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我剥完火狐狸皮,在回去的路上,无巧不巧的遇到了一个人。”说到这里,江大脖子兀自笑了笑,“这个人我认识,这并不是出于同行的缘故,而是他的面孔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电视的屏幕上。”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接着说,“我实在没有想过会有一天会和省长大人见面,而且是这种环境下。”
“他,对火狐狸皮很感兴趣吧?”我已经猜测到他的下文。
江大脖子点点头:“没错。而且就是这张狐狸皮,我们成为了朋友,当然,我的生活也因此如日中天,从此以后不仅吃喝不愁,而且几乎是能够呼风唤雨。”
“我原来并不是一个胖子……”江大脖子肥胖的脸上充斥着一种难以捉摸的恐惧,脸颊微微抽动着,不断地抽着凉气。
江大脖子没有继续说下去,很快,他的眼珠子倏地一转,望向了前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先是咦了一声,随即微微一笑,之后就不作声了。
我知道他应该是发现了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道黑影一闪而过,我起身欲追,却被江大脖子一把按住,他轻声说:“先别轻举妄动,看看再说。”
这时候,他属下的一个大汉有些慌张的跑了上来,先是看了看我,随后又望向了他。江大脖子微微一笑,说道:“有什么事就说吧,这里没有外人。”
那大汉说道:“飞机上出现了很多奇怪的人,看他们的模样,我怕是来者不善。”
果然,大汉话音刚落,三爷就带着其他人从另一边匆匆忙忙的聚拢了过来,猛子当时就骂道:“他爷爷的,飞机上居然有恐怖分子!”
“什么恐怖分子!”三爷的脸色很难看,“这些家伙恐怕是冲着我们来的。”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珠子还时不时的转向江大脖子,他该是怀疑这些人是江大脖子有意安排的,因为在他的眼里,不管是什么人,都会对世界之脊的秘密感兴趣的。
江大脖子并不理会三爷,而是兀自掏出一根雪茄叼在嘴里,镇定自若的慢悠悠的抽着。不过,三爷一脸的阴沉,看上去已经对江大脖子起了杀心,对谭梦秋和莫一是使了一个眼色,两个人即刻会意,手已经摸向了腰间,伺机而动。
就在他们正欲动手之际,只见眼前三个人哇呀惨叫着被一伙蒙面凶徒砍翻在地,那三个人正是江大脖子手底下的另三个属下。
也不知道阿彪是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双脚在地上一跺,身体一蹦两米多高,双腿呈跪状,直飞而出,两条膝盖直击一凶徒胸口要害,只听嘭一声,那家伙被阿彪撞得倒飞了出去。
另一人嘶叫着举刀就向阿彪当头劈来,阿彪一扭头躲过刀锋,一手像是拍篮球一样向那家伙的脑袋拍了上去,只听啪的一声,他的身体在原地打了一个旋,倒栽葱似的与飞机底部来了个亲密接触,我甚至能够听到他颅骨破裂,牙床错位,颈椎折断的声音,倒在地上七窍流血,眼看就不得活了。
阿彪在瞬间工夫连杀两人,起了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其余人惊惧的咽着口水,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
我本来想要上前帮助阿彪,但看起来恐怕已经不需要了。
不过,很快,在对面的人群中突然窜出个赤裸的身影,阿彪基本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来者侧身一脚踢飞了出去。
只见来者一头金黄色头发束在脑袋后面,蓝眼睛鹰钩鼻,一脸金灿灿的胡茬子,浑身肌肉横生,光是腹肌就有整整齐齐的八块。
那肌肉男一出现,其余的人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哇哇怪叫着向我们冲了过来,这些人个顶个的都是亡命之徒,就像一条条疯狗一样见人就咬,所有人当即搅成了一团,混乱不堪。
肌肉男三拳两脚将莫一是谭梦秋还有猛子打翻在地,几个翻滚之间就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举起碗大的拳头就照着我的咽喉轰了过来,我慌忙向后躲闪,可身后就是一排一排的座位,一个躲闪之间,一个趔趄仰头栽倒。
肌肉男一脚踢烂一条座椅,随即一个旋翻,一条腿就像一根铁棒一样劈脸砸来,被他这一脚砸中,恐怕就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我,可四面都是座椅,身体受制,我已经是避无可避。但在这一发千钧之际,一个人影闪来,一脚踹出,直击肌肉男小腹,肌肉男收势不住,被来人踹了个结结实实,肌肉男哇呀一声倒飞而出,翻到在地。
“他的事,与你无关!”肌肉男翻身站起,拍了拍肚皮,“只要让我杀了他,我可以保证你们南美之行畅通无阻!”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不可能让你为所欲为!”三爷一把将我拉起来。
“你这样保护他,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还轮不到你操心!”三爷冷冷的说道,“想要杀他,首先得过我这一关!”
“我连你一起杀!”肌肉男大吼着就冲了过来。
我一把推开三爷,直奔肌肉男而去,但就在此时,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肌肉男的脑袋上登时间绽放出一朵血花,整个人随即一颤,扑倒在地,殒命当场。
我看到莫一是的手里举着一支蟒蛇左轮手枪,枪口还冒着缕缕的白烟,一脸漠然和冰冷。
那些凶徒已经死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几个也都已经无法在站起来了,骨断筋折,哇哇呀呀的呻吟着。
我正想找一个人去问他们是什么人,莫一是却举枪将剩下的人统统杀死,没留一个活口。
我脑海中一片混乱,心中有一种想要发火的冲动,可是突然间,我却不知道该向谁发火,莫一是?三爷?还是所有人?眼光涣散的注视着众人,三爷面无表情,莫一是一脸冷漠,谭梦秋脸上噙着微笑,猛子面容痴呆,江大脖子满脸怜悯之情,阿彪摇头叹气。我感觉所有人都在打着心中的算盘,但只有我被所有人打着算盘。
周遭变得一片死寂沉沉,许久,许久,三爷望着外面蓝色的天际,面容陡然变得阴冷,似乎是咬着牙齿说道:“南美之行畅通无阻?哼哼!谁信?不过,谁胆敢把主意打到我三爷的头上,我会让他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
第九十二章()
“三爷,你为什么不留下一个活口问问他们的来历?”我问。
三爷的面容缓和了很多,微微一笑,说道:“这,应该是你想知道的吧?不过,话说回来,我这样做,其实都是为了你好。我说过,很多人都想要杀掉你,只有我,会救你,至于他们为什么想要杀你,其中的隐情,你以为这几个小喽啰会知道多少?”
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也许,他说的是对的,或许,三爷如此作为,另有目的。我真的很奇怪,我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会有那么多的人想要我的命,三爷又为什么会帮我,当然,三爷所谓的帮助,或许只是为了他自己,或者说是为了达成他的某个目的,总之我已经上了这条贼船,所有的一切我都稀里糊涂,也许只有走出他们的视野,我才能从另一个角度探知事实的真相,才能化被动为主动。从这一刻起,我开始寻找脱离三爷的机会,因为有些事情,不管有多么的恐惧,仍然要勇敢的面对。
三爷把飞机上的事情“安排”得极为妥帖,他把所有的尸体抛下了飞机,这些尸体会直接落进太平洋之中,一旦他们落进茫茫大洋之中,也就意味着尸骨无存。当然,航空公司也很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件事恍若南柯一梦,似乎从来都不曾发生过。
飞机很快在秘鲁首都利马的jechavez国际机场降落。
刚下飞机,一个混血人汉子就前来迎接,他一看到三爷就热情的打招呼道:“老朋友,欢迎来到秘鲁。”
我以为是旅馆酒店前来拉客的人,毕竟利马也算是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没想到三爷上前跟那人拥抱,激动得眼泪花子都出来了,看上去就像是多年不曾见面的老朋友。
片刻,三爷向那人一一介绍所有人,随即向我们介绍:“这位叫兰坤,是我的患难兄弟。”他的话虽然很简单,但饱含深情,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两人之间那种非比一般的情意,就像是战场上下来的生死战友。
兰坤带着众人来到了marafiors玻璃公寓高级住宅区的一处餐厅吃饭。
我叉了一块牛排到嘴里咀嚼,这里的人吃东西很少有人说话,即使说话也很小声,我们只有三爷和兰坤窃窃私语,有一种偷偷摸摸的感觉。我觉得很不适应这种安静的气氛,心中也不由得烦躁起来。
窗外是一座不算陡峭的山峰,山麓之上净是层层叠叠参差错落且破败不堪的贫民窟的房子,与我们所在的鬼斧神工巧夺天工且富丽堂皇的高级住宅区构成了极为强烈的对比。我甚至能够想象到富人与穷人仅仅咫尺之遥却又有天渊之别,正应了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潜在规则,任何人都无法去改变,这样的现象,不单单是在利马,所有的国家都存在,只是有些时候,我们熟视无睹罢了。
三爷和兰坤讲了半天,终于谈到了“世界之脊”的话题上来。
只听三爷说道:“我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主要是到马丘比丘走一遭,因为,我们在那里需要找一些东西,所以,还得麻烦你给我们做个向导。”
没想到兰坤一听说我们去马丘比丘,脸色陡然变得一阵青一阵白的,连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为难的说道:“你们或许没听说,马丘比丘发生的事情,听说有人在那里发现了黄金,并且各方势力发生火并,死了不少的人。更麻烦的是,现在秘鲁军方也已经介入此事,你们只怕还没有登上马丘比丘,就被军队当成恐怖分子抓起来了。”
三爷的脸色变得比兰坤还要难看,他深吸一口气,喃喃自语道:“想不到这件事变得如此棘手。”接着问兰坤:“你和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兰坤说:“他们在马丘比丘的一座古建筑下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洞穴,洞穴里据说全是成堆成堆风金砖。开始的时候,进去的人都能满载而归,穷鬼也都变成了富翁。可是好景不长,不出几天,出来的人都变成了丧尸,他们身上长满了像蛤蟆一样的疙瘩,疙瘩上净是一簇簇的黑毛,就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这件事很快惊动了政府,政府出动了军队方才扑灭了丧尸,平息了骚乱。现在,马丘比丘被政府封锁,没有人可以进得去。”
“那些金子不干净。”江大脖子冷冷一笑,插嘴道。
“你为什么这么说?”兰坤问。
江大脖子解释道:“我猜那些金砖表面涂抹了一层能使人体基因突变的细菌或者是病毒,所以触摸到金砖的人,就会变成丧尸。”
“那刚开始的那些人为什么没事呢?”
“或许外围的金砖上没有这种病毒,所以他们没事。”
“哈哈哈哈……”三爷突然一阵大笑,“江爷,你是《生化危机》看得太多了吧?”
我提醒三爷:“如果,那些东西是在七万四千年前留下的,也未可知?”
我明显看到三爷的脸颊一阵抽搐,没错我们是冲着“世界之脊”来的,而地图上的显示坐标又是在马丘比丘,两者断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过眼下的态势,也足够让他左右为难的。
三爷低头思索了片刻,接着对兰坤说道:“伙计,你应该有办法帮助我们进入马丘比丘的,是吧?”
兰坤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说:“咱们先到库斯科再做决定吧。”
众人从餐馆之中走出来,跟随着兰坤来到大街上,街道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摩肩接踵。
“是时候‘离开’他们了。”我心里想着,再继续跟着他们走下去,非得变成榆木疙瘩不可,还不任由他们摆布,至少我要弄清楚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要杀我,弄清楚三爷为什么会保护我。想到此处,我故意放慢了脚步,很快就落在了最后面,看他们没有人注意到我,当下一个转身,窜进了人群里。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我,更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发现我不在,因此,哪里人多我就往哪里走,直到夜幕降临,玉兔东升之际,方才在街上找了一爿旅馆落脚。
我一头倒在床上,眼睛望着窗外络绎不绝,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由得长松一口气,摆脱了他们的感觉,就像是斜下了一副担子,有多舒坦就有多舒坦。
第九十三章()
我的心里正暗自窃喜,耳畔骤然传来嗒嗒的敲门声。
“谁?”
门外没有人回答,我不禁疑惑起来,走上前去开门。
来人用枪抵着我的额头,我举起双手,示意对他没有任何威胁。此时此刻我看清楚了来人的模样,那是一个光头,整个脑袋上一根毛也没有,滑溜得像涂了一层油。
我冲他笑了笑:“伙计,你走错门了。”
“嘿嘿!中国佬,我找的就是你。”
“你找我干什么?我可不认识你!”
光头的眼睛瞬时瞪得溜圆,说道:“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说完,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脸颊,“没想到你居然在这里,听说你很值钱,我这次可要发财了。”
我冲着他笑了笑:“很值钱,是吗?值多少?”
他伸出一个巴掌:“五千万,美元。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你还是带着我去吧,如果我死了,背着一具尸体到处跑那可不吉利!”
“我认为,死人或许更听话!”说着,他用枪使劲抵了抵我的额头。
说实话,我的确是怕了,只要他的手指一动,我的命也就完了,紧张之余,脑子飞转,考虑着脱身之策:“伙计,听我说,别冲动,千万别冲动。”
他阴恻恻的一笑,说道:“伙计,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你的身价实在太诱人了。”
此时此刻,我陡然想到了什么,说道:“听我说,伙计,我这么值钱,想要我的人应该很多,你现在杀了我,或许不仅得不到钱财,而且会招来警察。你想想,你总不能扛着一具尸体逃避警察的追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