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了……父亲的死他真的该当负责吗?”梁红英在心里问自己。
看小妹一眼,这孩子可怜,从生下来不久就没有爹娘了,这么小却要跟着颠沛流离去环洲祭祖,也是太为难她了。
前后考虑,梁红英指着高方平道:“权且不叫你去环洲,将来有一天你要给我交代便是了。现在我就跟着你身边监督你,防止你干坏事,我和我小妹的饮食起居,你负责。”
……
夜里坐着牛车往汴京赶,忽然高方平好奇的问道:“你不担心回到高府我叫大军围你?”
梁红英摇头道:“我决定了就不会瞻前顾后,不会多想。我信任你一次,错了也不后悔,你若负我,我若死去,便算世道艰难罢了。高方平,答应我一事。”
“说吧。”这样的人,对于刚刚用六脉神剑忽悠她,高方平竟是有些尴尬。
“将来你若害死我,我不怪你,但是请善待我小妹可以吗?我是江湖草莽,小妹跟着我只会颠沛流离而一事无成,你不同,对孩子你有些爱心,我亲眼见过你善待那个养猪丫头。培养小妹成才,把她当做你事业中的一个工具,好好利用就算厚待梁家了,你同意吗?”梁红英道。
“尽量。”高方平倒下去,有点困了。
“你就是不给承诺吗?”梁红英道。
“我的承诺很重,不轻易许,你慢慢会适应我的。”高方平道。
“我对你不离不弃,做你的小妾,换取你的承诺可以吗?”梁红英道。
“我无需小妾。妻子不是你。”高方平快要睡着了。
“你就那么看不起我!”梁红英揪着耳朵就把他揪了起来。
“其实我是……尊敬你,不在感情上忽悠你。”高方平很是郁闷。
梁红英愣了愣,借助星光注视了他很久,发现忽略掉他的花衣服,以及毫无骨气的草包气质,被石子打哭等等恶劣形迹,倒是不曾发现他有什么不好。从天降祥瑞开始,梁红英承认,这个男人挑灯夜读的时候最为神采飞扬……
高府乱了,上上下下鸡飞狗跳。
杨志受伤回来后被高俅下令绑了。无需理由,把衙内丢了而他又活着回来,就是罪过。
目下高方平有朝廷的官身,失踪非同小可,所以张叔夜也不敢大意,带着两百捕快亲自驾临高家。
也因为张叔夜及时的赶到,救了杨志一命,否则以高俅的脾气,已经当做败军之将斩了。
“来啊,把罪将杨志拿下,等待本帅之省察。”高俅冷着脸吩咐。
“且慢!”张叔夜道,“杨志乃登士郎心腹爱将,或许有失职,却应该交给老夫。”
高俅愤怒的道:“你是不信任我高俅了?”
张叔夜傲然道:“说对了,本府还真不信任你,哼哼,杨志落在你手里还能有命在,来啊!”
“请府尊明示?”捕快头目如履薄冰的请示。
“拿下杨志,带回开封府查问。”张叔夜摆手道。
高俅恨的牙齿发痒,却愣是拿老张没有办法。敢说个不字,就连他高殿帅也会被一并拿去开封府过堂。老张倘若打击武臣的时候,哪怕是政敌,蔡京和赵相公都会一致的凝为一体帮腔,一致对外。
没办法,大宋的士大夫群体就这德行。
好在这个时候,高方平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回来了。
“我儿受苦了!”
高俅老泪纵横的样子,好容易高家有后了,还蒙受官家恩典赐给荫补官登士郎,算是要崛起的开端了,总算是没出事啊。
张叔夜走来面前看看高方平,见他被打成了熊猫眼,想笑又不方便。不知道为什么,老张就喜欢看到此君吃亏的样子。
“登士郎,到底出了什么事?”张叔夜说完注视着梁红英姐妹。
高方平瞎掰道:“被贼人绑架出城,似乎想要谋财,却是路遇巾帼搭救,有惊无险,叫府尊忧心了。”
见这小子目光闪烁,机灵古怪,张叔夜寻思:信你才怪。
但是见他安全回来,梁红英也英气逼人,不似龌蹉之人,也就不想多过问了。把杨志松绑了,张叔夜带着开封府的公差离开了高家。
第34章 关于脑壳中的YY()
♂,
高俅老爸又脸皮很厚的安抚了杨志几句,便呵呵笑着过来和梁红英套近乎,一口一个“女英雄了得”,什么巾帼不让须眉云云。
结果导致梁红英不怀好意的瞪着奸臣老爸。
高方平大为尴尬的打圆场,然而高俅继续拉着梁红英的手,还放话要给赏赐等等。
高方平总算看出来了,高俅老爸又想纳小妾了。情急之下赶紧道:“爸爸,你放开她,男女授受不亲,她乃是儿子我看中的美女,断不容外人染指。”
汗。
高俅固然卑鄙无耻的一个老混混,却怎么的也不会和儿子争风吃醋的,放开手,尴尬的说了两句场面话就遁走了。
杨志在旁边眯起眼睛,怎么看,这个梁红英怎么像那个女贼人,却是始终不方便开口。
“姓杨的,小娘就是十七合拿下你的人,你瞅啥呢?”梁红英真的太野了,一番话问得杨志大张着嘴巴答不出来。
“你对衙内不敬,害得我好苦,等改日约了人来助拳,会叫你好看。”杨志无奈之下说出了这种英雄气短的话来,让高方平大跌眼镜。
杨志不是那种输了不认账的死嘴巴,可是昨天败得实在太玄幻了,何况对手是个女人,这种无地自容的感觉真的受不了,于是受到高方平的无赖性格影响,他就琢磨着改天约了江湖上的好汉打回来。
“除降龙掌和六脉神剑之外,天下绝技不在小娘眼内,但凡敢叫人来骚扰我姐妹清静的,叫衙内打断他们的狗腿。”梁红英道。
高方平不服气的道:“为毛不是你打断他们的腿,而要我去做坏人?”
梁红英不理人,带着小妹去找房间休息了。跟着听后堂鸡飞狗跳,她和恶霸没有区别,竟然看中了高俅小妾的房间,把小妾赶了出来,她自己住了进去。
杨志是明白人,见此情况隐隐约约懂了,这女贼恐怕快成为女主人了。于是装作忘记了昨天的事,绝口不提什么了。
某个时候,杨志还是忍不住的低声道:“大人,降龙掌真的可以赢她吗?不知在哪可以学得?”
“你生个儿子叫杨铁心,孙子就可以叫杨康,那小子弱能若能收敛心性,苦练全真教的正宗心法,便可制她了。特别是重孙杨过,一定可以虐她的。”
……
目下高府内共有八十多头小猪,整天跑的到处都是。
封小萝莉为“小猪头总领”,带着奸臣老爸的全部小妾养猪。
这么多猪都是用于验证复合饲料配方的。一组数据是不准确的,数据越多,就越能说明配方结构的效率和稳定性。
此外不同地区的猪崽,种群和基因也有差别。
在汴京这个水土之下,依照高方平吩咐的不同饲养方法,呈现出来的状态都不一样。
面对同一组配方,有的猪特别爱睡觉,所以最能起膘,生长最快。但缺点也很明显,这种猪抗病能力不行,如果大面积饲养,患病死亡率会很麻烦。
有的猪特别爱动,四处乱跑,这是因为它的种群基因里,野性的成分没有退化干净。这种猪身体壮实,瘦肉比例高,抗病能力较强,但缺点就是长的慢。对于穷人百姓而言这种猪不适用,但是肉质相当不错,适合高端层次的消费群体。
很遗憾,大宋的猪,大多数是携带野性基因的猪。对于后世来说是长的慢的精品猪。但是对于缺油缺肉的大宋平民来说不太好。
如此一来拖慢了高方平的步伐,大规模的集群爆猪肉还需要一些时候。要先进行种群进化。就是这个原因,这些个小猪还没有经过阉割。阉割过的猪攻击性明显降低,不喜欢动,起膘明显,患病率也会大幅的降低,并且对改善肉质中的某些重口味,很有帮助。
大宋一朝,或者说古代是一个秘方横行的世道,各家都有各家的秘方秘籍。包括养猪也是一样的,高方平注意过了,汴京的猪大多数没有经过阉割,但是小部分经过了阉割,所以阉割过的那些猪不说其他,至少在口味上就占有优势,不但好卖些,卖价也更高。
这个现象充分说明了宋人的智慧,就像各种发明的出现一样,已经有那么一些家伙学会了阉割猪,来形成他们自己的竞争力。只是说,这个方法就被他们给隐藏了起来,作为他们自己的秘籍。不过什么时候最适合阉割,其实也是有科学验证的,后世的某些发达国家甚至专门对此进行了立法。
高方平暂时需要进化种群,所以这一步还不忙着进行。
种群进化方面不是高方平的专业,但也有一定的基础,尝试着摸索,只要有时间有资金,应该问题也不大。无法就是用不同的种群,不断的让猪杂交,淡化基因中的野性成分,突出懒惰而快速生长的成分。
其实不用太多,四至五代后,这些猪的生长优势就会很优良。
然后大面积的铺开,优胜劣汰的大数据法则下,挑选出进化成功的最优良的那批作为种猪,往后就是平坦大道,就可以开始爆猪肉了。
另外一种方式叫横交,就是让最懒的那些肥猪进行“近亲结婚”,然后继续近亲结婚。这个过程很残忍,会出现大部分无法生长、有缺陷的废猪。但不重要,大数据法则之下,偶尔也会提有纯成功的,猪会拥有优良的懒肥猪的最强基因,这便是最能出肉出油的好猪种。
道理正是远古时候的皇家,喜欢近亲结合,由此导致了白痴蠢货暴君什么的层出不穷。但偶尔也会基因裂变成功,产生个近乎完美的怪胎,成为一代明君,拯救国家于危难之际。
后世有个牛人叫阿道夫希特勒,他就是近亲基因裂变成功了的一个名牌产物。
但是用横交提纯生长型肥猪缺点也很明显,就是现有的医疗管理卫生条件下,猪群的抗病能力不靠谱,死亡率很不可控,水土适应能力差。那么就等于高方平在汴京或许能养,却不代表换个地方,手下也能养好。
也就是说,这样的成功不容易复制。
而限于这个时代的交通不便利,远程运输成本太大。所以基地最终要扩散全国,那么还是杂交的优良猪种,综合能力最强。
在这个时代生存太不容易,任何东西最大的成本其实不是货物本身,而是运送途中的损耗。各种兵痞官差的盘剥,山贼土匪多如牛毛,马匹短缺,运输速度效率低下等等等等,全部商业潜力,都受制于商道的不通畅。
当然这也造就了这个时代有办法运输的人,以倒卖物资的傻瓜模式就能发财。那么最大的被盘剥者是老百姓,因为模式问题,他们买到的东西实在太贵。
大宋的税收不算业界良心,偏高是肯定的,但其实这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官府懦弱不作为,由此导致山贼土匪绿林豪强多如牛毛,而这些反贼地痞,真个把大宋的强大生产力、内耗了个干干净净,国破家亡的结果,这些家伙至少负有三分之一责任。
河北豪强卢俊义,他就是用因为傻瓜式的倒卖成为大土豪的,对付山贼土匪他当然没问题,枪棒第一的名头,就是贩货的时候在绿林道上打出来的,玉麒麟的旗帜一悬挂,山贼土匪们闻风丧胆。
所以高手就是钱,玉麒麟的旗帜就能卖大钱,换高方平有个商号要走货,难说也会买一面挂在车上。
然后黑帮教父卢俊义只要不傻,找大名府的梁中书勾搭一下,就能免去很多沿途兵痞官差的骚扰成本,那么往返辽地走私一些稀缺品,贩卖些人口,逃避一下关税,所以初步估计:卢俊义家财超级多。
额。
在思考养猪好吧,怎么开始琢磨卢俊义的家财问题了?
理出了一个大概的头绪后,高方平派出好几路混混,远赴各地区收猪去。
磨刀不误砍柴工,挑选全国各地的种群,进行优胜劣汰的大数据杂交,进化种群,这个步骤省不得,资金投入也绝对不能小气。
现在只是小试牛刀而已,战马,其实一样可以用这种方式培养出来。
说大宋丢失了河套牧场便养不出好马来,只是没追求没知识罢了。事实上大宋也没有轰炸机,但是几百年后最终会有的了。关键要有这个想法去追求,去投入。
马的种群基因一样可以进行有目的进化。天然牧场的奔跑,一定程度上可以用训练特种兵的方式,以小训练场达到。
真正的力量取决于肌肉群,而肌肉群,取决于训练和营养配方。马的特性,则取决于种群的优化。
只要有时间有资源,这些在高方平的手里,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应该都能慢慢的做到。
甚至可以继续细分精品,比如轻骑兵的马,就进化出速度最快的马群来专用。重骑马的马,进化爆发力最强、力量最强的马专用。后勤线驮马,则用耐力最强,扛病扛环境能力最强的马专用。
第35章 妾身不服()
♂,
不断的把脑袋里的各种各样养殖的想法,整理成文册收纳,不知不觉间,夜又深了。
此时身上披着一件衣服,高方平甚至不知道谁弄的,什么时候弄的。
梁红英仿佛幽灵一般的在房间里的黑暗角落坐着,好奇的看着高方平。
“红英你不累吗?”高方平问道。
“我不累,小朵很累,早抱着猪睡着了,以后她伺候我妹妹,我伺候你。”
梁红英对他叫自己“红英”很满意。总体上,这小子某些时候很吸引人,让人尊敬。当然了,想干掉他的时候也还是有的。
“我要睡了,你在我房里吗?”高方平好奇的道。
“我守着你。”悍妞说道,“明日起早些,我教你武艺防身,你太脆弱了。”
“饶了我,我没天赋的,练死也就富安的级别,肉还没有他多。好好教教你小妹倒是真的,将来她需要在战阵上冲杀。”高方平道。
“你真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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