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唐仙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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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唐仙侠- 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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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怎么说呢?”莫聪挠了挠头:“比如你目击了一场杀人经过,跟事后赶到现场看到的结果,这两个过程对一个人心里的震撼是不一样的。”

    莫聪所说的这些萧玄衣深表赞同,因为他在洛阳经历过类似的一幕。

    “如果桥梁架好了之后,就算曹义金看到,也未必多想。当然他也会觉得,弄这么大一根木头不容易,但他会用自己的想象力补充。”

    “补充?”李克用不明白。

    “他肯定会想咱们是不是雇了很多劳力,就算他听说只有咱们四个也很难往下查。”

    “况且他也没那么多闲工夫,这事就不了了之。”鲁奇补充一句。

    “总之一句话,只要不被抓现行,咱们回旋的余地就大多了。”

    要让曹义金去现场,估计还有法子;要保证曹义金不去现场,思路太广,反而不好办。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萧玄衣的肚子咕噜了一声。

    “一天没吃饭了。”萧玄衣叫道。

    “厨房里还给你俩留着饭呢,这会儿估计已经凉了。”鲁奇道。

    “萧老三,你去热热端过来。”李克用发号施令。

    “饭是咱们两个吃,为什么让我一个人去?”

    “你不去是吧?”李克用找出酒坛来,咕咚咕咚喝了一碗:“有酒就行,饭吃不吃无所谓。”

    “算你李老三狠,不过你想吃现成的,办不到。”

    萧玄衣在厨房忙了小半个时辰,这才心满意足,回到堂屋,不禁傻了眼。李克用在堂屋生了一堆火,一边呷酒,一边烤肉。

    萧玄衣看了一下,那块烤肉分明就是他带回来的那只兔子。萧玄衣何尝没有动过兔子的心思,只是拾掇这种带毛的东西太麻烦。

    “开膛剥皮了没有?”萧玄衣问。

    “当然开了,皮不用剥。”

    “上面怎么没毛啊?”

    “火一烤不就没了?”

    “你也不嫌脏。”

    李克用也不理他,将兔子从火上取下,摸出一把小刀,在兔子身上横竖划了几下,然后刀尖一挑,揭下一块皮,露出鲜嫩的肉来。

    李克用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一边笑眯眯地看着萧玄衣。萧玄衣受不了:“我已经吃饱了,再好吃我也不稀罕。”

    “那当然,不让你吃饱了,我怎么好意思独享这只兔子?”

    至此萧玄衣才感觉深深地被骗了,悲愤莫名时,旁边的莫聪笑道:“李三哥这计不错,对付曹义金也差不多够用了。”

    当初曹义金曾经答应萧玄衣,只要白马在河西,就是他曹义金的事儿。按曹义金的为人,应该不会赖账。萧玄衣明天就去报案:白马现在甘州。

    曹义金曾断言白马进了萧关,现在出现在甘州,这分明是打他的脸。传出去不好听。所以曹义金也不会让别人接手。

    找到白马,只能算是见赃,还得捉到贼才算结案。案发地点在萧关附近,赃物出现在甘州,两地相距千里,要想破案,谈何容易。

    听了莫聪的解释,李克用笑道:“这事儿还真够曹义金喝一壶的。”

    “有这件事缠着他,就算他有功夫操闲心也没那心情。”

第三百四十四章 木赑屃() 
    萧玄衣的马在甘州,这事儿是小白说的。但报案的时候不能这么说。一来是怪诞,再一个如果曹义金较真起来,几个人经不住查。

    莫聪就替萧玄衣编了个圈儿:说是一位白姓朋友,到甘州贩草药,见到了一匹白马。和萧玄衣的白马并无两样。那白姓朋友回长安时路过凉州,把这事儿和萧玄衣说了。

    曹义金肯定要问白马被谁卖去了,这件事要尽快搞清楚。上次小白语焉不详,所以深更半夜的,萧玄衣又把孟知微和小白叫了起来。

    孟知微还好,小白被拎到堂屋还一直不肯醒。萧玄衣正要抽它,孟知微拦住了:“小白最近忙得很!”说罢递了个眼色给萧玄衣。萧玄衣当即会意:“听说小白现在混大发了。”

    “还行吧!”孟知微家长一般的语气。

    “正想跟它打听件事,不知它知道不知道。”

    “还有我不知道的?这方圆八百里的扁毛畜生都是我的兵。”

    小白霍然醒来,几个人忍俊不禁,李克用来了一句:“小白的脾气跟我挺像。”

    “但是你不会飞。”

    几个人又要笑,莫聪摆摆手,萧玄衣只得忍住问道:“上回你不是在甘州见到我的白马了吗?”

    “对啊。”

    “那是谁家啊?”

    “这我怎么知道。”

    “你不会去问一问。”

    “不想跟身上没毛的东西打交道。”

    “拜托拜托,这件事你一定弄帮我清楚。”

    几个人连哄带吓的说了半天,小白才勉强同意明天去帮他们打听。

    “明天来不及啊,明天我们这事儿就得知道。”莫聪道。

    “晚上我不能出门,我不认识路。”

    小白的直率又差点让莫聪的计划泡汤,倒是李克用机智:“想想办法,你有没有能赶夜路的朋友,比如夜枭一类。”

    “这个还真有,就在城北,我去找它。”

    小白说完就飞走了,鲁奇啧啧称奇:“喜鹊去找枭,小白还真混大发了。”

    “这还不是仗着孙羽衣的势力。”孟知微笑道。

    几个人说话间,小白就飞了回来:“找到了,我让夜枭八百里加急去找孙羽衣,让孙羽衣搞清楚之后,亲自送信儿过来。”

    小白的做事风格又让几个人目瞪口呆了一回,半晌莫聪才说道:“你们不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吗?”

    “对啊。”

    “你应该把那只夜枭带回来,我写一封信给孙少仙大哥,让他去打听。”

    “跑腿儿这种小事儿下次不要来找我。”不由莫聪分说,小白扑棱一声飞走了。

    把打听白马的事儿交给一只喜鹊,众人心里确实没底儿,但不这样也没办法。

    到甘州一来一回八百里,找到孙少仙,再打听出白马的下落,最少需要两天时间,况且现在闭城,这两天要从明天早上算起。报案的事儿肯定越早越好,真要拖到两天后,几乎没有意义。

    考虑清楚处,几个人倒也心安理得地去睡觉了。第二天中午,小白忽然飞回来道:已经查清楚,买白马的是回鹘宰相家。

    “回鹘宰相是谁啊?”萧玄衣问。

    “这个你们自己问。”

    “托你办个事你就办成这样?”萧玄衣光火。

    “人的名字我们怎么能记得住!”小白估计理亏,说罢就飞走了。

    萧玄衣气得抓狂:“养得什么东西,我去找孟知微去。”

    “算了,算了。”莫聪连忙拉住萧玄衣:“回鹘宰相契必浑,这个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他?”李克用有点惊异。

    “咱们来河西,这地面上的几个头头脑脑不知道还行?”

    “这么说官挺大的。”

    “回鹘的官再大,也管不住咱们,不过按势力来说,也相当于一个节度使了。”

    “我就说嘛,能配得上骑我的白马的,不是一般人。”萧玄衣缓过劲儿来。

    “找他要回白马,看来不太容易。”李克用马上添堵。

    一个谎话需要十个谎话来园,几个人又补充一些细节,看看没什么破绽了,这才让萧玄衣去报案。

    萧玄衣出门报案时,有些心虚,回头看了两眼自家门口。李克用赶了上来:“我给你去掠阵。”

    天色将晚时,萧、李二人回来。莫聪说的不错,曹义金果然认账,并且说安排一下明天就去甘州。

    这么好的结果颇出几个人的意料之外,鲁奇要再确认一下:“那就是说我们可以放手干了?”

    “你们还行,我们俩得去甘州。”萧玄衣吞吞吐吐。

    “这么大的活儿就我和鲁大哥干?”莫聪质疑。

    “马是我的,我这不去不行啊。”萧玄衣先撇清自己。

    莫聪便看着李克用,李克用有点手足无措,干笑了两声:“这事儿还真是怨我。”

    萧玄衣本来已经把谎话编园了,曹义金也没提出什么疑问。完事儿之前,曹义金说了几句闲话,顺便谈了下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只要确认白马在契必浑家里,就能查出卖马人是谁,卖马人就算不是盗马贼,顺藤摸瓜,盗马贼也不远了。

    曹义金说到这里,李克用逞能,说据他判断:盗马贼是个独眼龙。没想到曹义金大为惊异,并问李克用怎么看出来的。

    李克用说,当时的情况,村里的几条狗没多大反应就被射杀了。这说明,盗马贼射杀狗的时候和狗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并且这距离不会很近,当时又是在黑夜,可以想见,这种目力非一般人能达到。

    李克用倒是听过一个传说,有的人痴迷箭术,为了让箭术达到更高的境界,那人便弄瞎自己一只眼睛,剩下的一只眼睛便目力超常。

    曹义金击节赞叹,他说他也发现了盗马贼一个让人不解的细节:在村路上骑马,一般走路中间,因为村路本来就不太宽,况且又是黑夜,路上没有别人,但当时马的足迹一直靠右边。

    经李克用这么一说,现在总算明白,盗马贼的目力虽然超常,但视野比正常人小了一半。

    赞赏之余,李克用就没什么话说了,并且曹义金下了楔子:要破这案子,李克用不可或缺。

    “李三哥这下撇得干净了。”莫聪的意思是李克用不用干活了。

    “老莫,我跟你说我还真没安这心。”李克用急赤白脸。

    莫聪一直对李克用都很客气,这回说话有些重,李克用没有反驳。莫聪见状,只好说:“算了,算了,剩下的十几里水路我和鲁奇大哥还能对付。水路走完,等你们回来再说吧。”

    “木头靠了岸,也不是没法子可想。”鲁奇突然说道。

    “鲁大哥有什么好法子?”莫聪问。

    “北山没有那么多草树乱石,我这几天赶制出两头木赑屃,应该能行得通。”

    所谓赑屃,就是驮石碑的神鬼,擅负重。鲁奇给要制造的器械起这个名字,其用途可想而知。

    据鲁奇解释说,把木赑屃填塞到巨木下,可以把巨木驮起来,上了岸之后,把赑屃的四足装上轮子,可以拉着走。

    “这下就省力多了。”李克用讪讪道。

    “只是要多费一些功夫,你们俩最好路上多耗曹义金几天。”

第三百四十五章 回鹘() 
    “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萧玄衣不知道这话,也知道这理儿,便跟孟知微借了马,和李克用、曹义金三人三骑上了路。

    按曹义金的计划:到甘州后,得先照会一下官府,才能去契必浑家里,告知白马是赃物,让契必浑协助破案。

    契必浑是回鹘宰相,不就是官府吗?怎么还要照会一下官府。萧、李二人听得有点儿乱。

    这个官府是归义军的官府,契必浑的宰相是回鹘宰相,两码事,但甘州回鹘和归义军的渊源得说清楚。

    回鹘部落原本是隶属于突厥。突厥一度是北方草原上的霸主,唐高祖龙兴晋阳时,还曾经跟突厥借过三千匹良马。

    邻居太强不好相处,但继位的太宗皇帝是个高手,暗地里物色了突厥汗国的两个部落:薛部和延陀部,这两个部落秤不离砣,汉人干脆叫成薛延陀。

    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突厥的汗帐里觥筹交错,三千铁骑从天而降,突厥族就此灭亡。当然,这里面肯定有薛延陀部背后捅刀的功劳。

    薛延陀部收并突厥余众,强大起来,放眼大草原,人莫予毒。正得意洋洋的光景,突然发现一股不屌他的新势力——回鹘。没错,这是太宗皇帝的又一步棋。

    薛延陀部难气不过,便搞了点小动作,太宗皇帝便联合回鹘,灭了薛延陀。自此之后,回鹘便傍上大唐这棵大树,雄长塞北。

    大唐与回鹘约为甥舅之国,也就是回鹘可汗娶了大唐的公主,生下的孩子就是大唐的外甥。

    回鹘族还是比较讲究亲情,百十年来和大唐一直相处很融洽,安史之乱时,回鹘人差不多搬出家底儿,帮舅舅家打仗。

    当然忙儿不是白帮的,顺便掠夺一些子女玉帛。正当回鹘人抢得高兴,后方传来消息:老窝被人抄了。

    当时势力范围,回鹘称霸蒙古高原,吐蕃盘踞青藏高原,和大唐差不多鼎足而三。大唐刚经过战乱,疮痍未复,谁这么大胆?

    还不是吐蕃。从回鹘的金帐骑骆驼往西北行四十日,有个小民斯叫黠戛斯。黠戛斯人众不到十万,兵不过三万。

    这么小的民族敢捋虎须,一个是胆子大,可能还有一个原因:黠戛斯人冶金技术高超。

    有此独门绝技,黠戛斯人自然知道什么样的矿石能锻造出锋利的兵刃。他们一边游牧一边寻找,后来找到了一个盆地。

    每到下雨时,盆地里就有矿脉被冲刷出来,黠戛斯人把这种矿石炼成铁,然后锻造出一种的利器——迦沙刀。

    迦沙刀虽然是好东西,但不能当吃当穿,得把迦沙刀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黠戛斯人不遗余力地做广告。

    黠戛斯人首先把迦沙刀出处神秘化处理了一下:锻造迦沙刀的矿石是天上下雨时落下来的,模仿难度高。

    迦沙刀有多厉害,不试谁知道。为了造成轰动效应,黠戛斯人找了一个比自己强大几十倍的民族试刀。这个民族就是回鹘。

    回鹘族兵强马壮,吃不下这个瘪,当即回师,把黠戛斯吊打了一顿。黠戛斯沉寂了将近六十年,直到后来出现了一位阿热可汗。

    阿热可汗称得上“英明神武”,加上一帮悍勇的族人,跟回鹘连兵二十年。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就算经常打胜仗也受不了,何况经常打败仗,回鹘族从此由盛而衰。

    这种情况下,回鹘可汗难免疑神疑鬼,于是杀了两位据说要密谋作乱的宰相。搞得回鹘族内人人自危。

    还有个宰相叫掘罗勿带兵在外,暗自侥幸的同时,以三百匹马贿赂朱邪赤心,合兵攻杀了回鹘可汗。朱邪赤心后来改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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