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变戏法儿的人。能把东西凭空变出来,从无到有。”康妮说道。
茉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她几乎能变出观众指名的任何东西。人们渐渐明白,那已经不是骗人的戏法,而是某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后来,她的表演甚至发展成了竞价的形式,只有出价高者才能让我们的魔术师一展风采。”康妮滔滔不绝,同时眼睛里也冒出了光芒。
看来当年的红莺,远比现在红火。
“那她是因为什么离开的呢?”茉莉问。
康妮顿了顿,缓缓道:“那是一次表演事故,她在一场表演上变出了活人——一个男人!”
茉莉不明白变出男人为什么会被称为事故。
“那时,我们都没想到特莉丝会被那个男人带走。。。。。。”
第四十三章 总有人藏在树后()
两根木杆,一块破布,组成了一副简陋的架子用来搬运尸体。
派特安静地躺在那上面。
“长官,就在这儿埋了他吧。”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名狱警大概是有些累了。不知道为什么,上面不让他们把派特套在麻袋里,而是让一具尸体享受着这样的高等待遇。
“你这个懒鬼,多走几步路能要你的命?”被称作长官的人不耐烦地说道。
“可是长官,山里哪儿都一样。除了咱们,没人会来这儿闲逛。”他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反正上面的命令只是“附近掩埋”,并没有指定什么地点。最重要的是,大家的确有些累了。
“好吧,兄弟们卸货。”
两名狱警听令如释重负,将那副简陋的长架子放下。那具尸体一时失去平衡,从架子上翻下,坠落在地。
其中一位狱警骂咧了一句,不得不又用手去触碰那具尸体,老实说那真恶心。事实上他对这位派特先生有种莫名的恐惧。
从他的自杀就可以得知这位派特先生是位狠角色,那片碎陶片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脖子。狱警拔出它的时候,都可以用喷出的血液洗个澡了。派特的死亡决心可见一斑,就好像生怕自己死不透似的。
狱警把尸体翻过来,正面朝上。突然,他的眼睛捕捉到了什么东西。
尸体脖子上的伤。。。。。。竟然消失了。那伤口明明之前是那样叹为观止。可现在,除了残留的血液痕迹看上去有些污秽,那脖子简直算得上细腻光滑。狱警睁大了眼睛,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尸体突然动起来。他继而用手指戳戳身边的同伴,把自己发现的异样指给他看,直到同伴也发现了这份不寻常。
“怎么回事,还不快挖!”长官急躁起来,因为他属下的两个蠢货只顾大眼瞪小眼,谁都一动不动,不干正事。
“长官,你看。。。。。。”
咚。
长官”只看到从天上掉下来个东西,正落在他属下的脑袋上。那倒霉鬼连话都没说完,就当场倒地晕了过去。
砸中他的是颗石头。长官十分诧异,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可天上只有飞着的白云,就连一根树杈都没有,怎么会有石头掉下来呢。
咚。
旁边,他的另一名手下也应声倒地。一名曾经拥有两名下属的长官瞬间变成了光杆司令。
没什么比未知更让人恐惧。
有古怪!他慌乱地后退着,逐渐远离了倒地的同伴,似乎这样。更加安全。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的眼球险些飞出眼眶。派特先生——那具尸体,竟然在动!他先是扭了扭脖子,用被捆住双手在一侧支撑着地面,慢慢地坐了起来。
咚。
完了,好像有什么东西砸中自己的脑袋了,长官眼前一黑。对了,既然石头是从天而降的,那么用手护住脑袋可能会有用。他双腿一伸,带着刚刚的灵机一动晕了过去。
于是奇妙的一幕出现了——刚刚还躺着的人现在坐了起来,而刚刚站着的人现在却全部躺倒在了地上。
“少爷,你没事吧。”甜美的声音响起,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树后现身。
特莉丝,少爷忠实的女仆。
从第一颗石头凭空出现,砸到狱警头上的时候,派特就知道是他的女仆到了。这种类似“传送”的神奇力量是特莉丝独有的。至少派特没听说过有哪个奥丁的魔法师会这一手。
特莉丝是名拥有魔法的魔术师。她可以把方圆十英里左右的物品变到离自己不远的位置。听说她曾经是马戏团的台柱,并凭借这一技能赚了好多钱。
“你知道我不会有事的。”派特先生语气平淡,只有从他破损的衣物才能看出他曾经遭受过一场囚禁。
“少爷真是的,连句感谢的话也不说。你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才找到这个地方。”紧走几步,特莉丝准备给派特解开束缚住他手脚的绳索。可就要得救的派特却眉头紧锁。因为他感觉到,空气中似乎有种不寻常的味道。
那是猎人在紧盯猎物。派特曾无数次品尝过这种味道,哪怕这次的味道极其淡薄,就像是一个孩子正在几英里外烤山芋。
派特是只资深猎物。就在特莉丝马上要走到派特身边时,一个影子从邻近的一棵树后掠出,闯入他的视野,同时不断闪烁着身形。小心!”他吼道。
特莉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绝对信任她的少爷,瞬间猛地向后跳开。劲风吹来,雪白的利刃贴着特莉丝的脸颊划过,一小撮头发随之被割落,慢慢地随风飘远。
速度之疾,犹如鬼魅。
那是个全身上下被灰布裹得严严实实的家伙。眼见一击不成,他后退几步,俯着身子,右手将匕首反握在身后。
“看来,你在等我出现。”特莉丝说着,舔舔嘴唇,一脸期待。
可派特知道特莉丝远不像她表现的那么从容。作为一名魔术师,虽然她脚下的速度也不慢,但显然她更喜欢与人拉开距离战斗。擅长近身攻击的刺客无疑是她的克星。
果然,在灰衣人一击不成后,两人之间的战斗演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追逐。毕竟特莉丝单一的攻击手段对高速移动的人没有任何效果。
眼看灰衣人就要追上特莉丝。
特莉丝的身体骤然停滞,忽的一下消失在了原地。灰衣人的匕首斩在空气上,不过他并没有花费时间用来懊恼,而是迅速地抬起头观察起了周围的树木。
派特猛然发觉:灰衣人可能知道特莉丝会些什么。特莉丝的魔术,不只能变出东西。在必要的时候,她甚至可以把自己传送一定距离——移形换位。当然,这么做相当耗费精力。
少女在一棵树的树杈上喘着粗气。
只见灰衣人一刻不停歇地朝特莉丝栖身的大树奔去,左手瞬间多出三把尖利的飞刀,直奔树上而去。
特莉丝不做躲闪,只是用双眼死死地盯住那些飞刀。大约过了半个呼吸的时间,飞刀们消失在了半空,凭空出现在了灰衣人的斜下方。
而且飞刀们仍然保持着向上射出的动态,这令灰衣人只能向一旁躲闪。这期间,没人搭理的派特刚刚挣脱了双手的绳索。他坐在可就算能够自由行动,没有手枪的他也无法帮助特莉丝。
除非。。。。。。
特莉丝好像也认清了形势,消耗巨大的她知道这么下去毫无胜算。她隔空与派特对视一眼,发现了对方肯定的表情。于是她毫不犹豫又是一个移形换位。
光芒闪过,特莉丝出现在派特身后。
灰衣人瞬间掉头,向二人袭来。速度较之刚才又提升不少,到达他们身边大概只要几个呼吸。
“快!”
“少爷,今天终于也轮到你着急了。”受到催促的特莉丝则嘴角上扬,露出浅笑。
她将头凑到派特的脖子上,嘴里弹出两颗长长的尖牙,一口咬了下去。
第四十四章 金属马车()
筒镜中,一颗眼珠转来转去。
它看到一辆金属马车在一行人的围簇下缓缓进入山隘。令人侧目的是,在前面作为动力的足足有四匹马之多,可见马车十分笨重。
马车旁,十来个人都是黑皮夹克、高筒皮靴、紧身马裤的牛仔打扮。除了背后统一背着的长枪,不少人大腿外侧的皮套中还配有左轮。他们胯下的马匹无一不大腿丰满富有弹性,看得出都是上等货色。不过,最为显眼的还要属那一顶顶宽边牛仔帽上的盾型标志。
底色海蓝色,底缀荆棘花。一只展翅的白羽海鸥。
这群人是派洛斯家族的私兵。
作为奥丁最有钱家族的一份子,这身行头是必不可少的。可虽然穿着统一,此时的他们看上去却并没有令人赏心悦目的对称感。皱巴巴的衣裤,上面都或多或少有些破损,还有些粘着已经发暗的红色血渍。甚至有人的四肢上还绑着绷带。而且他们看样子十分疲惫,一定是偶遇了某些不法分子。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大家族的护卫队人数只有这么丁点儿。
“头儿!派洛斯家的狗腿子到了,我们现在就他娘的冲下去干他一票!”一脸喽啰模样的人在“头儿”的身边提议道。的确,目标现在的情况很糟糕,正是他们下手的好时机!
“闭上你的嘴,蠢货!”法英放下手里的筒镜,没好气地叫嚷着。他转头望去,在另一侧的山头上寻找着什么。看到对面也发出“一切正常”的信号后,他却仍旧放不下心,继续拿起筒镜观察起派洛斯的车队。
果然是派洛斯家族!
虽人数锐减,饱受伤痛,但法英仍然看得出他们的训练有素。小队的每个人都各有分工,把马车的四面八方笼罩在他们的视野区内,滴水不漏。
两旁低矮的山头埋伏着法英的上百手下,他们已经在这儿待了两天时间。这里在通往圣城的众多道路中是最危险的一条,从地形上看,这样浅浅的山隘作为伏击地点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任何人都相信但凡派洛斯的少爷有点脑子,都不会走这条必死之路。
因为其他的好地方都已经被别人占据,法英只是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才来到了这里。事实上他对目标的到来没抱过任何期望。
“头儿,弟兄们等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现在,为什么不下令攻击?”
“再等等!”法英摆摆手,懒得和手下解释其中缘由。
派洛斯的人竟然选择了这条最危险的路。这让法英十分不安。那辆耀眼的金属马车无论在哪里都会是个显眼的存在。法英心里纳了闷——他们这简直是明摆着在脸上写道:
快来伏击我吧!
不久之前,受到欧德方面召唤,派洛斯公爵之子帕皮特宣布前往圣都。得知这个消息,奥丁的整个地下世界沸腾起来。赏金猎人们纷纷拿出自己的武器,企图从中分一杯羹。要知道在黑市的“人头赏金排行榜”上,派洛斯的帕皮特作为第一名已经在上面挂了五年。
谁不想得到几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呢。
不知谁的呼吸最先开始粗重起来,法英的一干手下们眼中泛出血丝,死死盯着那辆马车,那座会移动的金山。他们发现,拉车的马匹身竟然披着厚实的战甲,由此可见它的重要性。要说着马车里没有关键人物,打死他们都不信。他们恨不得现在就冲下去,将那该死的交通工具生吞活剥。
目标就在那辆马车上!
不理会手下们的蠢蠢欲动,冷静的法英用筒镜看到,马车壁上留有一个个凹痕。那是子弹留下的。
一辆子弹打不透的马车?!想来也是,派洛斯公爵当然会花最多的钱,用最贵最硬的金属打造最安全的马车以保证他继承人的安全。同时法英又注意到,与旁边身着牛仔衣裤的普通队员不同,那位驾驶马车的车夫,居然穿着骑士盔甲。
那副盔甲几乎覆盖了车夫的所有皮肤,从那健硕的身体轮廓来看,他应该受过正规的武技训练。肩头露出的阔剑剑柄表示,他是个真正的骑士。
直到今天,旧时代的骑士们仍旧认为用枪战斗是对他们的一种侮辱。这也是骑士越来越少的原因之一。法英相信这次自己会让他付出清高的代价。
但其身为骑士却甘为车夫,这让法英有些疑惑。由于对方的头盔遮住了自己的额头和双颊,他看不清楚这位骑士的面貌。等等,他的头盔好像有两只弯曲的长角。
那是一顶牛角盔。说到派洛斯的牛角盔。。。。。。
看来任务信息没错,公爵之子的确有派洛斯六芒星护送。
法英转而把筒镜递给刚才聒噪不已的手下:“给我睁大眼睛仔细看好了!看到了吗?那个浑身包裹着盔甲的马车夫就是派洛斯六芒星之一——骑士尤西斯!今天我们最大的阻碍。”
“尤西斯?!听说他以前可是皇家的圆桌骑士。”法英身旁的手下有不少都听说过尤西斯的大名。
“六芒星。。。。。。头儿,你之前可没说目标里会有这样的狠角色……”
他的话还没说完,旁边的人就不客气地朝他的脑袋上揍了一下:“不然呢?你难道指望有好心人拜托你猎只兔子然后给你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吗!”
听着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议论,法英用双手示意安静,继续道:“要知道,即使是最弱的皇家骑士也都能以一当百。所以怎么对付他才是我们能否成功的关键,我需要一点点时间来思考对策。”可除了这位著名的六芒星成员,由公爵挑选的其他护卫一定也是家族内最杰出的一群人。而现在,这只由公爵亲近挑选出来的车队竟只剩下寥寥数人。
想到这里,法英的手止不住颤抖起来。马车上的弹痕、带伤的牛仔们。。。。。。在自己之前,究竟有多少猎人曾袭击过眼前的车队呢。
自己带领的这些人,真的有能力把目标吃掉吗?
“头儿,怕什么?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听说那个叫什么尤西斯的从来不用枪。就算他再怎么厉害,咱们兄弟每人一枪也保准能把他撂倒!”一位喽啰说道。
几个手下也纷纷响应。“说得对!”
说来也是。现今这个时代,只要你还是血肉之躯,碰上子弹,也只有一命呜呼的份儿。尤其是近几年,就连贵族之间也流行着“与其修炼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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