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眉眉还是摇头。
另一个年轻黑袍,说:“眉眉,你如果坚持,我们只能先离开。放心,等我们参加宗会的时候,会将你的情况告诉宗主,替你说说好话,替你争取使者的位置的。”
使者的位置只有五人,钱眉眉知道,黑袍三人不过是口头上说说,她看清了三人自私的嘴脸,脸上露出客套的笑容,说:“谢谢你们了。”
黑袍三人,毫不惭愧的接受了钱眉眉的谢意,领着自己的骨兵,搜刮走所有能吃的食物,打着参加宗会的旗号,大摇大摆的走了。
钱眉眉和谷威两人,冷眼看着黑袍三人离开,钱眉眉嗤笑:“谷威,你看人的眼光独到,我服。不会,之前说的比试,我并没有改变主意。”
“当然”,谷威道:“天黑后,我们离开这里。离这十公里的地方,是处峡谷,水草丰美,曾经是野生动物园。我们去那里休整两天,等骨兵吃饱喝足了,我们就启程赶路。”
“你想参加宗会。”
“当然,没理由让小人得意猖狂。”
“好,路线和时间你安排。”
“可以”,谷威露出了笑意,他喜欢爽快利落的人,钱眉眉的性子他喜欢。
既然已经决定,钱眉眉和谷威就没有耽搁,带着骨兵去了十公里外的峡谷。
峡谷里草木茂盛,骨兵分群体聚集在一起。受伤的骨兵在土里休息,完好无损的骨兵需要捕猎野兽。
阮碗加入了狩猎队伍,队伍里的骨兵,都知道阮碗不会说话,但是不约而同的守住了秘密。
离仔当然跟在阮碗身后,他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从天上的云到地上的草,每一样都能和英明神武的威大人的联系起来,然后,换好几个形容词夸威大人。
走着走着,深入了丛林,离谷威远远的了。
狩猎队伍的领队是个高大的骨头架子,叫布禄,说:“好了,离仔,不用说了,谷威离我们很远了,我们对威大人崇敬的心情,也低了很多。离仔,你把风看着点动静,我和谷梅有话说。”
谷梅,是阮碗现在报的名。她听了钱眉眉给自家骨兵取名后,给自己取了一个名。
布禄见离仔站在了望风的位置,压低声音,很认真很认真的对阮碗说:“谷梅,我知道你和我们不同,至少你对谷威是没有崇敬的心思。我是学心理学的,对自己莫名其妙出现的崇敬心思,我自己分析了很久,虽然起了怀疑心思,但是只要动了那个念头,脑袋就像要炸了一般。直到昨天,你帮着我们擒住了兽鬼,让我们啃食兽鬼皮毛后,我才发现,只要我离谷威足够的远,我就能独立思考。”
阮碗捡起棍子,准备在地上写字。
布禄拦住了阮碗,接着说:“你不用说也不用写,我只是在自言自语,你听着就好了。莫名其妙出现的威大人,突然能主宰我的思维和想法,这是不正常的。我曾经是独立自主思维自由的人,即使变成了骷髅,我也要做能主宰自己命运的骷髅,而不是任由他人摆布的骨兵。我愿意为了幸福生活的理想而奉献我的忠诚,谷威算什么东西,值得我为他奉献自我。哼,自私阴险的家伙,他配吗!”
“哼,没有谁是傻子。我听到了谷威和钱眉眉的谈话,先走的三人是为了参加什么宗会,听说十年开一次。神神秘秘的,就凭谷威控制骨兵的阴私手段,他们商议的绝对是阴谋诡计。”
“我没什么自我奉献的精神,但明知道即将有无数人和骷髅要遭殃,甚至会失去性命,如果依然什么也不做,我吃饭也不会香。我和离仔无法摆脱谷威的掌控,但是你可以,等我们参加了宗会,摸清楚谷威究竟要做什么之后,谷梅,你就离开。”
阮碗惊讶的看着布禄,她没想到,布禄说了那么多,竟然是希望她阻止神秘宗会的阴谋。
布禄接着说:“我知道是难为你了,可是除了你,还能有谁呢?”
阮碗沉思了一会,重重的点头,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是她想做些什么,尽已所能。
布禄抬头看天,天色很蓝,看不到一朵白云,低头看自己的手,裹在厚厚的防晒衣服里面,是啊,自己已经不能碰触一丝阳光了,即使是穿着防晒服,在阳光下站久了,骨头难受,如同被晒融化一般。
“啊啊啊”,离仔高声叫起来,喊:“鹿,快看,是鹿群。”
布禄收拾自己低落的情绪,日子再难,只要活着总会有好事发生的。这不,曾在电视上看到的鹿群,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
“走,谷梅,看鹿群去”,布禄惊喜的招呼阮碗,自己一马当先的冲到前面。
阮碗笑眯了眼,三步两步超过布禄,率先到了站到了离仔旁边,回头冲着布禄,得意的招手。
布禄嘿嘿的笑着,骨头的脸色溢出喜气。
“鹿群在哪”,布禄问。
“吶”,离仔用手指指,顺着离仔手的方向,是一处溪流,溪水边有一处平坦的草地。鹿群正在喝水嬉戏,有一两只小鹿,小小的个头,大大的眼睛往阮碗他们藏身的地方看过来。
布禄和离仔相视一笑,用手指指指,选定了一只膘肥的母鹿。两骷髅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了那只鹿。
当晚,休息在溪谷的骨兵,吃到了肥美鲜嫩的鹿肉。谷威吃着烤鹿腿,微笑的看着欢乐的骨兵,他的心一把名为野心的火,正在熊熊燃烧。
第295章 神秘宗()
昼夜不歇,一直赶路,终于在宗会召开的前日,赶到了鼓岭村的下方。
没看错,鼓岭村在阮碗等骨兵的头上,在悬崖峭壁上,和悬空寺的建筑地点相似,但是建筑风格大大不同。悬空寺是天下巨观、巍峨壮观、气派不凡,鼓岭村的房屋颜色和崖壁相近,远远看去,就是崖壁上的一块块石头。
鼓岭村上不挨天,下不接地,没有在崖壁上开凿小路,想要到鼓岭村,只有两个途径,一是从崖上跳下来,运气好的话能砸到鼓岭村的屋顶,运气不好就会回炉重造,十八年后又是一条敢于跳崖的好汉;二是从崖底,赤手空拳往上爬,安全绳索之类是不存在的,靠骷髅背着爬上去是不允许的,悬崖峭壁上的秃鹫,就是监工。
钱眉眉抬头,看着在崖壁上攀爬的,密密麻麻的骨兵,和点缀其间的十来个黑袍,说:“想不到,参加宗会的有这么多人。布威,上面那么穿黑袍的,你认识吗?”
“不认识。我们都是代代传承,靠师傅言传身教,我知道有许多分支,但是并没有什么联系。”即将到鼓岭村,谷威心情好,说的话也多了些:“听师傅说,我们所在的宗,其成立初始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终我师傅一生,他都没见过其他分支的人。我比师傅强些,不但遇见了你,还能参加宗会。”
钱眉眉抿嘴笑了:“师傅告诉我,曾经有上百个分支,各分支是按照百家姓取名的。比如我是钱支,你是布支,代代相传,每代都只有一个亲传徒弟。”
“上千年过去了,不知道还有多少分支幸存”,谷威难得感叹着,他指指陡峭悬崖的石头村,感叹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崖壁上的石头竟然是房屋。”
“巧夺天工”,钱眉眉毫无掩饰心中的激动心情,到:“我要带着一百骨兵上去,现在就出发,你呢?”
“哈哈,胜利的果实就在眼前,我怎么坐得住。我也点一百骨兵,随你上去。”
钱眉眉和谷威相视大笑,豪情壮志意气风发,师傅祖师爷们没有办到的事情,他们做到了,如何不令人兴奋。
布禄和离仔被谷威选中,随着谷威攀爬崖壁;钱眉眉没有带花酒槽,由着花酒槽在山下安排所有的骨兵住处。
花酒槽带着骨兵,目送钱眉眉和谷威进了鼓岭村,才放心领着骨兵去寻休息的地方。
鼓岭村崖下的地盘,风水好的地方已经被占得,不得已,花酒槽寻了挨着水的草地作为休息的地方。
临近水源的地方,泥土湿润,是生长植被的好地方,但对骷髅而言,土里潮湿了些,湿润的泥土黏在骨头上难受,休息的时间睡得不安稳。因此,花酒槽安排一部分骨兵,砍伐树木、垒了石头做了简易的房屋,再取了河底的淤泥涂在缝隙里,建成了遮挡阳光的简陋住所。
晚霞密布的天空下,奇形怪状的房屋矗立着,不远处是个湖,倒映着天空的红色霞光,水与天交相辉映,漂亮极了。
骷髅是不怕水的,在鼓岭村的骨兵许多许多,不乐意住土里和房子里的骨兵也是有的。花酒槽喜爱酿酒,天生就喜爱水,他安排好骨兵在岸上的休息场所,就到了喜爱水的骨兵,走进了湖里。
没想到,湖底已经有了一群骨兵住着。对方领头的是个穿着红色外头的骨兵,眼睛里的红光清晰可见。
花酒槽知道,骨兵眼中的红光越盛就越凶残,眼前这只骨兵,一定嗜杀不少人。他在离凶残骨兵十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脚步,客气的说:“我是花酒槽,眉眉大人及威大人的骨兵,到湖底寻住处,不知道哪儿能是我们可以落脚的地方。”
凶残骨兵,哈哈大笑:“有缘相见就是朋友,我叫大头。”大头指指身边吊儿郎当的骨兵,说:“他是煤球,我们是罗德大人的骨兵。花兄弟,湖底是大家的,相见就是缘分,不如我们聚在一起,彼此也有照应。”
花酒槽欣然同意,让骨兵自行散开去寻吃食,自个和大头、煤球凑在一起,谈天说地联络感情。
水里的食物很多,鱼群悠哉悠哉的游着,成群结队的小虾,在湖底砰砰跳跳,阮碗藏在湖底的水草后,静静的听着。
大头说:“酒槽兄弟,我们兄弟胆小,害怕那些魑魅魍魉,带了兄弟到湖底躲纠纷,没想到遇到了你,缘分啦。”
花酒槽笑着:“大头,认识就是缘。水里吃食丰富,不如我们多猎杀些食物,办个湖底野餐。”
大头乐呵呵的答应,拍着胸脯说:“罗德大人交代的我好好照顾骨兵,他交代的其他事情都在我脑子里。野餐是开心的事,这种云淡风轻的讨好人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做。”
花酒槽哈哈大笑,与大头聊得特别开心。
阮碗假装着在抓鱼,眼神不由自主的看向大头。大头骨骼粗壮,说话爽朗干净利落。阮碗觉得他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啊!对了,阮碗想起来了,她离开家出去闯荡的时候,在自家楼下遇到的骷髅大头。
不对啊,那时候大头,因为常年吃不好且担惊受怕,骨骼孱弱,眼睛里也绝对没有红光。究竟是什么,让大头变成这般。
等等,罗德大人!
阮碗想起了在废弃的地铁通道里,见到的那个神经兮兮“麦罗德”。她狐疑的目光在大头和煤球身上,停顿了片刻,琢磨着寻个机会和大头确认一下。
现在,先去抓两条鱼。阮碗拿定了主意,在湖底淤泥摸鱼去了。
其他骨兵,被鱼儿追着,偶尔有那倒霉的,被鱼儿叼走一两根骨头,也是常有的事情。湖里的鱼,牙尖嘴利,咬住了骨头嘎嘣嘎嘣嚼着,吞下肚。
阮碗,则相反,是追着鱼儿跑。湖里的鱼机灵,跑得慢点已经葬身在骨兵肚里,能活着的都是游泳健将,谋生手段杠杠的。
所以,阮碗扑进鱼群的时候,鱼儿摇着尾巴,游到了阮碗上方的区域,转着圈圈游来游去,鱼儿矫健的身姿在水里嬉戏,晃动着波纹荡漾,漂亮极了。
第296章 旧友()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骷髅的,不然,机会就算在招手,也是看不见的。
阮碗是有准备的,她关注大头的动向,等到大头独自捕鱼时,瞅准机会,拽着大头躲到了隐蔽的湖底石头的缝隙里。
缝隙窄了些,勉强容下了两个骨头架子。阮碗捡了块石头,在淤泥上写道:“大头,我是。。。。。。”。
大头乐呵呵的打断了:“妹子,哈哈,果然是你。你之前在附近晃荡,我就猜测是你,我琢磨着你可能有话对我说,特意单独行动的。”
“。。。。。。”,被机会眷顾的阮碗,愣了两秒,咧嘴笑了。
“自从你救了那乞丐道士离开后,没了音信,我就担心你会不会哪天嗝屁了,还好,你还好好的活着。哈哈,你还记得大虾不!”
阮碗点头,那个披着窗帘装大侠的大虾,她记得了。还记得“金刚不败”那个搞笑的称号。
“大虾死了”,大头语调低沉许多,带着些许伤感、一丝丝缅怀:“他死在自个家里,自杀的。我去了他家,屋里窗帘全拉开了,他抱着全家的照片,安详的躺在地上。轻轻一碰,就变成了灰,那么大的一个人,变成了不到一捧的灰。”
阮碗认真的听着。
大头憋了许多话,他需要树洞将心里的话都倒出来,阮碗不会说话,正是合适的树洞。大头说得上了兴头,说得越来越多。
“大虾死了,我们金刚不败小团队也散了伙。有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异变的野兽特别猖狂,不要命的攻击我们。我也没法子,就投奔了煤球,在罗德大人手底下干活。”
“说来也奇怪,罗德大人住的地方,一只变异的野兽都没有,老鼠都是正常的大小。罗德大人又喜欢用鲜活动物做些莫名其妙的研究。
我既然投靠了罗德大人,自当以罗德大人为重,只是吃的食物难找了许多,没办法,我和梅球带着兄弟们,拉开了范围开始狩猎。狩猎的范围越来越大,食物也越来越多,可我就是吃不饱,吃多少都饿。直到有一天,我吃了一只兽鬼。”
大头突然压低声音,诡秘的问:“妹子,你知道兽鬼是什么不!它长得和鬼一样,两只眼睛瞪的大大,嘴张开和盆一样大,嘴里都是鲜血。”
阮碗淡定的点点头,一点也没有被吓着的神情。
“啧”,大头摇摇头:“不可爱,算了,从我认识你开始,你就是这幅木表情。我接着说,我吃了兽鬼后,突然就不饿了,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发现能饱腹的食物,我当然就告诉罗德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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