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剥开那个石榴之后,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子,而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我们之间,终于对等了一次。
他想要给我一直给不了我的,哪怕只是剥石榴这样很小的事,他在表达,他的心意。
那么的小心翼翼、郑重其事。
现在他预感到了最后的时刻,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埋在心中已经想过无数次的问题。
下一辈子,你会来找我么?
我不傻了——
他问完,甚至不敢看我的眼睛和表情。
他手心里没有了红痣,却仍旧紧张的攥紧了手。
他在求一个答案,一个一直以来他都想知道的答案。
若我没有了红痣,也不是你要找的人,只是傻傻的将夜,你会来找我么?
他那么含蓄的隐藏着自己的心意,想得一个期待的答案,但我却给不了。
阿夜并不知道,哪怕他剜掉了红痣,这颗殷红,下一辈子都会再次长出来。
他是阿夜,是苏长歌,也是下一世的自己。但不管怎么变,他都是长夜,是雪巅上映在我心中的清冷月光。
我的爱从此而生,一直深种,从未断绝。
但阿夜却想要脱掉过往的影子,成为独一无二的那个。
我懂他的意思,却没有回答。
只是沉默。
但在某种时候,沉默也是回答。
阿夜明白了,不再追问。
空气静默一片。
良久,阿夜开口道:“若下辈子,你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你。”
说完,他定定的看着我,目光执拗。
我清楚的看到了他眼瞳里自己的存在,连眉眼都是那般清晰。然后,那清亮眼里的光渐渐涣散了,他松开了一直紧握我的手,平静的合上了眼睛。
这是阿夜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的心忽然钝钝的疼了一下,忽然之间,像是空了一块一样。
将府,将夫人正在小憩,忽然心有所感,抬头看向眼前忽然出现的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背着光,说了些什么,然后将夫人捂住了自己的嘴,尽力不让自己哽咽出声。目送女子原地消失之后,将夫人叫来了浦三儿。
“吩咐下去,挂丧吧。”
浦三儿疑惑,但见主母心力交瘁不愿多言的模样,便领了命下去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隔世约(1)()
银女子呆呆的坐在墓前,一动不动的望着那单薄的木牌。Ω┡趣 . b.
木牌上只有简单的将夜二字。
女子看着那墓碑,久久不语。
良久,她俯身下去,将半个身子轻轻挨靠着那木牌上,银色的丝散落下来,垂在一身红衣之上。
没有多余的言语,没有多余的动作,她只是轻轻靠在那木牌上,静悄悄的像是一株原本就生长在旁的野草。
一日,两日,三日。。。。。。一整个月都过去了,女子也没有挪开一步。
光滑的木牌染上了淡淡的褐色,地上堆积的秋叶盖住了女子的裙角。
第四个月时,女子站起了身,朝着东方看去。
这已经是仲春了,有清悦的鸟鸣在山林间彼此相和。树枝绽出青色的嫩芽儿,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淡青的烟雾。
烟雾的尽头,是无穷尽的云霭。
女子迈开步子,最后回头看了那木牌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木牌已不复当初光鲜,但仍旧干净。
在将夜二字的旁边,多了一行清晰的小字。
未亡人,风酒酒。
风吹过,那长出的青草尖儿慢慢的弯下了腰,像是吹皱了一池湖水。
三年后秋初,山间来了两个人。
他们都是成年男子的模样。其中一个人长得高壮魁伟,虽是寻常的富家翁打扮,却隐隐透着一股杀伐之气。他左边的衣袖凹了下去,随着他的步子,空荡荡的衣袖一晃一晃的。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较为文弱的男子,此刻,正停在一棵树前,拿着一块手帕擦汗。
“二哥,我实在是走不动了,咱们歇歇吧。”
文弱男子一边擦汗一边请求道。
“三子,这才走了几步,你就喊累了。想当年,我们跑上跑下,在这山上跑了多少次,也没见你喊过一次累。”
高大男子不满的抱怨道,然后侧着脸,将脸上生出的热汗在右边肩膀上揩了揩。
“二哥,今时不同往日,我多少年都没走过这么多路了。”
文弱男子不由得尴尬的解释道。
“哼,当了老爷的人么,当然用不着走路。我看你不是走路的问题,而是你的身子早被那些酒宴和女子掏空了吧?”
高大男子冷哼道。
“二哥,你还不了解我?我那只是逢场作戏。”
文弱男子无奈道。
“逢场作戏?我们在前线把脑袋拴在裤腰上拼命,你们就在后头美人搂着,山珍海味的吃着,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潇洒,还逢场作戏?我看你是乐不思红薯!!”
不辩就罢了,一辩高大男子的火气更大了,不由得嘲讽道。他少时念书多在挤眉弄眼的搞怪瞌睡,后来少了战场,每天只想着活命挣功,早就把当初学的那一套文词给忘光了。此时,随口说出的成语,不由得变了味儿。
文弱男子被逗的闷笑起来:“二哥,这叫乐不思蜀,不是乐不思红薯。”
“他奶|奶的,乐不思薯,不就是高兴的连红薯都不想了么?怎么,老|子还说错了?我看你个小子就是这样,做了大官儿,就记不得当初我们兄弟三个一起连红薯都没吃的日子了。”
高大男子愤愤道。
他本就是个跳脱冲动的性子,在军营里混久了,那脏话也是张口就来,说的无比顺溜。
文弱男子闻言没有辩驳,脸上的笑容却是一瞬间收起了。
他又怎么会忘?那不是连红薯都没有吃的日子,那是什么也没有吃的日子,他们饿了渴了,只能抓一把雪,垫垫肚子。可那时冬天那么冷,团成一团的雪落入温热的肚腔,就刺起一阵痉挛。最开始,肠子绞痛,后来雪化了,干瘪的肚子便得到了一点补充,虽然还是饿,但好歹多了一点东西。
大哥就是在那一场战里没的。
他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为了死在了寻找食物的路上。为了一只开始腐烂的野兔,将军以违反军令的名义斩断了他握住野兔的右臂。
二哥背着自己找到大哥时,那里的雪地被染成了红艳艳的一片。
大哥睁着眼睛,身上覆着雪花,左臂伸的长长的,手指微曲,像是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
雪地上拖出一条鲜艳的痕迹。
都是血。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和二哥抱头痛哭了一场以后,将大哥埋了。
直到那一日终于得到增援,庆功宴上,一个喝醉的士兵将这件事抖了出来。
他方才知道,大哥是怎么死的。
别人都说以为是兵临死胡言,心思细密的他却知道这是真的。那时候,他因为身子骨较弱,在被困后三日后直接了高烧倒了下来,他无意识的喊饿,大哥便偷溜出去找食物,然后再没有回来。
二哥和他以为大哥是遇上了敌军,更加奋勇的杀敌,不曾想,大哥却是以这样一个荒谬的理由,被自己人下了毒手。
事后,他威胁了那个士兵,确认了自己的猜测。但他没有告诉二哥,而是将此事埋入心底。
见他沉默,高大男人也想起了当初吃雪的那一段日子,当下也不说话,转身沉默的往上爬。
山上,草堂前满是野草,屋子也塌了半间,推门一看,蛛网和灰尘随处可见。
在周遭看了一圈后,两人沉默的在院子里的青石坐了下来。
又是石榴熟的季节,高大男子摘了两个石榴,扔一个给文弱男子后,自己掰开手里的那个,毫无吃相的开吃起来。
“你知道么?我第一次铜镜的时候,就想起先生。不知为何,总觉得她和铜镜很像。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忽然不知道将手和脚往哪里放了,总感觉哪里都不对。”
高大男子吃完石榴,沉默了一会儿,有些忧郁的道。
“如果不是先生,我想,我现在肯定还在家里种地,也许会娶一个婆娘,生几个虎头虎脑的娃子,然后一辈子累死累活只为填满这些嘴巴。不会走那么远的地方,也不会见识那么多的鲜东西。”
文弱男子想起自己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子的场景,那是很多年前了,可只要闭目回忆,仍旧能感觉得到覆在自己头顶上的温度。爹嫌他弱,不与他亲近,娘也因此不喜他。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摸头。
可到后来,几个皮实活泼的哥哥都没有文弱的他有出息。那些年见不得他的爹老了,驼了,提起他来整个人都眉飞色舞。
第一百九十八章 隔世约(2)()
这都是先生给的。 趣 Ω.b.
他的命运,也是因着那个女子,在这里改变的。
而今,这里荒烟蔓草,枯萎一片。
虽然,他后来猜到,那个人,是为将夜来的。
可纵使如此,他也感激她、怀念她。
“找时间你找人将这里修一修吧。”
高大男人道。
“嗯。”
文弱男子应了声。
“还有。。。。。。别在朝廷厮混了。你心思虽细,却比不上那些老油条的花花肠子多。走的时候,先生让我们三个一起回来,而今只有我们两个了,不要迷了眼。”
高大男子眯眼看了一眼那破败的草堂,低声劝道。
“你不也是在军里?”
文弱男子瞟了高大男子一眼,道。
“那不一样。我要给六子报仇。”
高大男子的目光陡然凌厉起来。
文弱男子想起那个高坐庙堂的亲王。那一次领军出战的男人,那砍下六子哥手臂的男人,如今正春风得意。
我和你一样,也是给六子哥报仇。文弱男子心里想着,却没有说出来。
“走吧。”
高大男子起身,拍了拍衣裳,甩着空荡荡的袖子率先往前走去。
文弱男子回头看了那草堂一眼,也跟了下去。
二十一年后。
锦州城三月牡丹花开。
南来北往的商人再加上前来观花的游人,将原本就十分繁华的锦州城挤的水泄不通。
有文人骚客在为锦州牡丹作赋形容这一盛景时,道挥汗成溪扬袖遮日。
这当然是夸张了。
但锦州三月的盛况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摩肩接踵的人潮中,走来一个面容出众的僧人。
他眉飞入鬓,一双眼睛幽深吸人,薄唇紧抿着,脖子上挂着一串拳头大的佛珠,身着灰色的僧袍,背上背了一个简单的包袱。
虽然穿着简单,但整个人由于气质、容貌太出众,所以给人一种凡脱俗、飘逸出尘的高人风范。
人群自动让开了一人宽的通道,让僧人走过。
僧人也不推脱谦让,自顾自往前走去。
这般宠辱不惊、淡定自如的风范,更让人油然生出敬仰。
然而实际上,苦行僧长夜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他只是想早些找到空闲干净的地方,休息一番,然后开始他的讲道行为。
走了很远的路,他已经很累了。
人群中的人都望着他,看着他朝着一颗已经生出枯死之态的大树走去。
长夜走到大树之下,从背后的包袱中掏出一个水囊喝了几口水。然后将水囊放好,盘起腿,开始念经。这是他每日的必修功课。
不管走到哪里,身在何方,他都会坚持念两个时辰的经。
“大师,大师,大师?”
长夜正专注的念经,不曾想,被人打断了。
他想不注意都难,因为这个声音正贴着他的耳朵响起,那人估计自以为声音够小够轻,但因着贴着耳朵的缘故,在长夜听来,不啻于于惊雷。
长夜睁开眼,看着身旁堆着满脸笑的人。
“大师,我家主人请您过去一叙。”
长夜没有回答,再次合上眼睛,继续每日的功课。
满脸堆笑的中年男子也不以为杵,继续劝说道:“大师,此处人潮汹涌,我家主人给您备了一个安静的所在,环境清幽,景色优美,清修参禅,都是极好的。”
长夜不为所动,合着双掌,继续念着经。
中年男子说了半晌,说的口干舌燥,谁知道,那灰衣僧人没有丝毫反应。他讪讪的退了下去,回去报给自己的主子去了。
“喂,和尚,人家请你去好地方念经,你怎么不去?”
一个小赖子骑在墙头,朝着和尚扔下一个石子,问道。
石子直直朝着僧人的后脑勺射去,若不出意外,定会砸中僧人的脑袋。到时候,就算不鲜血飞溅,也要肿起一个老大的包。
谁知道,就在那石子将要砸到僧人头上时,僧人合上的双掌分开一掌,手腕翻转轻轻往脑后一挡,就轻飘飘的接住了那个石子。
接住石子以后,僧人将其平平的放在地上。
从始至终,他的眼睛都没动过,念经的嘴唇也没停止过,那只竖起的手掌也稳稳的立在原地,动也不动。
这一手,在周围围观的人群眼中,便又是得道高僧的一种证明。
人群对眼前之人的敬仰之情更加高涨了。
有大胆的女子将手中刚采的妍丽牡丹朝着僧人掷去。
人群一阵哄笑。
僧人却是不为所动,自念自的经书。
僧人样貌生的极为出众,再加上禁欲清俨的气质,整个人更显得俊逸出尘、风姿卓然。
这般出彩的人物,惹年轻的姑娘爱慕投花也不出奇。因此,人们都报以宽容的态度,一笑置之。
人群的目光都投在那投花的年轻女子还有那端坐不动的僧人身上,都在看僧人怎么反应。
年轻女子见自己投的花连那僧人一个睁眼也没换来,不由得赌气起来。
我把花儿都砸在你的脸上,看你睁眼还是不睁眼!
年轻女子打定主意,将挽在手臂间的篮子里的花一朵朵朝着那端坐的僧人掷去。
浅红、深红、罗紫、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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