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吧?”耳边传来了那女孩关切的声音,“看你脸色很不对劲的样子,怎么了?”
沙莎从疑惑中回过神来,摇头道:“我没事时间不早了,我累了。”
银发少女眨了眨眼,继而笑道:“好的,那我就不打扰你了,希望我们还有机会再见。”
是啊,两人始终萍水相逢,以后估计就遇不见了。
沙莎这么想着,可能是在温泉里泡得多了——
她突然觉得有些困倦。
也有些烦躁。
不由伸了个懒腰,单薄的上衣遮不住她曼妙的身材。
似乎还可以从衣领中看到半抹春光。
“对了,你可不能再这样不穿衣服哦!”耳边再次传来那女孩的嬉笑声,“女孩子老是这样,可是会嫁不出去的,外表是一方面,内在是一方面,形骸放浪只会引来一些坏男人,所以要记得洁身自好”
沙莎静静地听着。
然而,在这个时候,那原本还在唠叨的女孩,突然间话语一滞。
紧接着,她身子一软,双眼一闭,竟是软软地倒了下来,就此晕了过去。
幸好沙莎反应很快,一把扶住了她的身子。
她伸出素白的手探了探少女的额头。
很烫,脸色也很红,像发烧似的。
果然,这个女孩在来之前,是服用了一些不该服用的东西,大概就是一些补充精气、增强法力的天材地宝,吃了太多的分量后超出身体负荷上限,一直强撑到现在,估计这个时候是支撑不住了吧。
沙莎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怀中女孩的身体,突然间发出了一道金色的光芒。
她的身体开始变化,渐渐地体型开始变小,片刻后竟是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大约十岁左右的模样,长得精雕玉琢,粉嫩可爱。
竟然是她
愣愣地盯着那女孩的样貌,沙莎心中瞬间荡起波澜。
片刻后,她恢复了冷静,抱着那女孩的身子,似乎是在沉思。
良久,摇了摇头,沙莎将那昏迷中的女孩拦腰横抱而起——
随即便是纵身一跃,出了温泉的大门,向着五庄观的方向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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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望了一眼离去的沙莎的背影后,站在温泉外头一里外左右的小山处,江流儿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
——或许不应该叫望远镜,应该叫“鼠目里光”。
其原理大概是用两片灵石作为镜片材料,分别打磨成凸透镜,一个做目镜,另一个做物镜,调整好目镜和物镜的距离,再在四周焊接上一个金属框架将两片灵石固定,利用透镜折射成像的原理,便可成“鼠目里光”。
这东西也是江流儿建议梅尔,并在他的协助下,研发而成的——
在黄风岭居住的那段时间里,江流儿可不是白住的,他干了不少事情。
为此,那段时期,梅尔也是对他佩服不已,称呼他有“老鼠一样的脑子”。
老鼠脑子称不上,只是江流儿用了“梦境世界”里的知识,改良出来的产物罢了。
鼠目里光,鼠目寸光,鼠目丈光,由此亦被他们两个并称为“鼠目三光”。
当然,由于灵石材料的特殊性,和鼠目寸光一样,鼠目里光也是可以调整望远距离的。
一百米,两百米,最多可以调整到十公里左右的距离,就清晰度而言,十公里外的事物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当然这并不是天文望远镜,只是个普通的望远镜,毕竟构架是简易型的,最多就只能看这么远。
或许还是比不上大多数神仙妖怪的神通,毕竟这个世界是千奇百怪的。
这里的神仙妖怪们,只要随便使一个千里眼之术,便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不过,终究是聊胜于无,江流儿相信,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替代法术。
修仙、修妖并不是万能的,能代替人力带来方便的东西,并不只有法术。
就这一点而言,江流儿和梅尔也是一样的。
这些话说得有点多了,和此时的主题扯不上。
江流儿本来是追着妖力暴走的小白,来到这个地方。
在他刚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小白骑在沙莎背上,而沙莎也马上变回了原形。
——当然,这段时间江流儿放下了望远镜,因为他觉得不应该去偷窥人家的裸体。
虽然青春女孩子的裸体,对一般男性而言非常有吸引力,活这么大江流儿也从没有和女孩子交往过,但偷窥这种事情很不光彩,尤其是对认识的女性而言,更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非常可耻。
虽然有点猝不及防,还是不小心看到了一点。
哦,又扯远了,说回正事。
本来江流儿以为两人肯定会起冲突,就沙莎的性子而言,她绝对会和小白打起来。
甚至他还从鼠目里光里,看到了沙莎已经张开的嘴巴,里面五六排牙齿发着森森光芒。
似乎下一刻,她就要暴起,将面前的小白一口咬碎,生吃活剥。
紧箍咒的作用只是限制,就像吸毒者,毒瘾上来了还会自残。
不能肯定沙莎会不会硬顶着紧箍咒,去伤害人和吃人。
不过正当江流儿想要动手,上前去阻止这场可能会发生的冲突之时——
沙莎居然和小白聊了起来。
是的,西行路上,从不开口说话的沙莎——
她头一次和别人聊了起来。
闲谈中,江流儿甚至还可以看到,她嘴角露出来的,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沙莎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哪怕这只是非常细微的一丝笑容。
细微到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在她那张一贯古板的脸上,看起来还有些违和。
不可思议,非常不可思议。
江流儿低垂着脑袋,陷入了沉思。
良久,摇了摇头。(。)
第123章 你懂不懂,懂不懂,懂不懂啊!()
第二天,当众人发现敖蕾的时候,她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呼呼大睡。
为此,灵秀很不放心,在她身边陪了半天,才总算是将她盼醒了过来。
一问昨天喝了师父血后的情况,小白只是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记忆。
“你真的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了吗?”保险起见,灵秀再一次确认道。
敖蕾只是摇头,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不记得了,只是感觉脑袋很晕,很痛。”
“哦,那就好。”
灵秀,还有一旁的朱青青,果断松了口气。
昨天晚上的小白,又热情又奔放,简直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脸长开了变得更漂亮了不说,身材也变得非常性感,又有****又有屁股,还会撩男人撩女人,行动举止也充满了女人味道,身上散发出来的雌性荷尔蒙——这个词是师父提过的,让人不由自主就想靠近。
妥妥妖艳贱货,让人嫉妒到死!
还是现在的小白好,软软绵绵,呆呆萌萌,任由师姐们捏圆搓扁。
“既然醒了,那我们就收拾一下,准备赶路出发吧。”旁边传来了江流儿声音,他仔细盯着小白此时的模样,再三确认没事后,便是点点头说道,“在这里待上的时间已经足够长了,不要再给人家添麻烦了。”
嗯,这不是瞎说,这几天功夫,他们真的给镇元子添了不少麻烦。
一来就把人家的房子毁了个七七八八,然后昨天好不容易修建好,又被小白炸了一次。
还有那人参果树,虽然起因并不是他们,但恐怕也和他们一行脱不了干系。
最重要的,江流儿把镇元大仙的徒弟们打成了重伤,虽然后来他们表示不计较,但是明显就见得他怕了,特别是之前和他对峙的那个青年男子,见了他马上就低着脑袋绕着道走,一副大气不敢喘的模样。
可能在他们心里也是和自家师父想法比较接近——
成王败寇,物竞天择,大自然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活下来。
这个是镇元子作为太古生物的三观,他是古细菌化形,是在灵气的逼压下活下来的。
然后估计他的徒弟们,在他多年来的耳濡目染下,也逐渐养成了这种类似的思想观念。
给人家一下子添了这么多麻烦,老实说江流儿心中也过意不去。
所以江流儿决定,就等小白醒来后,便即日出发,不再打扰大仙办事。
毕竟人家细菌有正职工作,背负着维护生物界生态平衡的责任,也很忙的。
“可是师父,那个打翻人参果树的犯人还没找到啊!”见师父要走,灵秀想了想,觉得有些不甘心,“我都说了明确不是我打翻的,可是我看得出来,那些个小道士一个都不信!我最恨别人冤枉我,这口气必须得出!”
“唉,我说母猴子,你懂不懂人情事故啊?”一旁的朱青青叹了口气,接道,“这事儿你别管人家心里怎么想的,他们嘴上已经表示不计较了,那咱们也就退一步算了吧。你现在再苦苦相逼,一定要去证明自己清白什么的,这不是给人下不了台吗?”
“呃”
朱青青一番话说得有道理,灵秀话语一滞,觉得心里莫名堵得慌。
“可是我还是觉得不爽快,咱们真就这么算了?”
她还是不甘心,很不甘心。
齐天大圣,她什么时候这么窝囊过了?
泥巴就这么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不行,她不能这么认!
大闹天宫的时候,她一根棍子从东天门捅到南天门,从来没有这么受过气过!
人活得,就得是一个畅快淋漓!
这么想着,灵秀下意识从耳朵里掏出了金箍棒。
“然后你就再被关一次两界山?”朱青青盯着她手里的金箍棒,叹了口气,“孙悟空,孙灵秀,这么多年下来了,你也是时候该成熟点了吧?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你还有师父,还有小白,还有沙莎,还有嗯,还有我。在外面和人打交道就是这样的,你堵不住人家的嘴,更堵不了人家的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摆出一张笑脸,和人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而不是像个愣头青似的拿根棍子到处捅。这点你懂不懂,懂不懂,懂不懂啊?!”
“”
三个“懂不懂”,让灵秀不说话了。
她将掏出来的金箍棒,又默默地塞了回去。
一旁的江流儿亦是默然,过了片刻,他说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别再去难为人家了收拾一下,吃过午饭,咱们就和镇元大仙道个别。”
“好。”灵秀低着脑袋,似乎没有精神。
这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正午。
“你们这就要走了?”
听闻江流儿要离开的消息,镇元子看起来很吃惊。
“不再多住一阵子?我马上就要培育出新一代人参果树的品种了。”他一副极尽挽留的模样,提到了自己作品,又一副自豪的神情,“这几天的研究里,我发现你的血液里存在着相当饱满的能量,比起普通仙人的血更有营养价值,如果以你的血液作为人参果树的养料的话,至少可以提高现有的果树产量一百倍!”
他越说越兴奋:“你知道外界都是怎么评价我的人参果树的?他们都说这是天地十大灵根,吃一颗果子可以活一万多年,其实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是的,镇元子又在跟外人炫耀他的作品成果了。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就像个小孩子似的,反反复复都要说个起劲。
通过他的不断重复介绍,江流儿也算知道了这人参果真实的一面,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首先,的确不似外界一般所言,人参果是用人肉培育的,这属于无稽之谈。
根据镇元子的叙述,这人参果其实是一种人工培育菌种,是一种真菌复合物。
果树的主要养料,是江流儿那天看到的血细胞,那个血细胞,是镇元子提取了部分神仙的血液样本,经过一系列加工,然后研制出来的产物,相当于梦境世界中的“化肥”,用于加快培育人参果的进程的。(。)
第124章 人参果,不可能让人活那么久()
“江流儿,你知道人为什么只能活一百多岁吗?”
谈到了人参果,镇元子话锋一转,又谈起人的寿命问题。
这已经是他“老掉牙”的话题了,他一天到晚就喜欢说这些。
江流儿想了想,干脆就满足了镇元子这份和其他人“分享知识”的愿望吧——因为他也是这样的,喜欢把自己的东西和徒弟们讲,于是便回答道:“从细胞学的角度来说,人之所以只能活一百多岁,主要是由于细胞的寿命问题。人体细胞大概四十万亿到六十万亿个,这些细胞其实都是由一个最初的细胞分裂出来的,那就是受精卵”
“对的,对的!”
还没等江流儿说完,镇元子马上就拼命点头,迫不及待把话接了下去。
“受精卵在母体中逐渐长大,成长为幼体,形成了人体各部分的雏形。”
“曾经我做了个实验,截取了南瞻部洲中,某个幼体各个部位的一个细胞,研究这些细胞的成长与分裂。经过一段时间的定期观察,我发现普通人的人体细胞,大多数只能分裂五十次,它们每分裂一次,细胞染色体中的端粒就会减少一些——端粒是细胞最重要的部分,代表了细胞的寿命。”
“五十次之后,端粒消耗殆尽,它们便再也不会分裂,这个时候就会走向正常死亡。”
“人是由细胞组成的多细胞生物,端粒长度代表了细胞的寿命,也代表了人的寿命。”
“经过我的观察,我发现人体细胞每隔两到三年就会更新替代一次,也就是分裂一次,大概分裂五十多次后,这些细胞们就会一个个老化、死亡。当细胞们全部都死掉的时候,也就代表了人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么算下来的,人的一生大概能活120多年,自然寿命取决于幼体细胞端粒的长度。”
“你说神不神奇?人体寿命的真相居然是这样的”
镇元子兴奋地滔滔不绝地不断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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