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唐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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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唐锦绣-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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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俊笑着解释。

    虽然现在李二陛下对这个兵营并不重视,但是可以想见,一旦黑火药研制成功,让李二陛下见识到那种超越时代的强悍威力,必然将之视为帝国之绝密!

    而在此之前,房俊必须保证黑火药的配方不能外泄,否则非但功劳捞不着,甚至很有可能被李二陛下猜忌。这种威力巨大的东西流传出去,皇帝老子还能睡得着觉?

    自己把这批青壮聚拢起来,加以训练,自后将会成为自己的部曲亲兵。等到这里被李二陛下的御林军接管,自己也将会随军西征,到时候也能将这些人带在身边,保护自己的安危。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总是有备无患,房俊可不想万一被蛮夷捉去下了馄饨面……

    “这里以后还是少来为妙,有什么事,打发个人来说一声便是。”

    房俊不得不提醒一句,此处关系着黑火药这个巨大的机密,程处弼完全没必要沾边。

    程处弼翻个白眼,瓮声瓮气的说道:“你当某愿意来啊?还不是你那位高阳公主,缠着吾家公主嫂子要去庙会凑热闹,某这才被指使着来通报与你,到时无比担任侍卫重任,保护佳人安危……”

    高阳公主啊……

    房俊有些郁闷,这丫头好像看上自己了,这可咋整呢?

    唉,魅力太大,也是烦恼……

第二百六十一章 悠闲() 
程处弼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自己策马上山,家里的一辆马车紧随其后。等到程处弼挨了揍,那辆马车才晃晃悠悠的上山,被卫兵们仔仔细细检查一遍,才放其入内。

    马车上带了不少好东西,都是程咬金送的。

    按照程处弼的说法,老程是怕房俊这个娇生惯养的纨绔待在山里吃苦,所以挑着好吃好喝的送了一车。

    程处弼出去从车上捧下来一个陶瓷罐子,其余东西则摆摆手,吩咐车夫都直接送到库房去了,都是些吃的,赶紧着做出来吃掉,不然就变质了。

    捧着陶瓷罐子回到房俊屋里,程处弼寻来两个大碗,起开罐子的封口,将粘稠呈琥珀色的酒液倒进碗里,一股淡淡的甜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居然是上佳的西域葡糖酒!

    “伯父破费了!”房俊说了一句,不是客气话,是真的有些感动。

    程咬金那是什么人?即便是在李二陛下面前,那也是个混不吝的角色,牛脾气上来,照顶不误!常常惹得李二陛下火冒三丈,可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完全拿他没辙。

    而在其他人眼里,程咬金更是一个混世魔王的本色!

    有便宜就占,绝不吃亏,不服就打!

    爱谁谁!

    偏偏大家都认为这货就是一个楞怂、没心机的,有火气就发作出来,翻过脸还能跟你勾肩搭背,没事儿人似的!所以提起程老魔头,所有人都咬牙切齿,但即便是最阴险的长孙无忌,也不会去记恨什么。

    这就是一个混不吝的,跟他置什么气?

    可现在,程咬金居然专程给他送了礼物,着实让房俊有些受宠若惊。甭管是不是因为商号的事情将大家拴在了一条船上,起码程咬金的身份地位还能表现得这么亲近,都是一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

    “这酒贵的要死,喝着也不咋地,还不如你家那些果酒呢。”

    程处弼喝了一口,开始抱怨。

    房俊抿了一口,口感还行,没有关中当地果酒那种非常严重的单宁的涩味,绵甜醇厚,相当不错。

    这种西域葡萄酿,在市面上价格极其昂贵。

    倒也贵得有理,且不说酒的品质如何,单单这沿着丝绸之路大漠戈壁跋山涉水的运来,即便不算路上的损耗,这运费就是一个天价了!

    估计是天气太热,酒液有些微温,影响了口感。

    房俊拎着酒罐子,去了厨房,程处弼眨眨眼,也跟着去了。

    硝石这玩意现在兵营里多的是,都快要堆满一整间库房了,命厨子寻来几大块,一股脑丢尽一口大水缸里。

    看了看茫然的程处弼,房俊很臭屁的说道:“哥请你喝冰镇葡萄酿!”

    程处弼眨巴眨巴眼睛,心说你这水缸里的水也不凉啊,有啥用?

    然后下一刻,他就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只见水缸里的水在加入硝石之后,开始剧烈反应起来,水花翻滚,不时有爆破声传出,像开了锅似的。凉开水这种东西只要是房俊在的地方,几乎必须保证随时都有,从水壶里将凉开水倒进一个铜盆,待水面平稳,放进水缸里,那铜盆便飘在水面上。

    然后在程处弼难以置信的大眼的注视下,水面开始有白色的冰纹出现,盏茶功夫水缸面上就被白色的冰覆盖了,铜盆里的水也开始结冰……

    程处弼小心地拿手碰一碰冰面,倒吸一口凉气,甚至跑到门口抬头看了看天上高高挂着的太阳,然后一脸震惊的问道:“兄弟你怎么做到的?这可是五月天啊,水居然会结冰,说出去谁信?”

    这已经严重超越了他的认知,若非亲眼所见,打死他都不信!

    房俊无所谓的说道:“你不信的事情多着呢,哥哥我学究天人,才是不世出的奇才,跟着哥,好处多着呢!”

    “这戏法可太厉害了!”程处弼兴奋极了,摩拳擦掌道:“如今尚未至夏日,朝廷也未开始对官员赐冰,以兄弟这法子制出冰来,拿到市面上售卖,能赚大钱!”

    房俊无语了,这么个闷锤子,居然脑瓜子这么灵活,还能想得出这么机灵的法子?

    “没问题,待会儿哥哥就把配方写给你,你还可以将糖霜和一点香料溶在水中,然后将水放入盆子里;还可以在里面加上水果或果汁,甚至加上果浆和牛奶……”

    这特么就是大唐版的冰淇淋了吧?

    程处弼兴奋极了,一拍巴掌:“回家就去研究一番,没说的,算你一份……不过话说回来,你是谁的哥哥啊?”

    房俊懒得理他,眼下能喝到冰镇葡萄酿才是正事。

    兵营的门口有一排柳树,旧房子扒掉的时候,房俊把这些树留了下来,实在是英明的决定。

    柔软的柳条舒展的垂下来,偶尔有风吹过,便像是小姑娘柔软的腰肢一样轻轻摇摆……

    倚着柳树,眺望着远方的山峦,喝着爽口的冰镇葡萄酿,顿感暑气全消。晶莹的冰块撞击着碗壁,叮叮作响,此时听来就像一曲动人的小曲,让人从头顶舒爽到脚心。

    二人谁也没了说话的心思,只是看着翠绿的山峦以及时不时喊着“一二三四”迈着整齐步子走过的卫兵发呆。程处弼一口抽干碗中美酒,乘着凉意倒头就睡,不一会,如雷般的鼾声响起。

    房俊倒是毫无睡意,小口的抿着碗里的美酒,时而捞起一块冰块儿放进嘴里嚼得咯吱作响,很是惬意。

    远处的山坡上有腾起一股黑烟,然后闷响声才传进耳朵,那些老工匠发现自己研制的“新式武器”似乎有很强大的威力,正为了寻找最佳的配方夜以继日的不停试验,似乎焕发了人生的第n春,完全不知疲累……

    房俊倒是愿意见到他们真的能研制出一硝二磺三木炭的最完美比例,这能省去他不少麻烦。而“火药发明者”这个头衔,他是真的不稀罕。只要想想这头魔兽被他释放出来之后,对人类文明所造成的巨大的改变,就有些不寒而栗。

    很多时候,看别人做是一回事,自己做又是一回事……

    可是为了自己心里那一点点对于自我价值的体现观念,以及对于这个饱受游牧铁骑欺凌的民族的怜惜,他又不得不将这个潘多拉的魔盒亲手打开……

    程处弼睡了一大觉,醒来之后精力充沛,问明白房俊硝石制冰的法子,快马加鞭便回家而去,打算鼓捣自己的发财大计。对于他来说,虽然被房俊吸纳进“东大唐商号”的股东之列,但是实际上却只是个傀儡,着实没有什么发言权,年轻气盛的小子别看平时闷闷的,实则心里也很是争强好胜,有着很强烈的表现欲。

    这是好事,没有欲|望,人类如何进步呢?

    吃过晚饭,房俊将一众不分昼夜的老工匠都赶回各自的营房去睡觉。一把年纪了,不眠不休的这是要作死啊?

    整个兵营都安静下来,只是偶尔有卫兵巡视的脚步声在窗外传来。

    房俊毫无睡意,伏在书案上,一本一本研究着这个时代的数学著作。《周髀算经》、《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孙子算经》、《夏侯阳算经》、《张丘建算经》、《缀术》、《五曹算经》、《五经算术》、《缉古算术》……这些数学著作,代表了中國古代数学的光辉成就。

    只是对于房俊而言,书里边的语言实在是太过晦涩难懂,看起来很是吃力,但是又非看不可。

    否则等他拿出超越这时代一千年的《数学》,却连最基本的这些古代算经都没看过,那就实在是太反常了。

    这就跟现在研制黑火药的“故布疑阵”一样,尽可能的让别人少一些对他的怀疑,否则样样件件的积累起来,他这个妖孽就得现原形了……

    正看得头昏眼花的时候,房门被轻轻敲开,卫兵里头年纪最小的卫鹰探进头来,先是羡慕崇拜的看了看秉烛夜读的房俊,家主真是有才华有努力的读书人啊!

    然后才兴奋的说道:“家主,发现一个探子!”

    房俊吃了一惊,这就被人惦记上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摸金校尉() 
凉月如眉挂柳湾,越中山色镜中看。

    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

    诗句的意境是美好的,只可惜没有雨,桃花也过了花期,山中的溪水倒是潺潺流淌,深夜里听来分外清晰,和着虫鸣,意韵悠闲。

    马三平挠着后脑勺,左右张望,一脸茫然:“家主,刚刚我们发现了有可疑人,记着您的嘱咐不许打草惊蛇,所以我们就偷偷的跟着,然后跟到此地,那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突然就不见了,我等以为……以为……”

    “以为见了鬼?”房俊哼了一声,四下打量。

    鬼是绝对没有的,但是死人却有……

    娥眉弯月悬在西方天上,清冷迷茫的月光下,林深叶茂,一座孤独的墓碑掩藏在杂乱的草丛里。

    许是前朝贵人的坟茔,从四周的树林和草丛里东倒西歪、残破不堪的石人石兽,依稀推断出主人生前的显赫地位。

    时间是世上最快的一把杀人刀,无论你是万世将种,还是绝代佳人,到头来都逃不过这把刀的索命。任你生前荣耀显赫亦或姿色倾城,到头来不过黄土一抷,枯骨荒冢,有谁还记得你生前的是否美绝尘寰,是否权倾天下?

    但到底还是有人会记得,只是这些人不会在乎你的如花美貌,亦不在乎你的滔天权势,他们只在乎你死前究竟把多少财宝带进你自己的棺材……

    为了满足这个好奇心,他不介意把你挖出来仔细研究。

    陕西有句名言曰:河南的才子,河北的将,关中只能埋皇上……

    自从曹操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关中坟茔都被盗掘一空。这片黄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王公贵戚,为曹操凑集军资提供了大量财富,然而这虽是老曹一时的权宜之策,没想到却贻害万年。

    甚至为了不遭报应,相传曹操给自己弄了七十二座疑墓,而真正的坟茔到了千年以后都没被发现。

    房俊的目光在草丛树林间搜索,他对那些“摸金校尉”很感兴趣,之前只是在书上读到过,现在却可能亲眼见见,心底着实有些兴奋。

    这是一群极纯粹的人,有信仰,有原则,身配黑驴蹄,怀揣白糯米,鸡啼烛灭不摸金……

    “家主,您在找什么?”卫鹰跟房俊很亲近,所以别人都因为尊敬而跟在身后,只有他站在房俊身边,见到房俊不停的用手里的横刀扒拉开杂乱的草丛,不由得好奇的问道。

    “洞。”

    “洞?”卫鹰呲呲牙,不懂……

    房俊也不懂,所谓隔行如隔山,谁知道这个最神秘的职业有哪些特别的地方,可以露出蛛丝马迹?但他好在是个穿越者,穿越者最的优势就是知识的纯储量照比古人特别多,以及信息获取量的极度不对称。

    因为信息传播途径的制约,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对于摸金校尉这个职业甚至都没听说过,只有极少数亲近的人才会略知一二。

    但是房俊不一样,最起码他看过《盗墓笔记》……

    哪怕你再是神通广大,最起码的一点,你想去盗一座墓的时候,必须挖一个盗洞!

    不打洞,你怎么进去墓室里,将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拿出来?

    以为你自己是土行孙啊……

    手里的横刀砍断几根干枯的树枝,一个黝黑的洞穴赫然出现在一丛杂乱的茅草中间。

    “真的有洞?”卫鹰兴奋的跑过来,就要点燃怀里的火折子。

    房俊赶紧将他拦住,吩咐众人围在四周。

    摸金校尉?

    这个职业还真是有意思……

    墓室里充满着腐朽的气味,一支蜡烛在东南角燃起。

    田黑狗摸了摸鼻子上蒙着的用特殊药液浸泡过的布巾,用一根细长的撬棍撬开了石椁的盖子,用力将其挪到一边,露出了里边虽然腐朽但形状尚算完好的木棺。

    撬棍轻轻一搭,尚未用力,已经腐朽的木棺便裂开。

    手上戴着特制的鹿皮手套,这是避免在开馆的时候摸到什么有毒的东西。手伸进去,摸索一会儿,布巾下的嘴巴不由得裂开了花。

    顺利的摸出一块龙型玉佩、一顶金冠、若干金器,甚至还有一颗放着莹莹光晕的珠子……

    这次买卖实在是太顺利了!

    田黑狗很开心,光是这颗珠子,便足够在长安换取一所不小的宅院了,当然前提是能够顺利出手。要知道按照大唐律例,盗发他人墓穴者毁砖者徙三千里,破棺者绞,这万一被人识破乃是陪葬品,那可就完蛋大吉……

    不过运气这东西是玄乎的,顺的时候那就一顺百顺。

    前几天听闻这山里隆隆作响,有人说这山里估计是有什么宝贝,这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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