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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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枭雄-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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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只蹭掉野猪背上几撮鬃毛,连猪皮都没刺破,等同于挠痒痒,杀伤力可以忽略不计。

    母猪的痛叫声让公猪大受刺激,只见公猪哼唧一声,昂头看向标枪的主人王天运,随即四蹄飞扬,闷头冲撞过来,母猪紧跟其后。

    顿时,两头大野猪一前一后首尾相接,如两辆坦克一般碾轧而来。

    大野猪那双猩红泛光的眼珠子大如铜铃,嗜血凶残,仅是抬头一瞥,就让站在王天运身边的李锦龙顿感不寒而栗,浑身起鸡皮疙瘩,须臾间竟有些不知所措,直勾勾地看着两头野猪冲撞过来。

    “公子快跑,兄弟们快撤!”王天运一把拽着李锦龙往后跑,边跑边招呼众人撤退,俨然是避其锋芒,躲避两头大野猪的正面冲撞,不想和野猪拼命,以免造成无谓的伤亡。

    被王天运硬拽着倒退十几米,左脚上的鞋都跑丢了,李锦龙很是恼火,“别跑了,都给我停下!不就是两头灰毛畜生么,宰了便是,跑什么!”

    一声断喝,李锦龙甩手挣脱王天运的拉扯,疾步上前,干脆利落地穿上鞋,然后抽出腰间的横刀;尽管横刀已有七八处锩刃、豁口,伤痕累累,但它只要没断,就还是一把刀。

    横刀在手,不等公猪冲撞过来,李锦龙便脚下生风,迎面冲向五米开外的野猪。

    待到相距两米,李锦龙纵身跃起,身形陡然拔高五尺,堪堪越过公猪的头顶,旋即双脚并拢,全身蜷缩、聚力,骤然下沉,狠狠踩向公猪的脊梁。

    与此同时,手中横刀挽成半圆,上身力量聚于右臂,待双脚踩中公猪使其身形一顿之际,错开公猪身后的母野猪的獠牙和前蹄,挥刀劈向母野猪的一双后蹄。

    “喀——轰!”

    脚下一沉,一声沉闷的骨骼断裂声传进李锦龙耳中,顿时他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生生踩断了公猪的脊梁,这一下就要了公猪的半条命。而随后,右臂上的巨大阻力以及轰隆声响,让李锦龙十分欣喜,残缺不全的横刀再次建功,硬生生砍断了母野猪的一对后蹄,使其迎头栽倒,痛嚎哀吟。

    一心二用,连环双击得手之后,李锦龙背身空翻,稳稳地落在公猪身旁,而后飞起一脚,踢在俯卧在地的公猪侧腹,踹得正欲回头的公猪滚翻起来,晕头转向之际被李锦龙挥刀砍进脖子。

    野猪脖子没断,横刀却在公猪脖颈中“喀嚓”断成两截······

    ******

    【鸣谢:书友流天泪心龙,看不透你瞳孔的底色书友的打赏和推荐支持,感谢书友们收藏推荐,多谢!】

    ——————待续————————————

第十章 队伍不好带呀!() 
冰雪无情。

    半个月时间悄然而过,逃出太和城的囚徒原本有五百三十七人,一仗没打,如今还活着的只有四百二十一人。

    这非战斗减员的一百多人都是冻死的,也是囚徒之中身体最孱弱且年纪偏大的一群人。

    三天前的夜里降下一场雪,那一夜就有七十多人在寒夜里沉睡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他们闯过九死一生的囚牢,冲出重兵把守的坚城,受得住汗流浃背的劳役,却扛不住冰天雪地的严寒,最终倒在回家的路上。

    残酷的生存环境,生命显得格外脆弱。

    饥饿,寒冷,未知的危险,生存的艰难,遥远的归途,这一切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在锤炼着李锦龙敏感的神经,让他心神俱疲,却又丝毫不敢松懈。

    返回大唐的路很长,很艰辛,辗转半个月,现在才刚刚找到路。

    只是起步而已。

    浪穹寨确实很隐蔽,很难找,李锦龙一行相继付出一百多条人命,终于找到了浪穹寨部落的所在,而这里距离太和城足有三百五十里,并且沿途全是悬崖峭壁、高山溪涧,根本没有路。

    这里是苍山西部的高海拔山脉,或者说这是高原地区,海拔在两千五百米以上。

    李锦龙之所以如此笃定这是高原地区,是因为他得到了验证。

    队伍中有一中年人的体质与他前世的身体状况相仿,到了这里以后就感觉呼吸困难,脸颊潮红,喘不过气,当天就病倒了,不到三天就死了。前世,李锦龙有过一次去高原的经历,当时的情形与中年人如出一辙,上午去下午就回来了,而且直接进了医院。

    这里,山顶终年积雪,崖石上挂着一串串冰溜,阴暗潮湿的深谷或石穴中还有一座座天然的冰雕,在阳光下十分绚丽,风光旖旎。

    站在山顶上远眺,婀娜多姿的群山伸向天边,与湛蓝的天空相连,似乎那飘浮的云朵就是远方的山峦,如梦幻般缥缈,让人无限遐想,心驰神往。

    然而风景虽好,冰寒彻骨的气候却让看风景的人无心欣赏,如何生存下去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严峻问题。

    位于浪穹寨南面十余里外的山谷中,李锦龙一行借助地势和树木搭建起二十多个茅屋,暂时在这里住下来。天气实在是太冷了,没有茅屋抵挡寒风,人根本无法生存,尤其是夜里,很多人都在深夜里不知不觉地沉睡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山谷无名,王天运毛遂自荐,为山谷取名为“景龙谷”。

    显然,这明摆着是拍李锦龙的马屁,也包含了王天运对他的敬佩。

    不承想,四百多个兄弟知道谷名之后不约而同的拍手叫好,大家都认可这个名字,并簇拥着王天运将谷名刻在谷口的岩石上。

    “景龙谷!”

    看到这三个字的一瞬间,李锦龙恍然大悟,终于知道王天运口中的“景龙”与自己的名字竟是一字之差,之前一直是各叫各的,听起来一样,实际上却是两个人。

    所幸现在知道也不晚,虽然这两个名字曾经是两个人,但现在已经合二为一。

    从今往后,李锦龙这个名字将成为一个被人遗忘的名字,而他就是李景龙,这是他在大唐的印记,也是一种归属。

    尽管王天运并未说明这个名字的来历和身份,也没有提起李景龙的家世,但李锦龙相信,既然这个名字从王天运嘴里说出来,那“他”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与王天运一定有着某种联系,否则这个名字绝不会凭空出现。

    有源头就有家。

    如此一来,他李锦龙在大唐帝国就不是孑然一身的孤家寡人,而是有根底有宗族有亲人的有家之人,日后回到大唐也算有个去处,不至于盲目流浪,四海为家。

    事实上,李锦龙并不在意自己这具身体有没有家,没有家他也有能力重新组建一个家,其实他想要的只是一份归属感,一份心灵的安慰和寄托。

    他所需要的这个“家”,就是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与你一起分享喜悦,在你失败失落的时候能给你一份安慰和鼓励,在你疲惫的时候能给你一个停靠的港湾。

    人,都是血肉之躯,都有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需求,所以我们需要家,需要亲人。自私自利是人性本能的一部分,当你获得极大成功或重大挫折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家人和亲人。

    李锦龙也一样。

    为了不再孤单,不再孑然一身,彻底融入大唐这个时代,他甘愿放弃自己曾经的名字,完全取代“李景龙”的一切,愿意赡养“他”的老人,并承担他应尽的责任。

    当然,目前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究竟能不能真正取代李景龙的一切,他心里很忐忑,只有彻底了解李景龙的过往经历之后,一切才能见分晓。

    但是他现在就是李景龙,也只能是李景龙,他们已经融为一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

    傍晚,王天运推开茅屋的栅栏门,人未到笑先闻。

    “哈哈···侯家兄弟带着弟兄们回来了!没有伤亡,一百零二人一个不少,却把一个小部落里的粮食、布匹、器皿和女人,全都带了回来!”

    灶膛篝火旁,李景龙示意王天运赶紧进来烤烤手,笑道:“侯家兄弟一文一武相得益彰,这次下山劫掠得手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有了这些器皿和粮食,我们就不用天天吃烤肉了,也给弟兄们改善一下伙食,就算整个冬天都待在这里也不会饿死,暂时摆脱困境,可以过几天安生日子喽!呵呵······”

    王天运深以为然地点头,道:“是啊,从太和城出来快一个月了,整天猫在深山里当野人,兄弟们缺衣少穿的,一百多个兄弟活活冻死在雪山上。这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若是再这样下去,恐怕兄弟们即使不被冻死,也会活活憋疯。

    所以······嘿嘿,这次侯家兄弟带回来三十多个年轻女子,我刚才看了看,给你挑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少女,余下的就赏给弟兄们。贤弟意下如何?”王天运笑得有些不自然,不过却是男人都懂的笑容,显然他也给自己留了一个姿色不错的少女。

    “三十多个女人,我们可有四百二十个兄弟,狼多肉少不够分哪!”

    李景龙回了一句,随即沉默不语。刚才他之所以避开这些女人不谈,就是因为那个小部落里不可能有几百个女子,结果正如他所料,区区三十来个女人不仅解决不了生理问题,反而是个麻烦。

    作为这支流寇队伍的大首领,李景龙必须要让众人团结一心,服从命令,只有这样才有希望冲破南诏国的围追堵截,带领大家向北突围,走出南诏领地,回归大唐。

    现在问题来了,男人堆里出现了女人,而且数量严重不足。

    一支队伍之所以不好带,其根结就在于“不患寡而患不均”。

    以前分发食物的时候,李景龙不偏不倚,即使大家都吃不饱,但人手一份,谁也无话可说,不影响团结。但现在情况有变,抢来的不仅仅是食物,还有男人都渴望得到的年轻女子,而女人又不是食物,无法做到人人有份;否则,三十多个女人一夜之间必死无疑。

    即便是烟花柳巷出身的歌姬伶人,也招架不住十几个龙精虎猛的青壮汉子接连不断的蹂躏,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杀掉一了百了,省心省事。

    只是,面对这些手无寸铁的无辜女子,即使是从不心慈手软的李景龙也无法做到视人命如草芥,毫不怜惜地将她们全部杀掉。

    “这样吧,这些女子我一个不要,你也不准碰她们,给她们重新搭建两间草棚,集中安置,并派人看守,以后我们伙食和衣物全都交给她们。毕竟这些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活,还是她们更称职一些,我们这些大老爷们干不了细活。”

    边说边思量,李景龙心中已有决断,不紧不慢地说出自己的决定:“既然要让人家给咱们干活,咱就不能亏待人家。立即传令下去,所有人不得对这些女子无理,不能对人家动手动脚,更不能强迫人家姑娘。这是军令,谁敢抗命,立斩不赦!”

    说到这儿,李景龙又笑了:“谁要有能耐博得女子的芳心,领着人家姑娘到我这里点头同意,我就给他单独建一个茅屋,允许他们成亲同居。”

    王天运听得瞠目结舌,呆愣半晌,低声道:“这样能行吗?四百多个兄弟呀,全都凑成一对,也不过是三十几对,其他兄弟谁不眼馋?”

    李景龙笑呵呵地道:“谁要是眼红就来找我,有能耐你也找一个相好的姑娘,我一视同仁,照样让你们成亲,光明正大的住在一起。否则,就是没本事,没本事就活该打光棍,怨天尤人也于事无补。另外,我提前声明,我一个都不要,也不会找,这些女子全都留给兄弟们。”

    “这···倒也有些道理。也罢,就这么办,几个小女子而已,不能耽误大事!”王天运迟疑片刻,便拿定了主意。不愧是杀伐果决的沙场大将,他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返回大唐才是他的最终目的,其它的都是细枝末节,无关紧要。

    当即,王天运亲自前去传令,生怕那些急不可耐的家伙因为管不住裤裆里的玩意而掉了脑袋。

    ******

    ——————待续——————————

第十一章 冤家路窄(求收藏推荐)() 
翌日。

    王天运、侯文、侯武、王双和胡全一同走进茅屋,与李景龙商议浪穹寨的事宜。

    毕竟他们就在浪穹寨旁边落脚,仅仅相隔十余里,即使短期之内不会被人家发现,时间长了,早晚都会暴露在浪穹寨的视线里。

    根据这几天斥候观察到的情况,浪穹寨人口众多,除了主寨浪穹寨,山寨周围还有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村寨,粗略估计有七八万人。

    更为重要的是,浪穹寨里除了孩子和老人之外,全民皆兵,并且勇猛彪悍,尤擅弓箭;毫不夸张地说,山寨里的男人都是好猎手。

    此外,主寨里还有一支骑兵,人数不详,弓马娴熟,迅疾如风,战斗力很强大。

    浪穹寨的实力虽然不能和南诏王皮罗阁的势力相提并论,但是比起李景龙率领的四百囚徒,却是强过百倍,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灭掉他。

    正是因为这样,李景龙才会派遣侯家兄弟带领百人队远赴百里之外的南诏村落劫掠,却不敢碰眼皮子底下的浪穹寨部落。

    对此,他给众人的解释是:“细水长流,兔子不吃窝边草”。

    针对浪穹寨这个强大的邻居,李景龙和王天运已经商议过很多次了,却始终拿不出一个稳妥的办法。

    其根结就在于,李景龙之前得罪过的娘子军女首领就是浪穹寨的四寨主,而且浪穹寨上上下下都对汉军心存敌意,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这样一来,李景龙等人与浪穹寨是敌非友,彼此对立,这无疑是他们返回大唐之路上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翻越不过去的话,他们返回大唐的日子将变得遥遥无期,而要越过这座大山,却又困难重重,完全无从下手。

    “原本打算到浪穹寨打秋风,顺带给她们找点麻烦,勒索一些回家的盘缠,没想到弄巧成拙,自己送上门来,现在被人家堵住了去路。这还真是冤家路窄啊!”仔细分析一番后,李景龙不禁喟然兴叹,苦笑连连。

    事实上,李景龙一行四百余人已经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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