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紧紧五个小时以后另外两支部队的出现,让所有的记者都不说话了。
游骑兵!
海豹突击队!
亲,要不要这么吓人?到底那所罗门的宝藏里都有什么?竟然让美以双方都派出了自己最强悍的力量?
四支队伍到达之后只是开始背山构建阵地,轻重武器统统上马。虽然是一副联手防御的样子,但那些记者也都是见多识广的人,虽然不敢说什么,但是都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两支队伍的枪口不仅共同对敌,还有一言不合即将开打的意思在里边。
最后出现的,则是一直相当奇怪的队伍,不过每一个信教的人,不管是记者还是战士,都纷纷低头示意,甚至有些过于虔诚的则是跪在了地上。
这支队伍虽然没有什么作战能力,可是来头实在是大的吓人,领头的就是梵蒂冈的教宗,也就是下一任教皇的继任者。剩下的不仅仅有其他教派的大祭司,阿訇,大萨满,掌教也有不少红衣大主教,至于像迪马这样的白衣神父,只能像是一个小兵跟在队伍的最后边。
不用说,这群人过来就是为了那七八个‘黄金’立方体。算了,那玩意落到这些人的手里边,其他人就别想了。
邢杰也是闲得无聊,拿着杯子向迪马遥遥一举,就算是打了个招呼。只是没想到却引起了教宗的注意。
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那教宗则是独自离开队伍,走到邢杰的面前,也不说话,只是盯着邢杰来回的打量。
而邢杰也是搞不清这是个怎么样的情况,呆了一会后,觉得气氛有些尴尬。于是便拿出一个杯子,倒上一杯冰咖啡后就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教宗冕下一路赶来,想来很是辛苦。这里的冰咖啡味道很好,喝上一杯消消暑,提提神也是极好的。”
所有人都有些发懵,这是教宗啊,不是胡同口下棋的老头子,你邢杰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太失礼了?
第二十三章 你有故事我有酒()
教宗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说起来也算得上是熟人。
邢杰在基伯昆兰地宫挖掘的时候,这个人还是苦修士的统领,没想到只是一年没见,竟然已经荣升教宗。
在这样炎热的环境中,竟然还穿着全套的教宗御神袍。嗯,不得不说,真的是很有特点。不过再怎么说当初也是苦修士的首领,吃苦的本事看来还没有丢,到现在竟然只是出了一点汗,丝毫没有狼狈之色。
“亲爱的孩子,一年没见,很是怀念你制作的美食啊,嗯,恭喜你又有了这样重大的发现。”
“尊敬的教宗冕下,您还是这样平易近人,可是会让小子有些惶恐啊,您的口味我还记得,等到这里的活儿全部结束,小子再动手做上一锅。”
“很好,我很期望啊。在梵蒂冈我按照你的方法做了几次,但是始终都觉得没有在基伯昆兰时的味道。
有件事要说一下,杰,虽然克林特考教授已经给我说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但是我想知道那柄权杖的所有信息。”
邢杰看了看周围,发现其他人虽然都看着这边,但是由于顾及教宗的身份,离得都是相当的远。根本就不会听到这边的两人在说什么。这才再次压低了声音说道:“萨尔瓦托雷先生,您到底是想要说什么?那根权杖基本上已经可以说得上是您的囊中之物。除了我怎么拿到那根权杖没有拍摄到之外,怎么开启,开启之后里边有什么都被拍摄的清清楚楚,您为什么还要问这个?”
“杰,这次你们的发现太过于令人震惊,先不说隐匿之山被刘凤梧先生发现,也不说那黄金棺椁,单单那柄所罗门的权杖就会让我们有相当大的麻烦。”
“您的意思是阿斯蒙蒂斯?”
“聪明。”
“但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个小人物罢了。另外这些都是几千年钱的故事了,到现在还保护着这个秘密,是不是有些过了?”
“不,你在这次挖掘的行动中的确就是个小人物,这一点我已经和贵国打过招呼,而且不久之后克林特考教授他们也会这样宣布的。”
邢杰看着教宗,脸上看似平静,但是内心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为什么?这教宗为什么这样帮自己?自己不过是个小人物罢了。如果说自己和教宗以前有过交集,也不过是在一起吃过几次饭罢了。这次他竟然直接和自己谈这些,究竟图个啥?真的只是看中自己的运气?这种说法连邢杰自己都不相信!
“我需要做什么?”邢杰平静的问道。
萨尔瓦托雷教宗对邢杰的反应相当的满意,赞许的点了点头之后说道:“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把这个电话给刘凤梧先生就行。”
“就这么简单?”
“嗯,就这么简单。好了,愿主祝福你,我的孩子。”
说完就掏出了一张名片,轻轻的放到了邢杰的手中。然后端起冰咖啡一饮而尽后就飘然而去。
……
很简单的一张名片,不过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成的,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香味。
上边只有一个电话和教宗的名字,仅此而已。
邢杰再一次的出名了,在场许多虔诚的教徒对邢杰都嫉妒的几乎发狂。
作为宝藏的发现者之一就已经够牛逼的了,现在竟然又得到新晋教宗的亲自祝福,这是多大的荣耀?不过貌似这个中国人并不信教啊,教宗,您这样做合适吗?
“真是莫名其妙啊,这人一老就喜欢玩一些稀奇古怪的路数,显得自己很有头脑吗?当初在基伯昆兰这老头子可是风风火火的一个人啊。”邢杰感叹的说道。
以前在基伯昆兰这个老头子很是平易近人,和邢杰相处的也是相当的愉快。对邢杰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这个老头子也能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当然这样是有代价的,那就是邢杰每提问一次,就要去熬上一大锅香浓的八宝粥。这老头子第一次吃八宝粥时就喜欢的不得了,再后来就痴迷到了极点。就连临走的时候,什么报酬都没有要,只是让邢杰把烹饪方法写给了他。
至于他和小舅有什么交易,那和邢杰没有什么关系。谁还能没有点小秘密?不过是传个电话而已,简单。
……
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为什么美以双方都把自己最叼的特种部队拿出来当保安了。
看着只不过是随便展示出来的珍宝,还有那庞大的数量,每一个人都有掂枪上去抢一把的念头,因为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尤其是在耶路撒冷国家博物馆中召开的记者招待会,那一份详细的名单,此次清理时的视频,当然是剪辑过的,都让会场的记者都为之疯狂。
邢杰还是第一次参加记者招待会,一开始还觉得很新鲜。不过一会后就觉得自己和动物园里的猴子没有什么两样,这真的是无聊透了。
“邢杰先生,昨天教宗冕下和您相谈甚欢,甚至最后还对您进行了一次的教宗式的祝福。在这里能说说您和教宗冕下的关系吗?”
“本来我还以为你要问我此时挖掘的过程,连怎么回答我都准备好了。没想到你却问我这个。
既然大家感兴趣,那么在这里我就把这件事儿给大家说一下,其实并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复杂。而是当初在基伯昆兰我不过是个普通的生活助理……教宗冕下很喜欢我做的中国菜……就是这样。
就像我说的那样,他在我眼中并不是那个受到万众敬仰的教宗,而是一个知识渊博,对我们这些年轻人又十分和蔼可亲的老先生,就是这样。”
邢杰的话让所有的人都很意外,毕竟邢杰和教宗的关系一开始就有人挖掘了出来。大家都以为邢杰会用自己的名号来做宣传,没想到却是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很简单不是吗?一个喜欢美食的老头子,和一个年轻人之间的友谊。很普通,也很正常。但是这样的教宗才是大家能接受的人,而不是那个高坐在那个位置上,被大家畏惧的神之代言人。
说完这些,邢杰便离开了会场。
弄上一瓶好酒,来到了小舅的房间。推门进去之后便说道:“小舅,我这里有酒,咱能不能说说你以前的故事?”
第二十四章 小舅和阿齐兹 1()
房间中不只有小舅,还有阿齐兹,当然伊莎贝尔也坐在沙发里喝着红酒。
“什么酒?”
“我去买茅台,但是这里的馆子竟然敢给我拿假的。不过运气不错,弄到了一瓶有年头的汾酒,要不要试试看?”
“嗯,竟然还能弄到小酸笋,这个当下酒菜很不错,满上吧。”
邢杰直接一口就咬掉了瓶塞子,喝白的就不用那么多的穷讲究。当初在部队里,用搪瓷缸子不是喝着也挺爽?
“也给我弄上点。”
“自己拿杯子去。”
火辣辣的酒液顺着食道就冲进了胃中,然后就像是一团火,腾的就烧了起来。
“好酒,很久没有喝过这样的酒了。”
小舅一改平时那种浪荡子的样子,而是蹲在了凳子之上,眼睛中凶光赫赫。这样的动作让阿齐兹和伊莎贝尔很是吃惊,因为梧从来都是那种即便是喝的烂醉,也是要保持所谓潇洒风度的人,像这种凶相毕露的表情已经是相当长时间没有见到了。
但是邢杰却笑了,这个样子才是他记忆里那个霸气绝伦,天下英雄都不放在眼里的小舅。而那个毛岛之上的小舅,以及魔术手小舅虽然都是同一个人,但是就像是一把利刃被收在了剑鞘之中。虽然沉稳无比,但是就像是带了一副面具,让邢杰觉得隔得太远了,远到连亲情都很模糊了。
“小杰,你现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这一年来,你的进步小舅都看着,都为你感到高兴。小舅也该把以前的事情告诉你,没别的要求,只是希望你听完这个故事之后,不要看不起我。”
邢杰一听,刚要说什么,却被小舅挥手间打断了。而伊莎贝尔也是张了张嘴,就被小舅用凶狠的目光给瞪了回去。
其实,小舅是个懦夫,已经丧失了再次面对失败的勇气!
一开口,就宛若晴天霹雳,差点把邢杰都给震傻了。
十年前,墨西哥,塔瓦斯科州。
刚刚成为队伍正式成员的刘凤梧和阿齐兹在队长的带领下,来到这里对奥尔梅克文化遗址。
目的很简单,就是对遗址进行新一轮的挖掘。
虽然这里已经被挖掘过无数次,重大的历史遗迹早已经公布于世。更不用说大名鼎鼎的玛雅文明,它的存在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考古学家用那小铲子给挖了一遍。
不过新人即意味着菜鸟,一心想要一鸣惊人是每一个新人的通病。
而队长的这一种策略也算得上是对新人的磨练,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那些新加入队伍的菜鸟们搞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真正的考古是非常非常无聊,辛苦,即便是付出很多,但是也有可能一无所获的工作。
这是考验一名新人的必要过程,也是所有老人最喜欢看得事情。他们觉得,每一次看到一个菜鸟被这种毫无异议的挖土折磨的死去活来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这一点和部队里老兵对新兵的方法基本上没啥区别。
但是这一年的新手好像有那么一点不同。不少退下来的老手们回忆当初的情景时都会说上这样一句话,哦,法克。梧和阿齐兹就是两个混蛋!不过也是两个胆大包天的混蛋!再看到他们,老子一定会用枪把他们两个人的鸟给崩下来!
新人行动第三天。小舅和阿齐兹就已经忍受不了了。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要么当逃兵,要么还是老老实实的换个工作吧。不过经历了那么多才得到这次机会,就这样放弃掉,实在是太过于可惜了。
那么该怎么干,其实很简单。新人吗,都有一股子狠劲,长期被老人嘲笑已经快让小舅和阿齐兹给憋疯了。
两个人跑了,当然不是逃跑,而是带着工具,准备前往墨西哥中部的一处深山之中。因为在那一代,流传着神战的故事。在当地部落的祭祀口中,长达两千六百字的故事已经把所有细节都告诉给了大家。
只要刨除那些华丽的装饰性词语就能知道一件事,有两个部落原本亲如兄弟。后来一个部落发现了一种XX力量,只要把另外一个部落的人做成祭品就能获得这份力量。只要有了这个,就能征服整片大地。剩下的就不用说了,老掉牙的故事。部落有人没死,后来报仇,灭掉邪神,毁掉神庙。
这个故事中最重要的就是‘神庙’这两个字。
找好向导,骑着毛驴就开始长达一个礼拜的跋涉。
终于在一处山谷之中发现了古代文明的痕迹。
这个发现是史无前例的,即便是队长对他们两个再不满,也不能说什么。经过一个多月的挖掘,终于确定了这里是一处崭新的文明,根据这处山谷的名字,起名叫陶拉文明!比起阿兹克特文明相距不过一千多公里,但是时间上却要久远得多。
那时的两人就像今天的邢杰,名声鹊起。
尤其他们的导师威尔逊先生更是对其大加赞赏,当然这也是他们导师进入校董事局的重要凭借。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来捅了那么多的篓子,威尔逊都替他们担着,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本来到这里就已经可以说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剩下的就是等待挖掘结束,回到芝加哥,然后安心的享受名利带来的灯红酒绿。
不过两个年轻人想的则是更进一步,这处遗迹虽然被挖掘,但是那些祭司们传唱的可是和这个有着明显的不同。是两个部落相互火拼才导致这个文明彻底断绝,但是挖掘的现场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你见过战争双方的人都是死在自己院子里或者床上的吗?
虽然是累累白骨,但是并没有任何挣扎或者暴力的因素在里边。挖掘的房屋遗迹也能证明出所有的建筑当时都是完整无缺的,这就和战争搭不上了。
没有烧杀抢夺那还叫战争吗?
到底是为什么?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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