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些社会交际,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要去面对的。
那天,他一身文质彬彬的出现在宴会上,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因为什么?
一,他长得挺好看。
以前,璟欢老说他戴着一副老土眼镜,难看死。
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过自己的长相,在进行了诸多对比之后,他自认不是很差。甚至为了让她改观,而去买了隐形眼镜。
虽然戴着,让他觉得不太适应,可他还是作了改变。
也因为戴了隐形眼镜,大学中,常有学姐学妹来示爱,害他好不困扰。
“对不起,我要勤工俭学,没时间谈恋爱。”
他总用这一招来挡走那些围着他嗡嗡作响的美女苍蝇们。
结果并不理想,他勤工俭学的地方,总会出现一些同校或是别校的小姑娘,或是用手机匆匆拍他,或是用爱慕的眼神悄悄膜拜他——那会儿,他已经开始展露头角,优秀的天份,一点一点被挖掘了出来。
有些小姑娘还会买通贪财贪吃的小跟班萧璟欢来递情书。
因为他去打工,璟欢觉得无聊,也会跟着。
没办法,萧家太冷清,萧伯伯又那么忙,所以那几年大学生活,都是他在带着璟欢。
对于淘气的璟欢四处给他拉红线,他甚是头疼。可他又舍不得凶她。
为此,他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并且还特意编了一个理由:
“欢欢,我有女朋友,她出国了。以后不要再帮别人瞎递情书了……”
如此这般,他和她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她才算打消了将他推销出去的想法。
之后,他因为好奇曾问她:“喂,我说,欢欢,为什么你这么热衷帮我牵红线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后,一直没再碰感情,我怎么没见你替他着急,尽替我在那边瞎琢磨了?”
那丫头是怎么回答的?
“我哥那人,比狐狸还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说了,凭他那长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们就能自觉自愿排个转弯长队的。需要我~操什么心。
“你不一样,你从小就是问题孩子。木成这样,又不善和人交流的,比较不好讨老婆。所以,我觉得,我该帮着你一点。结果呢,你还不领情。算了……不管你了……唉,真是有点想不通啊,你这么木,怎么还会有人喜欢啊……”
面对这样一个评价,他甚于无语。
是,他承认,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较喜欢微笑待人;比如,他赛车非常的牛;比如,他的电脑技术挺高端……
好吧,那丫头,从来不关心这些的。
而这一天的酒会上,他的高颜值,再次吸引了一些年轻女子的目光。
二,他跟在萧至东身边,经萧至东那么一介绍,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立刻变得金光闪闪了。
这一天,他成功认识了想要认识的人,并约定了后会之期,然后呢,正打算撤退,却看到宴会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绍了上来。才知道这天还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岁生日。而在这位小姐身后则跟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个,正是他那很久不见的璟欢妹妹。
这一天,璟欢穿了一件浅兰色小礼服,v领,无袖,不规则的裙摆跟着她的走动而飘起优美的弧角,短发,青春洋溢的小小脸孔,飞扬着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个误闯人间的精灵,提着裙摆,和朋友在酒会上轻快的走着,无敌的笑脸,无论到哪,都能引来宾客的***动。
她的美,甚至于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发现,萧家养在深闺的女儿,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这一天,他终于正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家里那个小小坏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发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焕发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里看着,时萧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离开,欢欢看到他后,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别认她。
这丫头虽出身富贵,但平时与人交往,甚是低调。
她衣橱里多的是名牌,不过,在学校,她多半穿平价衣服,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说,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仅仅只是一件寻常的小礼服,并不昂贵。
她常常花钱似流水,又常常装穷。
这一天,璟欢那俏皮的模样,流露着几丝少女的甜美,以及小女人的灵动,深深的惊到了他。
那颗从来没被异性吸引过的心脏,因为她那一瞬间的美丽,而狂跳不止,四周的一切声音都远去了。
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
没有认,但他留了下来。无他,他听到了一些对话:某几个纨绔子弟似想打她的主意,留下自是为了给她保驾护航。
后来是璟欢主动上前和他说话,却还是为了帮别人牵红线:“长宁哥,酒会主人家那位姐姐想和你跳个舞。你是男生,要不你去邀个舞吧!”
“不好!”
他满口拒绝了。
“为什么不好?”
她挺不满的。
“不想和陌生人跳。”
那时,在他活了二十三年的人生当中,只和三个女人跳过舞:奶奶,靳姨,还有小璟欢。
“一回生两回熟吧……我都听说了,我爸他们都在暗中给你物色相亲对象了。与其被逼着相亲。不如自由恋爱啊!”
“我说了,我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你少给我招惹是非。”
“可你那心上人不是已经出国了吗?而且还嫁人了,你还惦记着那人干什么?瞧瞧啊,眼前这位长得这么好看,对你有意思,家世又好,你就没半点想法?”
“没有。”
“哎,你好扫兴。”
“这是原则。”
“这是木讷。”
后来,她没有勉强他。
宴会散场后,璟欢和她的同学准备回大学宿舍,她们才出酒店大门,就被两个公子哥给拦住了。
为毛,泡妹子呗!
人家想要电话号码。
璟欢不给,还牙尖嘴利了回击了几句,那两个不识趣的就动手动脚渐渐失了风度。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来个英雄救美,或者可以在这个死丫头脑子里改一改自己打小那“胆怯如鼠”的印象,偏偏他们家欢欢,是个文武全能的小才女,不仅读书厉害,打架功夫也一级棒。
还没等他有机会出手相救呢,人家就脱下高跟鞋,将对方痛打了一顿。
最后还是跟在后面的他,以律师的身份去劝开的。
那几个挨了揍的公子哥,在发现他是璟欢这边的人之后,灰溜溜就跑了。
之后,璟欢把同学送上了自家的车,让司机送去学校,自己却没回去,说是好久没见到他,想陪他走走,聊聊家常话……
那天后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走了很长一段路。
这丫头啊,走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蹦蹦跳跳的,穿着高跟鞋呢,哪经得起这么走,结果呢,跟一歪,崴了脚了。
怎么办呢?
他背她呗!
慢悠悠的在路灯下,他一步一步向往走,一边听她说话。
他们俩在一起时,总是她控制着话语权,而他只需要静静的聆听,偶尔插上几句,或是故意逗她一下,她就能笑得咯咯作响。在那样一个凉爽的夜里,这样的时光,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背她。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背她最多的那一个。所以,她会毫无想法的爬上他的背,还和小时候一样,勾着他的脖子,嘻嘻哈哈的说笑。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刻的他们,他已经是成年男子,而她则出落成了一个妙龄少女,背着的感觉自是不一样的……女孩子那娇娇软软的身子,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丫头长大了,这样的丫头,肯定会很受男孩子追棒。
将来,一定会有一个优秀的男生成为她的男朋友。
不知为何,只要想到会有一个男子代替他,往后头,会牵她的手,走进婚姻的礼堂,会陪着她走完一辈子,他的心,就莫名的心慌意乱,非常的不高兴。
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种想将她深藏的冲动,不想她被外头的人看到,也不想她被那些长得漂亮的小帅哥吸引了去……
那一刻,他很烦躁,曾轻轻问她:“欢欢,以后,你会找怎样的男朋友。你们医学系有让你看得下眼的师兄吗?”
她的回答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没,一个个全和你一样,都是死读书的书呆子。
“哎呀,生活好无趣,我怎么就撞不到一个能让我为之惊才绝艳的男人呢。
“我想谈恋爱啊……十六岁花季,要是不能来段浪漫的爱情,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了呀……”
那一刻,他的心里猛的就蹦出了这样一个想法:欢欢,让我做你男朋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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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478,单相思18,那年情动,想倾尽一切爱一场()
这句话,能说吗?
当然不能。
说了的结果,可能会是惹来那孩子扑哧扑哧一阵狂笑,然后,她会拍拍他的肩说:“哎,木头,你在开哪国玩笑,你是我哥哥好不好。乖,别胡闹。好好做哥哥。不准胡思乱想。”
是的,那一刻,他突然弄明白了自己的心:从少年到青年,他一直一直没有找女朋友,是为了什么偿?
为了这丫头,为了当初靳姨的那一句戏言:要是女孩,配你作媳妇。
可问题是,那是一厢情愿。
在萧璟欢的心里,他的定位就是:哥哥,而不是男人。
她自是喜欢他的,只是,那种喜欢,只是妹妹对哥哥的依赖,总有一天,会有一个让她为之仰望的男子,走进她的心里,偷走她的心去。
那天的再后来,他什么也没说。
她呢,说累了,睡着了,赖在他背上,睡得无比香甜。
而他背着她,又走了很长一段路,直到走不动了,才让送完人之后回来一直跟在他们身后慢慢驶着的车子停下来,坐进去,一起回了家。
等回到家,他将她抱上楼,送进房,放上床。
那丫头赖上床后,就抱着自己的被子呼呼睡去。
而他,则静静的坐在边上,看着她美丽的睡颜直发呆,始终没有从发现自己心之所归的真相当中走出来。继而苦恼,继而患得患失。
因为,他苍白的知道自己与璟欢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而那不是他可以横渡的。
纵有喜欢,也只能放在心里深藏:一,她还未成年;二,她对他并没有同样的想法;三,他不敢弄尴尬了彼此之间的亲呢关系。
既便他无耻的想要表白,也不能是现在。
至少要等她满了十八周岁,或者更大一点。
最后,他选择了沉默,将爱情的荫芽,深深藏有心里,只用怜爱的目光,守着她直到天朦朦亮才回的房。
他想着,以后,他要加倍的爱护她。
可命运没给他机会。
等她好不容易成了年,他却失去了表白的机会——她谈恋爱了,喜欢上了一个高材生,一个无论长相还是学识,都优秀的让人无法挑剔的男孩子,一个有志的寒门少年邵锋。
如果邵锋不死,如果他们的爱情可以一路盛开到婚姻的殿堂,那么,邵锋必将成为一个前程似锦的幸运男人——萧靳两家的乘龙快婿这样一个身份,足可以令他在往后的人生道路上,无往不利。
遗憾的是,他竟凋零了,而成全了他。
这样的机会,绝对是老天恩赐的。
他怎么可能再傻傻的轻易的放走她——哪怕遭她埋怨,可当她以妻子的身份出现在他的结婚证上时,他的心,注定要为她彻底沉沦,放下已经再无可能。
此刻,看着她睡在自己的床上,幸福感,满满当当的就充满了心脏。
从二十三岁,到三十岁,他因邵锋而失去了爱她的先机,也因为邵锋而重新拥有了守护她一辈子的机缘。
多少年了,他的奢望终于成真,而未来如何,就看他怎么去征服她了……
总该倾尽一切的去爱一场的,不是吗?
如果,最终的结果仍是爱而不得,那他只能选择放弃以成全她。
靳长宁思绪翻滚的在边上凝睇良久,末了,给她盖了一条薄毯,悄悄退出去,然后,拿上车钥匙,出了门。
干嘛,买菜,试着做家庭煮夫呗!
*
晚餐很简单,一碗勉强行的汤,还有一盘看上去烧得不太雅观的炒三鲜,外加四只大闸蟹……
面对食物,萧璟欢很郁闷,长叹一声,看他的目光有点忧伤:
“我哥手艺那么好,你怎么都不跟着学学的?”
“哥以前少有自己做菜的时候。我想学也没地方学。尝尝看吧,实在不行,以后我们往外头买现成的回家吃。”
靳长宁淡淡一笑。
“要换作是以前,给我吃这种食物,我一定讨伐你,不过现在算了。”
现在的萧璟欢不偏食,只要味道还可以,她都能忍下——这份吃苦耐劳的精神,是从邵锋那边学来的。
“味道不算差。”
萧璟欢吃了,这么评价了一句。
靳长宁看着她,心下是惊讶的,现在的欢欢,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
“别这么看我。这只是我尊重他人劳动果实的习惯性好评……所以不要太感动。”
她吃的很快,吃完了,就主动帮忙收拾洗碗。这和以前的她,也不一样——以前的她,哪会懂这种家务活。
他看着实在有点稀罕。
“哎,拜托你别用这种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神看我好吗?”
她洗碗的时候,他跟了过去,惊奇的眼神,令她不雅的翻了翻白眼,说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