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像是化骨绵掌一般的歪门邪道,但不管怎样,的确是一门霸道的武学。
陈近南以此功称雄天下,成为天下间数一数二的高手,足见这门功夫的厉害。
刘云获得这样的功法,自然高兴,何况,这门功法回到天运大陆后,还会再进化。
没有浪费时间,在系统的帮助下,刘云很快将此功练到小成境界。
刘云找有要事的借口,告辞,拜托韦小宝照顾方怡,方怡不舍,韦小宝天地会原因。
当天夜里,做好离开准备的刘云并未立刻动身,而是先私下里和韦小宝交代几句。
韦小宝听说他要走,十分恳切的挽留,倒不是他多么不舍这位兄弟离开。只是他这两天实在是被太后整怕了,想身边多一个刘云这样的保镖。
“韦兄弟,我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明天一早就必须离开了。走之前,我想拜托韦兄弟一件事。”
“刘大哥请说,但凡小弟能做的到的,上刀山,下油锅,海里游,地上跑,我定给你做到。”
韦小宝这番话虽还是老毛病,只能信三成,但也足以看出他是打心里感谢刘云。在他看来,若没有刘云的帮助,他恐怕早死翘翘。现在想到柳燕那肉山的凶狠,他仍然心有余悸。
“兄弟别这么说,我的事没那么凶险,用不着上刀山之类的。我只是想你帮我照顾方怡,有机会把她送出宫去吧。当然,至于那刘一舟,最好……别让他出去。”
不知怎的,刘云对方怡此女倒是有些上心,他也清楚,他们之间不太可能有结果,毕竟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可由于他破坏了方怡和韦小宝这家伙的姻缘,今后方怡也不可能与他在一起,所以便想卖个人情她平安过下半辈子,当然他不希望方怡便宜刘一舟这坨大便,自然要先将此人给铲除。
韦小宝一听就这事,当即打包票一定照顾好大嫂,绝不会放过刘一舟这怂货,刘云也就放下心来。
第二天一早,趁着天没亮,刘云便悄然离开尚膳监,仔细分辨附近没人之后,才找了一片草丛,召唤系统回到天运大陆。
王家村的一处密林中,微风吹过,刘云身形缓缓凝聚。
回到本世界后,刘云立刻听到系统的提示音。
“提醒宿主,紫霞神功进化为紫阳真决,是否修炼其第一重”
紫阳真诀,听名字都霸气啊!
在得到刘云肯定答复后,系统很快开始灌输功法的法门,紫阳真决练成第一重。
刹那间,刘云只觉一股汹涌的热流在体内翻腾起来,各处经脉都感觉暖洋洋的,犹如寒冷的冬日沐浴在阳光之中。
若是有一面镜子,他恐怕会惊讶自己的身体被一层神秘的紫光所包裹,极为醒目。
在练成紫阳真决的瞬间,他甚至清晰的感觉到空气中所包裹的天地灵气在身边缓缓流转,慢慢汇入他的身体。
很显然,这是紫阳真决的作用。若非直接速成功法,从无到有,刘云也不会感觉如此清晰。就好比一人病入膏肓的人,被神医治好成为身体健康的人,那种强烈的对比,实在用言语无法形容刘云兴奋不已。
虽然天资其差,可刘云有系统在身,又不愁功法,练功一切速成,想到此处,刘云豪情万丈!
“提醒宿主,凝血神爪进化为噬血番天印问宿主是否学习此功。”
在紫阳神功灌输完毕后,又响起令人激动的机械声。
凝血神爪是陈近南的独门功夫,可让人的血液凝固,不可谓不牛。对于这门功法的进化版,刘云隐隐有些期待。
在经过刘云同意后,系统再次开始灌输功法,经过约莫一刻钟时间,噬血番天印这门听起来就很牛叉的功法,刘云也学完了。
在学会之后,刘云立刻感到这门功法的妙处,绝对不亚于轰天指。
“这噬血番天印太奇妙了,除了巨大的威力外,还有‘噬血’的,试试现在实力如何吧!”
经过功法的灌输,刘云脑中对于这门功法的功用以及威力都了如指掌,比如这‘噬血’二字,倒不是说真能吸人血,而是可以在使用之后,令人气血沸腾,难受无比,影响人的正常发挥。
刘云手掌伸出,只见一股淡淡的紫色光晕在手臂上浮现而出,这是紫阳真诀在流转,此外,在手掌上面,被紫光包裹之下,还有一丝丝若隐若现的血色光芒。他手掌前压,轻轻一翻,只见一座血色的五指虚影浮现在前方三丈远的一座假山上。
去。
随着刘云大喝一声,这座血色掌影轰然而下,只听砰地一声巨响。
整座假山轰然倒塌,尘土飞扬,碎石乱串,威力着实惊人。
“好家伙,这一印下去,至少有七千斤之力。比起轰天指的同样效果,消耗的灵气还少一些。轰天指一重一次施展消耗灵气是三成左右。这套功法只消耗两成半。加上那噬血的,还真是一门不错的功法。”
这次获得了两千积分,刘云本想用来购买紫阳真决或者是噬血番天印的第二重功法,因为这两门功法,一种是用来提升实力,一种显然比轰天指要高明一些。不过在打开系统后,却发现他根本买不起,两门功法的第二重居然都要两千五百积分。
至于武器方面,他有了青峰剑也不需要兑换。
可是,迎接即将到来的乡试,他必须准备充足,绝不能失败,因为他也清楚王子狐的为人,心狠手辣,疯狂嗜杀,若是没有充足的准备,被他打败的话,必定没有好下场,到时再多的积分都用不上了。
刘云没有吝啬积分,花一千兑换了轰天指第二重功法,虽然没把积分用在刀刃上,但现在可不是将这个的时候。
让他惊喜的是,这轰天指二重比一重强不少,施展后,至少能爆发出一万余斤的巨力。
只不过轰天指的弊端还是很大,在施展第二重后,就算他现在三品武生的实力,还是一次性就消耗掉一半的灵气。
“看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用轰天指二重杀敌了。这种功法,只能用作最后一搏之用。”
刘云学习完轰天指第二重,便准备回家,毕竟出门的时间换算起来差不多也该一天了。
他刚走到村口,便遇到慌慌张张的孙二牛朝他跑了过来。
“云哥,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孙二牛边走边喊,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二牛,慌什么,这可不像你小子的脾气。”
刘云拍了拍他肩膀,在他印象中,这小子一直很懒,对很多事都不上心,属于那种二愣子性格。这种人除了天塌下来,否则很难让他着急。
“你还不慌,听了我的消息就有你慌的了。我今天听人说了一个很坏的消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孙二牛神神秘秘的小声说道。
“什么事,说吧,你小子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了。”刘云无语。
“我听说这王子狐正在冲击七品武生,准备为县上的会试做准备,他想冲到前十名!”孙二牛的语声都在颤抖。
王家从小到大和他们二人斗,以前孙二牛和王大虎是主角,后来,王子狐异军突起,慢慢甩开了与人的差距,直到刘云出现,成为有可能打破这个平衡的人,可是王子狐冲击七品的这个消息,无异于击碎了的希望。
“怎么这么快,他不是才五品武生吗,这才几天就要冲击七品了。”刘云也忍不住惊讶。
只因这七品武生是武生境的一个分水岭,一般人很难突破,有资质差的甚至一辈子都停留在六品以下。
这王子狐花几个月时间从五品升级到七品武生,这速度实在是有些骇人了,就算刘云这个有系统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点点的嫉妒。
“听说是他无意中得到一株仙草,在吸收仙草之力后,实力突飞猛进,从五品直接冲击七品。这几天他在巩固境界,乡试之前一定会出关的。他这么厉害,你肯定抵不过了,我看,你还是趁他还没出关,王家父子也没找你麻烦,你赶紧跑路吧。最好走了之后,再也别回来了。我知道你家里的情况,这包裹里面有一些钱粮,够你们娘俩吃半年左右了。”
孙二牛叹了口气,说着话,从身后递过一个包裹来。
看到他这一举动,刘云也是颇为感动,只不过,不管出于自尊,还是拥有系统之后的自傲,他这一次绝不会走。
“二牛,我不会逃的,你也不用劝我。我跟你保证,这次乡试,就算他真的成为七品武生,我也不会怕。你且先回去,乡试之前,我会让那家伙大吃一惊的。”
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
孙二牛自然不信他这番话,可是苦劝之下,刘云还是不走,他也2熟悉这死党的执拗性格,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刘云这番话虽狂妄,却不完全是大话,现在他轰天指二重爆发的力量是一万斤。
一般的七品武生能爆发的力量在七千到一万五的实力,王子狐的天赋不错,想必能爆发的实力在一万斤左右。现在刘云的实力,应该和王子狐接近了。
只不过,刘云还是不敢赌,凭借王子狐那种阴险暴虐的性格,如果刘云输了,将面临的恐怕就是这辈子不能翻身。
这是一场性命之争,刘云必须做好最充足的准备。
最快提升实力的办法,无非有两种,当然,对于刘云来说有三种,只不过,穿越武侠世界只能每月初一去一次,而现在距离乡试只有几天,时间来不及。
另外一种就是‘凶兽丹田精血’,普通人服用凶兽丹田精血都能直接晋升为武生,可见凶兽丹田精血的厉害。
只是这精血拥有凶兽的暴虐之气,若是服用过多,恐怕会影响接下来的修行。可对于刘云这种短期突破,却有大用。
一般低阶凶兽智慧不高,容易杀,但它们的血却没有多大用处。而高阶凶兽拥有智慧,杀起来十分麻烦,加上凶兽天生的凶狠,甚至于一般与人类同阶的凶兽相遇,多半都是人类死亡。
而最后一种,则是像王子狐一样,得到一种稀世仙草。只要一边修炼,一边吸取仙草中的灵气,境界提升将非常快。
不过仙草这种东西,自从开始修炼之后,就被人类采摘的七七八八。现在整个大陆上还存在仙草的地方,除了一些大的门派自己种植之外,就只剩下极为危险的深山或者是无人敢去的大海深处了。
对于现在的刘云来说,不论是获得凶兽丹田精血,或是仙草,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他身后的十万里大山。
辞别孙二牛后,刘云已做好了十万里大山的打算。
十万里大山是村里人给取得名字,实际上,谁都不知道,那一座座重叠的山峰到底多少才是尽头。
一般来说,翻过第四重山就会遇到凶兽,而到了第十重山以后,武生境以下的人都不敢再。
刘云以前和孙二牛一起去狩猎,最多也就到第四重山去搜寻猎物。
而这一次,想要获得更多的刘云需要的征途,很明显不止于四重山。
在行了约莫半日后,刘云已经翻过了第五重山,这途中,他遇上过几头三品凶兽,以及一头四品凶兽,都轻松斩杀。
只是这些凶兽的丹田精血蕴含的灵气太低,刘云都不屑于吸取,更主要是怕被里面的暴虐气干扰修行,影响后续高阶凶兽精血的吸收。
半日后,刘云来到一处潮湿的密林中,身上衣裳已被扯的稀烂,嘴角溢出血液,连身上也多处是伤口。
在他身前,一头两丈长短,一丈来高,那身体足以和现代世界大象比肩。只是凶兽的长相却和麋鹿相似,此刻已躺在那儿,其肚子全部被破开,连心脏都被绞碎。就算如此,这凶兽浑身依旧在抽搐着,却没死绝,足见生命力之强。
最为奇特的是,这只麋鹿的头上有三只眼,称三眼麋鹿,那双眼睛还有蛊惑心神的作用。
一般的普通人,被这麋鹿的第三只眼一看,恐怕会立刻陷入幻觉之中。
好在刘云刚学会的紫阳真诀似乎有抵抗魔力浸入的作用,没受它迷惑,这才将其顺利斩杀。
刘云将麋鹿的尸体翻转,将内脏剔除,从麋鹿的肚子中间部位看去,那儿有一个漩涡状的凹形肉巢,这就是麋鹿的丹田位置。
他小心将麋鹿的丹田用匕首划开,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竹杯将其中流出来的一调羹的鲜红血液装起来。
刘云不敢怠慢,在附近找了块僻静的山洞,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随即开始运转功法吸收精血的灵气。
在喝下精血片刻后,刘云的脸色顿时变得充血般的通红,紧接着甚至变成乌黑色。
他整个身体甚至像是被吹了气一般,顿时鼓胀起来。与此同时,其头顶处,还冒着丝丝白气。
刘云只觉体内气血翻涌,丝毫不敢大意,急忙运转紫阳真诀来吸收这霸道的精血。
过了约莫三个时辰,一动不动的刘云终于吐出一口浊气,猛然一跃而起,一拳击出,砰的一声巨响,被他击中的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应声而倒。
“还不错,吸收了这麋鹿的精血,现在我的力气又增加了五百斤左右,还真是好东西。若是再有三头这样的麋鹿,我便可冲破武生三品,四品的境界。”
要知道,这武生三品和四品之间只差一境,却也是一道坎,很多人在这个境界上一呆就是好几年。凭刘云的身体资质,若不是学会紫阳真诀,恐怕也会如此。
自从遇上六品三眼麋鹿之后,刘云再也没有遇到像样的凶兽。
当然,这一路走来,也遇上不少来此打猎的人,这十万里大山深处虽危险,不过在头几重还是平静的,几乎没有高阶的凶兽出没。附近的人,甚至就靠这几座山打猎生存。
这些人中,有少数是他同村的人,而不认识的人自然更多,他们中有的是来此冒险的,有的是来历练的,总之,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在山中行走,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一般不和陌生人交流,甚至就算是熟人,若不是早前就组好队的,几乎也不怎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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