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可数。
可但凡一场胜利的伏击战,十有八九会载入史册。
因为伏击成功率太低,低到往往一场成功的伏击战,小则改变战场态势,大到改变战局。
所以,当李师决定打一场伏击的时候,就清楚地认识到,他要食言了。
兵法有云,未战先虑败。
只有象朱邪克勒这样神经大条的人,才会认为,只有弱者才需要未战先虑败。
虽然朱邪克勒凭着这点,一路遇神杀神,佛挡弑佛。
可这天下,有几个朱邪克勒?
李师自认不是,事实上,李师从未想成为朱邪克勒。
因为李师闻不惯朱邪克勒身上的羊骚味。
李师没有刻意地去隐藏唐军。
仅仅是在伊州城外五、六十里处,选了一处沙丘。
连丝毫的伪装都不做,李师唯一的命令就是,休息。
一万多军队,就算你想伪装得很仔细,都会露出破绽。
既然伪装没用,何须伪装?
李师依旧在赌,赌朱邪克勒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其实李师心里还是很佩服朱邪克勒的。
他甚至认为,如果设身处地,站在朱邪克勒的立场上,李师不觉得自己会比朱邪克勒做得更好。
但李师依旧坚信,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自己,和身后的唐军。
因为唐军有神机卫,神机卫在天下人心中就是个传说。
不断地被追赶,却从没被超越。
神机卫的身后是大唐。
大唐有李沐。
就道理就和一加一等于二没有差别,没有人敢反驳,也反驳不了。
李师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李沐曾经对他说过的信仰。
但李师清楚地感受到,只要他想起自己是唐人、唐臣,大唐能在李沐的统率下,一天天地变好、变强,他就感到内心充满了力量,变得无比强大。
李师是这么做战前动员的,“纵然本将军食言了,但我依旧可以保证,一定将你们的尸身带回故乡。你们的妻儿,将得到该有的荣耀,朝廷会赡养你们的父母。别把自己当成人,你就是头狼,哪怕下一刻,有一箭射穿你们的身体,你也会用最后一口气,咬断对手的喉咙。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去死!”
第937章 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李师确实是个人才。
不是因为他长得俊郎,玉树临风。
也不是因为他出身名门,精通战法战术。
更不是因为他与李沐交情深厚。
说他是人才,是因为李师善于模仿。
不管是模仿古人,还是模仿他祖父李靖,亦或者是模仿李沐。
不,不,这一点李师是打死也不愿意承认的。
模仿之所以为模仿,是因为形似而非神似。
神不似,那就是赝品。
如果是古董,就不值钱。
但在官场上或者战场上,却很值钱。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乱拳打死老师父。
说得就是这一点,兵法战术的精要之处,在于出其不意。
每个人的心气脾性和作战风格,都会有迹可寻。
有迹可寻,就是破绽。
李师没有破绽。
没有破绽自然无迹可寻。
甚至在离开伊州城时,李师都不曾想过要在此设伏。
可在那一瞬间,他就果断地下令停止回撤。
这,便是出其不意。
决定了这点之后,李师才开始筹划、盘算该如何打,怎么去打赢,打不赢会有怎样的后果,打赢了能得到怎样的回报。
这就是未战先虑败。
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
朱邪克勒率大军东进。
既然李沐已死,他就再无对手。
李大亮可以算作半个对手,可李大亮带兵撤了。
朱邪克勒能理解,李大亮只是个臣子,左右不了大唐朝局。
一百人个,有一百种心思。
没有了李沐,大唐朝廷短时间内,就没有一个能将百种心思拧合成一股的人。
就算大唐人口再多,国力再强,有何可惧?
战争从来就不是比人多。
此时的朱邪克勒心中,很大方地将李师的份量提升了许多,他认为李师经过此战,也可以成为他的半个对手。
一个能克制贪欲的人,内心一定强大。
朱邪克勒看重内心强大的人,就象他看重李沐一样。
他认为李沐的内心有他一样强大。
都是从凉州一步步走出来的人,没有强大的内心,活不到现在。
所谓惺惺相惜,说得就是这个理。
但李师也撤了,撤了是说的好听,难听则是逃了。
就算之前是半个对手,可逃了,自然是心无战意。
心无战意之人,就算再强大,那无法进入朱邪克勒的眼中。
逃就逃了吧,如果敢反抗,那就辗碎他们。
这一路上,朱邪克勒不断地在分析李师和李大亮。
他认为他已经分析得非常清晰。
李大亮是个攻防兼备,且很固执的不可多得的主帅。
可问题就出在李大亮攻防兼备。
要么攻,要么防,何须攻防?
朱邪克勒坚信,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所以,李大亮不足为虑,特别是没有了李沐支持的李大亮,更不足为虑。
而李师是个心性坚韧、狡诈似狐狸的将领。
在朱邪克勒看来,李师此生也只能是个将领,这样的人,不可为帅。
聪明人,起步早,进境快,可往往最后的成就不如资质平庸之人。
因为他们习惯了自己的聪明。
就象一个知道使用杠杆的人,绝不想再去用蛮力一样。
可无论是根基,还是阅历、经验,需要得是慢慢地沉淀和积累。
聪明人往往根基不稳。
他们尝过了以奇胜的甜头,就不会想去尝以正合的辛酸。
聪明人永远不会去想,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用奇无法左右战争的走向。
没有一场战争,可以被阴谋决定胜败。
在朱邪克勒看来,李师就是那个夜路走多了,遇见鬼的人,亦不足为虑。
果然,伊州城证实了朱邪克勒的判断,这又是一座空城。
甚至没有在伊州城进行修整,朱邪克勒就下令继续东进。
没有了作战士气和意志的唐军,曾经再强大,也只是一堆散沙。
就象没有了李沐的李大亮和李师一般。
但朱邪克勒依旧谨慎。
伊州东南三、四百里地,就是他东进的第一目标——玉门关。
所以,他决定,在离玉门关百里地时,停止前进,扎营等待后军会师之后再进攻。
兵不血刃,连下三州之地,突厥人士气高涨。
所有人都认为,拿下伊州之后,玉门关挡不住自己。
恐怕真正的抵抗,会在凉州。
这是突厥大军上下,一致的认知。
可他们不知道,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一致认同的共识,随时会被否定、推翻。
。
李师站在沙丘上,用望远镜看着伊州城方向。
这望远镜,整个大唐凑在一起,只有十二个,而且不是统一制式。
十二架中,没有一架是相同大小的。
李家庄所产的玻璃,虽然已经接近于无色透明。
但毕竟还不是有杂色的,更到达不了光学玻璃的要求。
好在这世上只要有足够的钱和人,很多困难的事都办得到。
从波斯商人的手中购买大量透明水晶,进行挑选后,能工巧匠以人力打磨弧面。
制成的镜片显然达不到后世民用的标准。
但在这个世上,足矣。
冷兵器的战场上,胜负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两里地。
两里地,以步兵冲锋的速度是一柱香。
以骑兵冲锋的速度是一瞬间。
只要早于敌人两里地发觉对方,就足以决定胜负。
突厥人也有骑兵,而且单兵作战能力与唐军骑兵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任何骑兵作战,都需要有一定距离的准备和加速。
否则,就是还不如步兵来得反应快。
骑兵的冲锋也绝不是排成纵向直线。
那等于是自杀。
冲刺的过程中,往往前后骑兵是交叉开的,否则高速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撞击和踩踏。
这个准备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根据训练的不同,和士兵素养的不同,时间会有长短。
但显然,两三里外,神机卫骑兵已经进入冲刺状态。
这个距离,根本不会给突厥骑兵,留下排兵列阵的时间。
反应快的突厥骑兵顿时向左右散开,但左右都是人马,又怎能散得开呢?
胡族单兵能力强,但缺少的是训练。
训练是要花费巨资的,胡族从来就没想花这钱。
第938章 强者间的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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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阵型和协同作战来说,唐军远胜于胡族。
加上神机卫骑兵,从沙丘冲下来的地形优势,其实只要是个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一场突厥人绝对吃亏的被伏击战。
但朱邪克勒却不这么想。
在听到马蹄声响起的那一刻,朱邪克勒确实震惊。
但他无惧。
有些人天生就是战士,遇强更强。
朱邪克勒就是这样的战士,他有着先天如独狼般敏锐的反应能力。
他随即下令,中军骑兵加速,迎击来敌。
这个命令是相当残酷的。
如果李沐在,哪怕是有几分与朱邪克勒心性相似的李沂在,都做不出这样的决定。
这是一场屠杀,屠杀的不是敌人,而是自己人。
中军三万骑兵,距离在十里之外,他们有着足够的准备和加速时间。
但,他们与神机卫骑兵,间隔着突厥自己人的前军,此时前军已经混乱。
要迎击神机卫骑兵,首先就得从自己的前军身上辗压过去。
这就象猪八戒的钉耙犁地,三万突厥骑兵经过之后,那就是漫天飞舞的躯体和一地的残肢断臂。
朱邪克勒确实够狠。
李师看得心惊肉跳。
李师甚至有些后悔,不该打这场伏击。
虽然战前,李师已经考虑到这场伏击的残酷,可他还是没有预料到,朱邪克勒居然会这么狠,这么决绝。
朱邪克勒的这个命令,等于放弃他的前军,可也彻底化解了神机卫骑兵的先行优势。
原本李师还是想故伎重演,驱赶已经慌乱成一窝粥的突厥前军,去冲击朱邪克勒的中军。
可朱邪克勒很干脆,他就一个意思,嗱,我把前军都送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既然你满意了,是不是该付出点代价?
我其实要得并不多,就是将你和你身后的骑兵留下,以数倍人数的前军,换全歼你一万多神机卫骑兵,这要求不高吧?
战斗由你开启,怎么结束就得我说了算。
朱邪克勒冲在最前列,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李师,今日,有你无我!
。
这是一场无比血腥的屠杀。
从近晌午时分,一直持续到天色将暗。
方圆十里内的沙土地上,都是人类的残肢碎肉,一滩滩的鲜血汇聚起来,形成一个个血洼地。
暗红色不仅在大地上,还在人的眼瞳里。
不管是唐人,还是突厥人,没有人认为自己还能活着看到明天的日出。
没有希望,就不会有失望。
有的,只是决绝。
这种疯狂的搏杀,太耗费人的体力。
半天时间高烈度的战斗,几乎所有人都已经力竭。
手中的刀钝了。
手臂软了。
甚至连看向对面敌人的眼睛,都麻木起来。
踉跄地冲上前去,咬着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挥刀。
却发现,这刀接触到了对方身体,却连衣服都划不破。
声嘶,方为力竭。
可今日此地,证明了声嘶还不用算是力竭。
真正的力竭,没有声音,因为再也发不出声音。
就象朱邪克勒,他是战场上为数不多,依旧站立的人。
他此时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如果眼神能杀人,李师早被他千刀万剐了。
唐人太无耻,他们穿的甲太坚固。
弯刀根本砍不穿他们的轻钢甲。
饶是象朱邪克勒这样的力士,在战斗刚开始时,也仅仅砍破四、五个唐军身上的甲。
所以,朱邪克勒不再费力气,他专门向唐军的脖子砍。
再坚固的甲也护不了人的脖子,真要是护上了,那就成了木乃伊了。
这个方法很好,朱邪克勒连斩了八颗唐人脑袋。
可朱邪克勒又发现,这方法还是不妥,人的躯体目标大,砍起来基本不用多留意。
只要拎开膀子,挥舞手中刀就是。
人的脖子就不一样了,它目标小,需要专注。
专注,其实是最费力的。
专注需要控制,而控制最耗体力。
这就象打沙袋,甩开了膀子,挥舞上七八十拳,可能感受不到累。
但如果吊着一颗球,让你击打,二三十拳下来,就为臂酸、腕酸、脖子酸。
因为在出拳的时候,需要控制拳头的方向和着力点。
朱邪克勒就感觉到累了,他很不满意,这才砍杀了十几个人,就感觉到累了。
他不再动手,只是盯着李师。
如果定要杀一人,这目标一定是李师。
朱邪克勒在心里诅咒着李师,因为李师始终不敢与他面对。
李师早已没有站着了,他也没有倒下。
他是单膝跪着,甚至连跪都跪不住,靠手中的横刀戳在沙土地,强撑着。他离朱邪克勒不远,一里之地。
“李师。我来取你首级。”朱邪克勒嘶声喝道,大步向前。
每一步都带着令人汗毛直竖的“咕唧”声,那是地上粘稠的血液粘在鞋底发出的声音。
李师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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