,天空之上就开始飘落星星点点的雨滴,严不闻就在屋子里陪着小蓉练字,看到外面雨滴春草的景象,不由得提笔在纸上写了一首诗。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

    小雨,街道上人烟稀少,但一处房屋内却是人声高涨,不时传出有人高谈轮廓的声音,伴随着一阵阵掌声,加上笑声,可想而知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一群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喝茶聊天,鼓掌是因为有人偶然间说出一段绝妙的词句,笑声是因为男青年的幽默,惹得女青年一阵笑声。

    “这位就是光华大学经济系毕业生,李学士,李元康,元康兄,元康兄可了不得啊,才毕业就被一家银行聘请为经理,真是让人羡慕。”李元康站起来和周围人握了握手,李元康还是挺喜欢这个人的介绍,给足了他的面子。

    “······”主人一一介绍,终于介绍道最后一个人,众人的目光都放在这个人身上,连李元康都不得不正视,这是这场聚会的重点,最厉害的人物,这次能赏脸过来,还是承蒙这家主人和他是同学的关系。

    “最后这个就更不得了了,毕业于英国伦敦坦桑尼亚大学文学系,因为成绩优秀,被授予文学博士学位,这两天刚回国,我就把他邀请过来了,而且被《沪报》总编邀请成为文学栏主编,前途不可限量啊。”主人介绍时,还不忘记增加感叹语气,以彰显这位博士的厉害之处。

    “想必,你们已经知道是谁了,大家《沪报》都看了吧,头版头条就是他,跟《沪报》总编亲切的握手。”主人依旧在铺垫着,而且这位博士也觉得如果自己或者自己的朋友介绍他的名号反倒觉得没劲,要面前这些人亲口说出来。

    一个女青年惊叫道:“难道是曹凌渊,留洋博士。”

    “久仰,久仰。”一群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连忙上前跟曹凌渊握手,表示尊敬。

    就连李元康都上前表示很崇拜曹凌渊,虽然他之前根本没听过曹凌渊的名头,但现在大家都这么说,李元康要是不这么干,反倒显得没文化,不关心时政。

    曹凌渊微笑着,这些人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众人附和着:“曹兄大才,能与曹兄坐在一块喝茶是大家的荣幸,以后还请多多照顾。”

    “过奖,过奖,不胜荣幸。”曹凌渊拱手笑道。

    主人笑言:“大家不必客气,来我这了就当自己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作诗一首,各自比比,看谁的更好?”

    一般同学聚会就是诗词大会,这样才能彰显各位文青的学问,而且现在社会流行作诗,女学生也都喜欢能作诗的,于是主人就提议。

    “得了吧,有曹兄在这,我们的诗还能看吗?”有一个女青年嘀咕道。

    主人连忙道:“不碍事,大家玩玩而已。”

    “好,那我们就抛砖引玉,我可听说我们国家有个《十八家白话诗人》这本书,记载了最著名的十八位白话诗人,其中就有曹兄,我没记错吧。”其中一人笑道。

    曹凌渊微微颔首。

    “那更加不得了,全中国才十八位,曹兄名列其上,我们怎么比都比不过。”另一个惊叹道。

    女青年们听到此言,都对曹凌渊露出崇拜的表情,她们不一定明白洋博士多厉害,但能位列十八家白话诗人之一,曹凌渊就有作为偶像的资本,而且曹凌渊长相清秀,也颇得众位女青年好感。

    “都说了抛砖引玉,让我们也学习一下现代诗的手法,不然怎么进步,总是闭门造车,外界发展那么快,我们怎么追得上,别走了清王朝的老路。”一个文艺女青年接着道。

    “好,没问题,我们就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了。”一众男青年跃跃欲试,纵然曹凌渊的诗再好,他们的诗也不一定那么不堪。

    女青年则准备将憋在肚子里,早已经烂熟于心的诗朗诵出来,让曹凌渊点评一番。

    “那就从梅梅开始,元康兄结束可否。”主人笑道。

    “那行,就这么办吧。”众人摩拳擦掌,准备将自己压箱底的诗掏出来,和曹凌渊一较高下,输也要输的体面。

    第一个女青年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高声朗诵道:“爱情,若真有所谓,那又如何,通透的红尘,它如江水般滚滚而逝······”

    “好,不愧是花大才女,诗词功底果然不弱。”主人带头鼓掌夸赞,其他人也都夸赞一番,让名叫梅梅的女青年笑声连连,然后谦让一下,让下一个人作诗。

    一直到曹凌渊之前,用主人的话来说就是不相伯仲,每个都是现代诗的典范,大家都是才子佳人,花花轿子人抬人,互相吹捧。而曹凌渊微微一笑,淡然地坐在一旁不说话,直到轮到他,他才站起来,咳嗽一声。

    周围人都露出期待的眼神,不知道这位留洋文学博士能作出什么惊世骇俗的绝世佳作。

    “难道我需要囚禁你,或者你来霸占我,在我心中,上门又上锁,是我,又是你自己,开不了门,你永远关在我心中。”曹凌渊深情朗诵,加上他特有的那股厚重的嗓音,让这首诗显得无比沉痛,完全诠释了一个爱恋不得的悲情形象。

    众人都沉默了,光是这几句话构筑成的诗,就让他们感觉心痛,这就是诗的力量,他们似乎也化身成诗中求爱不得之人。

    还是主人率先反应过来,慢慢的鼓掌,随后掌声越来越强烈,众人都鼓掌赞叹,不愧是留学博士,这一首就比之前的都要好。

    “曹兄果然厉害,这首诗可真是把我们感动到了。”众人道。

    曹凌渊洒脱一笑之:“承蒙夸赞。”心中则是对面前众人很是鄙视,毕竟留过洋的,还比不过这些土包子,那还不如一头撞死。

    “哎,你们真是的,就不能让曹博士最后作诗,他一朗诵完,我们都自知比不过,哪还有什么心思作诗,算了,不作了,冠军就是曹兄了。”排在后面的女青年有点怨言。

    主人连忙笑道:“无妨,大家本来就是玩玩,当不得真。”

    “你们作诗吧,我们都作了,你们要是不作就显得不厚道了,让曹兄点拨点拨。”其他人起哄道,剩余几人没办法,只能作诗,但听上去就没什么味道了。

    主人也是人捧人,也不让剩下的人难看,也是夸赞了一番。

    直到最后李元康的时候,主人笑道:“早就听说元康兄有文学大能,今日不作诗一首?”

    曹凌渊现在放松的躺在沙发上,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诗一出,基本上没有能够和他争锋的,这也有种高手的寂寞。

    至于李元康,毕业于没什么名气的光华大学,能作出什么诗来,甚至曹凌渊都觉得没意思,不如和那些留学生同学聚会有意思,现在他感觉自己与面前这些个文艺青年不是差距一点点,是一个时代的差距,也就是说有代沟了。

    “是啊,元康兄就帮我们挣回个面子。”众人笑道,其实嘴上都说的是客套话,心里面都在想自己作的诗都赢不过曹凌渊,李元康就更没戏了。

    李元康喝了口茶,笑道:“诸位,我这边有一首好诗,是我昨天即兴而作,根据我一好友的亲身经历随性而发,就拿来献丑了。”

    李元康冷眼看着面前的诸位,他本来就是喜好面子之人,所以在诗词上必然不能输给曹凌渊,不就是留洋博士吗?只要拿出那首诗,肯定能胜得过他。

    现在求胜心理在李元康心中占据上风,他再也不管其他,哪怕那首诗跟他毫无关联。

    其他人连忙笑着催促:“快点念。”

    李元康笑了一声,接着走到窗户前,赤脚踏上长凳,高昂头颅,热情朗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再别康桥》这首词响彻在小屋内,才朗诵出第一句,在座的众人当中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交谈之声。李元康虽然盗版《再别康桥》,但也因为自己好歹也有点朗诵基础,所以吟诵出来,也是十分贴合诗句的意境,当然比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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