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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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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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嘿,都说官场黑暗,只要你会混,白花花的银子大把你赚,哈。

    经过十三天的长途跋涉,前面便是三峡关,过了三峡关,便算是进了京城地界。

    走了大半天,人困马乏,而且看这天色,天黑之前是没法赶到皇都了,反正离着京城也不远了,明早加紧赶路,相信很快就能抵达京城了。

    领队的御林军军官请示皇甫纳悦,想在此休息一晚,明早赶路。

    这一路上,公主皇甫玥让李锦哄得服服帖帖,如果李锦说要休息她肯定没什么意见。

    皇甫纳悦本来就是个慢性子,他更不会急,众人全挤进了小小的客栈里休息。

    御林军属于皇族卫队,参军的要么就是高官子弟,要么就是富商子嗣,总之身后多少都有点背景。

    这群人平时都飞扬跋扈,大手大脚惯了,这次又有皇子撑腰,所以直接把整座客栈都包了下来。

    客栈里茶叶的品质属下乘,不过好过没有,能解渴便成,而且是粗瓷大碗,连七皇子都不在意,一众御林军将士更不会在意。

    刚烧好的茶水很烫,不少御林军将士可顾不了那么多,吹了几口便喝,敢情渴坏了。

    皇甫纳悦跟李锦等人长途赶路也是口渴的很,都轻抿着茶水。

    远处,一阵隆隆马蹄声传来,随后,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威猛,身穿轻式武铠的汉子在一众小弟的簇拥下大步而来。

    “小二,给大爷准备几间上好的客房。”

    小二闻声,躬身作揖,“哎哟,这位大爷,您来的真不巧,刚刚有几位官爷把小店整个给包了下来,您看您是不是再换个地儿歇脚。”

    “什么?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让大爷我去哪找地啊?实话告诉你,大爷我是替当朝二皇子肃亲王办差的,耽搁了大事,小心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赶紧收拾几间上房,再给大爷我弄几个下酒菜,快点。。。。。。”

    领头的御林军军官对几个手下微微颜色,“嗯!”

    几个手下会意,提着佩刀走过来把小二推开,“这位兄弟,我们是护卫七皇子出皇差的队伍,这客栈我们已经包了,你们请自便吧。”

    那汉子嘴里嘁了一声,满脸不屑的说道:“七皇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是替二皇子当差的,也是身负要事,为什么要让。”

    傲人碰蛮汉,自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火花,双方便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这场闹剧李锦看在眼里,审视了一眼皇甫纳悦。

    “你这个七皇子不好当啊!”

    皇甫纳悦倒是与世无争,自顾的低头抿嘴喝茶。

    “都习惯了,大哥跟二哥权大势大,平时在朝中斗的热火朝天,两人分别又有清门跟魔门支持,自是不会把其他皇子瞧在眼中。”

    这事,身为皇子的皇甫纳悦都没办法,身为一个初来者的李锦更无力插手,只好跟皇甫纳悦一样装作没看到一样,自顾的抿嘴喝茶。

    原来京城不光官权交错,就连如日中天的两大江湖势力也牵扯其中,看来京城这水不好趟啊!

    彪形大汉一行人的身手似乎不错,御林军在人数占优势的基础上竟然还被打的落花流水。看样子,自己这苦命兄弟的面子今天恐怕是要落在这了。

    就在大汉大肆叫嚣的时候,变故出现了。

    门外又进来一群白衣素裙的妙龄女子。

    “哼,我当是谁,原来是魔门的这群污秽之徒在这撒野。”

    李锦闻声望去,所见之人竟让他眼神一滞。

    说话那人他不认识,但说话那人身边站的女子他有印象。

    当时李锦跟陈楚楚从药王谷逃出来的时候,也是在客栈,他看见过这个白衣女子,虽然她面带白纱,但那份气质绝对错不了。陈楚楚还告诉他,说她是什么清门圣女,好像叫步箐莲。

    既然是清门的,遇上死对头魔门,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

    两边先是互相讥讽对骂,接着就是大打出手。

    虽然大汉等人的武功不错,但遇上的清门的那群女子好像不是一般人,大汉在人家手下没过几个回合便战败,灰溜溜的逃离了客栈。

    清门之人好像比魔门的懂礼数,她们并没有魔门的那么嚣张跋扈,结局掉大汉等人,领头的步箐莲先是过来跟皇甫纳悦问好。

    皇甫纳悦身为皇子也不**份的回礼,为表示感谢,还让手下收拾出几件空房给她们休息。

    步箐莲也没客气,道谢之后就率众人跟着小二去房内休息。

    步箐莲走后,李锦还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目光一直盯在人家身上。

    这妞真正点,先不说容貌,光说气质就是一绝。

    后来还是坐在边上的陈楚楚给他狠狠的踩了一脚才清醒过来。

    看到陈楚楚警告的眼神,自己才回过神儿来。

    自己现在已经算是魔门的人,如果让步箐莲知道,别说泡妞了,恐怕连小命都不保了。

    美女诚可贵,性命价更高啊,以后去了京城还得多加小心啊。

第九十八章 初到京城() 
第二天一大早,李锦就被噪杂的声音从睡梦中惊醒。

    御林军大早上就开始整顿军备,有的在饲喂马匹,有的快速的吃着早饭,争取要赶在中午之前到达皇都。

    李锦极不情愿的起了床,被服侍着穿好衣服下楼。

    虽说皇甫纳悦身为皇子,但一点都没有好逸恶劳的习惯。他几乎跟御林军们同时起床,早就坐在了大堂中,细嚼慢咽的品尝着早餐。

    看见李锦下来,便招呼他赶紧过来吃早餐。

    李锦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寻摸着周围,感情他还惦记着那个清门圣女呢,殊不知人家早早就离开了。

    对于这个气质胜似仙女的清门圣女李锦那是又爱又怕,喜欢人家吧,但又怕人家发现自己魔门弟子的身份,心中很是纠结。

    吃过早饭,李锦一行人在御林军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开往京城。

    几百匹快马铁骑汇集的隆隆蹄声惊天动地,扬起的滚滚尘烟遮天蔽日。

    众人归心似箭,没到半晌的时候,犹如庞然巨兽的京城就浮现在了众人眼前。

    有大队御林军护卫随行,这一路上平安无事,将近皇都,皇甫纳悦先行进城,临走时,叮嘱了一些话,还给了他一份名单。

    那是一份大员名单,都是握有实权的大家伙,什么人该送多少礼,这名单上都列得清清楚楚。

    虽然皇甫纳悦不是喜欢玩弄权术之人,他平时不屑也没有那份野心去拉拢势力,但是他自己不需要不代表自己这位初到京城的拜把子兄弟不需要,他不是迂腐不知变通之人,还是暗中的帮了李锦一把。

    毕竟是拜把子兄弟,李锦也深知自己兄弟的好意,真情不必言明。

    有了这份名单,他可以少花了许多冤枉钱,节省不少。现在沂水正在大力发展,需要许多银子,他手里头可不怎么充裕,而这礼,可是必须要送的。

    官场就是这样,穷也得勒紧裤向上面送银子呐,一手向上面送,另一手向下面拿,不过他的下面在哪,目前还不知道,反正初期肯定要破费一大笔银子滴。

    这就好比做生意,初期是要投入一笔资金进行投资,再往后嘛,就是赚银子咯,摸透了这个规律,你就不会觉得官场很复杂很黑暗了,哈。

    官官都贪,自已不贪,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嘛。

    李锦等人进了皇都,先找个大宅安顿下来。

    其实这些,杨潇早就暗中安排好了,房子的附近住的都是自已人,有的早就在此潜伏了三四年了。

    第二天,李锦依着诏令吩咐的话,先到刑部报导,便算是正式上任,依照不成文的规矩,他要在皇都最豪华的酒楼上大请三天。

    又一笔大开销,不过不要紧,这期间所有的开销花费,他以后会翻倍赚回来滴。

    接下来的日子,李锦便是跟着大臣们上朝跪拜皇帝,吾王万万岁之后,象缩头乌龟一样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一二品的大员们争拍皇帝的马屁,为了利益争得面红耳赤,几乎要翻脸干架。

    嘿嘿,看着挺热闹,可惜没沙发没咖啡,只能站着,这金銮殿上,除了皇帝老儿,既便是亲王,都只有站立的份儿。

    龙椅,有真皮沙坐得舒服嘛?

    散朝之后,李锦要带着足够份额的礼物,四处拜访那些大家伙们,算是感情投资吧。

    想是之前有人暗中关照过,这些大家伙们对他还是挺客气的,只是依法老卖老的提醒了他一些事儿,做为后辈晚生,李锦非常谦虚的接受长辈们的教导。

    每天都是早起上朝当叩头虫,害的他还不能睡懒觉了,下朝还得送礼送钱,这日子过得可真是他娘的憋屈。

    更难受的是今天轮到拜访左相大人的时候了,李锦这心里头七上八下的有点儿心虚。

    能不心虚嘛,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左相大人的话那还好说,但咱家左相大人不偏不倚的正是沈怡大美人的老爹,更很可能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

    都说丑媳妇见公婆忐忑难安,这女婿上门拜访老丈人也不简单啊,何况自己这个老丈人官拜左相,不知比自己高多少级别。

    不过,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纵是害怕,也唯有硬着头皮上啦!

    李锦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壮了壮胆,昂首阔步的走上前去,有点要英勇就义的意思。

    在江城的沈府看门的都认识他,一般不用投贴可直接进入,在皇都全是生面孔。

    投贴求见,沈府守门的卫士极客气,不象那些一二品大家伙的看门狗狗仗人势乱吼乱吠。

    嗯,沈老爷子是出了名的大清官,他手下的人多多少少,品行都端正。

    沈老爷子刚巧不在,他要么先回去,等会再来,要么就在沈府里等着沈老爷子回来。

    李锦当然选后者,好久没见到他的沈怡姐姐了,这不是可以乘机私见嘛。

    在沈府下人的引领下,李锦来到大厅,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下,乘下人敬上香茶之际,正欲打听沈大小姐可曾在府上,突听到阵阵琴声如天簌般传来,令他惊喜得直蹦起来,神情激动万分。

    如此天簌琴声,除了沈大姐,还会有谁能够弹凑得出来?

第九十九章 左相老丈人() 
这琴声跟李锦上次在柳府听到的琴声一样,倒不是李锦突然懂得音律了,而是沈怡用的那把琴好像有点特殊,琴声古朴沉重悠远,与一般的古琴不一样。

    思念心切,李锦寻声而去,旁边的下人赶紧跟上。

    “李大人李大人”

    李锦抛给他一小锭银子,咧嘴笑道:“此琴声悠美如天簌,本官一时被吸引,绝无惊扰之意。”

    下人接住下坠的银子,笑眯眯的退到一旁。

    虽说沈大老爷子在京城那是出了名的清廉,真的是两袖清风,但这并不表示他府内的下人都不贪财。卖身为奴的人,家里头本来就穷嘛,有银子赚,谁不笑眯眯?

    走近一座花园,琴声越发清晰,沿着已经枯萎凋落的花草铺设的小石子路,蜿蜒前行。凉亭中,沈大小姐正低头抚琴,瀑布般的长发随风飘洒,大冷的天里却仍是那身略显单薄的白衣素裙。

    虽然佳人身姿依然不失窈窕动人之色,但唯独李锦从中品尝出了一丝落寞孤寂。

    李锦缓缓走到凉亭边,沈大小姐正沉浸在音韵之中,心无旁鹜,浑然不知身后有人。

    一曲凑毕,身后突然传来掌声,把她惊得两手捧住****,转身一看,不禁低呼一声,又惊又喜。

    “你你”

    李锦不慌不忙,满脸笑嘻嘻的表情,学着那些才子躬身长揖,文绉绉道:“小生这厢有礼了,多日不见,没想到怡姐姐还是那么楚楚动人啊。”

    虽然早知他素来没个正经儿样,沈怡仍忍不住掩嘴失笑,俏面飞红,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美人飞霞,俏面绯红如阳春三月怒放的鲜花,格外的娇艳动人,看得李锦食指大动,忍不住咕的咽了一口口水。

    贼头贼脑的瞟了一眼四周,周围没人呐。

    色迷心窍的他胆气一壮,也顾不得此次前来的意图是拜访自己老丈人的,这会儿早把来时对未来老丈人那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的恐惧全抛之脑后,伸手便抓。

    沈怡早知他的习性,见他眼珠子贼溜溜的打着转儿,便知他心中在打坏主意,再见他两眼发出色迷迷的狼光,一副蠢蠢欲动样,羞急下正欲开溜,一只手儿却给他抓住。

    被猛地一拽,重心骤失,跌入他怀中,惊呼声中,小嘴儿早给他的大嘴巴就势封住,仅能发出唔唔的怪响声。

    要搁现在,男女嘴嘴很自然正常,但男妇受授不亲的古代,光是牵手都有伤风化,更不要说嘴嘴。

    李锦那近乎霸王硬上弓的强吻,令沈怡在瞬间迷失,剧烈颤抖的娇躯先是紧绷僵硬,随后变得酥软无力,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他胸膛上,原来推拒的手儿不知何时环住了他的颈脖。

    对沈怡来说,这一吻似乎很漫长,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仿佛只是在眨眼之间,总之,她的人,她的灵魂都窒息得几欲晕厥迷失,天地也在旋转

    咳!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轻咳,把两个人惊得松手跳开,满面羞红的沈怡羞得掩面狂奔。

    靠,哪个该死的家伙打搅了老子的好事?

    李锦极度不爽,循声望去,只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一闪即逝,心头不禁呯呯狂跳起来。

    。。。。。。

    那瘦高的身影,不正是不正是

    他全身冷汗直冒,刚才的大胆无畏全抛到九霄云外,耷拉着脑袋,如同缩头的乌龟。

    这下完了,让未来老丈人看到了,这该如何是好?

    老丈人不光清廉出名,为人迂腐古板在这京城贵族中也是有的一数,李锦在早朝上见过未来老丈人的行事风格,真急起来,连皇上都得让他三分。

    这大白天的,他跟怡姐姐相拥嘴嘴,未来老丈人肯定接受不了,这可是十足的大伤风化呐

    才惴惴不安的走出花园,一个沈府的家将寒着面孔走过来,对着他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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