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谢谢。”
出了门,吴错对闫儒玉道:“你问左撇子的事干嘛?是不是有什么线索了?”
第七四章 跳楼(6)()
“董玥不是左撇子,但她刚刚是用左手端起水杯喝水的,她为什么这么做?”
“会不会只是巧合?”明辉问道。
“不会,”小白解释道:“惯用手这种事凭借的是肌肉记忆,就好比,我用右手拿筷子吃饭,这件事是不需要大脑思索的,因为肌肉已经形成了固有习惯。
肌肉记忆几乎不会出错,也很难改变,除非是有意识的锻炼和纠正。
董玥做为一个惯用右手的人,却拿左手端杯子喝水,这必然是思维干预的结果。”
吴错冲小白竖起了大拇指,“知识面真广!”
小白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可别夸我了,两位前辈肯定比我懂。”
吴错又道:“可是,左右手的问题跟案情又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就就在董玥右手上!”闫儒玉笃定道:“如果凶手是董玥,做为一个体型较瘦的女人,即便是趁田小芳不备,她也无法一下子将人推下去,两人会发生拉扯,甚至扭打。
在这个过程中,董玥的右手应该是受伤了,她怕我看到,所以用左手端杯子。”
“有这种可能,”吴错点点头,又摇摇头,“可是田小芳的尸体上并未留下打斗痕迹,指甲里缝里也没发现夹带异常组织样本。”
“打斗不一定百分百留下痕迹,尤其是,当时田小芳还有一个优势。”
“优势?”
“不是说死者田小芳有在顶楼抽烟的习惯吗?她被害的时很可能正在抽烟,手中的烟头也能当作临时的武器。”
“你的意思是,董玥被烫伤了?”
闫儒玉点头,沉默了一会儿,从头梳理道:
“一开始我以为凶手是王建新,因为田小芳在厂里的人际关系很简单,加上她性格大大咧咧,这种人不容易跟人结仇,巧的是她跟董玥的个头,体型很像,两人都是160左右,偏瘦,长发,如果穿着同样的工作服,在晚上还是有可能认错的。
我以为王建新想要杀死董玥,但是错杀了田小芳。
毕竟,王建新和董玥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一切都以利益为导向,一旦利益不能得到满足,很容易滋生怨气。
以上是我最初的猜想,但我今天发觉,恰好相反。
凶手不是王建新,而是董玥!
董玥是本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加上之前她与田小芳没有交集,不存在杀人动机,我们天然地就选择了相信她。
可相信的前提是她的没撒谎,今天的询问中,我发现这个董玥有问题,她对凶手的体型描述前后矛盾,所以,我有了另一个猜想。
我们忽略了一点:田小芳不是被人约上顶楼天台的,她是自己上去吸烟,这件事是不可控的,凶手不可能一直埋伏在顶楼等着她来。”
吴错思索道:“所以是临时起意,激情杀人!假设董玥知道了阻碍她升职的是田小芳,两个脾气火爆的女人因为此事发生争执,最后酿成了惨剧。”
“这是一种可能,不过,我更倾向于另一种可能。”
“另一种可能?”
“对,另一种……嗯,更加阴暗的可能……
最可疑的一点,就在于董玥和王建新的关系。两人虽都扭扭捏捏地不愿承认,但是能看出来,王建新是真的想遮羞,要不是董玥已经承认,他肯定不会讲出这件事。
董玥就不同了,她虽然做出了不愿承认的姿态,却在你们第一次询问时就坦白了自己与王建新的关系。这就耐人寻味了,她大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比如加班太累了,为了透口气而来到顶楼天台,为什么要承认是为了跟王建新约会?
这么做,只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让王建新暴露在警方视线之下,王建新暴露了对董玥有什么好处?
今天王建新提供的一条信息解答了我的疑惑,他说董玥在逼他离婚……”
“你等等,”这回,吴错是真的无措了,“我有点跟不上你这思路,跟离婚有什么关系?”
小白和明辉也是的齐齐点头,两人第一次接触闫儒玉清奇的脑洞,就更是云里雾里了。
闫儒玉解释道:“你们想想,王建新为什么没有不在场证明?不就是因为董玥约王建新去了办公室吗?而董玥是坠楼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可以说,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我们办案的主要依据就是董玥的证词,她指认谁,谁就会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占据着这个优势,董玥就可以跟王建新谈条件了,如果王建新不满足她的要求,她就指认王建新是凶手,让警方调查他,将他以往的所有烂事都公之于众,这不正是王建新最怕的吗?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董玥对凶手体型的描述模棱两可,与王建新谈判期间,她当然会极力证明凶手不是王建新。
不过,一旦谈判失败,王建新不答应她的要求,她就要站出来指认,说凶手就是王建新。
所以,前后的说法出入太大,否则会引起我们怀疑。董玥现在对凶手的描述,就是在糊弄我们,想要转移我们的视线。”
“可是……如果王建新受到了董玥的威胁,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董玥这儿还没陷害他,他当然要想方设法地少跟咱们打交道。人啊,干过丑事,心里有鬼,哪怕成了受害人,也怕跟警察打交道。”
小白弱弱地举了一下手,“那个……我虽然大概懂了您的逻辑,但是……这也有点太玄了吧?您的意思是,董玥把田小芳推下去,纯粹就是为了陷害王建新?”
明辉附和道:“是啊,这……不太可能吧。”
闫儒玉并未反驳两人,而是道:“当然,在找到确凿的证据之前,一切都只是推想,而证据,我想就跟董玥的右手有关。
搞一张搜查令,让明辉去搜她的身,就能知道真相了。”
“没问题,搜查令今天搞定!”
不出闫儒玉所料,明辉在董玥右手掌与手腕连接处发现了一道烫伤,红通通的,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
“怎么,我不小心烧伤了,这你们也管?”董玥用强硬态度掩盖着心中惶恐。
“怎么烧伤的?”闫儒玉不依不饶。
“我……吃烧烤烫的,总可以吧?!”
第七五章 跳楼(7)()
吴错深知对付这种嘴硬的嫌疑人就得拿出证据,偏偏他们现在只有推理,没有证据,真是气死人。
吴错将明辉和小白叫出房间,对两人道:“找烟头!找到那根沾有田小芳唾液和董玥皮肤组织的烟头,就能破案!”
明辉分析道:“顶层天台上未找到烟头,要么是掉下去了,要么就是被田小芳销毁了,找到的可能性……恐怕不大。”
“那也得找,烟头是本案的核心证据,只要有一点儿找到的机会,我们就得试试!”
三人立即出发,回到宝拍厂案发大楼。楼前的水泥路面十分干净,别说烟头了,似乎连一点灰尘都没有,走路都不带脏鞋底的。
几人只能寄希望于水泥路与大楼中间的绿化带。
绿化带很宽,面积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工厂很舍得建绿地,大概是想以此显得环保。
于是,接下来的一整天,工人们上班下班总会看到三个穿便服的警察撅着屁股在草地里寻找什么。
下午吃饭时,三人看到挤在人流中的王建新,王建新的目光躲闪着,表情也不太自然。
搜索进行到第二天的时候,三人接到闫儒玉的消息: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原来,三人回宝拍厂搜索烟头的时候,闫儒玉却将董玥留在了市厅。
他仔细端详起了董玥手上的伤口。
董玥不乐意地向后缩了缩右手,“怎么?警官,你们这儿改烧伤医院了?”
“那倒没有,既然你身正不怕影子歪,不介意我们对你的伤口进行一个小小的检查吧?”
“什么检查?”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闫儒玉也不细说,而是领着董玥往徐行二的办公室走。
到了办公室,闫儒玉示意董玥将伤口展示给徐行二。
董玥一早注意到门外“法医科长办公室”的牌子,死死捂着右手道:“你找个法医干什么?不知他碰过多少死人,别过来!我可不想让他碰我!”
对于职业偏见,徐行二早就习以为常,他耸耸肩道:“小姑娘,法医不仅解剖死人,还给活人做伤残鉴定,况且,工作不分贵贱……”
闫儒玉叹了口气,真不理解徐行二哪儿来的好脾气。
劝人向善是学校、监狱、宗教组织的事儿,警察的任务是把出了问题的家伙送进监狱。
“咳咳……董玥,检查是一定要做的,你可以选择在徐科长这儿做,保证手法老练,不让你受罪,当然,我们是为人民服务,肯定尽可能满足人民的要求。
你要是不喜欢徐科长,也行,咱们去医院做,徐科长只负责检查从你伤口里摘取出来的东西。你要是觉得拖延时间有意思,我们奉陪。”
董玥仍死死捂着右手,却不知所措地后退了两小步。
她知道,这回碰上比自己还硬的了。
“好吧,”董玥妥协,终于伸出右手,“我警告你们,敢对我的伤口胡来,我一定投诉你们,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闫儒玉连连点头,“没问题,上回我已经把举报电话留给你的老情人王建新了,可惜他没打,用不用我再给你留一遍?”
这一说,倒提醒了董玥。
“哦,对了,上次跟你聊过以后,我又仔细想了想案发当晚的情况,越想越觉得凶手就是王建新。”
闫儒玉挑了挑眉,没想到董玥这么快就要栽赃王建新,撇清自己了。
“哦?”闫儒玉摇了摇头,“可惜,上次你对嫌疑人的描述前后矛盾,我们认为很可能是当时太害怕导致了你的记忆偏差。”
“是啊是啊,我当时真的吓坏了。”董玥倒是会借坡下驴。
“所以,经过专家评估,我们认认为你的证词不足以采信。”
专家,当然就是指闫儒玉自己,说起这话来他一点儿都不脸红,特自然。
“什么?!”董玥大吃一惊。
“咱们还是先做伤口检查吧,正好你也能平复一下心情。”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董玥全程处于呆滞状态,典型的诡计败露后的表现。
伤口检查几乎全程是在放大镜下进行的。
闫儒玉非说伤口处黑红的烧焦部位边缘有五六个针尖大的小黑点,这可把徐行二难为坏了。
两人用棉球沾着生理盐水在伤口上擦拭了半天,擦掉了一层死皮,几个小黑点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是几根头发!
人手上怎么会长头发?
人手上当然不会长头发。
头发是外物,是在烫伤的同时被烧断了留在伤口中的。
会是两人纠缠时留下的田小芳的头发吗?
徐行二小心翼翼地取出三截仅有3、4毫米长的头发。
“太好了!麻烦您赶紧跟死者田小芳进行DNA比对!”闫儒玉道。
看董玥的表情,头发十有八九就是田小芳的。
董玥做为本案重要嫌疑人,被紧急逮捕,吴错、小白、明辉也赶了回来。
第二天,DNA比对结果出来了,董玥伤口内夹带的头发果然是田小芳的。
在铁证面前,她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唯有交代罪行。
“那天在楼顶,我本来在等王建新,田小芳却来了,她一边抽烟一边跟人打电话,电话里还聊着厂里提拔车间主任的问题。
车间主任的事儿跟我有关啊,我就躲在电梯设备箱后面偷听,这才知道原本属于我的位置被田小芳推荐的人占了。
再加上王建新这个缩头乌龟迟迟不来,我就特别生气,想整整王建新。既然升职的事泡汤了,无论如何也要让他离婚,然后跟我结婚。
可是哪儿有那么容易,我总不能去跟大领导告王建新,以后我自己也要在厂里混呢。顶多让他老婆知道我俩的事,可王建新根本不怕老婆,他老婆也压根不管他。其实,我已经没办法再向王建新施加更多压力了。
可是,当我看到站在天台边缘抽烟的田小芳,我心里一下子闪过了一个念头。
如果是杀人的罪名呢?如果我的证词能决定王建新是否要背上杀人的罪名,如果我能左右他的身家性命,他会屈服于我吗?
我当时真没想太多,就是这么一个念头,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田小芳已经被推到楼下了。
我习惯性地从楼梯走廊离开,避开电梯里的监控摄像头,去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可是……”
董玥看了看自己手上伤口,“或许是死得太冤,太不甘心吧,没想到她临死竟然阴差阳错地在我身上留下了证据。
你们抓了我也好,这两天我老是梦见田小芳,她不停地跟我哭,眼睛里流出来的是泪水、血水、脑浆混合的东西,四肢也都摔变形了,她问我为什么杀她,还要扑上来掐死我。
我……真的受不了了。”
案子破了,重案一组几人的心情却都很沉重。
一念之间一条生命消殒。人性的善恶究竟有没有界限?
或许,每个刑警都将耗费毕生经历探索这个问题吧。
第七六章 狼来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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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
一童喜妄言。尝牧于山,戏而大呼:“狼来也。”众急趋之。童曰:“戏。”众叹而归。异日,又呼,众视之如前。忽一日,狼果来,童大呼。众疑童戏,俱不往。童尽失其羊,恸而归。众曰:“胡不食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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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没尝过被人欺负的滋味吧?……”
“家境优越,花钱大方,你怎么会被人欺负?今天,你该尝尝了……”
“既然学校、法律都不能制裁你,那么,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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