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二十九村里境内的山贼之首,绰“白疯子”的刀疤脸汉子,将除小拇指之外的几个山贼首领召集起来。白疯子体表雪白,性格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所以才得名“白疯子”。白疯子虽然喜怒无常,但他为人仗义,几个山贼首领都受过他的恩惠,所以他们才甘心情愿的尊他为首。
白疯子前阵子俘虏了几个邪巫女。白疯子见这几个邪巫女长得漂亮,********的,还都生了一双妖媚勾人的眼睛,就把其中最漂亮的选做压寨夫人,然后把剩下几个分给了其他的山贼首领,数量刚刚好。虽然人常说无巧不成书,但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多巧事?
其实这几个邪巫女就是那祝巫女长巫女说过的,埋在山贼势力身边的人。而在这之前,她已经用同样的方法送了几个邪巫女进了小拇指的山寨,搞清了他山寨的位置。原本她是想让几个山贼势力与小拇指狗咬狗,再趁机干掉山贼。现在情况有变,守备空虚的二十九村里成了邪巫女的首要目标,但小拇指这个碍事的家伙还是要除掉的。
小拇指因为坏事做绝,攒下不少,这年头有就人,有人就有实力。现在小拇指的山贼团伙已经成了二十九村里境内最强大的山贼势力,若不是如此,其他山贼团伙也不需要拧成一股绳去对付他。
小拇指是个喜欢吃独食的人,被他手下抓到的邪巫女都被他收到了枕边,这刚好如了邪巫女们的愿。邪巫女们用自己的身体把小拇指迷的是神魂颠倒,那枕边风只是小小的一吹,小拇指就笑呵呵的上套了。
“诸位,前些天小拇指的人来我的地盘抢生意,被我给打跑了。”白疯子对山贼首领们说,“我知道他们脚上有油,所以我留了个心眼儿,派了个能跑能藏的跟在他们身后,总算找到了这兔崽子的老窝!”
白疯子的话让山贼首领们精神一振,纷纷表示自己现在就回山寨集结人马,现在就去把小拇指给杀了。
“不急。”
白疯子抬起手来,示意大家安静。
“小拇指是肯定要杀的,但今天我找大家来,还有更的事要和大家商量。”
山贼首领们闻言,面面相觑,在他们看来,现在干掉小拇指就是最的事,除此之外怎么可能还有更的事需要商量?
“在干掉小拇指之后,我想在二十九村里干上一票!”
昨天晚上,白疯子把自己想要干掉小拇指的想法和他夫人说了,他夫人当即就骂他是傻蛋。白疯子是个好面子的人,哪能让个娘们儿瞧不起自己?怒火攻心之下,他甩了夫人一巴掌,结果动手之后他就后悔了。
看着躲在被窝里抹眼泪的夫人,把白疯子搞的很是心疼。他好声好气的哄了半天,他夫人才破涕为笑。
在这之后白疯子就问了,你为啥说我是傻蛋呢?
他夫人故作犹豫,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白疯子见状,觉得他夫人一定有事瞒着自己,就一个劲儿的求问。那邪巫女见他上了钩,这才把二十九村里兵力空虚,邪巫女想要对那里下手的消息告诉给他。
想当然耳,这消息是邪巫女故意透露给白疯子的。白疯子一听邪巫女要对二十九村里动手,心里立刻有了小九九,想要趁着邪巫女打劫的时候趁机干上一票。
要知道二十九村里现在的村庄的总数超过七十,而且是村庄连着村庄,面积非常大。白疯子不清楚邪巫女一共有多少人,但他觉得就算邪巫女把人都派来,也抢不完的东西。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不来一次趁火打劫呢?
白疯子把自己的想法和山贼首领们一说,大家见有好处拿,立刻拍起了白疯子的马屁,连呼英明。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山贼们先干掉小拇指,然后等邪巫女袭击二十九村里的时候,在二十九村里来一次趁火打劫,能抢多少就抢多少。
就在同一天,驻扎在上今县的伊良联军发现了布金人军队的踪迹。斥候沿着踪迹寻找,很快就发现了朝着上今县方向行军的布金人军队。
伊良人的斥候很快就被布金人的斥候发现,把情报带回上今县,伊良斥候也顾不上目测敌军的人数,转头就跑。布金斥候在后面追杀了一阵,没能追上,只能将行踪暴露的消息通知给诺斯将军。
撒林?诺斯是布金人的老将,他今年已经105岁了,在长寿的伊利比人中却只算是中年人。诺斯将军在得知己方行踪已经暴露的消息之后,不慌不忙的打开地图,确认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位置,然后让部队停止行进,就地驻扎。
诺斯将军不想直接攻打上今县城,而是想把伊良人引到平原地区和自己决战,待消灭伊良人的主力之后,再攻打上今县城。布金人的军队现在就处于一片开阔的平原之上,是一个理想的决战地点。诺斯将军骑上马,在周围转了转,将一处临水的高坡定的营地随行的工兵在那里修建起防御工事。
上今县丞韦林在得知布金人大军入境的消息之后,立刻加派斥候去打探敌人的规模及动向。没过多久,斥候们就带回了消息。
斥候们说,布金人军队的数量在两万到三万人之间,很有可能超过两万五千人。他们配置有至少两千名骑兵,还有三四千人的辎重部队,及两千人左右的工兵部队。步兵的情况斥候们还没打探清楚,不过他们并没有发现火枪队的踪影。
斥候们还说,布金人在上今县北部的平原地区扎营,并派出骑兵和少量步兵到附近的几座村庄购买食物,但没有袭扰百姓。
在伊良人打探布金人的情况时,布金人也派出了探子到上今县,打探起伊良人的情况。由于布金人和伊良人在外貌上相差太大,布金人的探子只能穿上破烂的斗篷,把白色的头发和毛茸茸的白色兽耳,以及身后那条蓬松的白色尾巴全都遮住,化装成流浪儿的模样,混进一个泰容人的商队里,跟着他们一起了上今县城。
现在上今县和里弥神社、二十九村里组成联军,要和布金人打仗的事已经是路人皆知。探子在打听到了足够的情报之后,又混进一个伊良人的商队,离开了上今县城,将打听到的情报如实汇报给诺斯将军。
现在二十九村里的部队还没有到,城内的兵力大约有两万人,其中有大约七千人属于里弥神社,城内粮草充足,部队士气高昂,民心也很稳定。据说里弥神社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兰仙的长巫女率领的,上今县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韦续的将军率领的。
诺斯对这两个人有一些了解。
兰仙是里弥神社大巫女的亲信,就是之前和麦尔做染色陶器交易的那个人。不过里弥神社现在的情况大家都清楚,大巫女的亲信在军中恐怕没多少话语权。所以里弥神社军的实际领袖应该另有其人,诺斯觉得如果那个名叫满云的长巫女随军出征的话,她肯定就是那个主掌军权的人。
在大约三十年前,布金人和伊良人打过一仗。那时诺斯还不是将军,只是一名骑兵校官,指挥着一个营的掠阵骑兵。那时上任大巫女还没有去世,但她年事已高,已经无法率领军队出征。于是她便让自己最信任的长巫女率领里弥神社的军队出战,而领兵的长巫女正是这位名叫满云的人。
满云用兵喜欢剑走偏锋,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在那场战斗中,满云在战事陷入胶着的状态下,突然率领一支战巫女骑兵从阵中杀出,直逼布金军本阵。若不是诺斯和他的骑兵营恰巧撤回本阵附近休整,满云多半会率领她的战巫女骑兵冲破本阵布金人的指挥陷入混乱。
至于韦续,他是县丞韦林的侄子,上今县名将韦蓝的儿子。据说他在军事方面很有天赋,但似乎还没上过战场,按理说不该坐到这个职位上。考虑到韦蓝在两年前因病去世,韦林应该是念在弟弟的情面上才让他做了统帅。诺斯不清楚他实力如何,也不清楚他用兵的风格,只能先将其视为一个较有潜力的对手。
伊良人目前还没有得到布金人统帅的情报,只能寄希望于潜伏在布金共和国内的间谍。等他们将散碎的情报送回上今县,伊良人才能根据这些情报来推测对手的身份。
两军按兵不动,就这样过了两天。在第三天正午的时候,二十九村里的部队在南怡居士和炎鹤的率领下抵达上今县城。器咯!,,。。
第三十二章 尤丽丝公主()
在二十九村里的军队抵达上今县的次日,和言家的商队于傍晚抵达厄古斯堡。
厄古斯是一个都古人的小王国,位于二十九村里的西南方向。厄古斯堡是王国的首都,从这里出发到二十九村里,单骑只要走两天就到了。
麦尔已经买了第二辆马车,并把这辆马车交给小叶和小鸟负责,他和琪琪像以前那样负责第一辆马车。他在梁月城进了一批货,是从一个伊良商人那里低价收来的棉花。他准备用这些棉花和都古人换火枪,再与和言家的商队一起把火枪卖了。
都古火枪的进价是很高的,一支要至少要二十贯泰容钱。麦尔两车的棉花,到了厄古斯只能换一两支火枪。和言家的商队由于出货量大,大概可以换十支火枪。
火枪如果没有弹药和刺刀,恐怕还没有烧火棍好使。买了火枪就必须得买弹药,否则火枪就卖不出去。火枪的弹药分为弹丸和火药两部分,一枚弹丸和一份火药为一组。都古火枪对火药和弹丸的质量要求很高,所以一组弹药的价格进价要在20文泰容钱以上。
和言锐知说,一支火枪至少得配上二十组弹药才能卖出去。不过比起火枪而言,这些钱不过是零头而已。
但如果换一个思路去想,一组弹药要20文泰容钱,这意味着使用这支火枪的人只要动一下手指,20文泰容钱就没了。如果换做是一支50人的火枪小队,只是一轮齐射,1贯泰容钱就没了。
想到这里,麦尔不禁一阵肉疼。以前格瑞和他说过,爱尔特人的亲卫骑兵是最贵的兵种,但却不是最烧钱的兵种。最烧钱的兵种是都古人的火枪兵,其次是伊利比人的火枪兵,然后是明集人的火枪兵,再然后才能轮到爱尔特亲卫骑兵和安威克重甲弓骑兵。
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装备有一套附魔的全身板甲,一匹爱尔特战马,一套战马防具,一支长达六米的重骑枪,骑兵盾,以及随身携带的近身武器,如长剑,军用锄,流星锤等等。
爱尔特人的附魔全身板甲一套至少要300贯泰容钱,一匹爱尔特战马最便宜也要60贯泰容钱,战马的防具一套至少要30贯泰容钱,特制的重骑枪至少要80贯泰容钱,近战武器用的也是上品,价值在10贯到40贯泰容钱之间。
也就是说,武装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最少要花480贯泰容钱。因此爱尔特亲卫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最贵兵种”,在单兵装备的价值上,兵种都无法与之匹敌。当然了,如此烧钱的兵种,战斗力也不俗。爱尔特亲卫骑兵是爱尔特国王的御用部队,一共只有三百余骑。骑兵的装备由国王,从始至终属于国王。一旦有骑兵负伤致残或者战死,装备就会被收回。国王会亲自在普通的骑兵部队中挑选士兵,补充到亲卫骑兵队中。
由于装备可以循环利用,损坏率也不是很高,所以爱尔特亲卫骑兵算不上烧钱。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周薪大概在200文泰容钱左右,供吃供住,国王只需要按时支付粮饷就可以了。
反观都古火枪兵,其周薪只有40文泰容钱左右。但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周至少要消耗20组弹药进行训练,在非战时状态下,平均每人每年要打坏一支火枪,战时火枪的损坏率更高,维修或更换火枪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年除了粮饷之外,仅在装备和训练上就要花费几十贯泰容钱,这还是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就算是拥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都古火枪兵的年消耗仍然不是个小数字。
伊利比人的火枪和弹药都比都古产的便宜,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明集产的火枪是三种火枪中最廉价的,也是性能最差的,但即便如此,一名明集火枪兵的年消耗依旧比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年消耗要高。
养兵对于麦尔来说还是件非常遥远的事情,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的。现在他需要关心的不是养一名都古火枪兵需要多少钱,而是该把都古火枪卖给谁。
其实都古人、伊利比人和明集人的火枪产业,都牢牢控制在这三个种族的统治阶层手中,很少对外售卖。因为火枪是一种的战略,如果大批量的流到敌人手里,很可能对己方造成危害。
至于弹药,三个可以制造火枪的种族并没有对其进行管控,还会通过官方渠道售卖,并以此牟利。同时他们也不禁止外人来他们这里维修甚至翻新他们的火枪,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有大宗军火流入周边势力手中就可以了,零零散散存在于市面上的火枪并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现在市面上售卖的火枪,一部分是武器商人们通过官方渠道购买的,和言家这次就是要从厄古斯的国王手里用染色陶罐换取火枪。另一部分是某些赚取灰色收入的人,用各种办法将军队中报废的火枪弄到手里,修好翻新之后,再背着官方卖给武器商人们的,在性能和使用寿命上都不如原装货。还有一部分则是士兵们在战场上缴获回来,赚外快转手卖给武器商人的。
由于火枪的售价较高,一般人是买不起的。购买火枪的人,要么是喜欢新奇事物的富家子弟,他们购买火枪多半是炫耀或者防身用的;要么是化妆成富人或佣兵的不法分子,他们购买火枪是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要么是能养得起火枪兵的领主,他们购买火枪也是增强自己的实力;还有就是大型的佣兵团,他们购买火枪同样是增强自己的实力。
和言锐知想把火枪卖到上今县,因为那里已经成了战场。都古火枪的精度较高,就算是几个人的小队也可以在战场上起到一定作用。所以布金人也好,伊良人也好,都有可能购买这批火枪。
由于火枪和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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