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这人站在人群的正中间,神态严肃而倨傲,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与下人不同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自顾自的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如同家主般信步走进了吉家相对隐私的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他们一边走一边讲着话,声音透过布幔传到大妖的耳内。
被人称为三爷的少年人一马当先,掀开帘子,走进了老宅的卧房。只是他才信步而入,又捂着鼻子倒身退了出来。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反倒平添一丝沧桑和狼狈。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平日里接取任务,处理毛坯等物的‘办公大厅’。而这些东西的味道日积月累下来,甚是刺鼻。
果然,古怪的气味从三爷撩开布帘子的刹那,随着男子爆退的身形迫不及待的从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新旧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怪味,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虽然只嗅了一口,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却深深皱了起来,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继续退开两步。
王家的三少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也都一点就是透,才情姿色都很不错。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因常伴老父也就是现任王家家主左右,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妥持重。也正因为如此,原本王家大院的人根据其身份称其为‘三少爷’的,但家主的小儿子王屯屯自我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下人一番,他们体会到其中意味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此次少来‘回收’吉良万事屋的产业,原本只需要一些下人来做就好。但三爷心细,不辞劳苦跟过来。此时被房间内部的异味熏出来,他虽心中不喜,但性格使然,便皱着眉头又掀开布帘走了进去。
‘老成持重’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简单的观察了一下四维摆设,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浓浓的草药味道从他的身上剧烈的散发出来。
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在众人眼中,那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脑瘫儿。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缺失,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迟钝。
深深听闻吉阿满之名的蓝衣小厮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靠在三爷边上耳语了两句,大概是在介绍吉阿满的事。王屯屯听着这些话,眉头微皱着,间或也瞅瞅吉阿满一眼,随即目光变得飘忽而不在乎了。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理会他,傻子罢了……”三爷快言快语,当着大妖的面这样说话,转身又指挥一个下人道:“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但三爷随即又看了一眼这个家徒四壁的小房间,环视一圈,皱了皱眉头:“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了。
格里菲斯仿若透明人般安静的看着这来到吉家如同自己家中并不把他当作一回事,反倒是随意挥洒搬弄的三爷一行,木着脸,眉头轻挑了一下——他刚刚苏醒,对于这些人的来意,虽然谈不上仇恨,但确实也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明来意。
而就在此时,三爷手下的人已经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从房间里扔了出去。大脑袋吉阿满站在墙的边上安静的看着,王家的三公子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初步满意之后,终于将目光定睛在房间内唯一得吉家人身上了。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少年人声音缓慢,有点冷傲,气态有点颐指气使的:“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购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因为你之前住在这里,勉强算个老房东,我给你交个底。”
三爷摊开手,掌心向外翻过来,露出清晰的错综掌纹:“知道我为什么能来收购这里吗,说来话长,总之还得感谢你啊——因为你们擅自在我家珠宝店里偷窃,伤害了买卖双方良好的信任氛围,刑施部的何探长已经表态要把你们统统抓起来,让你们牢底坐穿了。”
讲到此处,穿着大红色元宝装的少年人刻意半弯下腰,脸盘靠近过来,嘴角含着刻意弯曲的恶意。这人眼睛眨着,露出凶相,企图从吉阿满的脸上看出惧怕的情愫。然而半饷之后,他有些失望又好气的摇摇头,那表情似乎在说真不应该对于一个傻子期待太多。
“‘牢底坐穿’什么的,其实是吓唬你们的,我觉得最多也就是十几年……不过何探长向来跟我家有旧,关系不错,保不齐狱中出现什么幺蛾子……”
“不过呢,你也不用怕,既然我出现在这里,此事就算是结了……你的姐姐吉庆呢还算识实务,已经答应将这房子转让给我了,以祈求王家放过吉良伙同你小子偷窃我家珠宝店的罪行——要不然我怎么敢大摇大摆的走进‘你家’,私闯民宅不是?!所以说放心吧小朋友,牢底坐穿什么的,我吓唬你们的……”
三爷讲话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格里菲斯纯真而茫然的大眼镜在此刻配合的眨动了一下。然后王屯屯用手扶了扶脸,悄然的叹气,感觉自己这乡间恶霸的气势做的有点鸡同鸭讲:“恩,小胖子,你在听吗?我说吉良万事屋已经转让给我了,无偿转让给我了。因为我要挟你们牢底坐穿……”
脑袋上绑着绷带的圆嘟嘟脑袋的男孩子脸面仍旧显得木然,三爷用扇柄左右移了移他的脸,半晌之后,又用手抚了抚对方露在绷带外面的黝黑的头发,胡乱的拨弄了一番。
“啧,你们家这地儿呀,怎么讲呢。坐北朝南,遏制交通脉络,风水宝地呀。亏你老爹那死鬼把它弄成了这个破万事屋,人才的啊……我们王家呢,要往外地发展,这块地是必须要拿下来的。”王屯屯双手在空中挥舞了两下:“不过你大哥吉良是个没远见的,之前好声好气跟他谈价,我扪心自问价格给的不低,但你大哥絮絮叨叨什么祖上的房子不能轻易卖,不能违背祖训,你听听这混账话,让我实在厌烦——哎嗨!没想到峰回路转,瞌睡遇到枕头,你们竟然敢作死到我家店里偷东西,奇才,你们一家人都是奇才!这下倒好了,省的我再花时间费力气陷害你们了。到我家偷东西,嗬嗬……我弄不死你们……”
王屯屯刷的一声将扇叶合拢起来,他望了望半晌无语的格里菲斯,笑着用扇骨敲了敲吉阿满的缠绕着绷带的脑壳:“小朋友,你不要恨我,世道就是这样,恩,弱肉强食的,你以后会明白的。”
王家的少爷满身文人历经沧桑风骨的直起身子,稍稍走了几步,转过身去,徒然又折了回来:“当然了,对我心怀怨恨也没有什么,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
“我会回来……弄死你们全家。”
第十一章 来自左岸的交易者()
三爷说的没有错,吉良并没有受到刑施部的难为,而且他很快找到了刚从吉良万事屋出来的吉阿满。
万事屋被吉庆作为换回吉良和格里菲斯不坐牢的条件送了出去,无家可归的众人分外灰心。此刻站在道旁一棵枯树前的吉良正满心感叹,心疼到不行,同时又沮丧的觉得为姐姐吉庆攒嫁妆的事情变得更渺茫了。
在确认了格里菲斯身体完好后,他便苦大仇深的在一旁碎碎念起来:“阿满啊,咱们现在无家可归了啊。偷东西被人抓住,运气不行啊……哎呀,你看我干什么,这责任在你呀,胳膊短腿粗的,还老掉东西,我要是店员也抓你……”
独自懊恼了一会儿,大哥吉良有些沧桑的望着天,摆出一副看透红尘得道高人的神态,长出了一口气:“唉,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罢了,罢了……我吉良一生,顶天立地,却不想落得如此境地,奈何奈何哇——但事已至此,没什么好抱怨的。阿满你过来,让哥你看看你脑袋,嘶,被打这么惨啊……说到底,大哥也是有责任……”
兀自在自我标榜与否定之间摇摆了一阵之后,天性乐观的吉良不再纠结责任的问题,他只用了二十分钟又变得有干劲起来。于是猛地站起身来,胯部刚好平齐在坐在地上的格里菲斯的大饼脸上,然后奋力耸动着腰肢,一脸坚毅的大声说道:“困难不可怕,怕的是人失了战胜困难的斗志。虽然我们如今一无所有,但只要人还在,兄弟齐心……”
格里菲斯坐在一旁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实在懒得理他了,吉良这货什么德性,继承了吉阿满记忆的格里菲斯岂会不知,吹起牛皮,讲起似是而非连自己都不甚明白的大道理来,真的是口若悬河,死人都能说活。但往往于现实而言,却风马牛不相及,并没有什么卵用。
一边听着自家‘大哥’滔滔不绝的励志长篇大论,大妖顶着圆滚滚的憨厚脑袋,就开始神游物外,他有些心情愉快的想到不久前见到的那个叫做王屯屯的少年。因果兽的修行并不在乎物质、时间,它需要的乃是更加虚无更接近因果本源的东西。有了因果,身为因果兽的格里菲斯便可以利用因果做成任何事,实现任何愿望,之前为梁国的断肢重生或者意识交流只是等闲。因此大妖会在这一世竭力收集因果、执念,和一些心灵层面的类因果的东西。
例如大妖之前所看到的王屯屯,透过这
个有洁癖爱洗澡的少年皮囊,大妖实际上闻到了一种来自灵魂层面的诱人味道,怎么讲,闻起来有点像淡淡的苹果派。
“三爷啊。”格里菲斯舔了舔嘴唇,想到那一个下午,王家的奴仆对王屯屯的称呼:“真是个性格别扭的好孩子啊……”
“什……什么?”此时还在碎碎念叨吉良,模糊听到了格里菲斯好像说了某些文字,有些不确定的反问。
于是脑门上还缠绕着绷带的矮胖少年便抬起脸来,冲着对方,裂开了唇瓣人醋无害的憨厚笑了笑。名叫吉良的少年眼见自家弟弟的神态,不疑有他,重重叹息,又愁苦起来。
这个季节的天空已经有些湿冷,北燕还巢,是夕阳西下的时间了。
吉庆跟在格里菲斯身后,落后半步,低着脑袋正在愧疚私自将老宅‘吉良万事屋’的房契送人的事。
身为家主的吉良望了望天空,脸色凄凉,有心事,是在忧愁晚上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如今吉良万事屋已经改姓为‘王’了,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厨房卧室以及一切可以让人过上安稳日子的东西。
苦思一番之后,家主吉良的乐观性格终于又起了作用。他挠了挠脑袋:“算了,算了。我这里还有30几个贝元,原本是留给秀姐姐做嫁妆的。但形势所迫,只能暂时先拿出来,凑合着把今天的晚饭解决掉……嘿,这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
格里菲斯跟在吉良的身后默不作声,原本的吉阿满本来就有一些因为主人格缺失行为呆傻,傻言寡语,所以看起来倒也无有异样。
大妖因为记忆全面苏醒,已经可以自立,并不需要跟在吉良、吉庆后面讨生活。
但被吉良、吉庆孵化、照顾了十几年,格里菲斯倒是欠下了对方不少的因果。他是格里菲斯,是因果兽,以因果为食,种族特性让它比其余任何生物都要在乎因果循环,所以前十几年欠下的,终归是要还的。
另外,格里菲斯对吉良、吉庆兄妹的主观印象还不错,横竖没有地方要去,倒不如陪着两个傻兮兮的小家伙走一遭,看一看这大好红尘。
通过吉阿满的记忆,格里菲斯认知到这是一个文明中等偏下的位面,有列车、有火枪、有贵族,有在商业化进程中被急速推动的大都市和与贵族制度背道而驰的模糊松散社会结构。当然,听说在远离群山的沙镇之外的地方,人类社会的科技实力,还是十分发达的。
……
晚饭是六个中号包子,每人两个,是从吉良万事屋隔壁的包子铺买的,就是早晨吉良和格里菲斯两兄弟练手的那一家。
吉良吉庆兄妹的包子是素馅的,格里菲斯因为是病号的缘故,需要营养,额外照顾了一个肉馅包子——所以说祸福相依,被人打过也不算是坏事。
吃过晚饭,吉良带着姐弟两人去了北水的石板桥。那石板桥是一座气派的拱形建筑,从东到西有一个平缓过渡的优美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