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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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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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原来是这样!越女剑法果然不是寻常的剑招,不只是步法与招式的配合,连身体也一并计算在内。利用身体的柔韧性,心、身、步、技融为一体,进可攻,退可守,万般变化,尽在其中。”

    相通这点,裴旻忍不住大笑了一声,突然意思到现在差不多凌晨三点,赶忙闭上了嘴巴,长剑再次刺出,身子也跟着微微倾斜,不疾不徐,明明的直刺,却左右飘忽不定,去势变得琢磨不透。

    就是这种感觉!

    裴旻正以为自己又多学一招,脚下却意外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

    他竟重心不稳了!

    步法是武者的根,不论你用的是什么兵器,根都是最重要的,根若不稳,何谈克敌制胜。

    裴旻对步法也极为重视,可刚刚他莫名的却差点摔倒。

    “这?”裴旻突然意识到了火龙道人同样的问题,他身体的柔韧度远比不上公孙幽,公孙幽能够做到的姿势,他未必做得到。身随剑走,弧度一大,筋骨便受不住了。但是刻意控制,又少了那么一点感觉,剑法的威力会逊色一半,甚至更多。

    “难道,越女剑法是女子剑法,正是因为这样,火龙道人才大方的将剑法送出去?”

    裴旻苦恼的抱着头,明明领悟到了那招剑法,明明体会到了精髓……想着有好的剑招自己却不能练,对于好剑的他来说,实在是一种折磨。

    不,不对!

    裴旻突然想到了自己从袁浩哪里学来的妙招剑下留情,袁浩这招真正精妙的地方,不是在剑招怎么样,而是将剑招融合了他自身的优点:他的特点是双臂奇长,长剑使得跟别人舞短枪一样,凭借手长灵活的优势,令剑下留情的一剑四杀,威力增强数倍。

    常人习得这一招,引缺乏臂长的先天条件,威力会逊色许多。

    当初他也发现了这点,经过多方改良,利用步法弥补了自身手臂的不足,使得剑下留情更加灵活多变,而且适合他自己。

    公孙幽的那一招,确实不太适合他使用,可若能如剑下留情一样,将剑招改良加工,让他变成适合自己的剑招,岂不妙哉!

    裴旻心念至此,什么也不管不顾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盘着双腿,就地苦思。

    这一想便是一夜过去!

    改良袁浩的剑法容易,但是想要改良越女剑这种当世数一数二绝学,又谈何容易。

    可是裴旻却乐在其中,一夜过去,毫不觉得疲累。

    “裴兄!”袁履谦推醒了坐着就跟石头一样的裴旻:“你这是干嘛?叫你不应,该吃饭了。”

    “哦!”裴旻回过神来道:“好,有一件事情想不通。走,吃饭,吃了饭,我再想!”

第20章 横扫之势() 
三英客栈!

    公孙曦在美梦中醒来,探头看了看窗外,见身旁的姐姐正在沉睡,灵动的眼珠子转了转,手捂着嘴巴,轻身轻脚的掀开了被褥爬下了床榻,悄无声息地穿好了衣服,正欲取剑出门,却听身后传来懒散的声音:“你这是打算去哪?”

    公孙曦身子一僵,缓缓的转动着脑袋,见自小如母亲般的姐姐正打着“哈欠”,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甜甜一笑道:“我还能去哪,洗漱洗漱,让掌柜准备早餐呗。老姐一脸困意,这是昨晚没睡好?”

    公孙曦本是无心一言,公孙幽却是俏脸儿微红,昨日与裴旻谈剑论舞,浑然忘记了时间。她虽问心无愧,但深更半夜的与一刚刚结识的男子相谈如此欢愉,现今想起来委实有些害羞。

    “咦!”公孙曦察觉异样,快步上前用脑额触碰着公孙幽的前额:“这就要入冬了,老姐不会冻着了吧……脸这么红!还好,不烫!”

    “去去去!”公孙幽推开行动无忌的妹妹,道:“你不打算说说,你昨天做了什么?”

    公孙曦嘟哝着嘴,在床边坐下道:“我做了什么,你不都知道了嘛,还问什么。”

    公孙幽拉着公孙曦手道:“你要找人比试,找我就行,何必舍近求远的去砸人家的招牌?”

    “我哪有!”公孙曦不满的道:“我只是上门切磋而已,是他们先瞧不起我的,觉得我是弱质女流。不打也就算了,还取笑我,真是惯出的毛病。不好好教训教训他们,怎么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再说了,老姐你会的我都会,你一抬手,我就知道你出什么招,跟对着镜子打一样。打着有什么意思,跟你说,跟不认识的人切磋可好玩了。你永远不知道他下一招会出什么,有什么杀手锏,那些成名人物,实力不怎么样。不过个别杀手锏,还是很厉害的。昨天我就遇到一个使棍的,特别厉害。一棍铁棍,舞成了一个球,将自己包围了起来,可以说是水都泼不进。”

    “大姐,你也知道,我们的越女剑法,杀伤力太过厉害。一言不合就刺人死穴,只能用木剑对敌。可是对方防的太厉害,铁棍威力又大。我要是强攻,木剑非磕断了不可。你猜我怎么打赢的?我啊,可苦恼了好一阵子呢,后来灵机一动,从地上捡了一颗石头,对着对方的铁棍丢了过去。铁棍打到了石头上,受到了点点阻碍,有了一丁点儿的缝隙。我一剑就从缝隙里刺了进去,破了他的防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她说道高兴的地方,眼中闪着热烈的光芒,手舞足蹈的,极其兴奋。

    公孙幽带着几分无语的瞧着自己最疼爱的胞妹,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女孩子家,为何如此好战好胜,想到了昨日遇上的裴旻以及他的剑,劝道:“世间之大,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姐姐怕你这样下去,终有一日,会吃大亏的。”

    公孙曦有些不耐烦的道:“老姐,你什么都好,就是太爱操心不好,还是瞎操心乱操心。我们一起长大,我的剑术,你还不知道。能吃什么大亏,到现在为止,还真没能打赢我的出现呢。再说了,我只是去切磋比武,过程才是关键。输赢什么的,那个……也不是不重要。能不输,还是不输的好,就算输了,也没什么。回头多练练,赢回来就是了……”

    公孙幽扳起了脸道:“你歪理一大堆,我是说不过你。出来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一切都听我的。今天,你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客栈里,哪里都不许去。”

    “不去,就不去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公孙曦气呼呼的双手抱胸,将头一甩,闹起了小脾气。

    公孙幽柔声道:“大姐这里也是为你好,这里毕竟不是我们家乡,身在外域,人生地不熟,由不得你性子来。”

    “哼、哼!”公孙曦开始了用鼻子说话。

    公孙幽也由得她,梳洗整理,点了早餐,招呼公孙曦来吃。

    公孙曦也不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疼快的吃了早点。

    公孙幽道:“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过会儿去见宛儿,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不去!”公孙曦哼着鼻音道:“那丫头片子有什么好见的,我们不远万里将她护送到蓟城,已经对得起王叔当年的照拂恩情。难不成,还管她一辈子啊!”

    “依你就是!”公孙幽也知王宛确实有些尖酸刻薄与公孙曦很不对味,也不勉强,道:“希望我是多疑,《乐毅论》泄露的有点蹊跷,我怀疑她二叔不是善茬,不亲自确认,终不放心。王叔就这么一个女儿,能帮尽量帮一把……记住了,哪里都不许去!”

    公孙曦指着大门道:“在你回来之前,我绝对不出这大门。你满意了吧!”

    公孙幽笑着点了点头。

    吃过早餐,公孙幽跟公孙曦打了个招呼,离开了房间。

    公孙曦似乎闲得无聊,直接钻进了被窝。

    盏茶功夫,公孙幽的身影在门口闪过。

    公孙曦则笑盈盈的坐了起来,自言自语道:“说不出大门,就不出大门。我从窗走,不算违约吧!”

    蓟城武林又迎来了一场噩梦!

    一个娇艳英气的少女,凭借一把木剑,短短两天相继击败蓟城十余位知名人物,彭瑜、葛峰、陶涛、朱泽四大名声鹊起的后起之秀,完败!

    蓟城六大高手,除了一人游历江湖,五人全败。

    名宿任乐想要挽回蓟城武林颜面,首次代表蓟城武林,约战公孙曦。

    任乐成名三十年,有着公孙曦远不具备的经验技巧,他的武艺理应在公孙曦之上。但一个四十五岁的汉子欺负一个不满二十的姑娘,本就不是光彩的事情。他想速战速决,不想公孙曦依仗越女剑法打的极为顽强,与他拼了三百余招,导致自身心态失衡,反而给公孙曦抓住机会,反败为胜。

    此战过后,蓟城武林颜面扫地,老一辈的名宿爱惜名声,觉得打赢一个小姑娘不值说道,万一如任乐般一个失手,还赔上一世英名,纷纷避而不战。而年轻好胜的一辈,又没人是公孙曦的敌手。

    公孙曦一人一木剑,在蓟城竟成横扫之势,无人敢搓其锋。

第21章 “小叔宝”五爷李五义() 
公孙曦这两天打的极是痛快,她发现公孙幽似乎有事情处理,早出晚归的,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发现她偷偷溜出去的事实。

    今日一早,公孙幽又出门了,公孙曦故技重施的从窗口跳出了客栈,往蓟城南街赶去。

    连续几天的横扫,公孙曦越打信心越足。这一次,她的目的是南街。

    在蓟城南街是公认蓟城治安最好的街,这条街完全再现了古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优良风气。唯一不同的是古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原因是太平盛世,百姓朴实尽显人性的真善美。而南街却因为是流氓地痞四方江湖游侠的汇集之地。

    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原因之一,最关键的还是因为南街有一位号称赖五爷的李五义!

    李五义仗义疏财,急公好义远近闻名,人称小叔宝,就如初唐勇将秦琼一样,黑白通吃,道上的人见了他,无不竖起大拇指,交口称赞。

    这些天李五义为一事,烦透了心。

    他表面上是英雄人物,其实暗处另有谋划,背地里勾结奚族、契丹,干了不知多少卖国的事情。尤其是之前,他助奚王李大酺破大唐十万大军,大大的削弱了唐军在东北的实力。只是出现不可预料的小小意外,造成了今日的麻烦。李大酺的爱子竟然给一个毫无名气的书生杀了,还令奚族折损了近千最精锐的兵卒。

    奚族的风俗是人死并入草原,他们认为只有葬于草原,来世才能成为草原上的骄子。李大酺当时撤军回部落之后,第一时间就派出了使者联系上了薛讷,希望能够赎回李沫可的尸体。他也知道两国彼此敌对,想要赎回尸身,少不得要出一管子血,为此开出了丰厚的筹码。

    筹码多的让薛讷无从拒绝,调查之下却发现当时奚兵在怀柔县烧杀劫掠,干的太过分,激起了民愤,所有奚兵的尸体都给失去亲人的百姓泄愤,分尸焚烧,用来藉慰死者。李沫可非但不例外,反而是最凄惨的一个,早已化成粉末,洒在了怀柔县的乱葬岗里。

    唯一能够继承王位的爱子惨死,已经让李大酺难以忍受,何况是这种死法。

    李大酺恼羞成怒之下,对于裴旻恨之入骨,特地传达消息,让李五义帮他取裴旻人头,来祭拜爱子。

    李五义并非是奚族、契丹的细作,他背后另有其人,帮助奚族、契丹也另有目的。因故一直没有答应李大酺的招揽,对心中的信念坚定不移。他与裴旻并没有任何过节仇恨,这刚刚促使唐军惨败,正是多事之秋,不想莫名的招惹事端,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却不想李大酺竟然给他下了死命令,一定要让他取得裴旻的人头,不然鱼死网破。

    李五义又惊又怒,想不到当初没有答应李大酺为他效命,竟成了李大酺控制他,让他办事的缘由,登时有点悔不当初。

    李大酺用意明显,若不除去裴旻,便将自己的身份公之于众,反正不是他的人,他不存在任何的损失。

    面对李大酺的逼迫,李五义纵然心中不悦,恼怒非常,却也不得不答应,若他的身份暴露,三四十年的谋划,便烟消云散。他身死倒是无所谓,但他的国家恐怕也会受到牵累,到时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这如何干净利落的除去裴旻,还要将他的脑袋送到奚族,李五义心底没底,一直在考虑,却不得其法:他手上根本没有裴旻的资料,除了知道他剑法卓越,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师承何人,使什么剑法,这个剑法卓越到底是什么程度,完全不知道:就好像平白冒出来一个剑术大师,将李沫可杀了。

    李五义作为一个细作,混到今天的五爷地位靠的就是稳重,步步为营,没有十足的把握,绝不贸然出手。裴旻这种在他预料之外,不在情报中的人物,最是让他头疼。

    “五爷!”

    就在李五义想着怎么对付裴旻的时候,听到外头有人叫他,声音好似洪钟,有种震耳的感觉。对方是在前院叫喊,而他身处后院,可那声音依旧清晰入耳。

    没等下人通传,李五义堆起了一脸的笑容,大步向前院走去。

    刚来到前院,一个豹头环眼的猛士迎面走了上来,“五爷,您再不出马,咱们蓟城武林在这偌大的幽州,就没脸混下去了。”

    “翼德!什么事,慢慢说!”李五义热情的招呼着猛士,拉着他在一旁坐下。

    猛士本叫李明,他出生逐郡,自小崇拜三国时期逐郡走出去的盖世虎将张翼德,索性就改成了翼德,跟三国时期的张翼德一个名,长大后意外生的豹头环眼,便得了一个小张飞的名号。

    比起张飞的智勇双全,这个小张飞李翼德却是一个实打实的浑人。

    这种浑人直肠子,只要给他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即便让他为你抛头颅洒热血都不会皱一下眉头,李五义最喜欢这好忽悠的人,对他极为友好,百般拉拢。

    李翼德这一坐下,立刻霍的就站了起来,道:“没时间了,那个小娘们已经打到我们的南街。”

    李五义也听说幽州来了一个厉害的小姑娘,张狂的四处挑战,将蓟城的诸多好手一一击败,甚至连幽州名宿任乐都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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