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凌渊的好得多。
“文瑾,你!”曹凌渊面色羞愧,双眼充血,完全没想到苏文瑾这么说,但又不能斥责,这种忍受的感觉,让他痛苦万分。
林运眼睛中充满了血丝,冷声道:“苏小姐,别以为你在国外读了两年书就了不起了,你到要说说看,我们这诗不好在哪里,严不闻的诗好在哪里,我们才能服气!不然,今天这事没完。”
林运林大师现在急了,刚才还可以通过一点点手段,让众人投他的票,把严不闻的诗比下去,但现在苏小姐这句话一说,连这种名人级别的人物都这么认为,其他人敢不这么想吗?
林运也顾不了那么多,直接拦住苏文瑾。
苏文瑾没想到又来一个不要脸的家伙,冷冰冰道:“我要走,你还能拦得住我?诗好不好大家心里面清楚,我反正认为《一代人》好,我喜欢就行,我跟你说什么大道理。”
“既然苏小姐这么说,我无话可说,告辞!”林大师怒气冲天,又不好发作,再在这待下去只能自找没趣,于是抢先离开。
“文瑾,是我的不对,我不该生气。”曹凌渊连忙道歉,换来的只是苏文瑾的冷漠。
严不闻将手稿递给苏小姐,笑道:“苏小姐过奖了,这手稿就当是送你的见面礼,行了,苏小姐,我就先告辞了,今天还有事。”
严不闻对着苏小姐笑了一声,眼神挑逗了一下,苏小姐赶紧转移眼睛视线与严不闻轻挑的眼神相错。严不闻笑了笑,就离开凉亭。
这下已经没有人拦他了,有很多女青年还跟过来自我介绍和送别,严不闻回回礼,这首诗坐实了严不闻的才能,让他们之前对严不闻的不当言论,和猜忌都终止了。还有不少的女青年心目中已经将严不闻当成男神,只恨当时不够勇敢,没有要到严不闻的手稿,让苏文瑾得到手。
……
曹凌渊也不过如此,听曹元岸说的名头倒是挺唬人的。严不闻笑道,早知道不浪费时间来这什么“新野茶会”,让我好找。
严不闻中午吃过饭就准备过来,但这湖周围都是民宅,将这湖隐藏在了里面,这边就像个小公园,严不闻走到外面愣是没发现里面有个湖。这才耽搁了点时间,
严不闻早早回到家,就看到小蓉准备出门。
“姑爷,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要去参加茶会的吗?”小蓉奇怪的问道,现在才过去了两三个小时。
严不闻笑着回应:“已经去过了,作了首诗就回来了。”
“诗?”小蓉兴趣上来了,问道:“什么诗,还是像康桥的那种吗?早知道我也过去了,那么多人肯定有意思。”
“没什么意思,这首诗只有两句,我念给你听。”
小蓉赶紧制止严不闻:“先别,进去再讲,你说,我默写下来。”
“你不是要上街的吗?”
“哎呀,不急啊,早去晚去都一样。”
于是小蓉就坐在严不闻房间的椅子上,严不闻用手撑着桌子,然后到:“这首诗的名字叫《一代人》。”
“嗯,一代人……”
“你准备好了吗?我可要说了。”
“你说吧。”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小蓉写完,严不闻看着小蓉的字迹,被惊呆了,现在小蓉写的字跟严不闻有点相似,也是硬笔行书,只不过小蓉还不是很熟练,字体有的地方转承不够流畅。
“还有呢?”
“没了。”
“就这几个字?”
“我不是说了就两句话吗?”
小蓉拍拍头:“嘿呀,我忘了,姑爷你这首诗可比那《再别康桥》简单多了,而且还挺有意思的。”
小蓉能认识字就很满足了,也不懂这诗里面的意思,不过只要是姑爷作的诗,小蓉觉得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小蓉忽然抬头看着严不闻:“你看着我的眼睛。”
严不闻奇怪道:“怎么了?”
“是不是黑色的?”
“不是,好像是棕色的。”
小蓉轻哼了一声:“我看你瞳孔也是棕色的,那你为什么写黑色的眼睛?”
小蓉认真起来,严不闻也没有办法,只能解释:“你不觉得黑夜给了你棕色的眼睛比较奇怪吗?而且不认真看,眼睛却是是黑色的。”
小蓉抿着嘴笑道:“我不介意的,姑爷你把这首诗送给我好不好?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这首诗,比《再别康桥》都喜欢。”
严不闻于是拿起笔在小蓉写下这首诗的稿纸上,写道:“赠小蓉!”
“今后这首诗就是我的了,你可不许给其他人哦。”小蓉想了想,然后拿出一个手帕,道,“姑爷,你把诗写在这手帕上面,纸太容易丢了。”
“你不是会写吗?”严不闻问道。
“字没有你好看啦。”小蓉催促道,“你在下面写,严不闻赠小蓉。”
严不闻点点头:“行,你要什么字体,楷书,行书,草书或者隶书,挑一个草书和隶书写在手帕上估计不大好看,就楷书和行书挑一个吧。”
“姑爷,你把两个都写一遍。”
小蓉看到严不闻写完,然后道:“行书,楷书没有行书漂亮。”
严不闻道:“那我写了啊。”
严不闻刷刷刷写完,最后在右下角写了个小字:“严不闻赠小蓉。”
小蓉等手帕干了之后,折叠好放在胸前小口袋里,笑道:“这手帕,我要一辈子都留着。”
严不闻敲了敲小蓉的脑袋:“别说一辈子,一辈子很长的,说不准哪天你就丢了。”
小蓉严肃道:“不会的。”
第二十五章 穿旗袍的小蓉()
“姑爷,你明天有时间吗?”小蓉问道。
“明天报社要上班,我早上过去一会之后出来应该没问题,怎么了?”严不闻看到小蓉严肃的表情,奇怪道。
小蓉道:“明天小姐给姑爷你做的衣裳,我就能替她完成了,所以我想,让你去拍个照片,跟小姐照片放一块,到时候要是小姐回来了,她也会很开心的……”
于是第二天,严不闻早上去上班后,之后提前走,和小蓉一起去照相馆拍照片,现在照片成像技术不熟练,拍出来的相片都是黑白的,而且得等几天再过来拿,严不闻穿着陈小姐做了一半,小蓉做了剩下一半的唐装,先拍了个照片。
站在镜子面前,严不闻看到自己穿着一身唐装,还有个小圆帽,听小蓉说,这是陈小姐准备结婚的时候让严不闻穿的衣裳,上身不少金色的丝线看起来无比豪华,下身是穿着一个黑色的长裙,带着圆帽,严不闻好笑的看着自己的装饰,现在彻彻底底变成一个古代人了。
各个角度都拍了一张,或坐着,或看着前方,或手中拿着一本书,或戴上眼镜装斯文,一连拍了好多张。等严不闻拍完,严不闻看着照相馆里面的其他衣服,西装,婚纱,龙凤褂,五四装,中山装等等应有尽有,只要给足了钱随便挑。
就跟拍写真一样,衣服随便,摆好姿势,就让照相的师傅给你拍了。跟照相师傅交流才知道,照片都是要经过后期处理的,因为是黑白的,本身就掩盖了人脸的大量缺陷,所以男女拍的照片都容易加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以前严不闻看古代男子近照都挺帅的缘故了,照相师傅拍的好呗,就跟拍写真的摄影师一样,把你拍丑了,他们还要不要开店了?
需要处理的不多,就是把容易看出来缺陷的地方弄点黑影,或者打个白,遮掩一下,就成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称奥黛丽·赫本是黑白女神的原因,因为黑白片将她脸部的缺点给掩盖了,你要看她彩色照片就觉得一般了。
小蓉看着橱窗里面的衣服都入神了,觉得哪一件都不错,都想让严不闻试着穿穿,然后拍照片。这时候小蓉走到一处旗袍的展览橱窗处走不动路了,自己比划了一下,然后丧气的摇了摇头。
严不闻笑道:“小师傅,把这件旗袍拿出来。”
严不闻让拍照片的老师傅的徒弟,一个十多岁的小少年把橱窗里的衣服拿出来。
小蓉连忙推开:“不要,我穿不了这件。”
严不闻打量了一下小蓉,发现小蓉的条件还是挺不错的,虽然胸部没有发育完全,但臀部已经足够挺翘,这才14岁,不过随后再仔细的看了看,发现其实小蓉的胸部也不算小,至少不算得上平胸。
严不闻跟照相馆老板要了两个布团,然后让小蓉垫起来。小蓉疑惑道:“这能行吗?”
严不闻点头道:“没有硅胶,你用着试试吧。”
“硅胶?”小蓉比划了一下,将手中的布团弄了个形状。
“啊,就是能将胸部变大的工具。”严不闻道,然后推着小蓉进去了换衣间,严不闻耐心的等着,过了十多分钟,小蓉穿着高跟鞋从里面走出来了,因为不熟悉高跟鞋,差点还跌了跟头,严不闻赶紧上去扶住。
小蓉穿了高跟鞋后,个头起码有一米六五,对女孩来说,这个身高已经足够了。
“你用布团垫了吗?”严不闻看着小蓉,因为旗袍瘦身的效果,现在的小蓉看上去身材非常婀娜,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连小蓉不自信的胸部,也不是那么小,不比十七八岁的女孩小。或许是因为现在女孩结婚早的缘故,像清朝十四五岁结婚的数不胜数,民国开放了一点,但农村十四岁左右结婚的也很多,而小蓉也是从农村过来的,蒙受祖上荫庇,身体发育的要比同龄人早。
小蓉转了转身体:“没有,太麻烦了,而且塞进去,就有点变形,看着不自在。”小蓉穿的还是肚兜,垫起来倒是不怎么方便。
严不闻看着小蓉,现在已经全身上下都打扮好,只差发型了,小蓉现在还是扎了个辫子,然后前面梳了个刘海,显然这种发型不适合穿旗袍。
老板也发现了,于是让那个打零工的小少年,去照相馆里面的仓库拿出一个假发。
老师傅拿起一个梳子,喷了点固定头发的跟发胶差不多的东西,不过老师傅他们不叫发胶,叫“花水”,沾点水,然后梳一下头发能固定住发型。老师傅也不会理发,所以只能靠这个办法,用假发代替,严不闻让小蓉要么去做个头发,小蓉坚决不从。
在镜子前折腾了一会,终于给小蓉将假发安装上,手推波浪纹发式,可惜小蓉的脸蛋有点青涩,不适合这种比较成熟的女人装扮,之后严不闻跟着小师傅从仓库里面找到一个欧式宫廷卷发样式的假发,一般都是留学女青年梳的发型,跟小蓉的气质蛮搭的,搭配旗袍既不显得过于成熟,也不会显得太青涩。
“严先生,过两天来取,要么您留下个地址,我送到你们府上。”
“我们来取吧。”严不闻道,拍完照片,小蓉挠了挠头发,花水的效果还在,让她头发有点干枯。
“好贵啊!”小蓉道。拍了这些照片竟然要了五元钱。
“还好吧,五元钱。”严不闻想到他们拍了二十张照片,还用了老师傅那么多衣服,算起来倒是比写真便宜多了。
“姑爷,再见,中午早点回来吃饭。”小蓉急急忙忙跑回家,心里面嘀咕着,要是让陈先生和陈太太知道了,花了这么多钱,会不会说她,明明是陪着姑爷来拍照的,自己倒是拍了不少。还好姑爷是说自己来取,到时候把照片藏在箱子底,他们也不知道,我自己看看就行了,啊,好羞耻啊,要摆出那种动作。小蓉想到之前做出的动作,脸就红的发烫,太不要脸了,你。
……
今天上午的报纸都发出去了,上面刊登了《倚天屠龙记》第一章的上半部分,上面有精细的插画,和人物介绍,加上不落俗套的剧情,应该能多销出一百份没什么问题,小说得慢慢预热,才开始不可能有那么高的销量,看小说的人也是图一乐呵,写得好是好,但要是更新跟不上,那也是扯淡,没过几天估计就将剧情忘得差不多了。
所以,想让《倚天屠龙记》发行量快速提升,那么只能快点写了,严不闻倒不是想赚钱,也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答应了老丈人的事,必须得做到,在老丈人家白吃白喝了那么久,再不做点实事,严不闻脸皮再厚也吃不消。
于是等冬瓜送报纸来的时候,严不闻就打听了人找的怎么样,冬瓜说已经物色了几个,明天就会有回复,而且冬瓜表示,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可以先给严不闻干这事,严不闻表示不急,然后就看到冬瓜一脸失落,而且严不闻细心的发现冬瓜身上的衣服有点脏,似乎冬瓜这衣服已经穿了好几天了。
而且冬瓜没精打采的,严不闻忽然笑道:“你写字的速度能达到多少?”
冬瓜听到严不闻这句话来了精神:“快的话,一分钟大约有三四十个字吧,不过严先生,我还有更快的写字方法,就是用特殊符号代替字,之后你这边说完,我记下后,晚上回去我再仔细抄写,这样速度会更快,基本上你说完,我就能记下!”
严不闻有点震惊,没想到还有这种方法:“这样,我说一段,你记一下,写出来我看看。”
严不闻就说了一段马上要写出来的《倚天屠龙记》内容,大约三百字左右,严不闻刚一说完,冬瓜就停笔,之后严不闻看到冬瓜纸上多了很多符号,然后冬瓜对照着符号开始写,不过十多分钟就已经写好了,严不闻拿过来一看,和自己口述的内容一个字都不差。
严不闻惊喜的看着冬瓜,就像看到一个宝藏:“好,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找个地方我口述,你来代笔。”
“一千个字,给你两角钱,怎样?”严不闻道,现在冬瓜是试用期,如果不错的话,严不闻也会提升价格的,《倚天屠龙记》等十多万字之后就会进入正题,报纸销量也会水涨船高,严不闻给冬瓜的这点代笔费一点也不高。
但对冬瓜而言就不一样了,现在在工厂上班一天工资才四角,他写个一千字就能得到两角,已经是高工资了,冬瓜想也没想直接答应,要是一天写个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