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浩杰轻蔑地笑了一声,拿起桌上的遥控器,对准电视:“哼,这个恐怕不是你说了算。”
说完,便将电视中任勋堂所在的那格画面关掉了。任青青用餐巾擦了擦嘴:“这就完事了嘛,那我先走了,下午约了朋友打球。”
然后将遥控对准屏幕,也关了对话窗口。
绍辉看了面前大眼瞪小眼的两个人,无奈地耸了耸肩:“既然这样,那我也就先走了。和往常一样,很高兴见到你们,我的小舅子们。”
他勾了勾唇,不知是挑衅还是鄙夷。ken望着一桌几乎完全没动过的山珍佳肴,满是皱纹的眼中说不出的心痛。
第七十一章、孤独的灵魂()
“这下你满意了?”任浩铭的声音冷得仿佛可以结成冰。
“我不满意!我从来就没有满意过,从我生到这个家的那一刻起,我就从来没有满意过!”任浩杰怒不可遏地大喊着,“我可以忍受他们从小忙于生意,疏于对我的照顾,我也可以忍受他们常年在外,对我这个儿子不闻不问,但是我无法接受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欺骗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是那个在电视中看到父母的脸就会兴高采烈的小孩子了!”
“浩杰,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但是希望你能清楚,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你的家人,是这个世界上和你最亲的人,除了他们,再也没人了。”任浩铭望着他的眼睛,说道。
“可你觉得他们像是亲人吗?”任浩杰也看着他,眼中似有泪光闪动,“就连你,我唯一的哥哥,也只有在特定的时候才会见到你,平常想要见你一面,都要和你的秘书预约。”
“你想要我搬回来吗?”任浩铭想了想,说。
“不必!我不需要你可怜我!”
望着任浩杰夺门而出的背影,任浩铭不是没有心痛。只是有些事情,他也无能为力,毕竟任浩杰所渴望的那种东西,他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就算他想要给,也不知道从何下手。
任浩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出来的时候太着急了,也因为正在气头上,都没有顾得上拿一件外套,而现在才发现已经入秋的天气,在傍晚时分竟是如此寒冷。他不由地伸手抱住自己,瑟缩着,缓慢地往前走着。
他不知道自己就这样一个走了多久,等到猛然看到学校门口那颗巨大的香樟树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间走到学校来了。
他也确实很想见阮清恬,不知道为什么,当他走出家门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人不是他的那些哥们,也不是周小乔,而是一直都对他不屑一顾的阮清恬。
他想要见到她!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想。所以他没有多想,便飞快地往学校宿舍楼跑去,等他看到楼下紧闭的铁门时,才突然想到今天是中秋节呢,学校都已经放假,她怎么还会在学校呢。自己真的是太傻了。
失落,像是最汹涌的病毒,瞬间蔓延至身上的每个细胞。
阮清恬沿着学校和家属楼中间的一条小巷往外走。
今天,是中秋节,阮清恬和奶奶在家吃过饭之后,忽然想起曾主任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尤其是这种全家团圆的日子,心里一定更加难道。
所以吃完饭,收拾完碗筷之后,阮清恬就想着去曾主任家里一趟。奶奶拿出王阿姨自己做的几个月饼给她带上,让拿给曾老师。
阮清恬到的时候,曾老师刚吃晚饭。看到摆在厨房还没有收拾的碗筷,和垃圾桶里的速冻饺子的包装袋,想也知道曾老师的这个节过得并不舒心。
那天,曾主任和阮清恬说了许多,阮清恬始终都静静地听着,偶尔笑着回应她几句。就这样,一个下午很快就消磨过去。
阮清恬从曾主任家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了,她远远地就看到有一个人蹲在学校门口。他的头深深地埋在膝盖里,看起来很伤心的样子,夕阳把他的影子拉的长长的。
阮清恬起初并没有在意,直到她看到任浩杰脚上那双粉红色鞋子。她实在搞不懂,一个大男生,怎么会那么喜欢粉红色。
每天身上都必须要有一件粉红色的单品,粉红色的皮带,粉红色的衬衣,粉红色的钥匙扣、手机壳,这些东西,她在他的身上都见过。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些看上去很少女系的东西,出现在他身上的时候竟然毫无违和感。为此,阮清恬不止一次地怀疑过他的性取向,不过看他对自己那么上心,撵都撵不走,大概他的性取向是正常的吧。
“喂,你在这儿干嘛啊?”
相信她,她绝对想过装作看不见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但是……
任浩杰听到她的声音,猛地抬起头来。阮清恬站在夕阳中,因为是逆光的方向,所以看不清楚他的五官,但是金色的余晖笼罩在她的身上,金光闪闪的,就像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神一般光芒万丈。
任浩杰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她。阮清恬愣了一会儿,便开始挣扎:“喂,放开我!我警告你,你赶快放开我!”
他依然紧紧地抱着,不放手,下巴搁在她的身上,声音低低得:“让我抱一会儿,求你了,就让我抱一会儿。”
或许是他的声音太过悲伤,让阮清恬有些于心不忍,渐渐地也放弃了挣扎,就这样任他抱着,良久都没有说话。
任浩铭开着车漫无目地在街上地游荡。不知不觉,竟然开到了皇家艺术学院的门口。
任浩铭停下车,心中五味杂陈,颇不是滋味。
记得小时候,任浩杰总是缠着他,跟在他屁股后面,“哥哥”“哥哥”得叫个没完。有时候,也会觉得很烦,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或许是心里知道那是他的弟弟,不管怎么样,也都要让着他,保护他不能让他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因为他身体里流着和自己一样的血,小时候觉得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好像他就是另外一个自己,只是型号小了一些,所以总是竟可能地满足他的所有要求。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于小时候的任浩杰来说,哥哥是比爸爸妈妈更加温暖的存在。
尤其是他八岁那年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当他历经磨难,再次回到那个熟悉的家的时候,当年只有四岁的任浩杰,飞快地跑过来,紧紧地抱着他的腿,哭着喊:“哥哥,哥哥,你终于回来了,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
当时,他是真的很害怕吧。那时的眼泪和哭泣也一定都是百分之百的真心,是因为真的不想失去哥哥,所以才会哭得那么伤心吧。
可是为什么现在想起来,原本应该很温暖的回忆,会带着些许心酸的味道。
第七十二章、相拥()
他有多久没有喊过自己哥哥了;有多久没有抱着他的腿撒娇:“哥哥,哥哥,你不要走,留下来陪我玩吧。有多久没有拿着自己新作的曲子,兴高采烈地跑到他的房间里,迫不及待地想要弹奏给他听。
或许就是从自己搬出去住的那天起吧。
任浩铭记得,那天任浩杰很生气,一双眼睛幽怨地看着他,说出的话却是极端且愤怒得:“好啊,你也走吧,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就把我一个留在这间大房子里,自生自灭好了!”
其实当时,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和因为情绪激动而微微颤抖的嘴唇。他也很不舍,但是他必须要这样做,他别无选择,因为他是任氏的继承人,这就是他必须要承受的。
当时,他也就是差不多十六岁的年纪吧,和自己出国念书的年纪差不多呢。当年自己一个人在外国,虽然说是生活优渥,但是那种好像整颗心都被掏空的孤独和寂寞是无论如何都难以被填满的。
回国之后,没多久,他就成为任氏集团的总裁ceo。而他的父亲则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了国外。家里只剩下他和弟弟任浩杰。
但是他慢慢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而他和任浩杰之间经过这三年的时间变得生分了许多,或许是因为身份的关系,任浩杰对他不再似以前那般亲昵,而是多了许多疏离。
他长高了,也黑了,不再每天追着他喊“哥哥”“哥哥”,现在这两个词对任浩杰来说甚至连称呼都算不上了吧,每次和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以“你……”这样的开头。
所以他提出要搬出去住。本来以为他会开心一点,结果反倒是更加变本加厉地憎恨他。
那天,任浩杰说的话一直在他的耳边回响,他只有这一个弟弟,他希望他好,希望他能幸福和快乐,但是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有时候,心里根本不是那么想的,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总是让人误会。
或许是在总裁的位置上坐久了,自己的一张脸也变成了伪装的面具,与自己的内心背道而驰的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本是不经意的一瞥,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被打了麻醉剂一般,动弹不得。他目光呆滞地盯着车外,紧紧相拥在一起的两个人。
夕阳将两个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然后随着落日的余晖,一点点沉入夜色之中。任浩铭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一只手握在车钥匙上,却怎么也没有办法发动。
任浩杰刚进家门,便看到ken站在家门口笑眯眯地指挥着三五个搬家工人在家里进进出出。
“小心点,你们都动作轻点,别给磕碰了,还有你,慢着点,你手里拿着得可是清代的古董花瓶。”
任浩杰吊儿郎当地迎了上去,一挑眉,问道:“干嘛呢这是?”
ken闻声转头,看到是浩杰,便笑着解释:“任先生搬回来住了。”
看着ken那张笑容满面,好像经历第二春一样的脸,任浩杰不禁往后侧了下身子,一副收到了惊吓的表情。不过他还是飞奔着上了二楼,先去任浩铭原来的卧室看了看,果然里面已经被打扫的一尘不染,不过即使任浩铭不住在这儿,ken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将他的卧室仔细打扫一遍,并不稀奇。
真正让他讶异的是,当他打开那扇朱红雕花的卧室门的时候,发现任浩铭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其中,其中最为醒目的便是他收藏的很多古董花瓶,不过他听说任浩铭对这些并不是十分有兴趣,他的大部分藏品都是林峰送给他,不过好像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的样子。而任浩铭喜欢的收藏是不允许他摆在家里的,但是他为此建了一个私人停机场,没错,这货就是喜欢收藏飞机!
所以在他的卧室里,任浩杰看到了任浩铭的收藏图册,这个极具代表性的物品,让任浩杰不得不相信任浩铭真的搬回来住了。但是具体原因却不得而知,难不成真的是因为自己那天发牢骚的一句气话吗?
任浩杰摇着头,表示不理解,他路过书房的时候,隐约听到里面有动静,他推开门,果然看到任浩铭正聚精会神地在里面看书。
说不上是喜,是厌,但是不可否认,在任浩杰看到那个坐在古董书桌后面,正捧着一本某位名人的自传,看得津津有味的男人的时候,他还是莫名地感觉到一种心安的感觉,一股暖流从心底最深处涌现出来,连胃里都是暖暖的。
“你怎么回来了?”任浩杰倚在门口,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任浩铭抬起头来,眸光依然冷淡,回答言简意赅:“想回来了。”
任浩杰一时想不到什么话要说,但是也不想离开,看着他又重新埋首在书本中,便没话找话:“你是把整个图书馆都搬到家里了吗?”
任家有两个书房,一大一小,小的用来处理日常事务,以前任父用的比较多,后来任浩铭接手了任家的生意之后,就变成了任浩铭的专属书房,不过他也没用多久就搬到外面去住了。
另外一个大的就是两兄弟所在的这一个,这个书房有一个巨大的落地书架,有两层楼那么高,如果想最高那层的书架还需要用专用的梯子才可以。
任浩铭翻了一页书,头也没抬,声音低沉:“你见过那家的图书馆只有这么点书。”
好吧,确实是他自讨没趣了。明知道他这个哥哥没有正常人的思维,自己怎么还会有想要和他联络感情这种幼稚的想法呢。
任浩杰悻悻地下了楼,看到ken正兴致昂扬地指挥着工人摆放家具,登时一肚子火:“他的东西怎么这么多啊,真是的,好不容易清净几天,他说搬回来就搬回来啊,连声招呼都不打,正当这儿是自己家啊!就算是,当初要走的也是他,说回来就回来,问过我了嘛他!”
第七十三章、难得的微笑()
两个抬着复式组合衣柜的搬家工人,望了望怒火冲天的任浩杰,又看了眼立在一旁一头雾水的ken,不知该进还是该出。
ken挥挥手,示意他们赶快把东西搬上楼,而他则来到任浩杰身边,劝道:“亲兄弟哪有隔夜仇啊,既然任先生已经搬回来了,那就好好相处吧,毕竟都是一家人呐。”
“什么一家人啊!他有拿我当过一家人吗?他倒好,一声不吭地就搬回来了,把我的生活都打乱了。”
ken心里默默地嘀咕着,你的生活?你有生活吗?睡到自然醒估计就是你生活的全部吧。
任浩杰又骂骂咧咧的一会儿,突然问了一句:“对了,家里还有龙虾吗?”
ken稍稍愣了一下,但还是毕恭毕敬地回答:“有,今天早上刚从澳洲空运过来的。”
“那好,那晚上做一只吧。”任浩杰轻描淡写地道。
ken有一瞬间的诧异,但是稍稍一想便明白了。他微微一笑:“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等到晚饭的时候,任浩铭看到桌子中央摆着那只巨大的龙虾,也露出和ken一样的诧异表情。他下意识地朝ken望了一眼,ken只是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冰好的红酒倒到他手边的高脚杯中。
任浩杰不喜欢吃海鲜,尤其讨厌带壳的东西,平时只要看到餐桌上有这样的菜都会大发雷霆,但是今天他却表现得淡定,想必是得了任浩杰默许的。而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这个哥哥是尤其喜欢吃海鲜的。
任浩铭望了一眼对面津津有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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