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遇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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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萝安-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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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泽涛推了一下鼻梁上最近才新戴上的眼镜感叹道:“非常的富含哲理……”

    得,宁静直接不听他接下来的评论,任由其与一旁的姜瑜一副志同道合的样子。

    终于在宁静问遍了陆陆续续来到教室有看《春季》的学生,终于在前面找到了一个“知己”。

    那是一个留着长直发的妹子,平常静静坐在那里,成绩一般,不爱说话,所以凌馨对她印象也不太深刻。

    “虽然我也承认随心老师的《警察与赞美之诗》《变色龙》写的非常好,但是我还是毕竟喜欢《萤火之森》。”名为陈琳的黑长直妹子如此回答道。

    寻遍了整个教室终于找到一个认同自己的宁静激动的握住陈琳的手,吓了她一跳。

    直到上课回到座位,宁静还是没有忘记一早上来到学校要和凌馨说的事。

    低声在其耳边叮嘱道,

    “小馨!下次不要写那些什么富含狗屁哲理的文章了!”

    凌馨只是笑着点头。

    其实长篇要写什么,凌馨早就想好了。

写在前面;为什么而写书() 
青柠我是一名老白,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老白是一个自嘲的说法,记得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初中时上课无聊,借了坐在前面的一名妹子的爱情杂志,上面就是一些短篇的爱情,杂志的名字叫《星火美少女》。里面讲的故事大多如《XX花园》一类的爱情,那个时候的我看得津津有味,那个时候还没有电子书,后来自己走遍了市里的各个书店开始网罗所以的,记得我的第一本就是《恶魔之吻》,也许是入坑作是爱情的缘故,那个时候钟爱各种校园,作家有小妮子、郭妮、雪儿等,后来慢慢开始接触穿越,刚开始看的是《玥影横斜》《微微一笑很倾城》。

    转眼间已经过的言情、穿越已经不知多少,书店里进新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我刷的速度,无奈之下只好转战另一个,随手从一旁抽出的正是我的第一本都市黑道《黑道是玩的》,然后慢慢地开始看玄幻,现在回想起来,我的二十多年的生命中,居然陪伴了我度过了三分之二的日子,随着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我的“口味”变得越来越挑,刚开始是挑题材挑,觉得题材新颖就可以,后来又挑文笔,挑合理性,导致自诩老白的自己可看的书越来越少,多年后的自己惊讶地发现再也找不到那种抱着一本能看通宵而感觉不到时间的投入感,记得我初三的马上要中考前正在追着《异界之极品奶爸》不要说什么复习没有心情了,连最后几天原本属于冲刺的时间我居然都通宵看去了,现在已经再也回不到那种心态了吧?毕竟一句老白,其实是自嘲已经“目中无书”的自己。

    长期的书荒我萌生一种想要自己写一本的想法,但是现实却又残酷地在我脸上打的啪啪做响,自己写出来的撕了一本又一本,大纲写完后填不了,种种现实告诉我,自己写的什么****,连那些我自认为套路、文笔差的都比我写的好上不知多少。直到后来告别校园要面对社会出来工作,更没有时间去我写完又撕的活动了。

    其实我是一个很懒的人经常给自己借口,比如今天上班好累啦,玩会睡觉啦,今天周六啦,休息一天不写啦等等。

    转眼间已经就业几年,也就是说颓废了几年,仿佛自己已经被广大上班下班的上班族同化了,总想要做点什么,比如买了个吉他却玩不了几天遇到瓶颈,没有人请教,放下一段时间又不想碰了。买了本《C++编程入门》想要学习却又没有专业的老师导致遇到问题问不到人后又放弃了。现在回想自己还真是容易给自己找借口不是么?正如《2015BILIBILI拜年祭》里最后的一首歌《千万》里的一句歌词“想要努力却没有方向”真是唱到了我的心坎里了。

    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兜兜转转又再次拿起了笔开始写书,其实我刚开始写的是一本玄幻,这本萝莉文其实纯粹是我自己无聊自娱自乐之作,再次开始写作的我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开始学习前辈们的。

    以前的我看书的速度非常快,比一目十行的感觉还快,那个时候的我还经常自傲,电话本那么厚的一本《佣兵天下》我用了三天就刷完了,现在回想起来其中的我却忘得差不多了,我开始放慢看书的速度去“品味”每一本书,学习别人的表达手法,学习别人的情景情感描写等等,所以在我的书中不难看到有与其他相似的描述手法。

    其实我写书的非常大的一个原因还是我是一个喜欢安利的人,我喜欢将看到的有意思的、音乐、电影等与朋友分享,看到别人也能喜欢我会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也就是说我喜欢当一个说故事的人。

    再次开始写文,意味着我原本已经非常“充实”的生活会变得更忙,以一个新手的我来说每天要写3000到4000字已经非常难,下班后减去吃饭洗澡等时间根本不够,更别说会遇到卡壳写不下去的情况。而且我还在双开,我主要的还是在写玄幻,我常常要避开“巡逻”的上司的视线偷偷地利用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码一段。

    刚开始每天写4000字是自己给自己定的标准,原本计划是写够三十万字以上才往上发的这本萝莉文只是在那本玄幻卡壳时候才写一下,但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又开始找借口了,什么今天工作太多啦加班太累啦,慢慢地变成了隔天一更了,了解自己的我深知这样下去又会再次放弃,所以才怀着强迫自己的心理将这本萝莉文往网上发,给自己一点压力,毕竟有了后就要对喜欢自己作品的负责任不能轻易断更、太监。

    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这一本原本只是我随手的即兴之作却有不少人能喜欢,几天的连续更新下来反应也不错,不过我已经许久没有更新那本玄幻了,还好我还没有将那本书发上去,要不然们就算不跑完也会报失踪人口了吧?

    如今我的码字时间真是“挤”出来的,上班时间偷偷码字,下班后立马回家吃完饭后码字,原本主写的那本玄幻写到了十万字后已经丢开快一周了,换句话来说我已经“不务正业”一周了,如今这本书反应越来越好,这是让我“不务正业”的节奏么?

第二十四章 属于美猴王的风采。tx() 
无论在哪家杂志上,短篇的人气排名都是比不得长篇的。长篇无论是人气的累积上还是各方面都会比短篇有优势,所以杂志上的短篇大多数是新人,在短篇区证明自己才转战长篇。

    所以当随心老师在短篇展露风头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毕竟每个在杂志上连载长篇的那么多的作家都是在短篇上证明了自身的实力的。

    什么?在短篇人气排行第一名?谁没有拿过?我承认他短篇写得很,可是长篇可不一样!拿了短篇人气第一得到编辑开始连载长篇然后扑街的人大有人在!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同样,凌馨也不敢就因为取得了这么一点成绩就自满大意。她可不愿意那些经典因为自己的缘故蒙灰。她的第一部的作品是没有的名气加成的,目前自己的粉丝根本就无法与那些成名已久的老牌作家相比,开始连载长篇代表着将与那些老作家同台竞技,而不是像短篇那样大多是新人,毕竟有实力的作家都去忙着连载长篇了。虽然她相信那些经典是最棒的,放在这个世界即使没有的名气加成也会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她认为,那些优秀的作品必须获得它们应有的荣誉!所以第一部作品的选择尤为,必须要是一部受众面广人印象深刻的经典。

    这个事情凌馨烦恼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某一天路过小区门口,看到几个小区里几个小屁孩在打闹,一个小胖墩高举拳头嘴里还大喊着“吃我地牛流星拳!”,然后回忆起上个世界的童年,不禁感慨曾几何时自己也这么中二羞耻过,

    突然灵光一闪,她知道,她要让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部长篇是什么了!这个世界居然连它都没有出现!那么她一点要让它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绽放出属于它的光芒!

    ············

    “总编!总编!”“咋咋呼呼的像什么样子?你还小么?”丁魄看到王雪莲拿着一份稿子激动的推门进来便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这一幕已经上演了好几回。八成是随心老师又写了什么好文章吧,几天是随心老师的长篇开始连载第一篇,他还有点担心,毕竟他非常喜欢随心老师那种题材新颖的文章,不说随心老师的文笔有多么好字句多么华丽,但他总觉得随心老师写出来的文章就应该是那样写,文笔再华丽一分或者差一分都达不到这种完美的感觉,没错,就是完美。

    其实他刚开始还是很担心随心老师的第一篇长篇能不能像短篇那样优秀,毕竟长篇与短篇那是两个概念,但是看到王雪莲兴奋的表情,看来自己的担心就是多余的,随心老师的长篇也非常棒啊!

    “哦,知道了。”王雪莲低头认了一下错,

    但是很快就恢复兴奋的笑容高举手中的稿子递给丁魄,“先不管这个!总编快看随心老师的长篇!真是太棒了!我原本还担心随心老师的长篇不如短篇那样优秀呢,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像随心老师那样的天才怎么可能。”王雪莲脑海中自动浮现了凌馨扬起小下巴哼的一声“我是天才!”

    按理说以前王雪莲可从来不敢与总编这么没大没小的,首先对方是上司,然后丁魄一整天板着个脸,一看就是那种很严肃的老古董上司。但是自从她第一次看到总编被随心老师那篇《秒速五厘米》治愈得内牛满面,苦骂随心老师坑人,她才发现总编居然有这么小女生的一面,那次之后她就开始默默的总编,天!没想到严厉的老古董上司居然是一个有着少女心喜欢看网文动漫喜欢边喝着可乐边吃麻辣烫的货!记得她曾经问过总编,问他为啥老板着个脸一副别人欠他钱似得,总编反问道,总编不都是这样的么?不威严满满怎么治得住你们?王雪莲觉得总编有哪里说的不对但是却又想不出来地一度无言以对。

    “嚷嚷什么!把门关上!”看到关上的门将靠近门外的桌位的两个编辑正伸长脑袋好奇地要窥视的视线隔绝,丁魄才露出兴奋的表情,伸手去接稿子“拿来拿来。”

    “我跟你说啊,随心老师的长篇里面……”

    “停停停停!剧透党去死啊!!!”总编办公室的隔音效果明显还不错,丁魄大声打断这个可恶的剧透党的声音并没有传出去。

    “切~”自从发现了总编的另一面后王雪莲才敢跟这个“严厉”的上司开玩笑。但她却没有再出声打扰丁魄。

    丁魄自开始认真便瞪大的眼睛在其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后才闭起来,丁魄感概道:“原本只是想着随心老师的新作也非常不错,但还是低估了她,她这是要逆天啊!”虽然这篇只是刚开始,并没有到**,但丁魄与王雪莲多年的编辑工作练就的眼光足以从其宏大的世界设定等推断出这绝对会是一本经典!

    王雪莲与丁魄看到的正是凌馨刚交到她手上的长篇——《西游记》!

    在凌馨的记忆中的另一个世界,到处遍布这一部名著的身影,从广告到小人纸,甚至连小伙伴们之间的打闹都是手举随手捡来的木棒大喊“吃俺老孙一棒!”但是在这一个世界却看不到它的身影。

    虽说系统的强大是无需质疑的,兑换出来的文章都能发挥到完美。但是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西游记》这一部极具分量的名著理所当然的非常的贵,整一部下来居然需要一万积分!天知道凌馨在得到系统以来就算不兑换东西撑死就只有几千分,虽然现在通过凌馨每天努力“热心”地给同学们“解惑”刷着那个重复任务,但是也只有5150分而已!

    还好看来系统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像《西游记》这种“大件”是可以分上中下三册兑换的,虽然分开兑换的话每册需要四千分会比一次兑换性贵,但是凌馨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上册的兑换。

    这一次的交稿正是《西游记》的第一章讲述了石猴出生在花果山称王,每天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很快三、五百年过去了。一天正在玩乐时,美猴王想到自己将来难免一死,不由悲伤得掉下眼泪来,这时猴群中跳出个猴来,说∶“大王想要长生不老,只有去学佛、学仙、学神之术。”美猴王决定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神仙,学那长生不老的本领。

    独自出外,终于找到来到一座高山前,突然从半山腰的树林里传出一阵美妙的歌声,唱的是一些关于成仙的话。猴王想∶这个唱歌的人一定是神仙,就顺着歌声找去,然后遇到了菩提老祖,得以拜在其门下。菩提老祖为其起名孙悟空。

    拜在菩提祖师门下十教给他长生不老的法术又教了孙悟空七十二般变化的法术和驾筋斗云的本领,学会了这个本领,一个筋斗便能翻出十万八千里路程。孙悟空是个猴子,本来就喜欢蹦蹦跳跳的,所以学起筋斗云来很容易。有一个夏天,孙悟空和师兄们在洞门前玩耍,大家要孙悟空变个东西看看,孙悟空心里感到很高兴,得意地念起咒语,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棵大树。

    师兄们见了,鼓着掌称赞他。

    大家的吵闹声菩提祖师听到了,他拄着拐杖出来,问∶“是谁在吵闹?你们这样大吵大叫的,哪里像个出家修行的人呢?”大家都赶紧停住了笑,孙悟空也恢复了原样,给师父解释求原谅。

    菩提祖师看见孙悟空刚刚学会了一些本领就卖弄起来,十分生气。祖师叫其他人离开,把悟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并且要把孙悟空赶走。孙悟空着急了,哀求祖师不要赶他走,祖师却不肯留下他,并要他立下誓言∶时候都不能说孙悟空是菩提祖师的徒弟。

    ···········

    故事虽然只是开始,但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凌馨相信,很快,这个世界的人也能领略到属于美猴王的风采!

第二十五章 第二个重复任务。tx() 
《西游记》开始连载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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