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那丫鬟冷哼了一声,别过头,看也不看那小七。
邋遢少年尴尬的摸摸鼻子,倒是识趣的没有再要打招呼的意思。被揭走黑色汗巾的李富贵对着马背上的少女哈哈一笑,似乎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
“大小姐,你怎么会大半夜的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被三爷知道了,我可是百口莫辩”。
少女陈颖儿,年芳十八,乃是振兴帮陈三爷的独女,掌上明珠。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就有人要倒霉。
平日里爱好舞刀弄剑,功夫了得,寻常三五个男子都近不了她身。
少女居高临下看着李富国和他手里的黑色布袋,缓缓的收回佩剑,淡淡道:“李大毛子,你不用拿我爹来压我,我爹有都宠我你是知道的,”
“至于我的来意,很简单,把人交给我”。
那日,她偶然在房门口听到爹爹和李富贵的谈话,于是就一路跟踪了他们三人好几天,为的就是被装在黑色布袋中的孙平步。
‘你若不是三爷的独苗,能有如此待遇’,
李富贵对这位大小姐既头疼,又不屑,在他看来,女娃儿早晚都会嫁人,学什么不好,非得学男子练武,凶巴巴,不如淮河安那些妩媚女子温柔多娇,体贴人。
三爷对少女的宠爱他是心知肚明,尤其是近两年,大小姐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三爷都没有请人说媒的意思,
帮里不少人都在猜测,三爷在有意培养大小姐,这女婿说不定会是入赘的。
正因为三爷暧昧不明的态度,导致少女在帮里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献殷勤的人海了去了。
李富贵摇摇头,说道:“除非三爷亲自说话,或是赖先生同意,不然人是不可能交给大小姐的”,
他不傻,虽然不知道陈颖儿从哪儿得到的消息,但一开始必然是冲着他们三人而来,只不过孙平步是绝对不能交出去的,理由太多了。
不摊牌还好,摊牌也不行。
少女横眉冷对,一字一句说道:“若是本小姐一定要呢”?
两人之间的气氛顿时僵在那里,陈颖儿身旁的丫鬟,小桃红急忙说道:“李头目,你就依了大小姐吧!三爷不会拿你怎样的”。
少女却没有再有拖下去的意思,赖好马上就要带人过来,到时候更加难办,
“死脑筋”,
少女一个甩身,策马踢向李富国,同时一把抓向黑色布袋。
李富贵抵挡不及,人就从他手里被带走,
见一下得手,两人立刻策马转身狂奔离开,
“回去告诉我爹,人,我来处置了”。
52 生意与致富()
临江楼,
在这座白马镇名气甚是不错的茶馆中,午后是茶客们最多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也是临江楼生意的黄金时间。
此处乃是悠闲放松的好地方,再加上茶水钱也不贵,深得老顾客的喜欢。
据说每过几日,这里会安排好口才说书人,奏曲弹琵琶的年轻姑娘,在这个少有娱乐节目的古代,算得上解闷、打发时间的好地方。
那日从吴府回来,已过两日,平静的生活似是冲淡了那晚发生的一切。
这两日孙平步没事的时候就呆在茶楼,听听小曲,品赏趣味故事,可以说几乎不回医馆了。
发生了被绑票的事,他对自身的危机感尤为敏感,何启延一日不滚出白马镇,他一日没法安心。
殊不知,昨日之事,今日再现。
所以,他在等。
那日,问吴老借了二百两银子后,他就再没回医馆,而是派人回医馆报了平安。
原因有二,一是医馆不太平,二是,他不想连累到医馆其他人。
所有的问题,危险,他来负责承担。
在深知自己安全成了问题之后,他带着银子找到了陈饭生,那日为子求医的中男大汉。
因为那孩子还需要后续的扎针治疗,所以他们父子随便找了个地方,在白马镇安顿下来。买药也是一笔大开销,陈饭生在码头找了份苦力活,孩子交由隔壁家的大婶管着。
当孙平步找到他们俩的时候,父子二人是又惊又喜。
惊的是,孙大夫竟会亲自上门治病,喜的是,孩子有人照顾了。
因为,孙平步直接住到了他们家里,地方虽然不大,但三个人也能凑合挤挤。
临江楼的茶间内,陈饭生拿起面前的茶杯,一饮而尽。事后,他眨巴眨巴嘴,回味一下茶香味,感觉有点苦涩,还不如自家的井水香甜。
但他可不会这样说出来,这杯茶是孙大夫所请,不能拂了人家面子。
自从孙平步妙手回春,他儿子的腿逐渐转好,连带着孩子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陈饭生放下茶杯,偷偷看了一眼正在闭眼休憩的孙平步,啄了半天,问道:
“孙大夫,你说有人想害你,可是我怎么见你一点也不担心,连续着几天都在茶馆听曲”?
他跟着孙平步已经两天没去码头干活了,净跟着喝茶听曲,享受生活。他是粗人,喝不惯这苦茶,而且也闲不下来。
说实在的,他感觉自己浑身难受,不得劲。
“嗯”,
孙平步轻轻应了一声,但没有睁开眼,
“陈师傅,有你在我身边,所以我能静下心来,”不是有人想要害他,而是已经出手害他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在这里也不方便,再说您不是想要我教你一些防身的武功嘛,可也没见您上心学啊”!
斟酌了一下,陈饭生还是将心中所想说出来。
值得一提的事,两天前孙平步带着银子不光光是寻找保护来了,更是向陈饭生交了一百两拜师礼,为的就是能学习一些自卫武功。
要不然,陈饭生可不敢在这儿干坐着,家里还有个孩子等米下锅呢!
“不急”,
孙平步平静说道,他要等的消息还没到,学武功也不急于一时,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
何启延让他没法心安,何家,还有那位药司坊何大人也是个隐形问题。
知道陈饭生呆不住,孙平步宽慰他道:“孩子也大了,该是找个先生识文断字了,等过几日,孩子能够完全自主行走,就给他送到私塾去吧!平常也能有个玩伴”。
陈饭生嘿嘿一笑,摸摸头,“俺还等着交他武功呢”?
孙平步笑笑,果然是子承父业的心思,刚想劝说读书和习武并不冲突,外面居然闹哄哄起来,
“听说了嘛!何家出事了”!
也不知谁开得腔,话题直指何家,很快就有人摇头说不知情,但茶馆中不乏消息灵通者,
“不是何家出事了,是何家的二公子,何启延出事了,听说现在躲在何府内,出都不出来”,
“我听说,那何家的何启延出手凶残,有两个乞丐被打得半死不活”,
“不是说打死了吗?几十个乞丐围在何府门口,扬言要交出杀人凶手,不然就报官”。
“我怎么听到是何家报了官,”
“谁知道啊!就大清早发生的事,现在白马镇传得沸沸扬扬,何府关上了大门,谢绝一切访客”。
······
临江楼内,对何家的讨论还在继续,流言肆虐,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茶馆包间内的孙平步,刷的一下睁开眼,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事情成了”,
他起身而立,对着陈饭生说道:“陈师傅,我们走吧”!
孙平步在茶馆内等了两天,终于等到了有关何启延不利的流言,大事可期。
所谓的流言,就是他让那些乞丐放出的风声,半真半假,自然会有那些既闲的蛋疼,又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来添油加醋,
孙平步要做的很简单,就是引导流言。
报官也好,聚众闹事也好,都是孙平步出得主意。
报官,只是威胁,让何家服软的一种手段,这年头,人多力量大,同样,人越多,也越乱。
他就是要何家自己先乱起来,何启延怕起来。
孙平步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成功,毕竟这可是大天朝无往不利的招数——碰瓷。那叫一个准,谁都防不胜防。
大天朝的独门手段,只是孙平步的第一步,外界的压力,是他的第二步。
接下来还有第三步,第四步·······
陈饭生看到红光满面的孙平步,心里觉得诧异,“孙大夫,我们去哪”?
“何家”,
这两日,从临江楼内听到的消息,加上从乞丐得来的消息,孙平步已经对何家知之甚详。
这临江楼不仅是座茶楼,同时也是白马镇大事小事消息的散发地,彼此之间,谈事的好地方。上至世族人员,下至一般的人家,哪个家里没一两个‘大喇叭’。
孙平步来临江楼,可不是光光喝茶享受。
陈饭生还是有点不明白,“何府不是不见客吗”?
孙平步转过头来,笑道:“那我们就过去见他们”。
随后,他又在心中默念一句,帮何家人痛打落水狗。
53 此酒只应天上有!()
王李之家,
李富贵皱着眉头,一脸的难以置信,这深更半夜的,人都应该已经休息了,何况这附近人烟罕见,到了大白天都不见得有人会到破庙来,
这可是白马镇外,不是热闹的闹市。
他一把揪过邋遢少年小七的衣领,质问道:“你可听清楚了,这黑灯瞎火的,可不要自己人吓自己人”。
李富贵其实还想说一句,你小子怎么听得出来是大小姐的声音,
事情一件比一件离奇,大小姐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动,这种事,三爷不可能会对大小姐讲,他宁愿是小七这家伙听错了。
“算算时间,赖先生也该到了,去了这么久,不可能会不来!赖先生可不是大小姐,你再出去看看”。
李富贵不信,事情比说书的都他娘传奇,
“唉啊”!
邋遢少年从李富贵手中挣脱开来,扯了扯脏乱的衣服,表情是相当郁闷,
“李大哥,我不可能听错,我刚才想到草多的地方喂马,才刚系好马绳,远处就听到马蹄声,好像有两三匹马的样子,飞快的像这个方向奔来”,
“你能听出大小姐的马蹄声”?李富贵用奇怪的眼神的看着邋遢少年小七,越听越觉得这小子在胡说八道。
小七冷哼了一声,以此来表示不满,
“我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李富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低喝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管是不是大小姐,赶紧走,不要让人发现我们”。
那一巴掌的力道也不小,少年疼的直摸脑袋,他有心想要给李富贵的脑袋上也来上那么一巴掌,不过他知道他打不过李富贵,只得气馁道:
“肯定是大小姐,不会有错的”,
他犹豫了一下,呢喃道:“因为,因为我听到了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桃红姐的声音,酥酥麻麻,可不比大小姐的声音好听多了,大小姐哪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再说我也没听到大小姐的声音”。
李富贵的目光微微一闪,身上的江湖气息暴露出来,果断的拉过邋遢少年小七,低喝道:“走,不要耽搁,我们立马走”。
孙平步被装在黑色布袋中,可他们二人的对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现在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赞一句,
‘好一个痴恋少年’,
这等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听错的可能。
孙平步不明白这伙蒙面人的身份,也因此不好下判断,但看样子他们决计不想遇到他们口中的大小姐,
他们固然不想,孙平步此刻也不想,多一人就多出了变数,
这个所谓的大小姐出现,打乱了他的逃跑计划。
“先回镇子”,无奈之下,孙平步只能出言提醒。
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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