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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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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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击之下,我整条右臂的肌肉都被震成了青紫色,虎口流出的鲜血,顺着手指滴在地上,我揉了揉麻木的右臂,向前走出两步,缓缓抬起头,冰冷的目光看向站在前面的家伙。

    那个脸色煞白,双目无光,死气沉沉,像个僵尸一样的家伙。

    “你不能杀他!”那家伙直勾勾的看着我,嗓音沙哑苍老,就像声带被烧过一样,难听之极。

    “我最讨厌背后偷袭的混蛋,你想替他受死吗?”我冷傲的看着他,这是一个绝对的高手,如果复活或许能和他一战,我恐怕还差点火候,但不会因此退缩,就算是是阎王老子,我也要搂他两根胡子下来。

    “你已经赢了。”他平淡的摇摇头,身上毫无战意,转身一步步走回了阿尔忒弥斯身旁。

    边上跑来几个黑衣人,把那个大块头抬了下去,他的伤并不重,两条手臂脱臼,小腿骨裂,以他的身体素质,过段时间就可以痊愈。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松了口气,看来今天的战斗应该结束了,要是那个僵尸一样的家伙真的出手,只怕我也要被抬下去。

    “啪,啪,啪!”前面传来一阵拍手声,我抬头一看,阿尔忒弥斯终于站了起来:“不愧是世界第一的雇佣军,果然厉害。”清冷的声音再次传来,她转过身,一步步向我走来,那个满脸谦卑,实力却深不可测的家伙,紧紧跟在她身后。

    看到她的模样,我心中一阵惊愕,一袭白裙拖地,银色丝飘然披下,一直垂到大腿,那张绝世容颜更是惊世骇俗,清冷如仙,缥缈虚幻,竟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怪不得北欧的人都把她当神一样膜拜。

    但这些都不是让我惊讶的原因,真正令我惊讶的是,那张脸竟然是东方面孔,可是眼睛却像天空一样湛蓝,清澈,中国人不可能有蓝色的眼睛,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个混血美女。

    阿尔忒弥斯缓缓走到我身前,用标准的汉语说道:“我没想到能在凯撒雇佣军中,见到中人。”

    “如果你是神,就一定可以想到。”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的眼睛,那眼神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我从没说过我是神,那都是别人对我的评价。”她的声音不是冷酷,似乎更多的是孤独,漠然。

    “我不在意那些,我们是雇佣军,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任务,顺便说一句,你的汉语讲的很棒。”我无所谓的笑笑。

    “你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还是休息一天,任务的事,我们明天再谈!威尔森,好好招待我的客人。”阿尔忒弥斯说完,认真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离开了大厅。

    女神张嘴就要把她叫住,却被我拦了下来,我们的话在这个地方明显不管用,一切按照她的意思办就是了,经过了刚才一场大战,相信阿尔忒弥斯不会再对我们有什么想法。

    这个时候,被我在门口不知道扔到哪去的威尔森鼻青脸肿的走过来,勉强露出一个笑容,道:“跟我来吧,你们的房间已经安排好了。”

    队长看了我一眼,冲我点点头,起身跟着威尔森向大厅外面走去,我看似随意的搂着女神的肩膀,其实我连走路都费劲了,阿尔忒弥斯说的没错,我的身体的确达到了极限,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传来剧痛,那种感觉,就像肌肉拉伤一样。

    这是用力过度的现象,等这些伤痛过去,我的身体素质应该会变得更强,可这个过程真是痛苦异常啊!

    wxi7

第163章情感() 
威尔森给我们安排了一座独栋别墅,就在古堡的后面,除了我们四个之外,没有其他人,里面准备了丰盛的晚餐,阿尔忒弥斯没有再出现,威尔森代表雪地狼族陪我们共进晚餐。

    酒是最好的红酒,菜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佳肴,可我吃到嘴里却食不知味,全身肌肉酸疼的厉害,哪还有心思吃饭啊!

    东西没吃多少,酒倒是喝了两大杯,雪地狼族的酒的确很烈,两杯酒下肚,感觉胃里热烘烘的,好像有团火在烧,身上的疼痛也缓解了许多,酒精起到了一定的麻醉作用。

    威尔森是个很健谈的家伙,和队长边吃边聊,谈论着雪地狼族的光辉事迹,还有阿尔忒弥斯的铁血手腕有多么厉害,北欧的人民是多么的崇拜。

    顺便还询问了许多凯撒雇佣军的事,队长一直保持着微笑,挑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任务讲给他听,其中威尔森还提到了我,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东西。

    队长对我的评价只有一句话,“深藏不露的”除了知道我是中国人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

    明星和女神根本就不理他们,只顾着埋头猛吃,威尔森连跟她们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一口气喝掉一半,放下酒杯,我对着威尔森微微一笑,道:“你知不知道刚才和我单挑的大块头是谁?”

    威尔森哈哈一笑,道:“当然知道,他可是名震欧洲的人物,北欧黑拳之王奥古斯卡,在遇到领之前,称霸欧洲地下拳坛,一千七百多场拳赛,从无败绩,他可以一拳打死一头牛,今天败在您的手上,是我们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我就知道那家伙有点来头,没想到名气还不小,奥古斯卡,的确是个强悍的对手。”我摇晃着高脚杯,自言自语道。

    其实我真正感兴趣的是那个像僵尸一样的家伙,那才是真正的令人恐怖的高手,我自问不是他的对手,真不知道阿尔忒弥斯从哪里找来这样的人做保镖,怪不得她一直有恃无恐。

    “那个站在你们领旁边的,像个仆人一样的家伙是谁啊?”我看向威尔森,漫不经心的问道。

    提到这个人,威尔森的脸色变了变,摇摇头,道:“那个人我不清楚,雪地狼族中,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好像突然出现的一样,空降到领身边,他的事恐怕只有领一个人知道。”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料之中的答案,像这样的高手,来历必然很神秘,威尔森这样的小角色,根本不配知道。

    吃过饭之后,威尔森就起身告辞了,我拿着一瓶酒独自回到房间,靠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下的雪地怔怔出神。

    身上传来的疼痛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毫无困意,在缅甸征战了这么久,每天都是血腥,杀戮和死亡,难得遇到这么宁静的夜晚,能让躁动的心渐渐安稳下来。

    我曾经的队长狼王跟我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精神长期处于紧张,亢奋的状态,很容易变成疯子,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却有它的道理,当流血,牺牲,杀戮变成了习惯,就很难回归到正常的生活,所以在每次走下战场之后,都要想办法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这样才不会变成疯子。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甚至渐渐忘记了身上的疼痛,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人轻轻打开,不用看,只听那轻微的脚步声,就知道是女神来了。

    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本来以为我睡着了,走进一看才现我还睁着眼睛。

    “是不是又在想那个白头的美女啊?你这头!”女神哼了一声,抢走我手里的酒瓶,仰头灌了一口。

    “人家明明是银好不好!”我笑了笑,看了她一眼,然后目光又转向窗外。

    “这么说你还是在想她!”女神的脸当时就沉了下来,一脚踢在我膝盖上,痛的我倒吸一口气。

    “你想多了,我只喜欢金!”我拉住女神的手,把她拽到身边坐下,捏起她的金色长,放在鼻子边闻了闻,微笑道:“这个味道才是属于我的。”

    女神露出一个绝美的笑容,转过身躺在我怀里,凝视着窗外的雪地,微笑道:“早就听说特隆姆瑟的雪地很美,一直在等那个能陪我看雪的男人出现,终于到了这一天,没想到是你这个混蛋!”

    女神嘴里骂着,脸上笑着,她很骄傲,很自负,甚至一度以为等到死都不会碰到值得付出的男人,无论多么冷血的战士,只要是人就会有情感。

    而这种情感总是有不得不收藏起来的时刻,让人误以为我们是畜生,,杀人机器,而生命里最重要的,藏得最深的,害怕让人知道的,就是在外人眼中,雇佣军那可笑之极的感情。

    当沉淀在心中的爱恋悄然绽放,也就是女人最璀璨的时刻,就如现在的女神,谁能想到,她曾驰骋战场,所向无敌呢!

    男人陪女人看天涯海角,固然有阳春白雪般的浪漫,女人陪男人闯刀山火海,却也是生死相依的爱恋,今天我陪她看雪,明天她陪我杀敌,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夜渐渐深了,女神已经昏昏欲睡,我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在耳边小声道:“你今晚打算睡在我的上吗?”

    “恩!”她含糊不清的吐出一个字。

    我无奈的摇摇头,起身把她抱起来放在上,她慵懒的躺在我面前,完美的s形曲线,火爆到让人喷血的身材,身体的每一寸都极尽,看着眼前的尤物,我咬咬牙无奈的叹口气。

    我现在全身酸痛无比,一点力气都用不上,刚才抱她一下,就好像被人砍了两刀似的,就算她现在城门大开,我也有心无力啊!

    该死的奥古斯卡,要不是他跟我玩命,我已经美人在怀了,多好的良辰美景啊,就这么被我浪费,真是可惜,下次见到他,我就往他裤裆里塞颗,炸碎他的鸟蛋。

    怀着痛苦的心情,我无奈的打了地铺,还找了个距离女神较远的地方,不能在看她了,多看一眼就多一分痛苦,简直就是折磨,生不如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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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合作() 
早上醒来的时候,女神蒙着被子睡得正香,我打开窗帘,站在落地窗前轻轻活动了一下肌肉,结果痛得我咬牙切齿,手臂根本抬不起来,昨天只是前奏,真正的后遗症现在才来。

    低头看了看表,已经八点了,我忍着疼痛走到边把女神叫起来,她不乐意的瞪了我一眼,一脸不情愿的跟我下了楼。

    明星坐在客厅的沙上吃早点,看我们下来,连忙跑过来,一脸坏笑的对女神道:“昨晚睡得好吗?”

    女神叹了口气,瞥了我一眼道:“生不如死啊!”

    “啊?难道他那个不行?”明星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你他吗才不行呢!”涉及到男人尊严问题,我大声骂道。

    “呦,火了?是不是被我说中了,所以恼羞成怒啊!”明星笑容邪恶的看着我,要不是看她那张脸还不错,我早就上去把它撕烂了。

    “他昨天睡的地板!”女神无奈的说了一句,然后走下楼梯,也算是帮我解了围。

    “靠,你还真是不如啊!”明星鄙视的瞪了我一眼,给了我一句连自己都觉得很准确的评价,然后转身走了。

    吃完早点,威尔森来到别墅,代表阿尔忒弥斯邀请我们过去。

    还是那座金碧辉煌的大厅,里面没有其他的守卫,在那座银色钢琴旁边摆放着一套白色沙,阿尔忒弥斯背对着我们坐在那里,那个像僵尸一样的仆人,恭敬的站在她身后。

    我们几个相互看了看,大步走过去,阿尔忒弥斯一身白衣就像雪地中的女神,每次见她都有不一样的惊艳。

    “说说吧,你把我们叫来特隆姆瑟到底什么意思?”坐在她对面,队长微笑着问道。

    阿尔忒弥斯看了我一眼,随即目光落在队长身上,面无表情,声音清冷道:“我想跟你合作,不仅仅要杀了将军,还要彻底毁灭他的势力。”

    “这似乎不在任务范围之内啊!”队长拿起身前的咖啡,轻笑道。

    “所以我才说合作,将军的势力在金三角太大,跟政府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只有凯撒和狼族合作,才能彻底毁灭他。”阿尔忒弥斯说话的时候眼神没有一丝波动,就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我们肯定会答应她一样。

    “其实我很好奇,你们雪地狼族远在北欧,金三角在东南亚,相隔这么远,你和将军怎么会结怨,为什么你非要杀了他,而且还要毁灭所有的势力呢?”队长的话也正是我心里的疑问,这个问题来这里之前我就已经在考虑,本来想从威尔森那里得到点信息,结果那家伙就是个跑腿的,什么都不知道。

    阿尔忒弥斯沉默了许久,冷冷的说道:“他杀了我的父亲。”

    听到这话,我微微一笑,靠在沙上,漠不关心的说道:“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你不相信?”阿尔忒弥斯转头看着我,淡淡的问道。

    “无所谓相不相信,虽然我对你的故事也很好奇,但那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不想说,我们也不会强求,与其讨论那些悲伤的故事,还不如说说那五千万的佣金还作不作数?”

    不知道她的父亲是不是真的死于将军之手,但事情绝不像她说的这么简单,当队长问起原因的时候,我注意到阿尔忒弥斯如天空般纯净的眼睛,出现了一丝波动,天知道他们之间生过什么匪夷所思的故事,总之,我觉得卷入其中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当然作数,可是如果没有狼族的帮忙,你们未必能杀的了将军。”阿尔忒弥斯淡漠的说道。

    “那就不是你该操心的事了,你只管付钱就好,我们会提着将军的人头,向你要剩下两千五百万佣金。”说完,我看了队长一眼,他冲我点点头,佣兵就是佣兵,不去做多余的事,这是他教我的。

    “难道你们为了完成任务,甘心去赴死吗?”阿尔忒弥斯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什么意思?”原本已经打算要离开了,听到这句话,我们又坐了下来。

    “将军能在这个位置坐这么久不是偶然,他拥有今天的地位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想杀他的人不止我一个,可他依旧活的好好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阿尔忒弥斯看着我们问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将军的势力太大,为了保证金三角地区的稳定,东南亚各国政府都不得不向他妥协,像这样的人岂是那么容易被杀的。”

    我觉得将军能活到现在,是没有真正的高手想要他的命,但这次不一样,凯撒出手,就等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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