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君怀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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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君怀归日-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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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府中住的时日也没有什么怪事,这次才放心转送给叶仲卿。

    府中久无人打理,叶仲卿一个人收拾,光是除去灰尘就花了好大的功夫。后来看草木虽长得极为茂盛,但映衬在环境中,颇有几分野趣,就没有修剪,乐得一份山水之美。

    娇奴看多了时莺馆的富丽,此刻置身在枫间柳下,居然也生出一种对山林的向往之感,而后由衷道:“你这府邸真是不错。”

    李孟收拾停当,闻言凑过来站在娇奴身边细细打量,良久忽然问道:“你喜欢吗?”

    娇奴扭头似笑非笑的望着李孟,“我要是喜欢呢?”

    李孟一对上娇奴的目光,心里就乱了,老半天才糙红着一张老脸憋出一句话:“那我买来送你。”

    娇奴本想调笑李孟两句,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好,那我等着。”

    李孟闻言惊喜的抬头看着娇奴,急切的问:“当真?”

    明明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情话,时莺馆里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曾给娇奴许下过更多、更值钱的诺言,甚至还有人送来过千金——由四个壮汉抬进时莺馆。可是娇奴就是莫名其妙的心里一甜,她嘴角有了个动人的微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孟也咧嘴一笑,而后说出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那你以后就别再帮别人跟我砍价了。”

    娇奴闻言眼前一黑,立刻就想痛打眼前的人一顿。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巧舌如簧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了?

    明明对着别人都是最会揣测的奸商,怎么对着自己就笨的连事都看不懂了?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她娇奴为什么?

    好在多年来大风大浪历练出了娇奴的冷静,她闭目深吸了三口气,终于勉强压下心头怒火,“我考虑下,”她顿了顿,“下次回洛阳,记得头一个来见我。”

    李孟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什么这次娇奴这么不给面子。原来并不是和叶公子交情好,而是他李孟的醋了!

    心情大好,帮叶仲卿上草料时手脚更显麻利。

    。

    。

    每人给包了一个红包,又送走了一干人等,叶仲卿终于可以歇一会儿了。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水壶大喝一气儿,不知道马儿们会不会和她一样渴。想着叶仲卿立刻从院子中的水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均匀的倒在清洗干净的水槽中,马儿们果然也渴了,纷纷低下长长的脖子饮水。

    之前因为担心桃花马和其他马打架,所以将桃花马和雪花马栓在一起,其他马匹栓在一起。所以马厩里的马现在都有了自己的位置。

    此刻它们统一的喝水,一眼看过去让叶仲卿觉得它们可爱的不行,越看越喜欢,当即决定要给他们起名字。

    她从左走到右,由从右走到左,寻找着起名字的依据。

    “嗯……这匹鼻子上有一撮白,那叫小白好了。”

    叶仲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在拴马的木柱上刻下“小白”二字,准备择日给每匹马都做一个名牌。

    轻轻拽拽旁边马的耳朵,那匹马儿根本不理她,专心吃草。幼稚的主人提不成架子,不高兴的说:“就叫你阿贪。”

    “萝卜、麦仁,小芋头,嗯,欢欢、旺财、阿光”起的顺口,转眼间边走边写就来到了桃花马面前。

    “小红……”叶仲卿正要往木桩上刻,被桃花马一口吐过来,赶紧躲开,瞪着眼问:“怎么?不好听?”

    见眼前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桃花马态度明确的又是一口口水“噗——”的吐过来。

    叶仲卿向左一跳,险险避开,抬起手说:“好好,知道了,知道了,我再想一个。”

    “花花?”

    “噗。”

    “桃桃?”

    “噗。”

    “真是大爷。”叶仲卿愤愤说了一句,躲在攻击距离范围外,认真的想。到底,叫什么好呢?桃花马,桃,花,桃……“有了,叫你夭夭好不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夭夭,出自《诗经·周南》。”说着怕桃花马不明白,叶仲卿还在栏杆上写给它看。

    桃花马闻了闻栏杆上的字,终于没有再一口唾沫喷过来。

    叶仲卿摸摸一旁一直看着的雪花马,夭夭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盯着叶仲卿,目光中深有威胁之意。叶仲卿明白,要是不给雪花马起一个和“夭夭”足以匹配的名字,绝对又是“噗——”的一声喷过来。

    可是雪花马是自己的坐骑,以后要上战场,起叠字的名字就不好叫,有点伤脑筋。“雪花马,雪花马,白底黑花的雪花马……诶,等等,白底黑花就不是雪花马了。”叶仲卿这会儿和文字打交道,一抠字眼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又看了看雪……黑花马(?)的各项特征,“是好马,只是不是雪花马而已。”

    她又摸了摸它的皮毛,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一个极佳的名字,她双掌一击,吓得一边的小芋头一跳,“嘿!雪花马有什么了不起?咱们就叫回风,取自‘回风吹雪’,意思是把它们那些自命不凡的雪花马吹开、落得远远的~好不好?”

    回风又是一副听懂了的样子,蹭一蹭叶仲卿的手心。

    。

    。

    回风其实是混血马,和夭夭一样。

    回风是由雪花马和大宛的龙马□□而出的,桃花马则是由雪花马和汗血马□□出来的。所以两匹马彼此之间有种非同一般的关系。

    在大宛牧民的故事里,龙马是和汗血马一样名贵的马,远胜于普通的雪花马,二者的血统都强大到足以遮盖其他马的血统。在不明就里的人眼中,夭夭的毛色像极了桃花马,而回风则成了异化的雪花马,所以才有着身价的差异。

    可说起来,是各有千秋的。

    汗血马脾气暴躁,所以“夭夭”在短途的骑乘中有着无比的优势。

    龙马脾气温和,所以长途的骑乘中“回风”是绝对的王者。

    当然,所谓的长途、短途都是在这两种名驹中比较来说的,对于其他马,“夭夭”和“回风”都是它们难以比拟的千里马。

    叶仲卿可能好事做得太多,居然运气好到一下让两只马都落在手里,只是她并不知道。

    新晋马主人这会儿望着“夭夭”,满心都是苦恼。

    昨天的一幕又回放在眼前。

    不知道七七是不是还愿意见自己呢?

    见了面说什么好呢?

    万一沉默,该怎么办呢?

    “呼——”叶仲卿叹了口气,只觉得头痛无比。

    有些,丧气呐。

第10章 东方既白() 
“你是说,时莺馆是我的?”

    “对啊,徒弟弟。”萧楚依依不舍的放下鸡腿骨,那骨头已经啃得干净到街边的小狗都不愿意再啃。她甩甩油汪汪的手,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转而左右扫视。

    “那要见我的人也不是鸨妈妈,而是师父你?”叶仲卿还没消化完信息,追问。

    “当然!花招都不认识你,好端端的见你做甚?”萧楚前前一瞬还一脸鄙夷对着叶仲卿,下一瞬就暖暖的笑着接过花招递给她的手绢,“谢谢~”

    花招还她一个温柔的微笑。可实际上,“鸨妈妈”只是不想看见自己铺在桌上,上月才从行脚商人手里收到的提花织锦遭人毒手。

    叶仲卿神色郑重的开口:“我有一个问题……”

    “诶哟,有什么好问的?师父本以为你在我手下长大,对这红尘风月应该比别人更看得开。没想到还是个俗物!”萧楚一脸痛心疾首,用上一种语重心长的口吻,“收个花楼多好啊!楼里的姑娘哪一个不比街上那些更体贴,更可爱?你以后要是长居洛阳,请客玩乐什么的,与其找别的地方,倒不如来自家的时莺馆——又划算,又气派。”

    “不是,我……”叶仲卿趁着萧楚喘气的间隙开口,却见萧楚手一挥,截住了她的话头。

    “我知道你可能担心花楼的名头不好,但是你放心,师父做事妥帖,绝对没人查得到你头上。”萧楚拈起桌上的契约晃一晃,又扬扬下巴指向一旁托腮微笑的花招,“名义上时莺馆的主人是她,有“全天下最好的鸨妈妈”在这里,你就是想经营也不行。所以啊,放宽心,你也就是出个钱罢了。再说了……”

    师父哪里都好,可就是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叶仲卿看萧楚一点没有察言观色的自觉,啰嗦个不停,实在忍不住吼道:“我不是想说这个!!我是想问问,那纸上字那么丑,你最近是不是旧伤又犯了!”

    萧楚冷不丁被叶仲卿这么一吼,吓了一跳,张着的嘴都忘了合上。

    萧楚的右臂曾受过重伤,要不是以为杏坛圣手相助,恐怕她的右臂此生就再难有知觉。虽然后来萧楚的胳臂恢复如初,可一到阴天下雨、下雪,萧楚就会觉得肩窝又痒又痛,像有千百只跗骨虫在啃咬一般。

    以往叶仲卿在她身边,总会记得做好准备工作,这次萧楚一个人千里迢迢来洛阳找她,她不认为大大咧咧的师父会记得照顾好自己。所以有此一问。

    萧楚心里对于被徒弟吼这件事感到有些生气,但迫于叶仲卿此刻的淫威,只能服软。她找回自己的声音,怯怯的回答道:“因为是用左手写的……”

    “为什么用左手写!”

    叶仲卿知道萧楚是个好面子的人,你不问清楚,她自己是不可能老老实实把伤口给你看的。

    “觉得好玩儿……”

    “真的?”叶仲卿一脸怀疑,虽然萧楚随时随地都有些奇奇怪怪的的想法,但是事关不小,还是多问几句比较好。

    “真的。比珍珠还真!”萧楚瞪大双眼望着叶仲卿,状似一脸真诚。

    叶仲卿不为所动,虽然此刻房中还有花招在,但还是决定扒下萧楚肩头的衣服,眼见为实。既然萧楚说五年前就认识了花招,三年前就买下了时莺馆,两人应该是旧相识。另外,花招作为“天下最好的鸨妈妈”,什么样的阵仗没见过,该留她们师徒两个人自己交流的时候,自然会离开。

    “真的只是因为好玩儿啊,徒弟弟!”萧楚躲。

    叶仲卿不信。

    “为师什么时候骗过你?”萧楚再躲。

    叶仲卿冷哼一声,什么时候骗得少。

    “太不尊师重道了,快住手啊!”萧楚又躲。

    叶仲卿不停手——听你的才是不尊师重道。

    “救命啊花招!”萧楚躲不过去了,向一边看戏的人求援。

    叶仲卿已经触到了衣服,并不利萧楚那一套,刹那就要动粗。

    “慢——”花招站起身,染着豆蔻的手指并不如何动作,已经推开了叶仲卿的手。

    好漂亮的一手小擒拿,叶仲卿暗叹。虽然是吃了轻敌的亏,但花招刚刚那一招“扶风弱柳”可称炉火纯青,看来“鸨妈妈”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花招并不看叶仲卿探究的眼睛,只是云淡风轻的微笑着,道:“我保证,她这回真的只是为了好玩儿,喏——”她走开两步,拉开一个抽屉,取出其中的纸展示给叶仲卿,“你看,这才几天,写坏了我这么的多花笺。”

    那些贴了金箔,还用沉香细细熏过的花笺上,果然都是萧楚那些见不得人的狗爬字。

    “给花招妈妈添麻烦了。”那些花笺看起来就价值不菲,叶仲卿略带歉意的说。

    “哎~不麻烦,叶公子客气了。”花招转身又将那些花笺收好,“反正萧楚说这些都是算在你头上的。”

    “什么?”叶仲卿挑眉问。

    萧楚偷偷起身要溜,却被叶仲卿不声不响的按住了肩。

    “不光这些。”花招笑的无害,眼角眉梢都显示着主人心情很好,她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的点着,“这个、这个、还有那个,还有三年前的时莺馆,都是你叶公子出的钱。”

    “师!父!”叶仲卿笑着拍了拍萧楚的肩,萧楚却明显的感觉到了杀气。

    “嗯?”萧楚一副无辜的样子。

    “三年前你说家里进了贼。”叶仲卿坐下怒视着萧楚,“那小贼就是你吧?”

    叶仲卿还年少不懂事的时候,把自己所有的钱都存在萧楚的手里。数额不算巨大也绝对不小——都是叶仲卿稍有小成后,外出闯荡白吃白、黑吃黑积攒起来的。一次叶仲卿远游回家,照理将此次所得存给萧楚时,发现自己的积蓄被洗劫一空,只剩下几枚小钱,大惊。

    当时萧楚就含糊其辞的解释说家里进了小贼。可是想从萧楚这样的高手家里偷走如此数额巨大的一笔钱财,不论对方什么道行,都是难于登天的一件事。可叶仲卿一问,萧楚就装自己胳臂疼,叶仲卿什么都问不出来,也就不问了。

    现在看来,根本就是预谋已久。

    “哟,我倒忘了,楼里还有些事情。”

    “花招妈妈慢走。”叶仲卿点头。

    “叶公子客气~”

    花招退出房间关上门。她最喜欢看萧楚吃亏的样子,但适可而止是她多年来屹立不倒的金字法则,所以她此时果断选择离开。

    “徒弟弟,别生气嘛。”萧楚安慰似得要摸叶仲卿的脑袋,却被嫌弃的推开。她无奈继续劝说,“你看,赚钱不就是为了花嘛,况且这两年时莺馆经营的这么好,你花出去的钱早就哗啦啦的回来了。况且,为师还很有先见之明的给你买了个宅子。”

    叶仲卿本来不打算接的,但是看萧楚笑的一脸不安好心,犹豫再三还是接了过来。

    那是一份地契,本身一份地契算不了什么,因为叶仲卿当年的积蓄足够她想买哪里的宅子就买哪里的宅子。

    只是那地契上的信息实在是让人无法忽略,那是每天叶仲卿都经过的地方——锦柒府邸的隔壁。叶仲卿终于明白为什么从来没见过隔壁的人家出入了。

    “怎么样,这份礼物可还喜欢?”

    叶仲卿没有回答,只是小心的将那地契揣进了怀里。

    “知徒莫如师。”萧楚得意洋洋的晃晃头,“师父知道你对那落难的小公主有些不同,所以早早的买下了这宅子。本来想着,就算什么都不行,你们还可以做个邻居。不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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