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头也足。
“喂,你是干什么的……”
几乎走到距离格里菲斯不足三米的地方,那个男人这样喝问道。他是有气势的人,说这话的时候中气十足,他伸直了臂膀,指向后者的脸面,再往前一步,几乎戳中脸盘了。
似乎被对方的气势所摄,格里菲斯似乎愣了一秒钟,他看了一眼来人咄咄逼人的脸盘,视线逆着黄色的光线,聚焦到祠堂正中间的金在中身上,又低下头来看了看手中的旧麻袋。
那破旧麻袋估计是工业用化肥的承装袋,在昏暗的灯光下,隐约可以看见是某个有限公司的产品,至于公司的名称则因为光线和泥土的缘故,有些难以辨认。
那东西格里菲斯大概是地头上,或者是某个垃圾堆里随手捡来的麻布编织袋,所以看起来又脏又颇,多出地方都有干掉的泥土和粉尘覆盖着。
“问你话呢,不懂讲话吗,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你来这里想干什么?”
穿着银白色西装的金氏男子又向前走了一步,大概是没有得到大妖的答复,那男子气势汹汹的又问了一遍。
或许是为了回应这话,格里菲斯抬起手来,地上拖拽着的麻袋被他拉起来,扔向走来的男子。
一团阴影飞过来,银色西装的男人反应慢了一些,匆匆忙忙的用手接住,随即被那口袋的力量带的踉跄一步,晃了好一下才站稳住。
西装男子的脸色变的阴沉,他本是爱面子的人,被人先后两次无视,又用袋子摆了一道,让他有些失了风采。他本打算斥责对方几句,在言语上找回些面子,但眼角不经意间瞟到手中旧麻袋的裂口,那里面的东西隐约在视网膜上映射了一下,让男子的气势和表情徒然一愣:
“这是……”
然而格里菲斯已经在这个时候逆着身走了过来。
从祠堂的角度来看,刚好可以看到整个的光景。格里菲斯之前在男子讲道‘你来这里做什么’的时候,便将旧麻袋扔了过去。他的身体随着麻袋跟过去,等银色西装的男人接住了袋子,稳固住了身形,那后发而至的青年人,刚好走到他的面前。
“我来,做这个。”
悠悠的声音在夜色里苍凉凉的回响,格里菲斯站在男子的面前,伸手抓着对方所剩不多的头发向后一拉,后者便整个身体后仰起来。
格里菲斯的另一只手从长袖中伸出来,食指和中指间捏着一根无柄的匕首,在银白色西装男子的脖颈间摸了一下……
光影里,两个身影交错而过。肥硕的编织袋从后者的怀中滚落下来,细长的人影错身走过去,后者略微肥胖些的黑影在原地静止了一秒钟,随即像是失去了动力机械一样,松松垮垮的跪在地上,头颅‘蹦’的一下从劲间滑落了下来。
裂开水龙头一样的‘吱、吱’声细细密密的从男子掉落头颅的裂口喷射出来,是那些还不曾冷却掉的鲜血,正沿着胸腔里的主动脉,在夜色里喷成一片静谧的温泉。
男子的头颅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松松垮垮的落地,弹了一下,最终滚落在编织袋前。
这时间的老旧编织袋因为脱离了男子的束缚终于裂开了口径,滚落出其中的东西来。
一团团长着毛发的黑不溜秋的类球体哗啦啦的从编织袋中滚落出三两颗,与银色西装男的头颅混在一起,同样是几颗男子的人头。
格里菲斯面色柔和的继续向前走,背后倒下的人体、喷射的温暖的血液,冰凉的头颅没有让他回头哪怕一秒,他的视线掠过祠堂里每个人的脸,最终定格在坐在祠堂正中间,那个充满威严沉默不语的‘老者’上面。
“金检事长的儿子是我杀的,你的妻子、小女儿和情人,我也都杀了……他们的……额,一部分我帮你带来了,恩,大概就是这样……”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枪……一枪()
站在祠堂外的青年人静静的说了这样一番话,他的表情在火光中淡淡的,语调也是一种从始至终的平声,如同寻常妇人谈论家长里短一般。
微弱的火光中,青年背后的麻袋里,一颗颗的头颅隐约可以看见轮廓,有成人的,小孩的,男人的,女人的……
正如他所说的,格里菲斯在过来之前,已经将金在中的家中的直系减除过一遍了。他杀了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之中的黑帮老大,当然都是见不得光的暗杀。所以辗转了一圈,到的如今,才赶到金家聚集的祠堂。
随着青年人话音的落下,坐在上首的金家族长脸色晦暗阴沉,岁月和苍老似乎在一瞬间爬满了‘老人’的脸。他蠕动着嘴巴,似乎是张了张,却始终诺诺无声。
“彩塘口那边有个叫恩范的小子,是金检事长的私生子没有错吧,我也料理了……恩范这小子确实不错,人长的秀气,懂礼貌,有点像他妈妈,就是性格懦弱了点。我杀他的时候啊,居然求我……说实在的,恩范这小家伙其实挺可怜,你看他妈妈……”
“够了!”明灭的中光线中,‘老者’的声音如同炸雷一样刺透空气传过来,他浑浊的双眼透着冷厉的光芒,一种名为愤怒或者更加复杂的情绪如同触手一般蔓延开来。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头,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无辜,但祠堂的众人已经将视线从他的脸上转移到了他身后的黑暗里,那些隐约可见鲜血和头颅的地方……
这个时间,祠堂里有至少一半的人是有些错愕的,习惯了利用权势或者财富压人的他们对于眼前这样的提着人头来做开场白的情景,倒是有些手足无措的。
“为什么?”
诡异的沉默之后,金家的家族金在中用干涩的嗓音这样发问着,他的声音低沉干燥,让人想到狂风过后的戈壁滩,显然对于眼前时局的把握,老人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认识。
面前的青年干脆利落的干掉了金在中的直系和羽翼而不露痕迹,甚至一刻不停直接杀到金家祖房这里来,无疑需要很多品质——果敢、谨慎、胆大、决断……
眼前的金家祠堂,应该是青年此行的最后一站,杀掉了在座所有的人,金家便垮了,没有了,同样也再没有人对他追究事后的责任,更加没有复仇……。
或者说,当青年站在众人面前的这一刻,某种无可避免的大势就已经轰轰烈烈的拍打过来。他做了那样的事,自然不会留下活口。
金在中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年纪轻轻的人会有这样的决断力和执行力来做成这样的事,他难道会飞檐走壁不成?
但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了,他的亲族在一刻钟之前被人剪灭,老者此时有些心灰意冷。对于几乎已经命定的结局,他内心深处冷硬的部分对此表示认可,但他只是想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金家,是十年前那一场冤假错案吗……
“该怎么说呢,金检事长大人,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表达清楚,恩,我就这样给您表达吧,您的儿子,金泰宇先生……他抢我女人……”
“抢女人……嗬嗬,不是仇杀,居然是抢女人……”
身为族长的金在中听到对方的回答愣了足足两秒钟,然后大笑着,惨然说出这样的话。他自己都是有些不敢相信的,区区女人……
但格里菲斯已经不打算理会他了,他目光移到祠堂众人的身上,摸着下巴想了想。
此时,能够呆在金家祠堂的众人,都是金家的骨干、精英,最不济也是潜力无限有望被大力扶持的人。格里菲斯挨个点了点人头,摸着下巴核对着自己手中的情报,发现一个不少之后,才稍微释然的拍了拍手掌。
人头的数目上是核对的上的,但格里菲斯是个细致的人,他回忆着自己从金正成那里所收到的情报,歪着脑袋用手指头点了点太阳穴,然后有些不确定的指着场中带着金丝眼镜男的高挑男子:
“金向柳?”
那被称为‘韩国支柱’的商界新贵金向柳下意识的应了一句:
“我是……”
然后那个表情始终平淡俊美的年轻人,便顺势从怀中掏出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一枪爆掉了金向柳的脑袋。
“恩,第一个。”
格里菲斯这样说着,他左右看了看,似乎在试图找一些东西做记号,但他最终失败了。
毫无征兆的一枪爆掉了一个金向柳的头颅,祠堂总虽然大部分都是社会精英,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死,仍旧慌乱。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被金向柳头顶上崩出来的碎肉和碎骨沾到了脸上,一脸惊恐的大喊大叫。但刚跳起来没两下,又被那青年人一枪爆了头。
“我认得你,金乡柱。文化省下属电影局副局长嘛,我经常看你节目的。”
祠堂里这次彻底安静了下来,面对眼前那面不改色便可以开枪杀人的年轻人,即使是有一定生活阅历的社会精英,也是怕的。
格里菲斯目光转移,从每个人的脸上掠过去,他的表情并不强硬,甚至在灯光下还有一些柔软的反光,但在这目光面前,没有人敢于说话或者是做出一丝一毫的让人误会的动作姿势。
“你是金圣叹。”格里菲斯走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青年身边,看了看对方的脸颊。
“不,我不是。”被大妖命名为金圣叹的青年人慌乱的辩解着,他似乎真的不是金圣叹,慌乱和委屈的表情让他看起来有一丝的滑稽——是一个名为金之柱的直系。
格里菲斯再次向前欺进一步,装着长长消音器的手枪举起来,抵在对方额头上,然后他一边说话,手枪一点一点的往下滑,直到越过了鼻尖,撬开了对方的嘴巴深入了进去。
“你是金圣叹。”
“呜呜……”
男青年被手枪堵住了嘴巴,说话有些不清不楚,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言语的问题,开始剧烈的摇晃脑袋……
但坐在祠堂上首的族长金在中已经看不下去了,他的双眉间深刻的立纹跳动着,干枯的右手捏的实木座椅吱嘎作响。
“够了,放过他们。”
‘老人’站起身来,他的个头并不高大,但此时却有着一些特别的气势。
“金泰宇犯下的错,由我金在中一力承当。
金泰宇已经死了,抢你女人的仇也报了。你若余怒未消,我教子无方,这条命你拿去,他们跟你女人的事没关系……”
说道这里,金在中已经大步走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他双眼因为年迈而浑浊,身形佝偻,但此时却显得高大,背影也被光线拉出去很长。
格里菲斯眨着眼睛看了看金在中又看了看满脸请求之意的男青年,在青年的身边,尚且生还的人同样在小声劝解着:
“我们不知道金泰宇这畜生做那样的事情啊,我们是无辜的啊……”
“杀了金在中啊……”
“无辜的啊……”
老人默默无言,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格里菲斯将手枪从男青年的嘴巴里面抽出来,左右看了看,终于还是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男青年应声倒地。
老人惊讶的张开眼睛,等他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男青年之后,脸上的血色刹那间消散无踪。老人的身体晃了晃,似乎受到了打击,他伸出手臂,颤抖的指过去……
“你真要绝我金家……”
与此同时,一道黑豹一样矫健的身影从老人的背景里冲了出来,正是那个本应该被称为金圣叹的男人。他是一个有着独特天赋的人,之前看到那青年人指鹿为马的将金之柱错认成了他,便一直安静的潜伏金在中的身后,调整了心跳和呼吸。
为了彻底释放身体的野性和直觉,金圣叹曾经孤身一人只带了一把军刀在热带雨林中渡过了三个月的时间。后来他参加过特种兵,做过一些暗杀任务,在特种营中,也是尖兵的存在。
金圣叹是个直觉敏锐的人,他也发现了来人裹挟着的那股恶意,是一种不死无休的意志。
虽然没有久经政场,善于拿捏人心的金在中反应早一些,但在来人毫不犹豫强杀金向柳之后,金圣叹便知道此事不能够善了了。
所以对金圣叹来说,他一直在寻找着机会一击制服那个青年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人虽然心狠、狡猾,但报复心实在强了些。金圣叹躲在阴影中像是猎豹一样伺机等候着,果然那人‘得意忘形’了,他虽然手里拿着枪,但却不知不觉间走近了众人……
金圣叹调整了一下呼吸,将自己隐藏在众人的阴影之下,他猜测对方应该是一个没怎么经历过实战的雏儿,否则不会这样低级的错误。
时间在一点一点流逝,汗滴从金圣叹的腮边流下来,他静静的数着拍子,身体内躁动的杀戮基因正渐渐的苏醒过来。
他曾是黑暗中杀戮的王者,在战场上,他猎取人命如同宰鸡杀鹅一般。他曾是这样的人,过着这样的日子,杀人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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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回国()
五六年过去,金圣叹早已经过了服役的年龄,他是个健忘的人,忘记了许多事,但有些东西,即使过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些感觉深入骨髓,丝丝入扣,像是流动的血液……
杀人是让人上瘾的事,扣动扳机,子弹射出去,枪械的后坐力打在肩头的微弱酥麻感,人体裂开,倒下去……
久违的记忆在短短的时间内苏醒过来,那些潜藏在身体内部的战斗本能随着血液涌上大脑,莫名又熟悉的兴奋感像电流一样刺激着身体的每一粒细胞,金圣叹眼睛通红着看着那人举起枪,射穿了站在金在中身边青年人的脑袋。
“就是这个时候!”
内心里,他这样对着自己吼叫着,他有一种高于思维的直觉本能,这让他拥有了异乎寻常的把握战机的能力,而这能力,让他拥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
无数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他靠着直觉出击,像是野性的豹子,一击中地……
金圣叹有足够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