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龙行虎步走上前来,一张黝黑冷峻的脸正对着张平安,向他吹了几口冷气:“你去问问,那些外国人,雇佣兵还有毒贩子,他们过不过新年?你再去问问,下雪刮风的,他们会不会和你们一样窝在家里?”
张平安身体站了起来,站得笔直,行了一军礼:“报告队长!不会!”
“既然这样,都给老子去准备,三十秒钟准时出发!要是慢了,就给老子回家抱孩子哄媳妇去!”队长的脾气我们是万分了解的,这家伙说的话比瑞士手表还准,他的话刚刚说完,我们六个人就直挺挺的站在了他的面前,并且,枪支弹药、绷带医药箱、水和食物、燃料通信、睡袋帐篷都一一背在了身上。我们巡逻的路线很长,道路崎岖险恶,地质脆弱,滑坡崩塌泥石流随时随地如影随形,很多时候,都不能回到哨所,只能在荒山野岭之中露宿,等到第二天日头东升,再行巡逻。
我们一行七人,队长带头,例行巡逻。
哨所外面,是一片冷杉林,冷杉林中古木参天,枝叶更是纵横交错,密密匝匝,即便是晴空万里之时也难以泄下一缕阳光,更可况此时,更是伸手不见五指。我们不得不打开手电照明,可是雾气实在太重,手电筒只是照出一道光柱而已。
不过,我们的队长是林芝的藏族,打小就在山里生活,对山区的地势地形就跟自己村里的道路一样熟悉,因此,只要他带队,从来都不会发生意外。
走出冷杉林,就是一片碎石地,穿过碎石地,就来到一条山沟。山沟只有到了夏天,高山上的积雪融化了才会有水。山沟虽然不深也不宽,但山沟过去,就是尼泊尔的疆土了,山沟就理所当然的称为了中国和尼泊尔的国境线了。
有些时候,我们还会碰到巡逻的尼泊尔边防军,双方为了表示友好,时常会向对方问好,有些时候,会相互交换一些物品,譬如打火机,钢笔之类的,把自己手里的扔给对方就行了。军人是不允许进入别国疆土的,这就构成了入侵,该国完全有权力将入侵者射杀。
雾气渐渐消散,可是风却渐渐大了起来,夹杂着雪粒的风刮在脸上,那种滋味就像是有人用刀片割脸上的皮肤一样。
风吹进山沟之中,发出呜呜的响声,就像是一个女人在低声抽泣。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底突然间发憷起来,甚至感觉会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会从山沟里爬上来。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个地方我不知道来来回回走了多少次,可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害怕,总感觉有危险正向我们靠近,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突然,我前面的战友头一个晃荡,只听嘭一声闷响,他的左半边脸瞬间嘣碎,半个脑袋一耷拉,整个身体就在我的面前倒了下去,我想伸手去扶他,可是他的身体已经栽到了山沟里去了。
“狙击枪,而且安装了消音筒!”脑海中当即闪过一个念头,举起九五式步枪指向对面,可是,那里除了朦朦胧胧的雾气,什么也看不清楚。
“快隐……”队长还没喊出话,他的胸口处转瞬绽放出一朵血红的花朵,整个身体被子弹强劲的冲击力灌倒,撞到了一块岩石之上,岩石瞬间染得一片血肉模糊。
我们所处之地除了几丛荒草,别无躲避之处,况且,看情形,对方的狙击枪上安装了红外线温度探测仪,我们现在只有被当靶子打了。
又有一个战友中弹倒地,他滚到了我的面前,胸口上血如泉涌,嘴巴里血沫子咕哝咕哝的流将出来……
“快……到山沟里去!”我情急之下喊了一声。
山沟地形凹陷,是对方射击死角,只要我们躲到山沟里,那厮就奈何我们不得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我和剩下的三个战友迅速向山沟跑下,可是随着三声微弱的枪响,三个战友接连倒下。或许是我命不该绝,第四颗子弹擦着头盔打了过去,头盔顺势飞了出去。
我几个翻滚就到了山沟底部,里面虽然没有流水,却恰好有个水塘,我毫不犹豫的跳进水塘之中,水塘里的水冰冷彻骨,但这却可以降低身体表面的温度,可使红外线温度探测仪找不到我。我举起枪瞄准着上方地界,我料定他没杀死我,一定会来,只等着那孙子进入射击范围,就一梭子射过去,结果了那厮的性命。
果然,不久,一个黑影在上方出现了,他举起狙击枪在山沟底部搜寻着目标,但很显然,他一无所获。
他在原地站立片刻,随即拆掉了狙击镜,重新换了一个弹匣,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走了下来。
“一百米,七十米,五十米……”我心中暗自测算着我们之间的距离,当他离我不到二十米距离的时候,我扣动了扳机,三颗子弹先后射出,全部落到了那厮的身上。可是,他并没有如同我预料般倒下,而是猛地转身就是一枪。
我在之前就滚出了水塘,那颗子弹打在了一个石头上,石头登时爆炸而来,化作一阵齑粉散落于浓重的雾气之中。
我们你来我往,很快就把子弹打光。他随手丢掉了狙击枪,从腿上抽出一把十几公分长的匕首,径直向我走来。
我也丢了手中的枪,攥紧军刺,向他走去。我们离得越来越近,我看清了他的装束,一套黑白相间的迷彩制服,整个脑袋都捂得严严实实的,眼睛上还戴了一副雪镜。
我们刚对上,就相互攻击,不过,我在水塘里泡了一段时间,此时冻得浑身僵硬,手脚的动作也有些不利索了。在他的一阵乱砍乱劈之下,一时只顾躲闪,不料脚下被一碎石一绊,顿时一个踉跄翻倒在地。那厮眼见机会已到,双手攥紧刀柄,就向我扎了下来。我也是急中生智,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那厮万没料到我会有此一招,脚下吃疼,身子一歪,扎下来的匕首也失了准头,一下子扎在了石缝之中,由于他太过用劲,匕首扎得太深,再也拔不出来。我趁机攥起军刺直刺那厮的心窝,防弹衣可以防弹,但却不防锐器。本来,我可以一刀刺穿他的心脏,可是我的手臂早冻得麻木僵硬,力道自然受限,虽然刺破了防弹衣,但却并未伤及要害。那厮也料定我已经冻僵,不再理会卡在石缝里的匕首,举起碗大的拳头朝我的脸上猛砸了几下。我却已经感觉不到疼痛,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我以为,我就这样光荣了,但却没有。听战友们说,当时一队尼泊尔边防军恰好经过,救下了我,而那个人却跑掉了,他们害怕发生误会,并没有追击。
……
无比冗长的幻境碎片式的充斥着我的意识,可笑的是,接下来我还有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一家人无忧无虑的享受着,天伦之乐,可是有一天,噩梦不期而至。
我骑着自行车又一次出现在城市的街头,在城市的霓虹灯光笼罩下,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变色龙一样,每每变换颜色。
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牵着一个七岁左右的小男孩在前面走着,小男孩手中提着一支闪烁着的玩具枪。当我与他们擦身而过,玩具枪的声音清晰的从耳边掠过,脑海中骤然浮现一个个战友在眼前倒下的情景,头颅突然一阵针扎般的疼痛,手脚登时间不听使唤,当即一偏,连人带车一齐翻倒在了地上。
女人赶紧跑过来把我扶了起来,担心的问道:“大兄弟,你没事吧?”
“谢谢,谢谢!”我摇了摇头,“我没事。”
我一边道谢一边扶起自行车,可就在这个时候,余光中,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他抱着手冷冷的望着我。我虽然没有见过他的面目,但即使他化成灰我也认得,这厮就是边境偷袭我们的狙击手。
我顾不了太多,骑上自行车就追了上去,可是,我跑了好几个地方,但始终没有见到那厮的影子。
或许是看花眼了吧,我自嘲太过疑神疑鬼。要看天色已经不早,还是早点回家吧,否则老婆又该担心了。
当我回到家,刚打开卧室的门,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当即扑鼻而来,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升起,哆嗦着手按亮电灯。雪白的灯光下,老婆和女儿都躺在床上,脖子上都有一道怵目惊心的血口子,血液喷溅得到处都是,目光所及,皆是一片殷红。老婆更是衣衫凌乱,几近一丝不挂,我知道她在临死之前,凶手对她做了什么。
我的脑袋里嗡的一下,恍如铁锤重击,仿佛整个头颅都瞬间碎裂。伴随着无以复加的疼痛,我只感觉天已经塌下来了,我的世界已然分崩离析,一时间,滚翻在地,涕泗横流,嚎啕大哭。
突然,脑后一阵凉风吹过,只见一把明晃晃的刀子直对着我就扎了下来。我心中的悲痛在转瞬之间化为愤怒,也不顾头颅疼痛欲裂,身体一侧躲过刀锋,随即左手探出,抓住对方手腕,死死扣住其腕关节,右手紧随其后,一拳击打在他持刀的手上,我含恨出手,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道,只听啪嗒一声,他的指头基本上已经脱臼,手中的刀再也握不住,一松就滑落下去。我半空中接住了刀,左手一带劲,将那厮一拽,那厮身体登时向前一仰,我的刀就已经捅了出去。然而那厮不是弱手,眼见偷袭未果,反而陷入被动,就地一脚蹬出,只听噗一声,我们往相反的方向滑去,那厮爬起来夺路而逃,我的刀已经掷了出去,就在他一只脚跨出门口,刀就刺在了他的左肩膀上,他一个踉跄,还是跑了出去。
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把那孙子碎尸万段,站起来就追。
那厮虽然受了伤,可是跑得一点也不慢,不仅是脚下生风,动作也是敏捷无比,花坛栅栏那是一跃而过,恍如飞鹰掠水,不带一丝响动。他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我不过看到他的背影,但我可以确定,那厮就是在边境线上杀死我的战友的杀手,恐怕是因为我没死,心有不甘,入夜行凶。
我们一个跑一个追,走街绕巷,也不知道跑了多长的路程,他突然在我面前骤然一停,一把手枪就已经拔了出来,瞄着我当即就开了枪,我只感到脑袋上一阵剧痛,随即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第一百一十八章()
我从幻梦中惊醒了过来,这时候我满身都是热汗,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眼前并非是完全的黑暗,昏黄的光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的闪烁着。
我的视线慢慢的清晰了起来,此时我看见眼前的黑暗中蹲着一个人,看得出是一个女人,但并不像顾亦蕙或者萧翎,但看上去很熟悉。她拨弄了几下眼前的火堆,似乎听到了我这边的动静,将头转了过来:“你醒了。”
“戚雪。”我挣扎着支撑起半个身子,“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戚雪微微的摇了摇头,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你……”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戚雪打断了我的话,不紧不慢的说道,“那个倒置的金字塔已经毁了。”她笑了一下,“但没有人因此死去,他们丢下你,各自离开了。”
“我不信!”
“你对他们了解多少,你以为,他们都是一些平常的人?你错了!”戚雪说,“况且,你也看到了,现在这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我的脑袋里一片混乱,抓挠着头发老半天,定了定神,问她:“这一路上,你一直都跟着我?”
戚雪点了点头:“我一直都跟着你,否则你也不会在此时此地和我说话了。”她话锋一转,“不过,我并没有跟着你们进入倒金字塔。”
“因为,你知道倒金字塔里有危险?”
“南美洋渊的地图,可不在那里,那只不过是三爷放出的烟雾弹,目的当然是想把进来的人全都了结了。”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我知道你不止这次救过我。”我想到在荒山里昏迷的时候没有死成,并不是血友病没有了,而是一直跟着我的戚雪在我昏迷的时候救了我的命。
“因为,你曾经也救过我!”戚雪的脸色有些难看,看上去,她并不想对我解释什么。
我知道,有些事情,她即便是知道,恐怕也不能说,这绝非她想不想说的问题。
戚雪见我一语不发,咬了咬嘴唇,从火堆边拽过一个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几个罐头递了过来,挤出一抹僵硬的微笑:“饿了吧,来,先吃点东西。”
我接过罐头,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单单那几个恍如真实的梦都仿佛过了好几个月。此时确实饿得眼睛都绿了,下意识的往腿上摸了摸,还好那把ak47刺刀还在,当下抽了出来,哆哩哆嗦的挑破罐头封盖,抓起里面的食物当即一阵胡吃海塞,狼吞虎咽,片刻功夫就把戚雪递过来的罐头吃了个精光,此时才有了饱意,浑身暖和了不少,手脚也有了力气。
接下来,我和戚雪就在黑暗的地下空间里看上去漫无目的的行进着,我并不知道她会带我去什么地方,只是呆愣愣的毫无主见的跟着她。
这一路上我们并没有说什么话,借着手电筒的光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着,看着满地的土黄色石块,突出的杂乱的石林,也不知道我们还要在这种鬼地方走多久。
我忍不住问戚雪:“戚雪,你知道怎么去南美洋渊?”
戚雪并没有因为我的问话停下脚步,反倒觉得走得更急了。她回答道:“只要往下,就一定能到达南美洋渊,南美洋渊比安第斯山的面积还要大上几分,去走到南美洋渊只是时间的问题。只是,找到里面的一座古城,就没那么容易了。”
“你是说,所谓的南美洋渊的地图,其实是通往古城的道路?”
“没错。”戚雪一边走一边说,“1532年,西班牙人入侵印加帝国,很快攻占了马丘比丘,他们逼迫古印加人改信天主教,妄图从信仰上彻底控制古印加人的灵魂,任由他们摆布。可奇怪的是,西班牙人虽然将古印加古国划为自己的殖民地,却独独放弃了马丘比丘,使这昌盛一时的空中城堡成为一座空城,并且,因此沉寂了400多年才重回人间。”
我静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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