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喘息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
第三十一章 落幕()
“这种失血量,正常人早就应该死掉了吧。”
王屯屯这样想着,对面那个被擦了一叉子便只知道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终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一般彻底僵直不动。他仰着脸气息全无,七窍里流动着的血液渐渐少了,似乎是终于死去。
此情此景让王屯屯心底最后的一丝不安也随之散去,他小心翼翼的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确实决了生机,于是狂喜着庆祝着劫后余生。而那绝望之后又重获希望的感觉,是他生平仅见,爽快的几乎让他**出来。
“**的,**的!什么垃圾玩意儿!什么破烂人体宴!吓唬哥,你倒是起来啊……垃圾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水一样涌动着,绝望之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忍的人性终于在极度压抑之后翻滚起来。
“**的破烂玩意儿!”
王家的三少爷面色酒红,巨大的喜悦让他神经质的叫着。过了一会儿,他抹了抹嘴巴。
“破烂玩意儿……”
怨毒随着言语迸发,王屯屯骂了一会儿,然后从鼻腔吸出一股浓痰,准备吐在格里菲斯仰起的圆脸上。他是一个阴毒的人,之前被格里菲斯吓破胆,如今就要加倍的作践回来。
然而,他这浓痰才要吐下去,一个白嫩的手掌却从四十五度的角度,从下而上将他整张脸扇的斜偏开来,那口浓痰便自然而然的吐偏掉了。
骤然而来的袭击让王屯屯似乎蒙掉了,他有点迟钝的转回脑袋,既已转回,便看见格里菲斯那流着血的尸体‘嘎嘣’一声回正过来。这人之前的脸面本是仰起来对着天空,这个时候却低回来,刚好让王屯屯看到留着血液的脸颊和空洞洞带着血管的发黑眼眶。
格里菲斯向着王屯屯咧嘴一笑,他用沾满自身鲜血的手掌揉捏了王屯屯有些呆滞的脸颊,就像是正在宠溺着同晚辈做游戏的长者一般亲昵。
“surprise!!!”格里菲斯放开了被他揉捏成一团的脸蛋,收回双手护在胸前。王屯屯的脸蛋被他揉捏的满是血痕,横七竖八的到处横流,却仍旧不知,只是一脸茫然无措的望着格里菲斯——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个时间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势,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眼珠‘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里面,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里面转了几个圈儿,随后恢复正常。
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王屯屯才大梦方醒,双腿一软,徒然向后跌坐下去。他裤裆湿润着,一边瞪着腿努力向后爬去,随即那骚臭的飘了过来。
“真是难堪……”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零碎,脚掌踩在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线居高临下。
“永别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
……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羞辱了两人一顿。后来知道真相的吉良怒不可歇,本打算拼命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当然,格里菲斯作为吉良的小跟班,同样没能逃过被王屯屯痛打一顿的宿命。圆脑袋格里菲斯倒也不算太过记仇的人,被人打了他倒不一定非要找回场子。不过,王屯屯最后展开折伞风度翩翩的叫喧着‘狗肉已经吃过了,你难道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这句话竟然冥冥之中触动了那高悬于虚空之中的因果线,身为因果的执行者,又对王屯屯的小肉体垂涎已久,格里菲斯便有了充足的理由对三爷动手。
狗鸣声响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格里菲斯站在洞口望着远方,洞内一个狗首人身的东西晃晃悠悠走出来,盘缩在格里菲斯的脚边伸着舌头舔着他的靴子。
大妖目光平淡,弯下腰来轻柔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夕阳的黄昏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类似狗的怪物静静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等到那太阳下山,晚霞被黑暗所笼罩。
格里菲斯轻轻的站起来,他最后摸了一把那趴缩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生物,一个人退回到洞内。
那趴在山洞外面的‘狗人’已经死了,事实上,在那天被王屯屯做成‘夹锅’的时候,它已经死掉了。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缺不全的狗的尸体,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那个杀了它的家丁身上,然后让它自己亲自报了仇。
这一系列的事情无关正义,格里菲斯也自知不是正派的角色,他做这一些全是因为它是因果兽格里菲斯,是因果的执行者,在因果的指引下,许多的事情,他有这样那样的义务。
当然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自己收获的。
首先,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执行者,这称号的本身即是一种义务,同样也是一种权利。
在因果之河中所诞生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羁绊最深的生物,这羁绊赋予了格里菲斯生命,同样也将赋予格里菲斯死亡。
这其实是简单的生死循环,正是因果所蕴含的精华道理。严格来说,格里菲斯一切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羁绊,他掌控因果的能力,全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死亡。
但前一世的大妖格里菲斯不甘心如此,他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够像木偶一样被摆布着走向死亡。
前世,当格里菲斯站在荣耀巅峰的时候,他便知道那宿命的死亡已经临近了。他在自己不知年岁的生命里用尽全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间与智慧,终于在那宿命的死亡来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可惜的是,宿命没有给前世的格里菲斯留下太多的时间。那宿命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格里菲斯只来得及将自己的分身植入到罗托迪尔的童蛋之中便匆匆陨落了。
不过格里菲斯之前留下的后手并非全无作用,至少,本应该灰飞烟灭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却以吉阿满的身份再一次活了过来。
当然,从因果中窃取生命的代价是巨大的,相对于前世的自己,如今的大妖格里菲斯几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他现在的身体和手中掌握的力量与前世的自己相比,弱小的就像是水滴与大海之区别。
但活着总是好的,即使失去力量,格里菲斯也从无怨言。
当然,对于活了无数个岁月,冒死抢夺了无数资源的因果兽来说,格里菲斯并非仅仅将自己寄生童蛋再活一次就大功告成了。他实在对因果的力量研究的透彻入骨,以至于成功欺骗了因果,将自己的灵魂改造了模样。
如今的格里菲斯灵魂本质虽然还是因果之兽,仍旧在因果的羁绊之下生活行动着。但是经过前世改良之后的灵魂,已经能够让格里菲斯在执行因果审判的时候,窃取因果之力了。
当然,这种窃取是有条件的,而且数量不会太多,但这至少给了格里菲斯希望和方向。缠绕在他身体周围的纷乱因果,既是武器,又是囚牢,这让他强大,却又必须在宿命里随波逐流,最终死去。
能够破除因果囚牢的必然只有因果,关于这一点,格里菲斯从很久以前便领悟明白了。但若是格里菲斯能够窃取到足够分量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因果力量,他就有把握打破囚牢,成就另一种生命的进化。
……
……
这次,格里菲斯响应梁国、判决王屯屯的行为,既顺应了因果循环,实际上也让自己真正意义上偷窃了一些因果力量。
因为梁国和王屯屯等级过低的缘故,格里菲斯所偷窃的力量并不算多,但这却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偷窃因果力量,真正拥有自己的因果力量。
这事虽小,却是一个里程碑,它证明了前世格里菲斯对灵魂改造的正确性,即使因为童蛋的复生,更换了身体,这灵魂仍旧发挥着作用。
当然,让王屯屯他们陷入绝望恐慌,却并不是因果执行者的必须要做的,格里菲斯这样做,一方面是因着自身的恶趣味,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对方情绪的大起大落更加方便其窃取因果之力。
ps:第四封印的第一小结已经落下帷幕了,王家的故事在此也告一段落了,剩下的无非是些收尾的事。而至此,在第四封印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希望我给大家交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永远爱你们的300陈尿敬上。
第三十二章 延续()
血案过后的一个多周,沙镇人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本单调朴实的轨迹上来。那总警司失踪的事情,王家几乎覆灭的事情被百无聊赖的沙镇妇人拿来吵闹了一阵子,然后有人附和着,但最终变得可有可无起来。
张警司失踪后的第十三天,沙镇调来了一位新的总警司,姓何,名字叫做东健,是个看上去很稳重可靠的人。
何警司跟张警司应该是不对付的,有可能是分属着两个阵营,他这次来或许还有着揪已故张警司小辫子的嫌疑,但这些事情吉良这种样子的小人物是不得而知的。
‘丢’了总警司当然是要彻查的,况且中间死了人,还有王家的家主。事实上张东健警司对此事是重视的,他分派了一些人,在后山搜寻了许多时间,但却一无所获。
新官上任三把火,作为张警司的‘政治敌人’,何东健警司来到沙镇之后确实大大整治了一番,在治安方面抓的卓有成效,尤其重点打击了因为凶杀案和缺失刑施部管理下故态复萌的小偷小摸。
另外一方面,前些年因为利益关系而被张警司压制下来的一些错案冤情,只要有人提报,何警司也是处理的。吉良跟着乡民就着‘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侵吞的事情向着何警司倾吐了一番,新来的警司想了一会儿,便表示会彻底调查清楚,还吉家一个清白。
吉良经历的与‘政治’、‘权利’沾边的事情不多,但大抵觉得这位新来的警司是个威严正派的人。他们最近做了许多的事,有些大张旗鼓,有些很低调,但许多隐秘的事情也不知道经过怎样的途径悄悄传了出来。
新上任的何警司最近是比较忙的,早出晚归,给吉良的印象就是正义的清官体察民间疾苦挑灯审阅冤假错案,反正每时每刻都好像有一堆事情要做的样子。
吉良的万事屋最近倒是‘火’了一把,凶杀案和多位身份高贵的人物失踪的事情刺激了小镇人们的消费欲望。有人死了,实话说这些单调了很久的村民对这种事情感觉是新奇刺激的,有些富足又无聊的人甚至还花了钱让吉良帮忙调查凶手……
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当然维持不了多长时间,而且吉良这样的人,归根结底还只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开了万事屋,名义上是可以做许多的事情,但让他追查凶手,实在是强人所难的。
而吉家的家主万事屋的老板吉良先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性子,他每天带着格里菲斯出去做任务,总会去绕着原路去后山或者刑施部那边看一看。在路上听到有人谈论起有关于凶杀案的事情、进展都会一脸求知欲很强烈的问东问西。
王家三少爷王屯屯的意外失踪让吉良‘唏嘘’了很久,他被王屯屯欺负了之后,痛定思痛立好了志向,考虑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就一直琢磨着过个五六七八九十年等自己发达了,有钱了,就拿一整打的钞票乎王屯屯的熊脸。
这事情想想就能让吉良万事屋的老板爽到不行,他因此不止一次的在格里菲斯和吉庆面前表现出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其背影咋一看都孤单的不行不行的了。
但王屯屯突然就失踪了,吉良很迷茫,他觉得自己学了屠龙技,龙却跑了。
“算他运气好,失踪的及时,他若是晚失踪半天,我保证打的他妈都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