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眯起眼睛,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个老头。
蓝布裤子,上个世纪款式的皮夹克,头发像乱草,脸上沟壑纵横,看不出具体年纪,像极了一个上年纪的进城务工人员,此时正低着头打盹。
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极为简陋的摊儿,上面只有一种玩具,就是风车,牛皮纸做的,亮片的,竹子的……种类不一而足,摆满了一大张破塑料布上面。
“走!”沈欢悄悄拉了一下苏黛儿的手,朝卖风车的老头走去。
“童伯伯?”沈欢试探着叫了一声。
“嗯?”老头抬起松弛的眼皮,瞥了沈欢一眼,哼哼道,“老沙叫你来的?”
听到这句话,沈欢大喜,连连点头道:“对,对!”
“好了,你可以回去了,就说见到我了!”老头低头开始收拾东西。
沈欢见状,立刻俯下身子小心得将风车一架架捡起,放进老头的三轮板车里。
老头扫也不扫沈欢一眼,收拾完毕之后,推着自己的小板车就离开了大集。沈欢立刻开车追了上去,但是却不敢超过老头,只能压着速度在后面跟着。
老头慢悠悠得来到了一座乡间小二层楼前,推开门走了进去,然后顺手将门锁上,将追上来的苏黛儿和沈欢关在门外。
苏黛儿皱着眉头问道:“这位老人家到底是?”
“他是一位退役多年的战士。”沈欢微微一笑,整了整衣服,抬头挺胸走过去敲门。
敲了足有几十下,除了看见狗狂吠不止以外,老爷子愣是一声没吭,更没有开门。
苏黛儿看看沈欢,甜甜一笑:“我来!”
她走上去敲了两声,然后大声道:“老伯!请您开开门好么?”
“老伯!”
就在苏黛儿打算继续叫门的时候,门开了,童老头背着手走了出来,斜斜得瞥了沈欢一眼,后者立刻换上一副灿烂的笑容。
“艹,跟老沙一个熊德行。”
沈欢:“……”
童老头摆摆手:“什么也不用说,这次我出手可以,就算还了老沙最后一个人情。”
“跟我进来。”童老头一挥手,示意沈欢二人。
走到屋里,沈欢和苏黛儿惊讶了。
和童老头不修边幅完全相反,屋子里极为整洁,几乎能够称得上一尘不染,沙发的布套连一个褶皱都没有。
卧室大床上,躺着一名中年女子。她闭着双眼,一动不动。如果不是从胸部的轻微起伏判断出还在呼吸,沈欢甚至以为她是具尸体。
童老头伸出两根手指道:“派两名护理人员,帮我照顾她,每月三次营养针。勤翻身,回来如果有褥疮,仔细你的皮。“
沈欢点点头:“包在我身上。”
屋子里空气还算流通,但是沈欢却微微皱了皱眉,他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别跟只狗似的闻来闻去。”童老头冷冷说道。
沈欢有些尴尬道:“对不起,童伯伯,我只是有点感觉。”
“没什么遮掩的,我的力量她的身体只能吸收一小部分,大部分都散在空气里了。”
沈欢看着童老头苍老的面容神情肃然深深鞠躬。
童老头侧身避过,皮笑肉不笑道:“你和老沙头一个熊样,就特么的喜欢玩虚的!”
沈欢没有还口。
这位童金林是老牌异能尖兵,按照年龄来算,他远远不会如此苍老。
直到此刻,沈欢才明白,童金林的力量都输入到床上那位昏迷的女子身上。异能的快速消耗会带来副作用,比如……加速苍老。
沈欢和苏黛儿安静得呆在童金林的家中,直到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组成的医护小队带着行李到达这座农家院落之后,才与童金林一同离开。
第两百七十二章 爱丽丝()
英伦国首都伦敦。
一间名为“兰舍”的豪华房间内,一名金发少女站在窗口向外眺望。她的一只手停留在胸前,轻轻揉搓着一枚精美的钻石吊坠。
少女的瞳孔是令人迷醉的海蓝色,穿着过膝长毛衣的身躯玲珑有致,不像米国少女那样波涛汹涌到夸张的程度,但是也绝对会让华夏女孩汗颜。
脖子,腰际,臀,腿,如果有资深画家在这里,一定会用专业的眼光来分析女孩身体线条的比例,那将是绝对完美的构图示范。
女孩放开吊坠,轻轻叹了一口气:“你会来么?”
那一声叹息,足以让任何男人兴起保护她、怜爱她、甚至为她去死的强大动力。
敲门声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外面说道:“爱丽丝,我们最好谈谈。”
女孩嘴角勾起一个温暖的笑意柔声道:“爱德华叔叔,我就来。”
打开房门,门口的两名保镖一起昂头肃立,姿势完美得如同白金汉宫门前换防的卫兵。
他们看着女孩的眼神充满尊敬,甚至还隐藏着一丝狂热。
女孩,就是英伦国第一实权公爵约克公爵的独生女儿——爱丽丝?温莎。
……
在宽敞的客厅里,一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坐在靠近壁炉的摇椅上,满脸慈爱得看着爱丽丝。
“爱德华叔叔,我该怎么办?”爱丽丝极为苦恼得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爱德华叔叔,全名为爱德华?乔治?尼古拉斯?保罗,是大名鼎鼎的肯特公爵,英伦国中权势仅次于约克公爵的三号人物。他面带矜持的微笑,微微稀疏的头发整齐得超后梳,一双代表纯正王室血统的海蓝色瞳孔格外迷人。
也难怪这位爱德华叔叔纵横情场数十年,红颜知己无数,即便如此年纪,他也依然拥有迷倒绝大多数女性的资本和实力。
“哦,我的玫瑰花,难道对他失去信心了?”爱德华笑眯眯得称呼着爱丽丝的外号,然后笑道,“这可不像你啊!”
爱丽丝抬起头,眸子里充满忧郁:“可是,爱德华叔叔,你知道的,这次菲利普做了充足的准备。”
肯特公爵从盖着双膝的毯子下拿出一叠文件,语气夸张道:“哦,亲爱的英伦玫瑰花女士,让我们看看那位神奇的华夏小子都做了些什么?“
“单枪匹马进入中东和阿拉伯地区,一手创立佣兵组织‘诸神之殿’,获得‘真神’称号,七个月里行动五十四次,无一败绩。”
肯特公爵皱了皱眉眉头:“哦,还不止这些,他还单枪匹马干掉了六名恐怖组织的一级头目,你可要知道,这些疯子出门都是带着兵的。”
爱丽丝第一次听到这些内容,微微有些震惊,她抬起头来问道:“叔叔,这都是真的?”
“还不止这些呢,我的小甜心。”肯特公爵将挂在胸前的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轻咳一声,继续念道:“带领他的同伴,进入西部非洲交火区域,执行营救人质任务六次,拯救人质四十七名,部下无一伤亡。”
“迄今为止,他干掉了世界杀手榜前十名其中的五名,原因无一例外,都是杀手进入华夏执行任务,然后被他抓到。”
“哈,这个华夏小子还真是一个人才。”肯特公爵由衷赞赏道,然后他慢慢收起了微笑。
“半年前,他与教廷教义部的威斯汀枢机主教决斗,两败俱伤。”
“并且被‘上帝之子’列为头号猎杀对象,哦,让那群疯子盯上,绝对不是开心的事。”
“现在,他同时很荣幸的成为‘幽暗天琴’的头号复仇目标。”
肯特公爵放下了资料,叹了一口气:“所以,那个幸福的小子没那么容易屈服,他一定会赶来和你汇合。”
爱丽丝听得痴了,她没想到,他,竟然有如此辉煌的战绩。但是她又无比懊悔,因为他和威斯汀枢机主教的决斗,归根结底起因在她身上。
“爱德华叔叔,这次国王陛下到底是什么态度?”爱丽丝收起了小思绪,开始切入正题,被多年精英教育熏陶出来的气质自然而然散发,让她更像一朵空谷幽兰。
肯特公爵微微一笑:“神权,王权,本就是矛盾,你不用担心,这次一定会谈崩。”
爱丽丝微微松了一口气,如此就好。想起父亲一去世,国王就表达出让她远嫁意大利的意图,爱丽丝的心有些冰冷。
“国教肯定不会向教廷低头,教廷自然也无法剥夺国王的教宗头衔……”肯特嘿嘿一笑,像一只成精多年的狐狸,“但是,这作为你不远嫁的理由,却并不充分。”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你都是最合适的人选,在这一点上,国王陛下并没有选错人。”爱德华严肃道,“不融合,不代表不妥协。”
“爱德华叔叔!”爱丽丝猛然站起,坚决道,“我绝对不会嫁给那个意大利人。”
“当然,但除非你现在就嫁给那个华夏小子,否则你依然没有好办法。”爱德华无奈得耸了耸肩。
“后天的晚宴,是菲利普发起的,他一定有所准备,爱丽丝,你要小心应对。”爱德华眉毛紧锁,缓缓道,“目前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爱丽丝追问。
“拖!”爱德华忽然哈哈大笑,“这还是华夏人古老的智慧。”
“你有无数个理由可以推脱菲利普逼婚的请求,不过,小玫瑰,叔叔这次无法给你支持了。”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理解,毕竟肯特公爵不能公开反对国王。能坐在一起给她这个侄女出谋划策,已经冒着很大的风险了。
“爱德华叔叔,我忽然想起了沈欢的身份,也许事情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糟糕!”爱丽丝微笑说道。
“哦,是的,我的确也疏忽了,如果华夏的那个小子出现,恐怕动静也不会太小。”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各个势力犬牙交错。事件的核心是爱丽丝,而事件的胜负手则是沈欢。
……
希思罗机场刚刚开始降下小雨,已经停稳的一家客机打开舱门,开始下客。
伦敦已经天黑,这是今天最后一个从华夏京城直飞伦敦的班次。
沈欢出现在舷梯上,望了一眼异国的土地,心中暗道:爱丽丝,我来了。
三张一起发出,没有了,感谢大家。
第两百七十三章 沈欢驾到()
温莎城堡坐落于英伦东南部约克郡的温莎镇,这里远离伦敦,却与整个英伦的核心离得更近。
这里是约克公爵的领地,它不止是一座城堡,还是一座底蕴深厚的博物馆。英伦超过九百年的历史沉淀从古堡的石头缝隙中钻出来,让人安宁。城堡之中总共收藏着近三千件古董,虽然和华夏动辄几千年历史的出土文物相比显得“年轻”不少,不过如果把任意一件拿出来放在苏富比拍卖,恐怕价格也是天文数字。
这和历史有关,更和古董本身的地位有关,沾染着权力的东西,总是要被人高看一眼。
每年夏天,英伦国王陛下总有一个月的时间盘桓在这里,所以城堡又被蒙上了一层政治色彩。
城堡灯火辉煌,堡内绿地周围都是复古的灯柱,一辆辆豪华轿车安静得停在绿地中央,其中任意一辆的价格都足以养活一个大家庭数年。
晚宴快要开始,嘉宾们纷纷入场。
今天晚宴的发起者很奇特,是刚刚故去的约克公爵的侄子,菲利普伯爵。按照道理,他就算死也没资格在温莎堡举行宴会,可是嘉宾们交换着眼色,心照不宣。
现在的菲利普可是活跃得很啊。
看样子今晚也会有事情发生。
在水晶灯光的照耀中,上流社会的各式人等熙来攘往,上等法兰西酒庄的佳酿,如蝴蝶般穿梭在众人中的美丽女侍者,世界顶级水准的室内弦乐团……
在这种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奢侈背景下,很多肮脏的东西换了一个包装出现。
贫穷的人相遇,话题不外乎吃,穿,用度。富有的人相遇,尤其是这些既富有,同时也没什么具体事情的“贵族”们相遇,话题竟然也是一样。
“肯特夫人,您今天真是太美丽了。”
“谢谢您的赞美,西蒙小姐,这是我丈夫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圣约翰大街的三位设计室联手制作的。”
“啊!您的丈夫真是太爱您了。不过如果能配上西班牙圣劳伦斯家的限量款钻石项链,就更好了,比如,我现在戴着的这一款。”
贵妇和贵妇之间的攀比和暗斗不会像市井泼妇一般剑拔弩张,她们只会轻轻咽下醇美的红酒,然后微笑着去找对方的瑕疵。
在这种场合被找出毛病就如同虔诚教徒在婚前破了身一样不可饶恕。
女人如此,男人们更甚。
商界巨子,上流贵族,政客名流……或者寒暄着碰杯,或者遇到对手时不疼不痒的贬损两句,或者带着满脸真诚钻进某个小圈子蛊惑人心。
在这种场合,也少不了钻石王老五和顶级交际花。他们都拥有亮眼的头衔,但是真相或者只是依附于某一个巨鳄,但是这并不影响她们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向异性发出挑逗。
如果感觉对,也许立刻就会躲进某间客房玩一场激情碰撞的戏码。
艾德文?温莎,是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穿梭在宾客之间,笑脸相迎。今天,他的任务很重,帮助他最喜欢的堂姐爱丽丝来招呼客人。不过,刚刚继承了男爵爵位的艾德文显然对这种场合还欠缺适应。
“早知道,让莫妮卡来帮忙就好了。”艾德文苦恼得抓了抓金发,丝毫不顾及贵族身份。
他的女友莫妮卡是堂姐爱丽丝上学时候的闺蜜,后来介绍给他。
艾德文是一直逐渐没落的贵族的继承人,虽然本该恪守不和平民通婚的原则,不过好在莫妮卡身上也有贵族血统,这让他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变大不少。
在楼上一间奢华富丽的房间内,爱丽丝和莫妮卡凑成一堆,窃窃私语。
“嘿,那个家伙会来么?”
“我相信他一定会来。”爱丽丝挥了挥小拳头,一脸坚信。
“如果不是你跟我说,我才不会相信呢……”莫妮卡很漂亮,是少见的美人,不过依然比爱丽丝要差一个层级,毕竟爱丽丝?温莎有“英伦玫瑰”的称号。
“他本来就不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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